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需要自己请律师吗
起诉状必须由律师写吗可以自己写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文化程度及法律意识的提高,遇到纠纷解决不了时都想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一提到法院诉讼,法院就会要求您提交一份书面起诉状,但是起诉状怎么写勒,估计大部分人都会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已经做了相应的规定。
虽然有法律有规定,大多数人看到这个法条仍不知道怎么着手,下面就简要介绍一下怎么写起诉状。
一、标题
居中写:“民事起诉状”(或“民事起诉书”、“民事诉状”等)。
二、写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分别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具体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同案原告为二人以上,应当分别写明。如果同案被告有二人以上,应当按责任大小的顺序写明。如果原告或被告系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住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果有第三人,按照原告、被告这样去写。
以自然人为例:
原告:
张**,男(女),汉族,1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1XXXXXXXXXXXXX,住址:X省X市X县X镇Xxx小区XXX单元XXX室,联系电话:xxxxxxx。
被告:
李**,男(女),汉族,1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150XXXXXXXXXXXXX,住址:X省X市X县X镇Xxx小区XXX单元XXX室,联系电话:13xxxxxxx。
有些人可能会说,我没有被告的身份证怎么办,如没有被告的身份证号同样可以立案的,法院不会要求这么严格的,但是需要保证提供的电话准确且能联系到被告,以及提供的被告住址正确,这样法官在送达传票等资料才能准确送达到被告手中,之后法官会要求被告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三、诉讼请求
简明扼要的说明要求法院判令具体权益,比如支付具体金额、履行一定行为等,可以是一项、也可以是多项。可以说,诉讼请求是整个民事起诉状的“精髓”,提出诉讼请求时的用词一定要严谨、准确,既要把请求表达清楚;请求的内容要有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的支持。民事审判的原则,当事人提出什么请求,就审理什么请求,即“不诉不理”。诉讼请求是否适当,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胜败和结果,很多案件都是因为诉讼请求不当导致败诉,或者即便胜诉,也没能更大程度地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
以欠付货款为例:
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支付货款**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案**标准计算);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四、事实与理由
写清楚双方发生争议的基本事实,尽量用概括性、简要的语言描述,不需要长篇大幅,也不需要把每一个细节都描述清楚,简要描述一下原告、被告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以及双方发生民事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情节和后果。一般应以时间顺序,既要如实地写明案情,又要重点叙述被告侵权、违约等行为的后果。对于法律依据,简要引用就可以了。
下面以民间借贷为例:
20XX年X月X日,被告某某以
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合法的理由)
,向原告某某处借款XX万元,并为原告出具一份
,借条约定:被告于20XX年X月X日前归还,月息2分,此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据不偿还,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五、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此致”空两格、“某某人民法院”另起一行居左顶格。
(2)具状人(起诉人)原告(本人)签名按手印;如果是法人应加盖公章。
(3)起诉时间:某年某月某日
六、附项
1、本诉状副本份数,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告(含第三人)的人数提交。
2、其他有关证据证明材料的份数。
以上是怎么写起诉状的大致介绍,如果是案情简单、事实争议不大、金额小的案件,可以自行参考,但是如果是复杂、事实争议较大的案件建议还是委托律师代为起草,由律师根据材料和案情研究后,提出适当的诉讼请求,对案子更有利。
为了大家能更直观的感受,我下面放一篇完整的诉讼供大家参考。
去法院诉讼要到底要不要请律师
