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案件请几个律师
周立波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有没有人能梳理下
首先对那些说我是水军的人回应一下,这不是一个站边的问题,不是说我应该站边周立波,你们应该站边唐爽,然后两边互撕。我两边的人都不认识,也完全没有利益关系。我相信你们也一样。我猜测大部分人站边唐爽的原因是他是科学家,而且是年轻有成的科学家。其实我也希望唐爽是完全无辜的。我希望唐爽没有参与谋划陷害任何人,没有收鄢军的3.5万律师费,10万人民币,以及成都的一套房,我也希望唐爽真的名副其实地有真才实学。这样我们的祖国多了一名心地清高又勇于伸张正义的未来科学界的领袖之一。但是光是我希望是没有用的,这件事情到底真相如何其实已经注定,只不过还没有揭示而已。如果我们自欺欺人,不客观的用逻辑去分析,一昧的捧周或者唐,其实没有任何益处。如果最后被承认的是说谎者,好人受到冤屈,坏人得到荣誉,那么我们社会的价值观将进一步被歪曲。所以我希望的是,既然大家来知乎讨论,请尽量讲道理和逻辑,大家一起分析出真相。如果我的分析有漏洞,我不介意承认更有道理的分析。
我的上一篇回答其实已经概括了我要说的大部分话,只不过现在又有了新进展,在这里补充。上一篇回答见
https://www.
zhihu.com/question/2881
72026/answer/459175713
唐爽最近又发了3篇微博,一篇是一首词,写的不错,感觉得到他心底的悲凉。一篇又是站在道德高点吐槽,对我们的分析没帮助。最近的一篇是他转发了萧陶的分析文,自己评论里暗示乔报里写毒从他的背包里找到是胡洁做局,因为胡洁和乔报某高层关系紧密。
唐爽的这一篇微博,彻底的让我失望了。我在上一篇分析的最后写到,唐其实是有那么一点点可能是单纯的被鄢军洗脑的。但这一篇微博彻底否决了这个可能性。
首先,唐爽又一次的忽略了屠磊的解释。屠磊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他之前没联系过胡洁。但鄢军在王志安的采访里亲口说他自己亲自回国调查过,屠磊受胡洁的指使。如果屠磊说的是真的(我相信),那鄢军就是在撒谎。这些线索应该足够唐爽看清事实了。然而他现在进一步选择了暗示胡洁做局。
其次,你们可以关注一下微博上一个叫猫捉鬼的人,周立波曾转发过他的微博。这人最近揭露了一点就是乔报的那篇文章的来源其实是世界日报一个叫高娓娓的记者写的报道。所以这条胡洁做局的理由再一次被证否。
第三,唐说胡杰和乔报联系紧密所以乔报坑害他,但其实唐爽在“自然”发论文的牛也是乔报帮忙吹的。发论文这件事到底怎么回事,猫捉鬼的微博把这个牛皮撕得鲜血淋漓。
结论,既然唐爽没有被洗脑,那么就是他自愿加入害周阵营了。我对他已经没有任何怜悯。但我希望他们在法庭决胜负,让法庭将一切公诸于众。
如何看周立波与他在美国被捕事件的第一任律师之间的互发声明
美国自1776年7月4日建国,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制体系。在美国做很多事情都要和律师打交道,大到刑事诉讼、小到交通罚单,只要有人活动的地方就少不了一种职业——律师。笔者在美国从事法律事务多年,目前就职于一家美国大型华人律师事务所。我们今天就以一个第三方从业者的视角来为大家解读周立波“手撕”美国华人律师莫虎到底谁撒了谎。
周立波涉枪毒始末
