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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的律师费怎么给比较合理

请律师 作者:公幼霜 2022-06-20 10:34:02

如何聘请合适律师,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为什么要请律师

在打官司时最好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若是不请,在不清楚相关

法律法规

时,也应该向律师进行一些咨询。

原因如下:首先,律师通晓法律,能够指点迷津,较快而准确地指出已经存在的以及您今后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并且给出相应的对策;其次,律师熟悉诉讼中的程序性事务,从而使诉讼工作的效率大大提高。

另外,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调查取证、查阅案卷以及参加诉讼活动时比普通公民代理更为方便,有利于案件的进行。

请律师有什么好处

1.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任何

都表现为权利义务方面的争议。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对法律知之较少,聘请律师以后,就可以让通晓法律、熟悉诉讼程序的律师帮助分析案情,指点迷津,使当事人明确自己在诉讼中所处的地位,从而为合法地行使权利打好基础。

2.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调查证据。当事人聘请律师以后,律师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获取有关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律师还有权查阅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情。这样,就为当事人打好官司,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较大的可能。

3.律师接受聘请诉讼以后,应当出庭参加诉讼,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依法陈述意见和要求。如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担任辩护人,可以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使人民

从辩护一方听到有利于对被告人的意见并作出正确的裁判。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律师受聘担任诉讼代理人,以自己精通法律的长处代当事人行使诉讼行为,而且在法庭辩讼中也能抓住重点,切中要害,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维护。

哪些情况需要聘请律师

从总体上讲,下列两种情况下应当聘请律师:

一是从事一般的民商事活动,主要指公民、法人需要设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或者自身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如合同的订立、履行,商务谈判,违约责任、

赔偿等等。

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一方面可以尽可能地避免、减少纠纷;另一方面确保在纠纷发生时使自己处于最有利的法律地位,最大限度地争取利益、减少损失,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刑事案件辩护。

无论刑事案件的大小如何、复杂程度如何,都应当聘请专业律师介入,为你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权利申诉等。

每一个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

自己的力量在法律面前都是微小的,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关系,专业的律师才能为你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如何聘请合适律师,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律师费

处理的案件不同,律师的资历不同,收费标准也会有很大的浮动,各省份也有各自的律师收费标准。

如何聘请合适律师:

1、聘请专业律师。法律包括民商法、

、行政法、经济法等各个方面,律师不可能对如此多的法律规定都很熟悉,不同的律师在不同的领域各有所长。因此,在遇到不同领域、不同性质的案件时,建议你对症下药,找到此方面有专长的律师,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2、聘请有一定经验的律师。人们普遍有一种迷信权威、追求“品牌”的心理,所以在请律师方面也会抱着“越老越好”的想法。其实这种认识不完全正确。所以对于一般的简单案件,普通律师就能办好;但对于比较复杂的案件,聘请有多年工作经验的律师相对好一些。

3、聘请综合素质强的律师。实践证明,学历和工作经历固然重要,但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更关键。现实中,不少律师并非直接来自法学院校的毕业生,而是曾从事过医师、数学、技工等不同职业,他们在处理和自己以前工作相关的法律事务时必然会得心应手。因此,专业知识强、综合素质高的律师应是你的首选。

聘请律师应当履行哪些程序

(1)与律师所在的

律师事务所

签订律师;

(2)根据律师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税务发票;

(3)根据律师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律师出具办理法律事务必需的授权

委托书

。正式聘请律师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或者民事、行政案件的代理人,必须办理一定的手续方可成立。这些手续主要是:

1、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接受聘请的,应当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写明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办理此案的律师姓名,并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名、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

2、如代他人聘请律师,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有关委托聘请律师的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方可接受聘请。

3、交纳聘请律师费。律师的法律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因此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必须交纳一定的律师费用。一般由律师事务所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依照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和诉讼标的的多少等实际情况,向当事人收取规定幅度内的办案费用。当然,对于确实无力交纳律师费用的当事人,律师事务所可以减、免费用或者尽量少收费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目前,律师个人不得私自接收聘请和自行收取费用。要请律师必须到律师事务所统一办理手续。

