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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请律师哪个好

请律师 作者:泷乐悦 2022-06-20 02:04:00

天津优秀律师事务所前十名想找律师的一定不要错过

一直以来有不少天津的朋友让我帮忙推荐本地靠谱律师,案件涉及的类型特别多,有离婚想请律师写离婚协议、争取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的,有涉嫌犯罪想请律师会见、取保、辩护的,还有经济纠纷想请律师帮忙解决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的...

其实天津知名的律师事务所有不少,比如四方君汇、国浩、金诺、中伦文德、盈科、益清、张盈、德恒、行通、锦天城等等。

这些律师事务所都是在天津比较有名的,但是由于名气比较高,收费也不低。而且每个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领域是不一样的。所以不是随便找一个律所就可以了。

如果你想找到靠谱的律师,就要先了解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有哪些,处不处理你这类案件。找律师也是同样的道理,需要找专门处理这类案件的律师。

当你找到合适的律所之后,要花更多的时间在筛选律师上。因为律所好,并不能代表律师就好。再好的律所,也可能有不负责任的律师。

筛选律师最重要的就是看他的责任心好不好,以及业务能力过不过关。如果律师没有责任心,在后期你肯定联系不上他。由于找律师的时间都比较短,律师的业务能力无法长期观察,所以你可以通过他以往的成功案例来判断。

还有就是多听一下律师对你案件的分析合不合理,有没有夸大其词?很多朋友找律师都喜欢听律师说这个案子胜率很高。实际上这种律师是非常不负责的,他说这种话让你开心,交完钱后,他可能根本都打不赢官司。

找律师是有很多窍门的,篇幅有限,我就不详细讲了。如果有天津的朋友,想找当地的律师的,这边在天津有很多了解的律师资源。可以帮你推~~荐有相关丰富经验的靠谱律师。

在天津什么样的才是好律师 天津律师推荐

最近很多天津的朋友让找我,说自己像在天津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律师太难了,其实我能理解,在律师行业,由于其专业性和保密性的职业道德要求,本身具有高度的信息不对称。所以普通人想找到适合自己的律师就比较难。

客户与律师有一道难以翻越的专业门槛,一般客户与律师的接触频率过低,本身在现有条件下就是极为低频的活动,而且往往还十分重大。所以在聘请律师上做到熟能生巧,几乎没有可能。

而且有些律师会利用信息不对称为自己牟利!

今天我就给大家说一下在天津什么样的律师才是好律师:

1.品质稳定

律师办案水平的稳定性,想得到高质量的优质服务,如果服务品质不稳定根本就得不到。

2.性价比相当

人们寻找律师,一分钱一分货。人们追求的不一定是质量的绝对提高,而是性价比相当,多大的事请多大的律师,不然就是浪费金钱。

3.不说大话

有一些律师为了签案子,总是说大话吹牛,我们在生活中找律师的时候一定要警惕这种律师,不能被欺骗。我们找律师一定要找那种实在的律师。

4.告诉你风险

再简单的案件都是有风险的,不可能存在100%胜诉的案件,好的律师是不会给你打包票说包赢的,都是会先把风险告诉你。

以上就是天津好律师的标准,很多朋友如果还是担心找不到好律师的话,不妨来看看这边。我这边熟悉天津的专业律师资源。

和平区、河东区、南开区

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

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

静海区、宁河区、武清区

滨海新区、河西区、宝坻区、蓟州区

有需要律师的朋友,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我看到后会第一时间回复。

当办案人员告诉你“这种小案子请什么律师,关两天就出来了”

警察经常对家属说的几句话“

就这种小案子请什么律师嘛,浪费钱”

“我们就是走个流程,人关两天就出来了,没有请律师的必要

可以说,上述两句,是笔者执业以来接受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家属,问及对方为何不及时请律师时最常听到的回答。

作为一名靠办案子吃饭的执业律师,说实话,听到上面两句话是格外刺耳的。这不是明摆着要来砸我们的饭碗吗?反过来站在当事人一方的角度,笔者在此也大胆猜想,若是当事人家属听到这两句话,想必也会比较迷茫吧?

家属此时心里是做剧烈的思想斗争中。。。。。

到底是请呢?可连警察都说没有必要。

还是不请呢?但警察把人抓都抓了,他的话还能信吗?

请是不请,反正且得纠结一阵儿呢。

在此,笔者仅想针对此问题,发表一点个人经验之谈。

要说客不客观,恐怕在谁看来,一名律师说有必要请律师,令人信服度都会打些折扣罢。不过本人虽恐有立场倾向,但也并非信口雌黄。

至于本文言之有理与否,还请各位读者看过再做评论。

在笔者看来,当警察告诉家属不用请律师时,可能传达了以下几点意思:

可能性一:

我们想搞点小动作

要说“小动作”为何?参考法律法规对非法证据、瑕疵证据所做规定即可知晓,笔者在这里也不想赘述了。翻翻这些年接连被平反的数起冤案,不就是这些“小动作”搞的鬼吗?

可能性二:

我们虽然不想搞小动作,但也不想让律师过来碍手碍脚

对于某些侦查人员来说,律师三天两头过来交换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是比较麻烦的一件事。而且律师介入过后,往往会反复和当事人强调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一来,可能原本可以顺利攻破的侦查步骤也会难度系数陡增。在此情况下,侦查人员一说,有些当事人家属自然会产生顾虑,觉得既然人家都明示我们不想我们请律师了,如果我们执意请律师的话,会不会反而引起侦查人员的不满。

这种担心情有可原,但意义不大。至少在我们办理过或听说过的案件来看,还没有哪个侦查人员会因为当事人聘请了律师而产生报复心理,刻意找茬的。况且,即使侦查人员再不满,家属也应该认识到,侦查阶段作为证据形成、固定最重要的时间段,对案件的最终结果必然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而在这段时间内,只有律师才能见到当事人本人,听到他的说法。讨好侦查人员和打好辩护基础,孰轻孰重,还得理性判断、审慎选择。

可能性三:

我们真的认为是个小案子,让你们不请律师是为你们省钱!

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在这种可能性下,警察同志的出发点是好的,而且根据他们对案件的了解程度来看,其作出的建议也并非不无道理。但即便如此,作为当事人的家属也应当心中有数。侦查机关均将立案质量作为考核指标之一,这也就意味着已被刑事立案的案子必然不会被轻易撤案。

当然,即使侦查人员当真抱着如上想法,其也不过是普通办案人员中的一位,至于案件能否被批捕,又会否被送到检察院,这些均不是说出此言的办案人员能够一人决定、掌控的。而等案件真的走到了检察院,甚至被诉到法院后,这时当事人家属再为没有及早请律师介入而后悔时,早已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了。

源丨刑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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