在正式开始之前,我们先科普一下。美国是联邦制,每个州都有自己的法律,一位只拥有加州执照的律师是不能在纽约州从事律师行业的。美国的法律体系属于海洋法系(又称英美法系),与中国(大陆法系)的成文法不同,美国的法律主要以判例法为主。根据判例法制度,某一判决中的法律规则不仅适用于该案,而且往往作为一种先例而适用于以后该法院或下级法院所管辖的案件。只要案件的基本事实相同或相似,就必须以判例所定规则处理。所以对于律师来说不但需要对相关法条熟悉,还需要不断的学习和研究具有代表性的判例,这样才能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所以虽然法律和判例都放在那里,但是因为经验不同,不同律师对于同一案件的处理方式可能会有很大差异,这就为周立波中途更换律师(莫虎)埋下了伏笔。
周立波发长文手撕莫虎
律师提供的产品是法律服务,对于这种服务的收费其实就是对于律师人工的收费。在美国一场不大不小的诉讼案件可能会经历不同阶段历时很久。举个人身伤害的例子来说,大概的流程会包括诉前交涉、相互质询、采集口供、专业调解、最终审判等过程。只要原告对被告提出的赔偿满意,这个案件可能会在上述任一过程当中结案。但是这对于律师来说只做诉前交涉和最终上了庭审所做的工作量是完全不同的,那么如何来收取律师的费用呢?这就催生了一种对客户和律师都相对公平的方式——
按工作量(时间)收费
。所以为了保证律师的工作,通常律师会要求客户先支付一部分费用,在这部分费用用尽之后,律师会要求客户再次“充值”,如果客户不再“充值”,则律师可能会取消代理。这也是大部分律师定价和收费的基准,而预收费的多少取决于跟客户的协商。周立波说的“莫虎开口就要20万美元律师费,而且要一次性提前支付”说的就是这笔费用。
周立波夫妇与莫虎
根据我对美国律师的了解,
20万美元的报价应该是莫虎在权衡了在周立波案件当中自己可能要做的工作结合自己的小时收费对于周立波案件在最终庭审前费用的整体报价。并不是大家在看了声明之后可能会误以为的仅仅“保释”加“延期”的收费。只是因为种种原因案件没有代理下去,在收了20万之后,莫虎只做了上述两件事。
之后周立波在声明当中也提到了“一旦案子进入陪审团审理阶段就继续追加50万美元律师费”,这意味着如果案件需要上最终的庭审,莫虎对于周立波案件的收费将达到70万美元。个人感觉这个收费对于这类案件讲偏高,事实是上最终庭审确实需要极大的工作量,但是这个工作量的收费到底是否应该为50万,我们只能说这是双方商议的结果。
撤案后的周立波夫妇(来自周立波微博)
关于保释和延期我们多说几句,保释并不是非要找律师做,也可以找保释公司,找律师的好处是律师比较有经验,律师代表的是客户的利益。找保释公司的好处是,如果保释金较高,保释公司可以提供资金。保释的流程也很简单,填好相关表格,准备好现金交给警局即可,案件结束后这部分费用是可退的。保释的目的是在抓捕和定罪之间的时间,防止犯罪嫌疑人跑路。
确实如周立波所说“出事第二天以5千美元将我保释出来。这个金额本身就已经说明这是一个简单的案子”。这个金额代表警方认为周立波逃避法庭审判的可能性较低
。而庭审的“延期”也确实不是什么复杂的工作,由律师向法庭提交延期申请即可。
但是客观的说,上述两项工作也只是表象,律师还是可能在背后做了很多工作,比如对于相关证据的整理、对于相关法条的研究、对于案件的深入调查等等
作为一名美国执业律师,利益冲突代理是一定要避免的,律师只能代表一方的利益。哪怕只是夫妻双方的无争议离婚,律师也只能代理夫妻当中的一方。如果上述周立波的说辞属实,莫虎会被吊销律师执业资质。但是三万美元对于莫虎这样的律师来说到底有多重要?是否有必要为了这三万铤而走险?可能有待商榷。
“我的现任律师已经得到纽约律师监管协会的回复并发函给莫虎”代表周立波委托律师向莫虎发了律师函。根据上述内容,律师函的主要目的是向莫虎所要退款。“