但如果委托人指名聘请律师,可以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在一般情况下,律师事务所是可以满足这一要求的。由于现在大部分律师都是挂靠在律所的,因此在办理聘请律师手续的时候,一般是与律师所在的律所进行办理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盈科悟法团队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请律师打官司如何收费

观点来源:西南律政

律师收费是法律服务的最后环节,也是一种典型的商业行为。本文作者认为律师在谈判收费时应该综合考虑以下12种因素,以求谋取更合理的收费,让律师通过法律服务实现其应得的价值。

一个律师做案子,思路清晰,精于沟通,处处彰显专业素养,能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在接待咨询时能在短暂交流中洞察客户心理,解答时那是头头是道;但一谈到收费,就有点扭扭捏捏,一点不干脆利索,甚至都羞于谈钱,好像一谈钱就生分,就铜臭味十足。

如果是这样的收费表现,只能说还不是一名专业律师。律师就是通过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收取律师费养家糊口的职业而已。收费是一种商业行为,单位小时里,单个案件中能够收取更多的律师费,无疑是成功的商业行为。律师费最终的定价当然是

双方博弈的结果

,单就律师而言,如何报价,如何定价是有其参考因素的,是有策略可言的。

01成本

律师提供的是一种智力劳动,直接付出的物质成本相对较少,主要有房屋租金、卡座费、管理费、业务提成费、交通差旅费等。

律师的一个主要成本就是时间成本

,时间成本导致选择成本,你的时间、精力是有限的,这个案子接了,其他案子就可能因为时间冲突办不了,所以只能选择收费高的案子接,或者想接这个案子就得提高收费。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解释一下,就是客户反映:律师收费过高,律师不就开个庭吗,赚钱也太容易了。要成为一名律师,需要大学本科4年,为了提高竞争筹码,还得读个研,又是3年;要通过号称“天下第一考”的司考,一般也得考个2、3次才能通过;好不容易找了家律师事务所还得实习1年才能拿到律师证成为一名真正的律师。

要成为一名专业律师,还得在这一行业里摸爬滚打3、5年才能上道。这还得是在有老律师传帮带,有案子练手的情况下,否则,出道时间更长。这么一算需要研习法律10几年才能站在法庭上说那么几句话。

你不能光看律师收律师费了,你首先得看律师为你争取了多少利益。医生治病救人,你觉得付医药费天经地义;律师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在治病救人。你遇到麻烦了,本可以自行解决的,或寻求斡旋调解的,但都不能解决问题,最后只能选择最昂贵的方式:诉讼。你自己能摆平那是最便宜的,但你摆不平,请个专业人士来替你排忧解难,当然成本是最高的了。通过上述简单分析可知律师收费是天经地义的,即使收费较高跟你获得的利益相比那也是物超所值的。

02供需

供需影响定价。律师是卖家,卖的是法律服务,客户是买家,付费购买法律服务。

如果是卖方市场,供给小于需求,律师拽,拥有定价权,这时客户求着你,律师费当然好收。

如果是买方市场,供给大于需求,客户拽,跟你讨价还价,不行就找其他律师。

虽然律师总体人数不多,但因为法律意识欠缺,法治环境还有很长路要走,老百姓对法律的信仰,法律服务市场不那么广泛等等因素影响,导致法律服务市场是个买方市场,要不然年轻律师也不会熬的那么苦逼。

法律服务市场是买方市场,必然导致律师之间的激励竞争。卖方之间有竞争,买方就会有更多的选择空间,就容易讨价还价。律师在报价时得评估供需关系,客户选择空间小的,甚至你是唯一选择时,相比客户有的是选择时的定价策略肯定是不一样的。一个小县城里律师总共加起来才20、30个,客户的选择空间相对较小;法院、看守所门口的律师事务所一个挨着一个,这家不行就换另一家,律师为了留住客户就会出现低价竞争。

03案源

案源是律师安身立命之本,有案源自己做,没案源就只能拎包给别人做,有案源做律师就很容易了。

相对于做案子,律师更关心接案子。案源是通过地缘关系、亲缘关系、同学关系、朋友关系、营销等各种途径而来,如果你资源足够广泛,有的是案源,自然报价就上来了,如果你没什么案源,好不容易有个案子,你就会想方设法把案子接下来,常用的方法就是低价。