很多当事人其实有一个疑问,就是民商事案件去法院诉讼到底是否需要请律师?毕竟律师费用不菲,大部分的情况下都需要先行支付。当事人经常有一种感觉我国是一个成文法国家,那么所有的法律规定都写在了法条之中,律师的工作无非就是翻翻法条,我在咨询律师的时候律师也只是告诉我法律是如何规定的。那我为什么还需要请律师来诉讼呢?我只要翻看翻看法条,然后再咨询一下律师,律师如果说没有问题,这样我就不就能自己去诉讼了么?作为一名律师,我想专门来解释一下,这样的说法到底是否准确?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确实是有一部分案件是不需要请律师的,我自己在咨询的时候也经常会建议当事人自己去诉讼,比如追索劳动报酬、无财产的的离婚案件、曾经的民间借贷等案件。
这样的案件往往法律关系比较简单,当事人诉讼请求简单,胜诉率比较高,而且在立立案、开庭的过程中往往有法院、仲裁委的工作人员进行辅助,当事人的诉求也往往比较简单,这样的案件当事人通过适当的学习之后确实是可以自行开庭,并且最终取得较为理想的效果。
但是当事人在这个过程中往往需要付出的一定的学习成本,比如说多次往返法院、在网上多次查询调研等等,但是肯付出时间的话,确实是不需要请律师的,请了律师往往也就是节约时间成本、学习成本等等,并不会对案件产生较大的影响。
而对于其他有一定争议的案件,我认为还是需要请律师的
。虽然我国是成文法国家,但是在我国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在诉讼、庭审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套与法律匹配的规则,包括诉讼请求的提出、证据的提交、举证责任的分配、如何进行调解等等方面,都有一些约定俗成的做法。比如说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虽然我国法律中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对于部分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件也进行了规定,但是即便如此,在庭审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也往往会成为案件的一个重要的争议焦点,而当事人简单的认为“谁主张,谁举证”是理所当然的,而忽略了在法庭辩论的过程中明确对方的举证责任,法官在判决时又重视实际情况而忽略了举证责任,这也是导致败诉的一个常见的原因;再比如如何应对法官调解这个问题,由于我国法庭的调解倾向比较明显,当事人在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很可能听信法官的说法,最终以比较大的让步达成调解,损害了自身的权利。
接下来我以一个案例来说明诉讼请求提出的不当是如何影响案件效果的:
这是我接到的一个真实的咨询案件,在南京的某个小区,顶层的业主因小区楼顶漏水导致屋内装修和家具受损,因此该房屋的业主希望想要起诉开发商,诉求有二,第一是想要开发商延长房屋的保修期;二是希望开发商赔偿因屋顶漏水造成的损失。这位业主觉得自己的诉求和法律关系都很明确,简单的调研之后,就可以上法庭起诉开发商了,最终案件经历了两审,最终调解结案了,最终调解的结果就是开发商延长保修期,二是开发商赔偿业主综合损失费。按说案件已经算是胜诉了,但是接下来问题来了,开发商在维修完室外房顶漏水之后,说不再管室内的问题了,所谓的保修期开发商也不愿意做了。然后,在二审过程中业主才想起来自己自己还有家具也受损了,也想让开发商再赔偿。
于是,业主来咨询我,想问能否再起诉并要求开发商让其修理室内的装修并且赔偿家具损失。结合第一次诉讼的结果来判断,如果还需要进行第二次诉讼的话,败诉的风险就相比于第一次诉讼大了很多,并不一定能得到最理想的效果。第一,虽然开发商延长了保修期,但是如果一直不配合维修,业主就需要无穷尽的等待开发商修理,影响正常生活,而且想要强制开发商修理的时候还需要再次提起诉讼,费时费力;第二综合损失费范围太广,开发商肯定惠会抗辩家具损失已经在综合损失费里面进行了支付。综上,如果再进行诉讼的话,败诉风险会大很多。这样一个原本简单的诉讼案件,虽然第一次诉讼取得了胜诉的结果,但是却没有解决当事人的问题。
再来分析这个案件,其实之所以会造成还需要再次诉讼情况,主要是因为当事人在诉请提出的时候存在一定的问题,只是简单的考虑了保修期的问题,但是这个保修期在实践中往往只一纸空文,延长了保修期又如何?什么时候能够维修不仍然是看开发商脸色行事,这样还是会对业主的生活造成比较大的影响,那么如果真的想对开发商有所约束应当如何进行约定呢?首先应当明确约定维修期限;其次,应当约定对于无法在期限内维修的项目,应当由业主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修理,开发商应当根据相应发票支付相应的费用。这样约定才能最大程度上保证了业主的利益。但是业主在自己诉讼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这些问题,导致最终虽然胜诉了,但是其实效果并不理想。
这么一个简单的案例我其实是想说明,即便是在成文法的国家,但是由于法律规定的滞后性和不完善性,往往不能准确满足实践的要求,因此为了弥合这样的鸿沟,法律实践也就衍生出了一套与之配合的规则,但是当事人往往不能准确了解这些规则,最终导致某种程度的败诉。而且当事人限于自身的经验,往往不能找到符合自身需要的法律诉求。
所以我的建议是对于有一定争议的诉讼案件,还是请一个律师,或者为了节约成本也可以付费咨询律师,保证即便律师不参与不开庭也可以参与到案件的整个过程中,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
不请律师,自己可以起诉吗
社会发展太过迅速,导致纠纷数量呈爆炸式上升,但不少案件标的额小、关系简单,聘请律师的成本可能大于诉讼后得到回报。这时候,不聘请律师自己可以起诉吗?
答案是:可以!
