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请的律师是先付费吗
请律师打官司是先付钱,还是打完官司以后再付钱。
您还在为没钱打官司而着急吗?或者担心律师拿了律师费后对您的诉讼案件不上心?不花一分钱,同样能请专业律师!下面教你如何实现拿到债务人的欠款之前,不花一分钱:先打官司后收费!
法宝在线独家推出的“先打官司后收费”的代理模式,解决了您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保证了您的利益。
“先打官司后收费”具体详解:
在案件胜诉前,当事人不需要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拿到赔偿款后,律师才按一定比例收取适当的费用(并不是所有的案件类型都适合这种模式)。
换句话说,出借人在拿到欠款之前,不用向律师支付一分钱。不但如此,我们还会为当事人垫付全部诉讼费用,以及其它有关诉讼方面的一切开支,完全实现了当事人在拿到赔偿款之前,不花一分钱。
“先打官司后收费”的优点:
胜诉前,不花一分钱;同时,律师对你的官司100%尽心尽责,因为后收费方式将你的诉讼利益与律师的利益紧紧捆绑在了一起,律师只有在赢得官司,拿到赔偿款后,才能获得相应的律师费用,将所有风险转移给了平台及律师,彻底解决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保证了受害人的利益,真正实现了胜诉,零风险、零成本。
实践中,不是所有律所、律师都敢采用“后收费”方式。无论对平台,还是律师而言,后收费都会承担很大的风险。不但在欠款没执行下来之前,没有任何经济报酬外,还要为当事人垫付所有与诉讼相关的费用,如果诉讼失败或者诉讼对方没有财产可执行,那么律师就只能血本无归了。因此敢于采用“先打官司后收费”的必然只能是大平台有实力垫付诉讼费,因为律师需要有非常强大后台支撑才会采用“后收费”方式。
不花钱打官司,输了官司不给钱。“垫资诉讼”的模式,把当事人跟律师的利益捆绑,让律师在代理案件时更加对当事人负责。
离婚律师费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律师费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当婚姻走到尽头时,人面对协议离婚无果的情况下不得不决定的问题就是起诉离婚。然而对于离婚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都是怎么计算的?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所以今天在这里,我们请法源离婚律师针对诉讼离婚费用方面的问题来给大家说一说。
起讼离婚费用含以下几个方面:
法院的诉讼费、诉讼离婚律师费用、汽车、房屋等固定资产评估收费等。如若说时间就是金钱,那么时间成本也是要算进去的,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讲讲。
1、法院诉讼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条例规定,离婚案件争议标的数额低于一万元的,法院会收取50元(但一般收取三百至五百元)诉讼费。如果涉案金额在高于一万元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各地方标准不统一。
立案时出于节省费用的考虑,有当事人将争议财产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少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实际财产,通常会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的。当然,一旦通知补交,就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最终,法院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
2、起诉离婚律师费
离婚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职业素养、专业知识等由双方来协商确定;北上广等发达地区离婚律师费相对较高,但律师与律师之间的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三、五千元,有的却能达到一、二万元,甚至更多。如果请知名律师或业务水平高的律师代理,则可能在二万元以上收费。法源离婚律师费的收费标准可作为郑州地区的参考收费标准。
3、汽车、房屋等固定资产评估费
如果当事人双方对房屋价值存在异议,法院会在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而又不适用竞价方式的前提下,一般会建议双方申请评估机构进行房产、汽车等的评估。双方当事人要在法院出示的几家评估机构中选择一家,若选择不能达成,则由法院组织双方抽签决定。评估机构的费用收取标准是根据房价走的。
4、时间成本
如果先谈判、后诉讼离婚或直接诉讼离婚时间就难以确定。一般而言,如果与对方协商不成,而后找律师与对方协商。折腾来折腾去,如果谈判没有进展,律师会建议到法院立案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国内离婚案件一般为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如果一审一方坚决反对离婚,法院调解无效,一般会在很短的时间出判决。如果是涉外婚姻,或是标的额较大、或是案件相对复杂的,法院可能会采用普通程序审理,审限为六个月。如果一审法院没有判离,六个月后再起诉,时间又要重新计算一回。诉讼期间,评估和鉴定所需时间都不包括在内。
5、另外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及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简称“办案费”),不属于律师服务收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诉讼(起诉)离婚律师费用基本上就那么多,具体的可以咨询我们的值班律师或您所以地的离婚律师。
请律师是先给钱还是后给钱
讲几个经历或听说过的事情:
1。客户找到我,说被告了,还有一周就要开庭了,想请个律师。
我一想,这么紧急,这单应该能谈下来了。谁知道,客户提出现在手头有点紧,希望开完庭之后,等有钱了再给。
我一听,立即觉得,这个律师费恐怕是收不到了,就婉拒了。这种情况,应收账款变成坏账的概率非常之大。
2。客户找到我,说要起诉房产商,要求退房退款。客户觉得官司肯定赢,再加上律师低价竞争很厉害,所以客户提出采取全风险方式,不给基础费,但是执行到的款项可以给15%给律师。
我研判了一下案情,是否构成退房退款情形,还是存在不确定性的。如果全风险代理,一审、二审、执行程序一路下来,时间很长,而且工作量不少,说不定官司输了一分钱都拿不到,连办案成本都无法覆盖,因此果断拒绝了。
全风险代理,绝不接受,律师代理案子,付出的不少,远不是动动嘴皮子这么轻松,凭啥基础费用都不给?
3。客户找到我,说要起诉,案情比较简单,只愿意少量基础+风险。
我同意了,倒不是因为案情简单,说实话后来证明根本不简单,而是因为一个关系不错的朋友引荐的,再加上我对打赢很有信心。
但是,在诉讼过程中,客户不愿意做财产保全,不愿意花保全保险费和保全费。
后来,虽然胜诉了,但是执行过程中,却发现被告早就把财产转移了,根本没执行到钱,风险收费部分落了空。
这提醒我们:针对被告是自然人这种情况,除非事先发现其有名下有财产并且原告愿意申请财产保全,或者存在担保措施,否则的话,通常不要选择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去代理原告起诉。
4。听一个律师朋友说,他代理的一个案子,采取基础+风险方式代理,代理一审、二审、执行程序,以执行回款的一定比例收取风险代理费。
后来,案子胜诉了,但是客户突然解除了委托代理合同,转而由自己去申请执行,因为前期做了保全,所以拿到钱应该问题不大。
这么一来,风险代理费没了!(备注:委托代理合同中,没有写明如果委托方因自身原因单方解约,视为代理事项完成,仍然应当支付风险代理费)
这提醒我们:委托代理合同中,要考虑到这种情形,预先做出相应安排,防止这种“意外”发生。
5。听一个律师朋友说,他作为原告代理人,代理的一个案子,标的额好几个亿,采取基础+风险方式代理,以执行回款的一定比例收取风险代理费。
后来,案子胜诉了,被告是大公司,有偿付能力,案子已经进入执行阶段了。如果全部回款,律师费不菲。
可是,突然原告被自己的债权人申请破产,并且法院已经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了。这么一来,律师费就变成了普通债权,需要向原告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了,初步预估受偿率很低。
哎,人算不如天算啊!
总而言之,先办事后给钱,或者采取风险代理方式,还是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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