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侦查期间可以请律师吗
人被抓了,要不要第一时间请律师律师在侦查阶段能做什么
我们常常在电视剧里看到,嫌疑人被抓时跟警察常说的一句话是“我要见我的律师”。的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以下简称“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其他人的聘请,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
但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认为,案件在侦查阶段没必要请律师,律师只有在审判阶段才是必要的。如果家里资源比较好的,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往往是通过各种途径去托关系把人弄出来,不管能不能奏效,反正是先偿试过了再说。实在没办法了,再考虑请律师。在此,我要说,这样的想法和行为是非常不可取的。案件即使是在侦查阶段,也有好多事情只能律师才能办到:
第一,律师接受委托后,可以及时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基本事实及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等基本情况。
第二,律师可以依法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家属不行),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具体包括: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如果承认有罪,了解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如果认为无罪,听取其无罪的辩解;了解其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了解其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等等。
第三,律师可以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具体包括: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有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如实回答的义务及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犯罪嫌疑人有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以及在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的义务;犯罪嫌疑人享有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他告知的权利及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辩护权;犯罪嫌疑人享有的申诉权和控告权;刑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构成要件、量刑档次;刑法关于自首、立功及其他量刑情节的法律规定;有关刑事案件侦查管辖的法律规定等等相关法律问题。
第四,应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的要求,或律师经工作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律师代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如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提出申诉要求,且律师根据工作认为案件符合申诉条件的,可代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
第六,如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提出控告要求,且律师根据工作认为侦查人员在办案中违反法律规定,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或者认为侦查机关管辖不当的,可代为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第七,律师对全案提出法律意见,可以提交《律师意见书》,并可以抄送有关监督部门。
上述事情,大部分是只有律师能办,其他人不能办的,所以,毫无疑问,如果家庭经济条件允许,在人被抓后第一时间就应聘请律师,请求律师提供帮助。
刑事案件到底什么时候委托律师 有需要的不妨看看
如果说亲人涉及刑事案件,作为当事人家属,肯定都是焦急万分的,但是很多家属对于什么时候该找律师是完全没有概念的,很多都会认为等到了法院判决的时候,找一个律师辩护就好了。其实这是完全错误的
刑事案件一般分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都是可以委托律师的,但是不同阶段委托律师的作用确实不相同的,甚至会有很大的区别。
其实委托律师最好的时机就是侦查阶段,但是有的当事人觉得,侦查机关调查的事实肯定不会出现任何问题,用不着律师去核实和质疑。这种认识是完全错误的。
有时候侦查机关为了收集证据,会使用一些不合理的手段,很多当事人因为不懂法,就不知道可以申诉,不懂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律师的介入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前期律师介入后,能为当事人提供很多有利的法律建议。比如,如果立功的,可以获得从轻、减轻处理。而有的当事人是不知道法律有这些规定的。
不过你也不要把律师的能力想的过于大,就拿侦查阶段举例,主要是对侦查机关是否有违法办案的行为,代为申诉、控告,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等等,总结成一点就是更好的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还有很对人,因为对于法律是过于不了解,甚至觉得没有必要请律师,这种往往到了审判结果出来后后悔不已。
其实我的建议就是,如果说家庭条件允许的话,在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尽可能的去找一位刑事律师去会见当事人,先了解清楚案件的具体细节,为了后续取保,缓刑或者是辩护做好充足准备。
这些就是关于刑事案件什么时候找律师的一些问题,如果说有需要刑事律师的话,不妨来这边看看。
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华北:河北、山西、内蒙古
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
华东: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福建、山东
中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西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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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公安侦查阶段是否请律师的必要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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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当牵涉刑事案件的时候,很多人都会认为律师并没有多大作用,我并不完全赞成这个观点,并不是因为我是律师,而是应当结合每个案件情况来谈这个观点。
并不是每个案件都有必要请律师,也不是所有案件都不用请律师,刑事案件律师的作用其实取决于案件的本身,在不同案件中,作用是不同的。
就分刑事阶段来谈下为什么要请律师,又为什么不用请律师。
因为篇幅问题,所以本篇只在公安侦查阶段讨论是否有必要请律师以及介入的最佳时间。
【律师介入的最佳时间】
刑事案件时间跨度长,阶段多,案件很磨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心理。
最开始的公安侦查阶段,正常流程走下来耗时也超过了民事的简易程序,37天的黄金期(30天+7天)加上标准化的2个月公安侦查期限,但这只是批准逮捕的情形下。
其实很多时候,在30-37天放人的情况还是取决于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如果公安机关认为犯罪情节轻微,愿意给你取保候审,那给你取保候审的时间点一般是在移送看守所之前,也就是在派出所做完笔录后。而一旦将人送至看守所后,就要把握住在检察院审查批捕这个黄金时点。
几乎所有刑辩律师都会将这个时间段描述为37天黄金救援时间,很多人会想着那不就是在30或者37天的时候争取不批准逮捕就好了?
但事实并非如此,《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结合刑事办案经验,是可以明确:
公安也并不是所有案件都是在30-37天的时候提请批捕,也是存在将批准逮捕的时间提前的可能。
综上,在公安侦查阶段,律师介入的最佳时间为审查批准逮捕前。
以上仅仅根据公安机关的办案规定及实务操作,简单阐述了就案件本身而言,律师介入的最佳时间。那接下来结合律师在公安侦查阶段的作用来分析是否需要在这个阶段请律师。
【是否有必要请律师】
律师在接刑事案件的时候,给犯罪嫌疑人或家属描述作用时,会采用专业术语以及一些心理战术。而律师在公安侦查阶段能起到的作用简单来讲(受限于篇幅,不完全阐述):
1、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这是不同于家属最明显的区别。而会见可以了解涉案罪名、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帮助、传递人文关怀。
2、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核实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基本情况。
3、可以提出申述、控告,向侦查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向检察机关递交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可以与办案人员沟通,全面充分了解涉案情况。
我们可以看出来,刑辩律师在公安侦查阶段所起到的作用80%左右的前提都是犯罪嫌疑人拘留状态中。
而倘若经济情况良好,希望律师能够从头到尾提供法律帮助的,那定然是最开始便委托律师介入达到的效果是最好的。
但倘若经济受限,就需要结合案件情况慎重考虑委托律师介入的时间点,毕竟在多数常见案件中会存在退赔、退赃、罚金的情形。
公安机关并未将犯罪嫌疑人移至看守所便取保候审,那这种情况下,是否委托律师就需要结合经济状况以及案件可能走向来统一判断。
本人才疏学浅,仅聊表个人观点,倘若存在疏忽,请多多体谅并及时与本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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