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过年还能请律师吗
快过年了,被关起来的人员可不可以取保候审 厦门刑事律师饶金祥
文|饶金祥律师专注刑事辩护13606937587
一位嫌疑人的母亲打来电话:
回答问题之前,先简单概括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通常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如下情况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通俗点概括,就是关久了的、犯罪不严重的、身体状况差的。当然,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好了,现在我们可以直奔主题说明的是,过年或者其他任何重大节日,不是法定或者酌定可以变更羁押为取保候审的条件。
上面这位母亲焦急不安的心情,代表了普遍被羁押人员家属的状况。春节在大多数国人眼里是最为至关重要的团圆之日,即使千里、万里,也要回家过年,与家人团聚。所谓法不外乎人情,即执法机关在严惩犯罪的前提下,也允许在适度的时机展现法律的温情,惩罚为主,教育为辅,宽严相济,才能更有利于犯罪行为的改正,真正获得教训,从而弃恶从善。
我曾经在一些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遇到过如此的情况,如预估刑期可能在某一定范围之内,而该刑期范围可能会恰好临界某些重要的节日,如春节,如清明,如中秋,那么我会尽可能与承办法官沟通,争取让刑期在这些节日之前期满,让他们家人团圆的更有意义。当我提出这些请求时,大部分法官也都会理解并耐心倾听,在允许的范围内适度宽松。当然,也遇到铁面无私的法官,一丝不苟执行法律的惩罚权限,不容协商。
对于身体状况差的被羁押人员进行取保候审,近几年以此为理由办理成功的仅有两起。某人若是涉嫌犯罪,在被投入看守所羁押之前,都会对其进行健康体检,看是否符合被羁押的条件,避免身体状况糟糕而被羁押,导致出现不该有的状况。
前几年,在一起涉及毒品犯罪的案件中,被告人身患艾滋病,其在某公交站与买家接头,出售一克冰毒,在身上搜出14.7克冰毒,最终被刑事拘留。拘捕的时候侦查机关并不知道他的身体状况,当事人本人也怯于交代,于是侦查机关对他先行羁押并进行讯问,后家属委托律师处理,经过会见得知此情况,立即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当时已被羁押一个月零十七天。根据当事人的要求,让我们别向家属说明患艾滋病一事,于是我们选择沉默。后厦门市思明区法院认定其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由于身体健康问题,故监外执行。
另外一起刑事案件,因涉嫌诈骗的当事人突发脑溢血处于重度昏迷,在医院icu抢救十数日后转入普通病房,但是人依然昏昏沉沉。在icu期间,侦查机关即同意办理取保。
在其余处理过的案件中,家属提出腰间盘突出、肾结石、肠胃不好、重度近视、高血压等等,要求作为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这些理由我当然会倾听,大多数时候无论是否有效,也都会作为申请取保候审的附带理由,列在文书之上。上述身体状况,自然大多数不符合可以取保的条件,但是作为一种可能存在的希望,多一点笔墨,又有何妨。
关于取保候审成功的案例,大多数还是基于案情本身,如可能确实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或者作用小、案情清楚、证据固定、无人员在逃等等,在这些情况下成功的案例居多。
快过年了,希望法律的温情可以让被羁押的人员及其亲属有所感知。
办案札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层级(即未达30人3层)之辩,成功取保
作者:黄丽红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刑事部核心成员,专注于办理传销犯罪、走私犯罪、诈骗犯罪案件。
微信:13711385572。
本案是黄律师2021年处理的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
一、接受委托
2021年春节前,家属通过朋友介绍找到黄律师,因公安机关仅通过电话告知家属当事人被拘留的情况,案件其他情况家属一概不知,即家属完全不知道当事人因何事被拘留,加上临近春节,家属相当着急。
在了解到此情况后,黄律师告知家属要尽快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及取保空间,确定辩护思路,并指导当事人如何应对。家属自知情况紧急,拟委托黄律师会见及提供辩护,因疫情看守所管控较严,会见需先行网上预约,很多时候甚至一号难求,因此,接受委托后,黄律师立即预约抢会见号安排会见。
二、会见
本次会见时间为2小时(一般会见时间是30分钟~1小时左右,但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主要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了解当事人个人信息、家庭情况、身体健康情况;第二部分:了解抓获情况、关押情况、权利告知及保障;第三部分:了解具体案情及讯问情况;第四部分:了解案件证据以及侦查机关办案程序的合法性;第五部分:了解有无其他有利于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情节;第六部分:与当事人沟通律师的法律服务方案及内容。
通俗一些来说是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模块:一是由当事人陈述其了解的涉案情况;二是由黄律师询问当事人,了解办案机关讯问当事人的主要内容,以反推办案机关目前掌握的证据情况;三是在前述涉案情况的基础上,向当事人做法律分析,让当事人了解目前罪名的基本规定,案件会经过哪些重要的时间节点,黄律师在这个过程中会做哪些工作,需要当事人配合做哪些工作,并依法告知当事人如何应对讯问,如何依法作出有利辩解等问题。