你得掌握消费心理:你底气足,不讨价还价,客户倒可能请你。他认为你这么拽,可能真有两把刷子的。你去买东西也有这样体验,坚决不还价的,你可能就买了,可以随便还价的,你还了半天,最后都不一定买。

04事情的紧迫程度

客户的事情越紧迫就意味着留给他选择律师的时间越少,这样他选择的机会或重新选择的机会就少,他并没有时间去精挑细选,所以在这种情形下,相对于钱,客户更关心他的事,这时律师好报价。

刑事案件相对于民事案件来说客户会更急,亲友涉嫌犯罪,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家属一定是最急的,得第一时间聘请律师跟进案件,了解案件、申请取保候审、跟办案机关沟通等等一系列法律服务。客户因为法律风险意识的缺失,并不知道事情的紧迫程度,这时律师就得及时提醒客户,不能拖延,得尽快启动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律师一定要利用好客户

事情的紧迫程度

,客户越急,你越好报价,律师记住接待的“24小时原则”。客户找律师的一个目的就是解决痛苦,一旦联系律师了,当然希望能第一时间和律师见面,所以律师在安排和客户见面的时间一般不要超过24小时。

律师可能会借口忙来制造需求,有意推迟见面的时间,但最好也不要超过24小时,上午联系的,说下午忙,安排第二天上午见面;下午联系的,说第二天上午忙,安排在第二天的下午见面;晚上联系,可以安排在第二天的下午见面。星期六和星期天也不例外,律师哪会有礼拜,律师都是24小时,全天候服务的。这样一来制造需求;二来有准备时间;最重要的是安排在24小时内见面能锁定客户,超过24小时,客户就可能因为事情急而找其他律师。

05付款能力

付款能力跟客户是否有钱没有必然关系,客户有支付能力不代表他就愿意付律师费,客户没有支付能力或支付能力不足也不代表他就不愿意支付律师费,他可能会想方设法来支付律师费。

通过客户的付款能力可以把客户分为高端、中端、低端三种,客户是否有付款能力,律师的定价策略是不一样的。客户有付款能力的,啥都不用说,好办多了;

客户没有付款能力的,主要是低端客户,相对于律师的专业技能,他更关心律师的收费。他到菜市场买菜,不相信物美价廉,觉得便宜没好货。打官司找律师这时候他到相信物美价廉了。这种人是价格敏感者,只对钱忠诚,对你是不忠诚的,改天有个更便宜的,他就会离你而去。你要做好准备,对钱忠诚的当事人说没就没了。这时候你如果还想接这个案子,可能就得考虑低价策略了。

06工作量

案情复杂,事情多,占用时间多,案件的时间跨度比较长,相对来说律师收费就要高。

律师要根据自己的经验来判断这个案子的大概办案流程,律师需要付出哪些劳动,并明确的告知客户。让客户知道律师也就是付出劳动挣个辛苦钱,不要让客户误认为,律师不就开个庭吗,就知道收钱。

律师在评估工作量时,

一定不要保守评估

,你在调查取证、立案时都有可能遇到障碍,特别是调取取证时,取个证据腿都给你跑断了。还有开庭也不一定那么顺利,可能一次庭根本开不完,得开好几次庭。你也得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客户的性格来评估你可能和客户见面的次数,案件复杂的,需要跟客户不断沟通的,相对来说见面次数就多,有些客户有事没事都联系律师,想跟律师见面。

关于工作量,客户有个心态失衡的问题。客户找律师就是为了解决麻烦,缓解、消除痛苦,本以为案子很难搞,律师得花很大精力,所以觉得付点律师费也值。但是律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案子给办了,就会有客户心态失衡的风险,导致律师为了降低自己的风险就可能出现虚增劳动量的问题。

其实正确的心态应该是,你的目的达到了吗?达到就OK了。你别管别人花费多少时间和精力来实现你的目的,别人花时间、精力少,那是别人本身。再说早早把案件解决了,你不也就早日摆脱痛苦了吗。

