请律师能胜诉吗
第一次打官司找律师要避免,六种典型错误做法
打官司需要律师的,大家许多注意的点很多,为了让自己的官司胜诉,维护自己的权益,大家尽量避免错误做法,总结了许多人第一次找律师第一次打官司的错误做法,大家来避个坑
盲目相信律师的胜诉承诺
实践中很多律师为了接案子会打担保,承诺一定会胜诉,这是违背律师的基本职业道德的。没有哪一个律师能够保证哪一个官司一定会胜诉,任何案件都会败诉的风险,不能盲目相信律师的胜诉承诺
热衷走关系不相信法律
很多人打官司相信所谓的关系不相信法律,很多律师也因此会忽悠当事人自己有哪些哪些关系,甚至还会收一些所谓的“活动费用”,这同样是违背律师执业道德的。现在的司法环境和司法制度已经越来越成熟,官司能够胜诉关键还是情理法站得住脚
只要一纸判决不接受调解
打官司不能认死理,我们打官司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为了一纸判决,而调解往往能够比胜诉判决更能解决问题。调解有时候虽然需要让步,但可以更快的拿到钱,更快的走完诉讼流程,省时省力
只要赢官司不要输官司
一旦开始打官司就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要为自己争取到最好的结果,但也要能够接受败诉的风险。打官司从来都是有输有赢,只要自己做足了准备,问心无愧即可
判决紧握手不申请执行
拿到胜诉判决只是成功了一半,尤其是债务纠纷大部分被告不会乖乖给钱,所以不能等着被告给你送钱,要尽快申请执行,
最好在两年内
申请执行后甩手不再管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主动查找被告的相关财产,但法院一般案子很多人很少,工作会缓慢,这时候如果有能力的话,积提供对方法行踪和财产线索,会有助于法院及时掌控对方财产,尽快执行到位
避免做错,才能让你打官司获得你最想要的结果,所以不管是请律师还是打官司都需要注意
,这边在全国都有了解的律师资源,可以帮你推荐当地有经验的律师。给我留言或私信,这边会及时回复大家的。
为什么律师不会告诉你稳赢
写作本文的目的在于两个:一是让当事人了解律师不作出胜诉承诺的原因,进一步相互理解,二是希望获得同行认可,遇到客户胜诉连环问的难题时可以便宜行事,直接将本文链接甩给潜在客户。
笔者在参加某场同行之间的交流活动时,一位年创收数百万元的优秀同行提出一个话题,说所有律师都会遇到一个千年大难题,那就是几乎所有当事人都会问能不能胜诉的问题。
笔者认为,这个问题非常难但是又不得不回答。
不同的律师风格不一,会作出不同回答;不同的当事人,心理承受能力和理性程度不一样,能够接受不一样的回答。关于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为了获得当事人一时信任,作出胜诉承诺,超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上,也超出了一般行业常识。即便看起来“稳赢”的案子,律师一般也不会告诉你稳赢。
一、具体原因千千万,此处列举一二三
(一)司法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
2008年司法部通过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
2004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十六条:“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就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承诺。律师在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某一案件做出某种判断时,应向委托人表明做出的判断仅是个人意见”;
2001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二十六条:“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表述或做虚假承诺”。
笔者认为相关部门之所以会作出这样的规定,会基于以下几点考虑:(1)保障当事人对案件风险的知情权,在了解风险和应对方法基础上理性选择律师;(2)引导律师之间进行良性的竞争;(3)防止夸大甚至虚假陈述,维护律师行业的秩序和整体声誉。
(二)胜诉与否关系诸多不可控因素,“稳赢”也不过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稳赢”是相对的,是一个人基于其背景、学识、经验、立场甚至偏见等作出的判断。虽然律师可以根据过往经验大致判断案件的走向,但不能完全控制局面怎么发展。
