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争取抚养权有多大希望
拥有这4个特点的人,至少能获得80%的法官支持争取到抚养权
在离婚案件中,除了争财产以外,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取往往也是一场重头戏。
法律无法处理感情中究竟谁负了谁,但一旦选择进入法院解决离婚问题,那么离婚就指日可待,正式进入倒计时了。
中国式家庭对于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有多激烈,没经历过的人很难想象。现实中,为了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双方不但在法庭上争执、在法庭下还抢孩子。甚至有些人把孩子变成挽留婚姻/报复对方的工具,要孩子的唯一理由只是为了争一口气或者不想让对方离开……
作为一名婚姻家事律师,时常会有当事人向我们提出这些疑问:
全职太太:“我没有工作,也没有存款,在争夺孩子抚养权上我是不是没希望了?”
创业者:“我有自己热爱的事业,无法24小时陪着孩子,是不是意味着我只能事业、孩子二选一?”
医生:“我工作确实太忙了,但我会尽力抽出时间照顾好孩子,这样我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吗?希望还是很小吗?”
NO!全然不是。
实际上,无论是全职太太还是顾家奶爸、无论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还是繁忙的创业者,都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可能,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职业并不是唯一的影响因素。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抚养人才更能说服法官把抚养权判决给TA?这篇干货建议大家赶紧收藏好!
要知道哭喊厮打闹自杀,都不是正确争取抚养权的情绪表达方式。
在家理承办的一个案件中,我们的当事人是男方。从开庭到调解,男方只有一个诉求,就是无论如何都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其它什么条件都可以再谈。
眼睛红肿、失魂落魄的女方没请律师,一听说很大可能孩子不会判给她,她整个人就崩溃了,哭得像个筛子,捂着胸口,好像心窝子被人掏空了一样。
女人天生感性,情绪容易激动。很多女性在打官司时,尤其是在谈及争取孩子抚养权时,很容易控制不住情绪,在法庭上歇斯底里的哭泣,时间长到会令法官心生厌倦。
但其实,这样的哭闹对争取抚养权一点帮助都没有,因为不论你多委屈、哭得多崩溃,法庭都即不会站到你的立场也不会站到对方的立场来考虑,甚至如果此时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借此说你情绪不稳定会给孩子带来影响,甚至还可能会带来致命的后果。
法庭如战场,哭哭啼啼地上了战场只会迅速被毙命,只有情绪稳定,条理清晰,你才能让法官觉得你是那个能让人放心,也是最合情合理能够照顾好孩子的最佳抚养人!
很多女性当事人经常会问我们,她的收入和对方的收入会相差甚远,是不是会影响孩子的抚养权?
依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关法律规定,
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通俗来说就是,不是有钱有身份的男人就一定能赢,全职太太就一点机会都没有;也不是妈妈一定会赢,爸爸一定会输。
法院要看的是,是否有一份稳定的经济来源,是否可以要给孩子有一份基础的保障,而并非是要以贵族教育的标准去衡量孩子的需要。不可否认的是,女性在争夺孩子抚养权时,很多会因为经济能力不足而处于劣势。
但也有些极端案例。比如双方在经济上都无法独立,都需要一方父母的经济资助来完成孩子的抚养,那么,这时经济因素对抚养权归属的影响就比较大了!
所以说,有一个固定的工作很重要,有一份固定的收入很重要,公司的规模、为子女投保的医疗、保险等,都能证明你的经济能力!尤其是对于全职妈妈而言,经济能力或许是其不可避免的弱点,但只要积极备战,依然有取得抚养权的可能!
诚如审理案子的一个法官所说,
“我们无从得知谁对孩子好,所以只能看孩子目前的生活状态”。
孩子的年纪只是判定的条件之一而已,并不是说女性就一定能争取到抚养权,而男性就一定不能,身为男性的父亲,也可以是子女的主要照顾者,家庭的支持系统也是很重要的一环,
只要能证明和孩子之间的亲密关系,以及生活中照顾孩子的各种细节,不占优势的一方也可以成为最适合抚养孩子的人
还记得电视剧《我的前半生》里的罗子君吗?
丈夫出轨,手无缚鸡之力犹如一只被圈养的金丝雀的她为了争取儿子平儿的抚养权和丈夫对簿公堂。在律师的建议下,多年无工作的她硬着头皮开始找工作,找一份可以养活自己和孩子的工作。
当法庭上陈俊生表示自己事业有成,能够给孩子充足的物质保证,而离婚后的罗子君一无所有时,子君家人恼羞成怒,紧急关头,罗子君真情流露表示,我们一家人虽然经常吵吵闹闹,但是我们从没怀疑过彼此的爱,永远吵不散也打不散。
虽然电视剧有夸张的成分,但如果家庭氛围很差,或者没有稳定的工作,罗子君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属实是件非常难的事情。
由此也可见,一个没那么有钱但却相亲相爱的家庭,要比一个非常有钱却没时间陪孩子的家庭更容易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罗子君的一番话打动了法官,最终也赢得了孩子的抚养权。
在现实生活中,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围绕的核心原则往往也是“子女利益最大化”
,哪一方真的能照顾得了孩子、有利于孩子成长,才是法官更加看重的。
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在婚姻生活中有明显过错的,比如婚外情、家暴、吸毒、赌博等,
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会有可能减分。但也不代表另一方就一定可以获得抚养权。
在我们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人会把出轨和抚养权挂钩,认为一方出轨了,TA就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了,但其实,出轨并不代表就不能抚养孩子了,这两者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对方是否真的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过错,法官作为裁判者,看的是证据,而且是有效证据!特别是被家暴的,一定要把有暴力倾向的证据抓牢。例如:遭遇家暴事时,不要正面冲突,抓住一切机会逃走;赶紧报警,一定要警察出警,并且做笔录;也可以可以申请保护令,让那些令你害怕的人再也无法靠近你。搜集此方面证据是婚姻律师的基本功!
