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请离婚纠纷律师委托流程
诉讼离婚,必知流程
很多人在私信咨询:“律师,我决定离婚了,想问一下诉讼离婚的程序。”
下面,律师告诉大家在离婚时提起诉讼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当事人在起诉离婚时需要注意哪些?
提起诉讼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
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诉状包括以下3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在这里律师需要提醒大家,决定走诉讼程序的那一刻起,就应该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帮忙推进,这样不仅能节约时间,还能提前把控整个案件的走向,让律师为您争取最大化的利益。
二、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诉讼离婚不是离婚的唯一途径,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在婚前或者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协商一致,达成合法的离婚协议或许能够在最短时间内离婚。
毕竟诉讼离婚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建议还是委托律师进行维权,争取最大化的权益。
如果有离婚方面的问题可以选择咨询或者委托我们专业的律师进行解决。
如果本文对你有所帮助,请点赞支持一下“不知名律师”!有婚姻家事法律方面的问题,可私信咨询!
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离婚案件开庭时法官要问什么问题我要如何准备开庭资料和发言
离婚的人大多是
第一次
来法庭,基本都没有开庭经验、也没有跟法庭打过交道,而偏偏又是来处理人生中最重要、也是最痛苦的事情。面对法官的询问、对方的攻击、对方律师的问责,很多人大脑一片空白或者答非所问,
该说的没说,不该说的滔滔不绝,把法官气得冒烟
所以,提前了解诉讼离婚程序、准备好全套材料和发言,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把诉讼离婚程序整理如下,大家可提前准备:
第一步
开庭前的一些准备:
双方入场、找好座位坐下来、准备好在法庭的发言、材料等。
第二步:书记员宣读法庭的纪律
:哪些人不可以旁听、应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秩序等。书记员会告诉你:在法庭里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比如说:不能鼓掌、喧哗、吃东西、接打电话、录音录像,违反法庭规则的话会要依法处罚等等之类等。
补充一句
:当事人最喜欢拿出手机“咔擦”拍照,给这个特殊的地儿留个纪念,书记员马上会严肃认真的提醒你:
“法庭不允许拍照
!把刚才的照片给删除了!!”
第三步:
大家全体起立,请审判员也就是
法官入庭
第四步
:大家坐好以后,法官就“咚”地敲一下法槌,说:现在开庭了。
第五步:核对原被告以及代理人的身份
:看看你是不是本人到庭。离婚案件涉及到身份关系,
当事人都必须到庭
。但是离婚后财产纠纷、抚养费、遗产继承等等这些案件,就可以由律师全权代理,自己可以不用亲自出庭。
记住:离婚案件一定要自己亲自出庭,不可以只委托律师出庭。
第六步:主审法官会问双方:要不要公开审理
:离婚案件,默认不公开开庭审理,但当事人是有权利要求公开开庭审理的。法官会问一下双方当事人是不是申请本案公开开庭审理。
离婚的事情,因为涉及夫妻关系、资产、孩子、情感甚至性生活等大量的隐私,大部分当事人都不愿意公开,特别是涉及婚外情、家暴的案件,过错方更不希望有外人知道了。
第七步
法官会问双方当事人:要不要接受庭前调解?
大部分当事人和代理律师也会配合法庭的调解。不过,有些案件谈得拢,有些案件是怎么也谈不拢的,比如:双方都要孩子、比如:双方都要同一套房子,比如:双方都要对方给自己500万……这就没法谈了!谈不拢的马上开庭。
第八步
法官宣布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原告有的权利与义务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具体来说就是:比如查封对方名下的房产、银行账户、要求对方返还被抢走的孩子等等等;。
被告则有应诉和答辩以及提起反诉的权利。通常来说:被告答辩要么是
不同意离婚
,要么就是提出跟原告冲突很大的离婚条件:比如说:他也要孩子的抚养权、房子他也想要。比如:存款、股票、股权、车子、车库等等等等他都想要却又出不起对应的补偿款。或者他放弃很多财产,但是要一大笔补偿款等等。
他想怎么分、以什么样的条件离婚,都可以在答辩中提出来。
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义务有:诸如要缴纳诉讼费等等,详细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请参考下图:
第九步
法官会问当事人:要不要提出回避申请
:比如说:法官跟本案有利害关系,什么样的利害关系呢?就比如说:法官是对方的同学或者亲戚(是不是好可怕!)!那这种情况就有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这样的话,你是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请回避的!