我们认为以前支付给你的大部分律师费必须退还”这个要求是合理的。但是能退多少这主要取决于当时周立波与莫虎签订的律师代理合同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有争议,即使上诉到了法庭,法庭也是会依据合同来进行审理。一份专业的代理合同会包含终止代理的解决方式,如费用是否可退,如何计算退还费用等内容。相信莫虎作为从业较久的美国律师,代理合同一定会包含上述内容。但是周立波此时在媒体上公开这些事情,更多的是在给莫虎压力,因为律师函本身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更多的只是谈判的筹码,说白了就是想要最大限度的索取退款,可见当时所签订的律师代理合同关于退款的部分对于周立波应该是很不利的。
莫虎发布的严正告示
我们在反观莫虎发布的“严正告示”,其中比较吸引我关注的是这一段“以我42年出任美国刑事、民事大量案件的经历,我对周立波这一刑事案件的定性深谙其道。真正的实情并非像周立波所说的那样,必要时,我将说出事件的全部真相”。为什么关注这段呢?是因为这里涉及到一个代理律师的执业操守——保密协议。通常保密协议是跟律师代理合同一并签署的,作为客户的代理律师在任何时候都需要在保密协议的规范下保守客户的案件信息。
如果届时莫虎公布案件细节,可能涉嫌违反律师保密协议
。而诸如“42年出任美国刑事、民事大量案件的经历”的措辞反而有种强词夺理的感觉,任何事情有法可依、有理有据,任何人都不能把你怎么样。42年的从业经历也并不是一个律师有多高水平的证明。
综上,双方的目的其实很明确,周立波是为了在退款上面占据舆论的主动,甚至不惜拉出诸如中国人怎么样怎么样的高谈阔论,但在美国法律上能操作的空间有限。而莫虎则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任由这件事发展下去,势必会影响他在美国的法律事业。以上是一个美国法律行业的从业者基于律师客户关系、美国法律上面的解读。希望相关信息可以帮助到涉及到美国法律的华人朋友。
周立波案:各方反目成仇,重现诡异罗生门
2017年1月18日,周立波在美国长岛深夜开车蛇行被警方拦截,并从车上搜出一级毒品古柯碱与枪支,周立波与随行男子唐爽当场被捕。若指控的五项罪名成立,周立波将被判处3年半至15年的监禁。
6月4日,经过11次庭审后,周立波案在美国历时一年半之久,终于落下帷幕。最终,周立波仅承认开车打手机,被判交通违章并罚款150美元。
5月26日,第10次庭审结束后,周立波在微博发表了胜诉感言:胜诉最主要的因素是法官的价值观判断,这是英美法系的重要特征,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基于其主观的价值判断以及客观事实,再加上警察可能存在的执法瑕疵……
至此,这次涉枪、涉毒案件本应告一段落。6月28日,周立波在微博发表《周立波事件真相》一文,又引起了相关人士的隔空大战。周立波先后与其他三人反目成仇,包括神秘人物某某、唐爽、莫虎。
截止目前,莫虎已向纽约州最高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周立波发布轻率、虚假、诽谤性的陈词,并要求赔偿1000万美元;周立波夫妇和唐爽也宣称互相起诉。7月19日,唐爽发微博表示:就周立波夫妇录音造假一事,已向上海公安局报案。
趋利避害本是人之常情,由于本案牵扯到各方利益,所以相关当事人也为了捍卫自己的名誉和利益誓死一博。现将本案相关人士逐一介绍:
一、周立波口中的相关人物及事件。