除了以上这4点以外,
孩子户口所在地,双方的学历和国籍,双方父母的年龄和健康状况等都可以作为参考因素,但并非是重要的因素。
道德品质和人品都是比较主观的因素,虽然可以主张,但很少作为判决的依据之一。
这里还要提及的一点是:
2周岁以内的孩子,除非存在母亲一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比如身患传染疾病,或者女方不愿抚养孩子的情况,除此之外,只要母亲方主张,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都会判归女方。
可见,抚养权的归属是需要综合很多复杂因素后考虑的结果,婚姻家事律师经常形象地和前来咨询的当事人打比方:
实践中,就好比父母一起做考卷,双方把各自有利的抚养条件和对方不利的抚养条件都列举出来,由法官做改卷人,有利点就加分,不利点就扣分。最终,谁的得分高,就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
这是一个博弈的过程,能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比的不是谁更委屈更揪心,也不是谁能抢走孩子,而是如何证明自己才是那个最适合抚养孩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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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两岁半,离婚女方想争取抚养权,有多大几率争取到抚养权呢
律师一般是解决”
怎么去争取抚养权
”这个问题的,而“
有多大几率争取到抚养权呢
”这个问题只能由法官来回答。也就是说律师知道该怎么做,而裁判者是法官。如果律师随口告诉你概率是多大,其实这样的回答是非常不负责任,且有违律师职业道德的。
法律分析: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上述条文仅仅是《婚姻法》针对子女抚养问题原则性的规定,作者参照司法实践,对已满2周岁子女的抚养问题加以研究分析。
一、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问题时总的原则
1、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原则。
该原则是贯穿于《婚姻法》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尊重父母一致意愿原则。
如果父母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法院一般会尊重父母的意愿。但,如果尊重父母意愿将违背“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法院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对小孩的抚养权重新进行调整。
二、法院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具体方法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父母就子女的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均争夺子女抚养权,那么主张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首先举证证明具有下列情形方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1)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2)子女愿随其生活;(3)具有抚养能力。
1、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
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予优先考虑: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即可据此确定子女由其直接抚养。
如果父亲与母亲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的条件,作为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只在父母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且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时适用。
2、子女的意见。
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因其已具备一定的识别能力,尊重其意愿,更利于其健康成长。但这并非绝对,如子女的选择对其成长明显不利,则不能一味地从其选择。
3、父母的抚养能力
。抚养能力主要指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离婚后的居住条件以及是否具有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实务中,对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时,一方面应该看到此为动态的而非一成不变静止的过程,法官的判断应带有一定的前瞻性;另一方面应结合个案中子女的实际情况,以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归结点。
应注意的是,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父母的意愿固然要考虑,但应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前提。由于轮流直接抚养子女不断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可能带来不利因素,实践中法院一般会严格掌握。
希望上述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有针对性的法律分析建议电话咨询,或当面咨询律师。
我争取到抚养权的概率有多大
首先声明,我不是专业律师,因为正好最近闺密也有一场争抚养权的纠纷,了解了一些皮毛,所以,意见仅供参考。
首先,你觉得孩子父亲有“大概率”也是阿斯伯格综合症,但没有确切的诊断证据,法庭是不是予以认可,不好说,或许在没有明显症状的情况下,是不会予以认可这个说法。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本来的话,3周以下一般是判给母亲的概率比较大,但也会考虑比较夫妻自身的抚养能力,这其中还包括如果你没有工作,你的父母家庭会给予你多少帮助,以及你之后抚养孩子的能力,就是说你之后找到一个相对比较好的工作,给予孩子比较好的成长环境之类的。
很显然,他有6000的薪资收入,而你没有。那你要争夺抚养权的话,你在这个劣势下,要考虑下自己有什么优势。比如说你学历比较高,那么你现在的“没有工作”只是因为抚养孩子造成的,并不会妨碍你离婚后谋生的能力等等。
关于房子的问题,房子的性质是什么?婚后还是婚前买的?买的时候双方出资比例,父母资助程度,还有你们协商的房子的结果,都没有说清楚,不好建议。这些问题导致的结果差距是比较大的。
回答完这些问题,还想多说一句,关于离婚这回事,还是希望能慎重考虑,很多问题其实在于沟通,也未必是特别不能解决的问题,如果不是原则性的问题,或者是无法弥补的沟壑,建议楼主静下心来和家庭成员一起解决问题,奔着幸福生活去。
最后,祝幸福。
如果需要进一步沟通,可私信,愿意跟您分享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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