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轻伤请律师的作用
因为群架进入看守所,请律师有用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辩护律师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律师的作用具体可以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公安侦查阶段律师的作用
在刑事案件公安侦查阶段,许多家属并不了解律师在此阶段中的作用。有家属认为,在公安侦查阶段找律师没有用,只要亲友被刑事拘留三十七天内检察院不批捕,便可大事化小,寄希望于那寥寥无几的不批捕可能性中。甚至有的家属认为与其请律师不如搞关系,采取曲线救国的方式“捞人”。其实,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说,这是非常错误的想法。
虽然我国刑事诉讼分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在判决生效之前都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但是我们必须要知道,决定胜负的主要因素往往不在于审判阶段而在于其前期准备,办案部门早在侦查阶段就已经收集到的证据绝大多数就已经决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审判时的罪与非罪。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二、会见当事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首先,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身处看守所这一陌生的环境中,与外界的联系已基本断绝,更面临着漫长的刑事诉讼程序,其难免会产生焦虑、不安的情绪,从而对其接受讯问的心态造成负面影响。此时律师的会见不仅能够安抚当事人的情绪,更是向其表达家属对事件的关注及支持,让当事人知道自己并非孤立无援,可以坚定其积极维护诉讼利益的信心。
其次,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解释其所涉及的罪名及其量刑规定,使当事人在不违背客观事实的情况下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作出对自己不利的陈述。
最后,向当事人解释其在诉讼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避免侦查人员忽视、回避对犯罪嫌疑人有利证据的提取,或者做完笔录后不让犯罪嫌疑人阅读确认就要求其签字的情况发生。
三、告知被关押人员享有的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期间被关押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2)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3)在接受传唤、拘传、询问时,有权要求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4)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5)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在接受询问时有权为自己辩解。(6)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在询问时有要求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的权利。(7)在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时,有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权利。等
总的来说,当一个不了解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的人涉嫌刑事案件的话,请一个律师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法律所赋予律师的权利和律师自身的知识背景以及办案精要能够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很多的法律上的帮助。
聚众斗殴罪有必要请律师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的,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以聚众斗殴罪进行处置,当事人因聚众斗殴被抓后家属往往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么聚众斗殴需要请律师吗?下面尚辩刑事团队律师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做出详细的解答。
聚众斗殴罪有必要请律师吗
首先,作为家属,根据《拘留通知书》和办案警官的描述,只能获取极其少量的案件信息。
比如:被拘留时的罪名、拘留的时间、执行拘留的派出所或公安局等。而在家属眼中,这些信息几乎没有什么价值。但在律师的眼中,这些信息就很有用。
其次,当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家属与嫌疑人之间没有直接沟通的渠道,需要有律师作为媒介,不管是了解实际案情还是体察嫌疑人实际需求,都需要借助律师,因为律师才有会见嫌疑人的权利。
再次,律师通过会见,会对整个案件的情况有一个法律层面的考量,同时,律师提出的专业建议,才能有效把握各个环节的关键点,才能对家属提出更能保障嫌疑人权利的方案,更能推进问题的解决进程。