律师劳动有形化的问题。法律服务本来就是个良心活,很多劳动客户是看不到的。律师劳动一定要有形化,你为客户做的任何事情一定要让客户知道,不然客户就当你没做。你研究案情、调查取证、联系法官、书写代理词等为案子所做的一切都必须让客户知道,客户知悉的时间、方式都有技巧。当结果无法改变时,客户看到了你的劳动,你尽力了,他也就不怪你了。当结果无法改变时,客户又没看到你的劳动,他就会不再信任你,他会觉得你没尽力。一旦客户有这样的抱怨,离退费就不远了。

07回头客

回头客需要考虑的就是这个客户再次委托或介绍其他客户的可能性。

回头客属于优质顾客,他会带来案源,在收取律师费时就要考虑给予一定优惠,以便长期锁定该客户

,如果是一锤子买卖,这次不收等待何时。人是有消费惰性的,一旦被你拿下,对你的服务满意,就会对你产生依赖,他就会成为你一辈子的客户。

08介绍费

律师的案子大部分还是靠熟人介绍的,介绍的案子难免就会发生介绍费的问题。通过支付介绍费来接案子,严格说来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是《律师法》所禁止的,但无利不起早,别人给你介绍案件,你律师挣钱了,介绍人并没有落下什么实惠,那介绍人图个啥?真是活雷锋啊。别人给你介绍案件,可能是因为你比较专业,比较敬业,值得信任,更可能是因为你做人比较到位,懂得“财聚人散,财散人聚”的道理,并身体力行。对待钱的态度是最能看出一个人做人是否到位的。

一个案件如果涉及到介绍费,律师在报价时一定要考虑到介绍费成本。律师做时间越长收益会越高的一个原因就是客户直接来委托你,省去了支付介绍费的成本。

09税费成本

律师收取律师费,应当依法纳税,向客户出具正式律师费发票。

纳税就得有成本,有些客户以不开具发票为由,要求律师减少律师费。在熟人介绍的案子,或外地的客户,因为出事的概率低,所以有些律师也同意这样来操作。其实这样操作是有风险的,如果案子处理的客户满意还好,如果不满意,就可能拿发票来说事,可能到税务部门去举报你,也有可能到司法局去投诉你。

你可能会受到处分,甚至承担法律责任,最不济的也得退费。

10满意度

客户对你满意,他才有可能为你的服务多支付费用。满意度来源于多方面,律师的专业素养和办事经验,包括你的履历,你的学历,你的背景,你的言谈举止,你的穿着打扮,你的律师事务所的规模,你的办公环境,是在写字楼里面,还是在弄堂里面等等都是有讲究的。

没有哪个客户会傻到将自己的案子让你一个新手练手去,而且还得付你律师费。

11品牌溢价

客户愿意为品牌多支付费用,虽然有品牌的和没品牌的提供服务的质量可能是一样的,但客户还是愿意为品牌多支付费用,这就是消费心理。

律师就是客户的面子,代表客户的形象,你有品牌就可能为客户赢得面子,为客户形象加分。如果你有品牌优势,那你的收费就应当相对较高,其实高价本身就是一种营销,便宜没好货这是正常的消费心理,所以,一个律师,

塑造自身的品牌形象是很有必要的

,如果你还不知道怎么去推广自己,可以多浏览相关网站,总有一款是适合你!

12人情

收取律师费的时候还得考虑人情因素。熟人在给客户推荐你的时候,可是放过话的:王律师,那是我兄弟,我跟他打个招呼,你去找他,咨询不收费的。你打官司就请他,我跟他说一下,律师费给你打个折,给你好好弄。这个时候,客户再找你时,那咨询就不能收费了,如果真的委托你了,那律师费可真得优惠,不然熟人没面子,你跟熟人就没法交代。人是有情感期待的,我跟你关系近,那你就得有别于其他人的处理方式。熟人介绍的,客户对熟人的信任从而转到对你的信任,你觉得容易收费了,就往高了收,这就叫“宰熟”。一旦出现这种宰熟的情况,那就可能变成一锤子买卖,不但可能失去客户,更重要的是可能因此失去朋友,别人会觉得你做事不上道,这以后谁还陪你玩,那你就只能自己玩耍了。