对于律师来说,除了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对本案的付出是可控的外,其他因素比如己方当事人的陈述、证据完整性、充分性、真实性等、法官对案情的理解和主观倾向性、对方履行判决能力、对方的证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更新、甚至法官的心情等都是不可控的。
比如己方当事人初次见面时陈述,人之常情,往往仅仅挑选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向律师不完整陈述,或者当事人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某一实际发生的事实的存在,或者当事人认为不重要的但是实际非常关键的事实没有告诉律师。举个例子,当事人被对方录音但并不知情,所以初步确立委托关系时也没有告诉律师,律师也不能预知。未来是不可知的,律师只能对当前当下作出不全面的个人主观判断。
不将实际情况告知律师,律师就只能随机应变,不能预先准备对应之策,处境就会相当被动,给法官形成一个固有的不利的第一印象,之后再想方设法更改过来相比一开始就不给法官这样的印象要更难。所以即便实际情况不利,也不要对自己的律师藏着掖着,那样只会使情况更糟。
再比如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突然最高院发布一个司法解释,对本案有重大影响。律师既不能预测司法解释的发布,也不能阻止司法解释的适用。
总而言之,有太多不可控因素,不一而足。
律师与医生职业具有极大相似性。打一个简单的比方,一个医生哪怕是华佗再世,也不可能把所有的疾病治好,儿科医生在神经内科就不是专长。一个再优秀的律师不可能使每一个案件胜诉,婚姻律师可能就不擅长处理刑事诉讼。
但是律师与医生又不尽相同,某种程度上,律师的执业环境比医生的执业环境更加主观与随意,更加不可控。
医生通过自身的专业技能、先进医疗设备和药物等治病,设备和药物都是客观的存在,并且所有与治病相关的人医生、患者、家属、医院领导等几乎都只有一个目标,就是把病治好。
而律师的执业环境是主观的,首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正义是相对的。其次,诉讼各方,各有各的立场,有的人希望你胜诉,有的人不希望你胜诉,不希望胜诉的会人为设置许多阻力。
(三)对案件结果起主导作用的是法官而不是律师
法官作为居中裁判者,同一案件可能因法官不同而获得不同的诉讼结果。这一点很好理解。比如有家暴的婚姻案件,律师对家暴次数、手段、后果等内容的描述,可能每一句话都能让女法官产生同理心。
再比如部分判决也取决于法官的生活经验。某生命权纠纷案件中,一审法官认为一个会游泳的人在一米多深的地方浮潜是不可能会发生什么危险的,但其实浮潜和游泳具有本质的区别,浮潜面镜如果不匹配或本身漏气,或者浮潜者根本不会使用面镜呼气吸气,就有可能在短短几秒之间发生危险。后二审法官认识到这一点,即予以纠正。
人毕竟不是机器,法官也是一样,背景、学历、经历、喜好、情感等各有不同,也食人间烟火,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而使很多判决异常精彩,充满人情味,而不是冷冰冰的法律条文的套用。这无可厚非。
总而言之,人性具有弱点,每个人都倾向于喜欢听赞扬、夸奖、肯定的话语,律师为什么要冒着冷场、被当事人否定甚至得罪当事人等危险对案件抱有实事求是的态度,不仅是文件规定,而且是因为客观的不可控因素。律师要做到投其所好不难,但是在利益面前仍然能坚持原则就非常可贵。
二、如果律师不能承诺胜诉,那律师能做什么
请律师不是万能的,原告请律师,被告也可以。但是不请律师是万万不能的。为了便于理解,笔者就还是用实务中碰到的实例或医生的角色类比说明问题。
1.不能承诺胜诉不代表不会胜诉,不承诺胜诉是为了不影响客户理性的判断。自行起诉或应诉与聘请律师具有根本性的区别。专业的事情应该由专业的人来做。比如最近新认识一个老乡,自己处理了一个十几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现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但是当时只是起诉书写借条的人,而没有连带其配偶,导致执行程序中查无其他财产,只有一套登记在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的房产,配偶不是本案被执行人,法院不能执行该房产。笔者只能建议她重新对配偶提起诉讼,同样的流程又要再来一遍,如果当时请个律师,诉讼周期就不会那么长,执行就会相当顺利。