越早聘请律师,越有利于保障嫌疑人的权利,这也符合“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的精神。
聚众斗殴罪为什么要请律师
第一,当事人自己未必了解案件的整个事实。大部分情况下当事人是案件的亲身经历人,但经验告诉我们,当事人都未必了解案件的整个事实及经过。
第二,当事人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的局限,使其对案件事实及事实的性质案件事实的法律意义难有正确及准确的把握。
第三,刑事案件中大部分当事人被剥夺或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无法收集证据。我们都知道,证据在打官司中的重要性,可因为这些当事人失去了人身自由,他们难以收集证据。
第四,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影响当事人为自己辩护。当事人身在事中,诉讼和其自身有直接关系,经常产生前怕狼,后怕虎的矛盾心理,从而难以充分行使自己的辩护权。
请律师可以做无罪辩护吗
律师可以针对罪名做以下辩护: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对于因民事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民间矛盾引起的互相斗殴、结伙械斗,如果后果不严重的,可以做无罪辩护。
二、轻微打架行为的——犯罪性质的无罪辩护。
如果分析聚众斗殴罪指控的证据,发现犯罪性质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特征的、并且被告人未致被害人轻伤以上的,可以做犯罪性质的无罪辩护。
如果分析聚众斗殴罪指控的证据,发现犯罪性质更符合寻衅滋事罪特征的、并且被告人未致被害人轻微伤以上的,可以做犯罪性质的无罪辩护。
三、一般参加者的无罪辩护。
聚众斗殴罪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如果如果分析聚众斗殴罪指控的证据,发现被告人是一般参加者的,可以做相应的无罪辩护。
四、没有聚众行为的无罪辩护。
(1)一方只有一人的――当然的非聚众斗殴罪。
(2)一方有两人以上、但没有聚众行为的――有难度的无罪辩护。
五、没有互殴直接故意的无罪辩护。
如果被告人一方本无互殴故意,但是对方被告人出于各种原因诬告陷害的,也可能使正当防卫的一方成为聚众斗殴罪的被告人。
是防卫行为,还是聚众斗殴行为,只有以全案证据为根据、把握案件始终、细节、证据的本末进行综合判断。
上述就是关于聚众斗殴罪未遂是否属于无罪这一问题的相关法律回答,由于上述原因,当事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无法充分有效的为自己进行自我辩护。而律师的辩护则能克服这些局限,使当事人能真正享受到法律赋予的辩护权,受到公正的对待。如果遇到相应的问题,及时咨询律师或者及时寻找更加专业的法律部门进一步解决。
刑事案件请律师到底什么用
都说屁股决定脑袋,但屁股决定脑袋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么。各人有各人的职业定位,不同的职业定位决定了不同的思维模式,不同的思维模式决定了不同的看待问题的角度。司法机关倾向于找有罪的理由,律师就倾向于找无罪的理由。
当一个案件发生之后,你不请律师,法官检察官也会秉持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做出比较公正的判罚的。但有一个问题是,检察官站在追诉犯罪的立场,立场决定思路,也就是说,当同一个案件事实既有可能推断出有利的结果,又有可能推断出不利结果的时候,检察官会倾向于做不利的推断。这个绝对是没错的,但有可能对被告人不公平。
打个比方,用一根木棒打了一下就把人打得颅骨骨折,同一个案件事实,公诉人会倾向于讲被告人打击他人时力气极大,只用一下就把最坚硬的颅骨打到骨折,可见其主观恶性极大。但辩护人可能就倾向于讲,被告人在被害人受伤无力反抗,可以轻松继续加害的情况下,没有继续施加伤害,说明其主观上没有扩大伤害后果的故意。
这两种观点是基于同一事实推断出的,而且也不能讲谁说的是错的,在法庭上,从来没有绝对的非黑即白,虽然法律规定公诉机关要全面搜集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证据,但检察官再公正,身份决定了他是不会费尽心思为被告人找寻无罪、罪轻的证据和思路的。律师就刚好相反。这个就能回应,既然法官和检察官都懂法,我们还要律师干什么?
按照题中所述案情,司法机关不会管别的,只要你动上了手,然后有人受伤达到轻伤,哪怕你是去拉架不是去打架,也会倾向于认定嫌疑人构成犯罪,不会过于积极地挖掘案件有没有无罪的可能。
我觉得呢,在劝阻他人打架过程中导致他人身体受伤还是很有辩头的。我们来看看这个案件可以从哪些来地方着手辩护。
辩护必须立足事实与法律,故意伤害罪的罪状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所以案件最重要的突破点应该是劝架行为是否属于伤害行为,受害者的身体损害到底是被击打造成的击打伤还是在挣脱过程中造成挣脱伤,也就是从行为性质及因果关系着手。
还有一个是从犯罪主观层面着手,就是在拉架过程中造成他人身体受伤,如果不是直接实施击打,那有没有可能是过失致人受伤?因为过失致人损害的话必须达到重伤才构成犯罪,致人轻伤也是无罪。
最重要的是,有没有在场人证能提供证言,全面还原案发当时嫌疑人到底有没有过直接击打的行为。如果能证明没有直接击打行为的话,我觉得是坚决不能认罪的。一旦认罪,司法机关就会很放心地定罪,大不了到时候给个缓刑,事情就算处理掉了,只是嫌疑人会背一个犯罪记录。
这个案件辩护的切入点还蛮多的,题主能提供更多信息就更好了。
@是奥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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