懂得客户的消费心理,懂得游戏规则,才能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

律师收费虽然国家和地方都有一些规定予以规范,但是这些规定中的律师收费只是指导价,作为参考使用,律师收费主要还是靠律师与客户双方协商确定,有时就跟菜市场买菜一样,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这样导致律师收费基本都是差别定价,各人各价。

律师收费往大了说,那是门艺术,有些只能意会,不能言传,如果你想在律师收费中占有优势,那你就得不断去琢磨这个事。

图:SpanishBallet,1862马奈

律师收费,我们应如何合理报价

要想合理报价,

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各地司法局对于律师服务收费的规范要求

。因笔者系上海地区执业律师,故全文以上海地区的规范要求为例,为大家分享律师报价经验。

根据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于2017年1月26日发布《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律师服务收费按不同法律服务事项分别实行

政府指导价【即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与市场调节价【即由当事人和律所(律师)自行协商确定】

两种。

A.政府指导价适用的案件范围包含:①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②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③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即上述类型的案件,律师费用应当限定在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范围内。

归纳总结为:

刑事案件、公民生活保障类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涉及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以及国家赔偿案件适用政府指导价。

B.政府指导价项下的收费方式包含: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和计时收费(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三种,不得采取其他收费方式。

C.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A.市场调节价适用的案件范围包含:除上述政府指导价适用的案件范围之外的法律服务,如请求企业支付欠款、请求公民返还原物、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等。

B.市场调节价项下的收费方式包含: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收费、计时收费、其他收费方式(如风险代理收费,包含全风险与半风险)。

关于风险代理收费,需要注意部分类型的案件(包括婚姻、继承案件、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禁止风险代理。

只有了解清楚当地的律师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以及注意事项等,我们方能在洽谈案件过程中,确保报价合法合规并合理地确定报价金额及收费方式,提高案件洽谈成功率。

相对充分了解案件情况,是指根据案件涉及法律关系、现有资料、当事人的诉求,结合自身经验,评估案件的复杂程度、工作量大小、案件的紧急程度、风险大小等。如此,

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报价;另一方面是以便我们更好地分析案情以及案件后续可能的走向,向客户展示我们的专业性,从而赢得客户的信任感。

很多律师朋友这阶段可能会顾忌,客户还没有付费就为客户提供法律分析,或花费精力去了解案情,但客户最终没有委托,会认为“浪费时间”或者直接认定客户“白嫖”。现实中这个问题还有一个说法是:客户总是希望律师先干活,不提律师费或者后付费?

笔者个人的观点是“不要过分计较”

,如果客户不委托,大概率不会走到法律文书起草的阶段。

提供法律分析,与客户沟通讨论案件,是一个在确定律师工作“价值”、双向选择的过程,

律师在为自己的工作定价,客户何尝不是在对律师的工作定价呢?

如果在洽谈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在专业能力上无法赢得客户的信任,双方大概率也无法进展到律师报价和签订委托阶段。

如果顺利进展到报价阶段,我们在确定报价金额时首先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①案件具体适用的收费标准:是政府指导价还是市场调节价?②如果是政府指导价适用的案件类型,可以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在当地的律师费指导价标准区间内合理确定;③如果是非市场指导价适用的案件类型,可以根据洽谈情况合理评估案件工作量大小,进而合理确定收费金额以及收费方式。

对于适用市场调节价的案件类型,我们在报价时需考虑以下因素:

(1)案件的工作量大小

:(评判案件工作量大小的因素包含: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程度、代理的阶段、案件需要梳理的证据材料数量多少、案件需要的可能开庭次数、开庭法院的距离远近等),

案件工作量大小会直接影响我们在该案中所需投入的时间多少;

(2)客户的付款能力强弱

:如果是弱付款能力客户,在律师能达到基本的专业标准后,客户可能更关注的是案件所需的总律师费成本,我们在报价时需要

充分地给予客户信任感(客户感知到律师的专业能力)与优惠感(客户感知到律师费用的优惠度)