聘请律师不是诉讼的必须要件,只不过在实践中,诉讼专业性较强,多数人担心自己不懂法律、无法妥善处理,自行诉讼会适得其反。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代为处理相关诉讼事宜,也可以自行准备材料至人民法院起诉。下文针对个人自行诉讼的程序及步骤进行详述:
一、确定明确的被告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除外)。
故在起诉前,需要明确被告的身份信息、住所、联系方式,一是便于确定案件在哪个法院起诉;二是便于案件起诉至法院(仲裁委)以后,法院(仲裁委)能顺利将起诉材料送达至被告手中。
二、书写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这一法律规定高度概括了民事诉状的内容。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结合民事诉讼实际,民事诉状的一般结构和内容要素,大致如下:
(一)标题
写“民事诉状”或“民事起诉状”。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先写原告,后写被告,分段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项。
当事人如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则在原、被告项内,第一项写明单位名称和所在地,第二项写明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当事人有数人时,应依次写出,按享受权利和应尽义务的大小排列。享受权利大的原告和应尽义务大的被告分别先列写,然后按顺序列写。
基本情况的写法相同。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的,可在各该当事人名下,另起一段写明诉状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和职务。如果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应在列写完当事人之后,写明第三人的姓名和基本情况,并且根据案情需要,证明第三人与原、被告的关系。
(三)请求事项,即案由
主要写明请求解决争议的权益和争议的事物,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如请求人民法院解决损害赔偿、债务清偿、合同履行或者要求与被告离婚、给付赡养费、继承遗产等事项。离婚案件,应先写明请求判决与被告离婚;其次,要明确提出对子女的抚养及财产分割的意见和要求。
(四)事实与理由
事实和理由应写明下列内容:
(1)事实部分:要围绕着诉讼目的,全面反映案件事实的客观真实情况叙事要完整,要讲明民事案件案情事实的六个要素。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和结果;叙事要真实。诉状是法院受理案件的重要根据之一。叙述案情时,必须实事求是,反映案件事实的本来面貌;叙事要明确。与争议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事实,要详细叙述明白,与案情事实关系不重要的,但必须交待清楚的,可以简要概括。叙述事实用词要准确,达到表达恰当。
(2)理由部分:主要是列举证据,说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根据事实,对照法律有关条款作理由上的论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说明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诉状中所叙述的主要事实,都要列举相应的证据。事实和理由,既可以分别写,又可以合在一起写,摆事实,讲道理。根据事实和证据,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分析论证,分清是非曲直,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确认民事法律责任。
请求目的此段在写法上要照顾到“请求事项”,就是说如果在“请求事项”中已写得很具体了,这里就可以简单写为“请依法判决,满足我的诉讼请求”。如果前面没有写具体,此处则要写得明确、具体、详尽。内容较多的,可以分条或分段写清楚。
附民事起诉状范文:
民事起诉状
原告:×××,男/女,××××年××月××日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男/女,××××年××月××日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联系方式:……。。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诉讼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
事实和理由:
…………围绕着诉讼目的,全面反映案件事实的客观真实情况叙事要完整…………
××××人民法院
附:本起诉状副本×份
起诉人(签名):
××××年××月××日
三、书写证据目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法释〔2019〕19号第一条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
故在诉讼时,应当在民事起诉状后附上相应的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证据目录按证据名称、证据的证明目的一一书写清楚、明确,证据材料以复印件的形式按证据目录所列的顺序整理提交。
附证据目录模板:
证据目录
证据一、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户籍信息
证明目的:证明原、被告主体适格;
证据二、《借条》
证明目的:证明被告尚欠原告借款xx元、利息xx元的事实;
证据三、转账记录
证明目的:证明xxxx的事实。
提交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四、缴纳诉讼费
民事起诉状、证据目录、证据材料等诉讼材料准备完毕提交法院立案庭后,按时、足额向人民法院缴纳诉讼费,当然,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缴、免交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缓缴、免交诉讼费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履行相关手续,具体可询问当地人民法院。
五、等待开庭
人民法院立案庭人员收下诉讼材料、当事人诉讼费缴纳完毕后,立案程序完成。人民法院会依据案件案由、性质分配承办法官,并由承办法官安排开庭排期、送达证据材料、开庭材料等。原、被告各方收到相应材料后按开庭传票上明确的开庭时间、地点,准备好相应材料等待开庭。
六、参加庭审
(一)、庭审准备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二)、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
(2)出示证据和质证,当事人陈述结束后,必须将案件的有关证据在法庭上展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一般来说,实务中民事案件当庭宣判庭审结果的较少。
以上为个人至人民法院起诉的程序及步骤,供需要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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