法律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一回事情,律师花至少四年大学时光,大三花至少一年时间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再花一年半至两年时间做实习律师,才能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怎么可能普通人临时抱佛脚,查查法条,看看书籍,百度百度,道听途说一下,就代替律师了呢?有关法律的有那么多的“坑”,你都不知道入的是哪一个。
2.虽然医生不能治好所有的疾病,但是医生在治疗疾病过程中,可以通过先进医疗设备、对症的药物、心理暗示等医疗手段减轻痛苦,延缓生命。律师虽然不能让所有案件都胜诉,但是也能通过诉讼策略与技巧达到令人满意的诉讼结果,达到减损、止损的诉讼目标。
三、一个坦陈客观风险的律师,是不是就不是好律师了
笔者认为,一个与客户坦陈案件法律风险的律师,至少给当事人透露了两个信息:一是擅长分析本身说明其专业能力不错,二是毫不避讳让客户知道法律风险,本身说明其责任心强。他(她)在告诉客户这些风险的时候通常都已经在思考对策了。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打官司是一个利用事实和证据说服法官的过程,连自己都无法说服肯定无法说服法官。分析法律风险是一个知己知彼的过程,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正视并积极应对风险,而不是掩耳盗铃。
相反,一个敢于跟你作出100%胜诉承诺的律师,需要睁大眼睛注意了,笔者认为基本只有三种可能:
一是承诺者可能并不是真正的律师,司法部门或协会相关的规定并不是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无须受到约束;
二是凭借着律师的眼界和经验,还看不到案件的风险,所以也不会和客户坦陈风险;
三是已经看到风险,但是可能缺乏案源,想方设法欲获得客户的委托,仍然冒大不韪作出胜诉承诺,同时绝口不提风险。
一个坦陈风险的律师关注的是案件本身,一个作出承诺的律师关注的是自己如何能揽下案件。
记得某学校有句广告词说遇到一个厨师就嫁了吧,所以焦急并正在纠结选择哪个律师的当事人们,如果你们遇到一个能实事求是的律师,那就请不要犹豫委托了吧。
作者:刘晔峰律师/湖南本章律师事务所
律师对案件胜诉的影响有多大
作者:袁霄霄微信号:西安民商律师团
导语最近看波斯纳法官与纽约南区法院资深法官杰德·雷科夫的对话,主持人为前检察官、畅销书作家乔·科恩,对话主题为出庭律师在庭审中的重要性。
谈谈律师对案件的影响。
雷科夫法官在不否认有的案件中律师对技术性的处理上来说可能影响案件,有时出庭律师几乎起不到多大作用,而法官和陪审员们几乎总是能自动抵达“正确结论”。
波斯纳法官也对律师个人素质对于法庭的裁判结果表示:相比于陪审团审判的初审,我不认为律师素质对上诉法院的判决结果会有任何影响,上诉法院的法官与陪审员们也不一样,他们熟练掌握法律,在如何判决上也经验老到。
杰德?雷科夫法官也表示“一个人遇到法律问题,却请不起律师,就算这个问题稀松平常,最后也可能因为没有律师代理而错漏百出。任何一个审理不动产案件的法官都会告诉你,无论租户还是房主,只要有代理律师,通常都能够利用法律,从技术性角度避免被驱逐或被解除对房屋抵押的赎回权,最不济也能搞定一份迟延履行协议。除非承办法官本身就对被告抱有同情,否则的话,缺乏律师代理的被告要么失去租约,要么流落街头。”
美国的法官第一是自信法官的素质,就像波斯纳所说“相比于陪审团审判的初审,我不认为律师素质对上诉法院的判决结果会有任何影响,上诉法院的法官与陪审员们也不一样,他们熟练掌握法律,在如何判决上也经验老到。”;其次是比较相信陪审团制度,正如科恩所说“:我得重申一下对陪审团制度的信心,不管谁出庭,判决结果总是对的。”
陪审团
陪审团在刑事案件中会就被告人有罪或无罪做出判断,而在民事诉讼中则会就被告有无责任或损害赔偿金额等做出判断。基于陪审团制度的存在,很多美国律师将法庭的重点放在说服陪审团上。
但是我们国家并没有陪审团制度,所有的判断最终都掌握在法官的手中。基于两者的差别我们对个别问题还要区别讨论。但是不可否认,没有技术性的案件来说,律师出庭基本上就是走个程序,对案件的结果来说可能影响不大,之所以说可能是因为对于“技术性”的判断要区分案件来讨论。
在美国打个官司,如果要请律师,大部分普通收入的人是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因为日常开支负担不起律师费。大家肯定会考虑什么样的案件才需要请律师,这个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律师对一个案件的胜诉有多大的影响?