如果是强付款能力客户,在正常的收费标准内,其可能更关注的是律师解决争议的综合能力(

即律师是否能帮助己方又快又好地解决当前的问题、降低己方风险,从而达到己方目的)

,故我们在洽谈案件时,高度的专业能力呈现相对更加重要;

(3)后续其他合作的可能性

:如该客户后续存在其他案件合作的可能性,我们在首次合作时,可以适当地降低费用标准,向客户展示我们最大的诚意;

(4)充分利用各类工具

:目前存在各类律师费报价工具,我们将案件具体信息输入后,

会出现一个建议的收费标准,确定报价时,我们可以以此为参考

;同时,也可以向客户展示律师的报价计费依据,让客户采信律师报价的方法;

下图为不二法律助手提供的律师费计算依据

(5)可以提供组合报价方式:

并非每一个案件都如此操作,对于某些风险较大的案件或者偏好不确定的客户,我们可以提供组合报价方式,比如

金额较低的基础费用+一定比例的风险收费

,该种方式,客户的接受程度可能会更高。如果案件的风险较高,约定了基础费用,即使案件最终走向未达到预期,律师的基本成本也得以覆盖;同时,风险收费方式,亦即律师与客户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客户对律师的信任感也会有所提升。

对于法律顾问单位的收费,根据前述分析,适用于市场指导价标准。对于法律顾问来说,工作内容多集中在合同审核、协议拟定、法律咨询的解答等事项,报价时要考虑的核心因素就是顾问单位的工作量大小,即律师在顾问单位可能投入的时间多少。

但一般情况下,律师及顾问单位在签订律师合同前均无法确定顾问期限内的实际工作量大小。我们在报价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收费方式:

A.不限定服务时间

:即在顾问年限内,采取固定收费模式,

即约定固定金额的法律顾问费且不限定服务时间长短

。该种方式,多适用于存在合作基础、对顾问单位的工作量大小有所了解以及律师与顾问单位存在深度合作的情形;对于该种情形,律师更关注的是与客户的长期合作或其他合作,具体的服务时间并非需要重点考虑的事项;

B.限定服务时间

:即在顾问年限内,采取计时收费模式,将顾问费的收费标准约定清楚,

即每小时的收费标准与服务时间约定清楚

。顾问年限内,法律服务的时间存在限制,如果超出服务时间,超出部分按照每小时收费标准另行收取。该种方式,多适用于双方系首次合作以及浅度合作情形;

A.对于法律顾问单位的报价方案

,完整的报价方案包含:①服务方案:具体服务内容;②报价方案:收费依据、收费方式;③律所以及律师团队介绍。

B.对于诉讼案件的报价方案

,完整的报价方案包含:①诉讼方案:案件简介、案件法律分析、诉讼策略;②报价方案:报价依据、代理阶段、服务地点以及具体的服务内容;③律所以及律师团队介绍。

C.注意事项:

并非所有的案件都需要完整详细的报价方案,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定

;②形式上,报价方案可以采用律所标准信纸作为背景,看起来更加专业;③因报价方案属于初步磋商意向,为了给予双方谈判的空间,可以备注一句“

本方案仅为双方进一步磋商提供基础,具体服务内容和费用以双方正式签署的法律服务合同为准。

D.特别提醒:

不得不说的一点,顾问单位通常作为“甲方爸爸”而言,

不希望律师未经调研分析的直接报价,这会让甲方客户认为律师的服务精神不佳,

继而认为律师难以在后续工作中保证工作质量。

经与公司法务部门工作经历的小伙伴沟通,其在对于顾问律师报价时,除了看中价格方面,更为看重顾问律师是否能够说明报价的依据,比如对公司进行充分调研(既往案件争议类型、所处行业、公司生产经营涉及常用法律法规、法律需求等),并综合调研结论作出报价和服务方案。甚至是根据公开信息查询,总结公司战略发展所需的升级版的法律服务方案,如经研判认为,客户公司拟IPO,那么律师可能要对IPO过会审查的基础合规提出针对性的升级服务方案。

以上仅为笔者的个人看法,供大家交流参考,如有任何问题,可与笔者联系进行讨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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