周立波,我国著名的海派清口创始人,节目主持人、演员。国内娱乐圈对毒品几乎是零容忍,沾毒者就等于被判了“事业”的死刑。所以,周立波公开案情,意在证明自己是被人陷害,从而摘清与毒品的关系。
(一)某某。他是周立波案的关键人物。据周立波介绍:此人系北方某省委书记的前女婿,自称其身价数10亿美元。某某在美拥有占地45亩的豪宅、数艘豪华游艇和100多支非法枪械,并长期包养各种女人。
近日,有网友透露此人名叫鄢军。由于某某自始至终从未发表对此案的评论,所以公众对某某的了解也限于周立波、唐爽、莫虎等人的相关资料。
周立波说,某某是个不能见光的人。他害过很多人,并且手法雷同,是个蛮狠的角色。周立波至今不明白某某为何要把枪和毒品放到自己的包里,所以这件事再简单不过了,就是自己碰到了不该碰到的人。
案发当天,周立波和唐爽应邀到某某家打猎,某某要送给周立波一支手枪,周立波以无持枪证为由拒绝了。某某说:“没事,拿着,万一被警察发现,就说是我的。”周立波始终没有接受。
后来,因为天色变暗,他们没去打猎,便在某某家吃了晚饭。晚上11:40分,周立波和唐爽离开了某某家,某某的司机把周立波的东西都拿到了车上。随后,周立波和唐爽便在没有人烟的路上被警察逮捕。
周立波认为,警察是有备而来的,他们事先知道车内有枪支和毒品。而某某与警察的关系非同寻常,并且逮捕周立波的两名警察中,有一名便是某某社区的常驻警察。
周立波表示,这名警察在第七次庭审时未能出庭,因为在美国作伪证是重罪,不出庭是规避犯罪的最好方法。事后,周立波听朋友说自己被某某做了局,他也认为是某某陷害了自己。
(二)唐爽。周立波对唐爽的评价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出卖灵魂的活标本。周立波认为唐爽是被某某收买了,纯粹是某某的一颗棋子。某某曾给唐爽3.5万美元,又在杭州给了唐爽十万元,并在成都为其购置了一套房子……
周立波在微博发表了7条揭露唐爽谎言的微博,其中第1条和第6条比较有杀伤力。
首先,第1条周立波展示了三张DNA报告单的英文版,粉色部分的汉语意思分别为:“黑包上发现男性DNA”,“破损烟管上发现不够量的DNA无法验证”,“手枪、弹匣和子弹上未发现DNA”。
这与唐爽在王志安的《局面》中展示的“(毒品)袋子上发现了立波先生的DAN”不符,不过这些事实是有案底可查的,真的永远也假不了。
第6条,周立波表示,唐爽在《局面》中展示的借款协议与用途不符。
唐爽说借某某一万美元是用作支付律师费用,而周立波表示该协议第5条的中文意思为:“该借款是用于保证购买下列汽车的款项”。如果此项属实,则证明唐爽所说的律师费用与实际用途有出入。
周立波其他几个揭谎微博,存在跟案情关联不紧密或证据不充分等因素,其中包括一段录音。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获取录音的手段不合法,则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另外,录音者可以事先可以做套,诱使相关人讲出自己需要的东西。事后,可以截取对自己有利的部分公布于众。因此,部分录音片段并不能说明事实真相。
况且,唐爽在接受王志安采访时曾经表示:自己在参加导师的葬礼时,周立波还打电话逼着他录音:枪是某某硬塞给周立波的。以上看法仅针对相关录音证据,并没有否定周立波的意思。
(三)莫虎。周立波认为,莫虎经常利用中国客户不熟悉美国法律而对其进行敲诈勒索。他说:莫虎在担任自己的律师时只做了两件事:一是保释周立波;二是第一次开庭申请延期审理。