说白了,就是要换一个法官
!同样的,你也可以据此申请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回避本案。
大部份当事人都不会申请回避。一千宗里面,有那么一两宗,当事人申请要求回避。
好了,说了这么多了,终于可以开始庭审了。
第十步:法官会告知庭审有哪些阶段
:第一阶段是
法庭调查
、第二阶段是
法庭辩论
、第三阶段是
最后陈述
,第四阶段是
法庭的调解或宣判
法官会先进行
法庭调查:
要原告先陈述诉讼请求、起诉的事实和理由,一般原告不会再重复陈述起诉状的内容,法官就会问问原告:你们现在有没有什么变动?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有没有增加或者变更之类的?
一般来说:有些财产少的案件,就不太会有什么变动。财产多的案件、比较复杂的案件,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多半会有变化。
比如说:之前不要求分割某地房产、这次要求要分割了、以前不要求分割的股票、基金,这次要求要分割了,以前要求的补偿金额是100万,这次要求的补偿金额变成了500万,之前要求分割的财产范围总额总共是100万,现在要求分割的财产范围总额总共是2000万。
增加的原因一般来说有两方面的:一是在起诉等待开庭的这几个月里,案情发生了变化,第二个原因是为了增加谈判筹码。当然,还有诉讼技巧的原因。
第十一步:
法官会问被告有没有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一般来说,都收到了。在开庭前都送给被告了。
第十二步:
法官会问:被告有没有提交过书面的《答辩状》?
有些被告不同意离婚,就交一个《答辩状》,告诉法庭:
我不同意离婚,我们感情还没有破裂、还有很深的感情等等
。有些人提交了《答辩状》后不来开庭了,然后法官就缺席审理。
被告不同意离婚,有些是真的、发自内心的,这些人是真的不想离婚、他们想把日子继续过下去。但大部份被告不同意离婚并非他内心真实的想法,而是一种诉讼策略、拖延策略,比如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想要更好的离婚条件、想要拖时间转移财产等等。这种策略是需要专业谈判去攻破的,要在没有干扰的情况下,问他真实的想法是什么?什么样的情况下你同意今天签字离婚?
分别拿出几套不同的离婚方案来测试他是在乎钱?在乎抚养权?还是在乎房子?还是在乎面子?还是纯耍赖?
我们也就是这样一个一个的方案去谈、去测试,快的谈一个小时,慢的要谈七八个小时,最后80%的被告都当庭签字离婚了。
同意离婚的被告会当庭或者在《答辩状》里告诉法官:我同意离婚。但是我的条件是:我一定要孩子、房子,其它财产我一定要这样分,原因是......他们会讲一下自己的主张。
说白了:就是告诉法庭:
离婚的话,我要求什么样的条件。
然后进入举证和质证环节:
第十三步:举证环节:
举证环节是什么意思呢?是指我提交的证据,我想要证明什么,你可以这样跟法官回答:我提交的证据1:是双方的【结婚证】,证明我和被告是夫妻关系。我提交的证据2:是孩子的【出生证】,证明我们婚后生育一子(女)。我提交的证据....5是报警回执,证明对方对我实施了家暴,我提交的证据6是房产证,证明该房产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等等。
然后你要说:为什么要离婚?
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比如说双方分居两年了,那么就拿出分居两年的证据。比如说这是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就拿出第一次起诉判决不予离婚的判决书、并且举证双方感情没有任何修复、已经完全破裂的证据。比如说对方有家暴所以我要离婚,那么就要拿出对方家暴的有效证据。比如说对方有婚外情我要离婚,那么就要提供对方婚外情的有效证据等等。然后还要介绍一下孩子的出生和基本情况、抚养情况,如果希望法庭把孩子判给自己,那也要说一下为什么要判给自己,依据是什么?
这里要重点说一下:
你想要孩子判给你,真实的理由是你真的很爱孩子,而且你不认可对方的为人、言行和观念,你想把孩子带在身边保护孩子,这是你内心真实的想法是不是?