可能不好回答什么样的案件不需要请律师,但是可以从侧面讲讲律师对案件的胜诉有多大的影响。
我记得有次坐出租车,刚从法院出来,司机看我西装革履,说我是律师吧?他以前也打过官司,请了个律师,就是走走形式,因为他认为自己的案件事实清楚,肯定胜诉。
我们不去讨论这个案件的案情如何,可以看出来,在有些当事人的眼中,请律师的确是走个过场,因为他们认为不请律师也会胜诉。
讲两个案件
有个当事人来律所咨询,交了首付1万元定金,但是并不想购买商品房,这个首付款开发商依据法律是不会给买房人退的,因为大家都理解一个道理,就是交定金一方如果违约,定金不予返还;收定金一方如果违约要双倍返还。
基于以上法律理解,我见过很多当事人,都自动放弃了这个首付款,但是这个当事人来找我,想试试律师能不能给她要回来这1万元的定金。
当然可以,我们起诉开发商,通过技术性法律手段是可以达到诉讼目的的。
最后法院判决我们胜诉,开发商返还定金。这个案例就告诉我们技术性的法律问题当事人自己是不会解决的,只有通过诉讼的手段才能达到。
离婚案件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一审都是不给判决离婚的,即使大部分人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但是我们的法院已经形成一种思维惯式就是一审不判离。
这时候律师基本代理案件就是走个程序。
那么这个程序有没有必要请律师,或者说我们有没有权利争取在一审中就获得离婚这样的结果。
我在基层法院遇到这样一个法官,在一审中不判当事人离婚,但是也不出判决,让我的当事人撤诉,给当事人说,撤诉结果和一审判决一样的,你6个月后再来起诉。
但是法律却不是这样规定的,撤诉表明当事人自愿放弃诉讼,法律不考虑撤诉的因素,因为这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司法实践中第一次不判决离婚,但是一般第二次会判决离婚。法官撤诉的理由既不符合司法实践,也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官为什么会要求当事人撤诉呢?法院要求法官每年办理的案件中要有调撤率。
如果不请律师这个案子基本上当事人就听法官的要求,撤诉,这样不仅达不成诉讼目的,只会拖延离婚的期限。
这个案件其实没有什么技术性的法律分析,也没有什么证据的收集,但是我们最后一审中还是调解离婚,请律师的区别就在于你能不能达到诉讼目的。
举的这两个例子都很简单,也不复杂。我们经常会遇到,但是处理的结果可能会大相径庭。
我们如何判断某个案件需不要请律师或者请律师的意义有多大,一般法律咨询都会得到结果,所以请律师之前当事人还要考虑律师对某个案件的分析。
最后引用杰德?雷科夫法官的一句话:那些遭遇法律纠纷,却没有代理律师的人,很可能无法感受到公平正义。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