见到当事人时,黄律师表明了身份,告知当事人是家属委托提供辩护的律师,并向当事人传达家属的关心和问候,当事人开口第一句话就是:我已经写了信给家属要请律师,为什么现在才请律师?其实,虽然是临近春节,虽然家属也比较着急,但毕竟家属年纪较大,第一次遇到刑事案件,不知道该怎么做,加之没有熟悉的律师,所以迟迟没有请律师提供帮助。
经会见了解,当事人涉嫌罪名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主要的涉案事实是“卡”,当事人网上购买多张“卡”后,联系他人充钱到“卡”,并通过“卡”在网上商店购买物品,而当事人从该网上商店提取佣金。当事人涉案“卡”的数量为28张,每张“卡”对应的账户显示的下线人员和组织层级已经消失,公安机关客观上很难收集到相关的证据。
三、约见经办人,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会见当事人后,黄律师联系家属反馈会见情况,告知家属了解到的当事人身体状态,向家属传达当事人交代的事情。
反馈情况后,黄律师约见经办警官,与经办警官交谈近一个多小时,进一步充分了解当事人涉案情况,提出仅凭当事人对传销体系的供述,不能作为认定传销人数和组织层级数的证据,因此,无论从传销活动人数还是从组织层级数来看,当事人都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意见,并向经办警官提交了当事人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书、取保候审申请书。
四、决定取保候审
办案机关并未三日内回复,期间黄律师多次和经办警官电话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并强调取保要求。
2021年1月底,经办警官电话,告知决定对当事人取保候审,要家属协助处理相关手续,当事人顺利回家过年。
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
我们经常在香港电影中见到这样一个场景:一个人因为涉嫌犯罪,被警察抓获后,在接受盘问的时候,总是会说“不好意思阿sir,无可奉告,我要等我律师。”我们觉得好威风,刚一到案就可以请律师介入。那么我国的公民可以享受这样的权利吗?
其实是可以的。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在刑事诉讼当中,当事人往往对于犯罪的性质、可能被判处的刑罚及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知道或者不明白;对于司法机关少数办案人员的违法行为以及案件中的冤情。而且,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享有一定独立的诉讼权利,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案件的正确处理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犯罪嫌疑人从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时起可以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除聘请辩护人外,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还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同时还规定了,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亲属代为聘请的,侦查机关应当允许,及时安排,不得以没有经过犯罪嫌疑人本人的委托为由而不许会见。被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看守人员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办理案件的有关侦查机关,侦查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按照犯罪嫌疑人的意愿,根据其提出的具体要求,及时向其所委托的人员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如果犯罪嫌疑人仅仅提出要求聘请律师,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侦查机关也不能置之不理,而应当及时通知当地的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律师。
但应当指出的是,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对于哪些案件属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实践中曾经有两种理解:一种意见认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是指案情或者案件性质涉及国家秘密,而不是指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需要保密的情况;另一种意见认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应当包括在刑事案件未侦查终结以前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和处理意见。
2018年,因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一男子与他人产生房屋纠纷,从而认为自己吃了大亏,心中积下怨念,为出气争胜,用自制炸药包炸损他人房屋。虽未造成大错,但因涉嫌爆炸罪。事后在家人帮助下第一次审讯后聘请了辩护律师。如果你想要找律师,我推荐北京陈晓伟律师,他认真负责而且成功办理过很多刑事案件。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