但是,但是,但是,这不是法庭要的理由,你要站在法官的角度去想:什么样的情况下,法官会把孩子判给你,
要讲法庭需要的东西,少讲你想讲的东西
如果要一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话,还要列明哪些是要分割的,比如说:银行卡余额、房产、车子、股票、基金、债权等等,也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第十四步:
让被告对原告的这些证据材料进行质证,让被告发表意见。
一般来说:对自己有利的或者没有威胁的项目,被告会认,他们不会反对。
对自己不利的、或者可以推翻的证据,他们一般都不会认,会否定。
最常见的就是:原告提供的家暴的证据、出轨的证据、被告都是不认的。他们会说,我没有家暴啊、我们是互殴,我没有出轨啊等等。如果他不同意离婚,有些还会说双方还有感情、他还要努力挽救等等。
好了,接下来的流程就是法庭调查环节了
第十五步:
法官会问:双方是不是曾经起诉过要求离婚?法官要了解一下,双方是第几次起诉离婚?
第十六步:法官会问子女的抚养情况
:以前跟谁在一起多一点?如果孩子8岁以上的话,还会问孩子愿意跟谁,一般法庭会单独约孩子来法庭,父母不在场的情况下,问孩子愿意跟谁。
第十七步:
会问双方:你们主张分割的财产,依据是什么?
比如说:原告要求60%的财产分给她,或者要求婚后的房产全分给她,那好,为什么要这样分呢?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或者原告说对方出轨啦,我要精神损害赔偿,我在家做了几年家务,做了几年全职太太,需要对方给我家务劳动补偿,那你的依据是什么呢?依据是两方面,一是你有什么证据?二是,有什么法律依据?就是说:有什么法律、法条上说需要给你这些钱?
比如说,原告觉得被告转移了财产,要求多分,那你有什么证据和依据?
也会这样问被告,比如被告说:这个房子我不能给她分,不能分的原因是因为这个房子所有的钱都是我父母出的钱,我爸爸妈妈卖了以前的老房子然后买了这个房子,每个月月供都是父母在付等等,并且拿出证据来,那么法庭就会审查一下你的证据的真实性,如果证据链被法庭采纳,那么这个房子就有可能在本次离婚案件中不处理。
法庭调查结束以后,就开始到
法庭辩论
阶段了。
第十八步:法庭辩论
:系指双方就谈不拢、意见不同的项目发表意见。
比如说:双方都坚持要孩子,那么就要重点讲一下,为什么孩子要判给你?
比如说:女方觉得对方转移、隐瞒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要重点讲一下事实和理由是什么?
比如说:对方说我外遇、出轨或者家暴、对家庭不负责任,但是我不同意、并不是这样的,然后我就会举证、会拿出证据来推翻对方的说法。
比如说:对方说我们感情已经破裂、分居两年了,但是并没有,前段时间我们全家还去新马泰旅游了,上周对方还给我送了土特产蘑菇,我们两个人还好着呢。
比如说:对方说我有好多财产,但是我其实没有那么多财产,对方说我北京有一套房子,但是那一套房子是爸爸妈妈的、是我为别人代持的,并不是我的,我都有证据,这房不能分等等。
第十九步
:辩论结束,然后让双方发表最后
陈述意见
一般来说:原被告都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和庭审意见。
第二十步:
然后宣布今天的庭审活动结束,双方当事人签署笔录,全体直立,法官退庭。
第二十一步:
等待宣判。
离婚案件时间有长有短,简单的案件,半个多小时开完庭。复杂的案件,财产特别多的,或者谈不笼的,要开几次法庭。
70~80%的离婚案件,开一次庭就可以了。然后就回去等判决吧!
我把离婚诉讼的程序制作了一副流程图,大家可以收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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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在法庭陈述:
诉讼离婚的办理流程
想通过
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1、起草
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
委托律师
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庭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
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和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决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
1、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一般从四个方面考察:看婚姻基础;看婚后感情;看离婚原因;看有无和好的可能。
2、法定离婚的情形:
婚姻法
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二)实施
家庭暴力
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
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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