周立波说:在此期间,莫虎一次性收取了律师费20万美元。为了讹诈更多的律师费,莫虎故意将案子复杂化,欲将本该撤案的案子拖入陪审团审理阶段,并诱使胡洁签下追加50万美元律师费的协议书。
周立波表示,莫虎是一个吃了原告吃被告的主儿,“桑兰案”就是一个有利的证明。本案中,莫虎不但收取了自己的律师费,还收取了某某的好处费3万美元。周立波出事的第二天,莫虎便通知某某将枪支转移。
此外,周立波认为,莫虎做为自己的律师,本应在第一时间取保自己。但是,他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向《世界日报》等媒体透露消息,并擅自发布不负责任的言论,莫虎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
周立波说,决定更换律师是明智之举。随后他聘用了两位律师,费用加起来5万美元。由于美国法律规定必须有一名出事地律师,周立波又聘用了一名律师,3位律师加起来不过莫虎费用的一半。
二、唐爽口中的相关事件。
唐爽,现为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科研人员,曾与MIT学院教授崔瑟豪斯女士提出“唐爽-崔瑟豪斯理论”。因周立波在王志安的采访中说唐爽收取了某某3.5万美金,而与周立波夫妇公开对质。
案发前,唐爽与国内一所大学联系好回国任教,而且条件优厚。案发后,唐爽成为犯罪嫌疑人,回国计划成为泡影。为了自己的清白,唐爽表示:“让我们把真凭实据在法院摆出来,看看到底谁在撒谎,让法律给以公断。”
(一)唐爽版的事件还原。唐爽说,周立波去某某家是为了给唐爽找工作是假的。周立波在哥伦比亚大学开办的教育中心需要某某融资,因此叫唐爽去帮他站台。周立波是当着唐爽的面打电话约某某的,而并非应邀赴宴。而某某在美国有自己的投资公司,不像周立波所说无正当职业。
案发当日,唐爽与周立波到了某某家,先参观了存放枪支的房间。周立波让唐爽一起下去帮他拍照和视频,周立波拿着各种枪支十分兴奋。
之后,三人到了某某的办公室,并带了几把枪。周立波很喜欢某某的那些枪,他对某某说,你敢不敢把枪给我?某某回答,你没有持枪证,只能在我这玩。由于唐爽刚回美国不久,时差没倒过来,便去睡觉了。
晚饭,周立波与某某喝了红酒。临行时,周立波自己拿着背包,某某家服务人员帮周立波拎了弩和箭,唐爽也帮他拿了箭。周立波的背包放在了驾驶员后面的座上。
案发后,胡洁曾告诉唐爽,枪不是太大的问题,大不了就是罚款、做义工。毒品这件事千万不能让外人知道是周立波的,否则周立波再也无法与电视台签合约,他的财路就断了。
唐爽说:关于毒品有三种说法,他说自己没见过周立波吸毒。周立波在案发现场时曾说过毒品是女儿的;案发后几天,胡洁说毒品是周立波的,是一位范姓唱京剧的所赠;事后,周立波又说毒品是某某的……
周立波夫妇曾要求唐爽作假证,诬陷枪是某某硬塞给周立波的。唐爽不同意,他说,第一作假证在美国是重罪;第二道德上不允许;第三自己没有看见;第四他硬塞给你,你就能拿吗,你是三岁小孩儿吗?
期间,唐爽说自己不断受到胡洁的恐吓:如果你不帮周立波做假证,我会让你身败名裂。后来,唐爽请律师给她发了一封非常强硬的律师函,要求胡洁及其员工不能再威胁、骚扰唐爽。从此,双方关系就结束了。
(二)唐爽与周家的矛盾。唐爽说自己与周立波的矛盾从保释那一天就开始了。
唐爽表示:被捕后,周立波答应他同时保释,结果周立波当庭保释,唐爽被关进了监狱。之后,周立波出去后说枪是合法的,毒品不是他的,唐爽在监狱里。这一点,与周立波所说的有出入。
唐爽认为,他与周立波被关押期间,周立波在国内的律师屠磊发文回应:“假如新闻属实,那只能说在车上发现相关毒品和枪支,且同行还有他人。”这是在暗示东西是唐爽的,后来也确实证明有这个效果。
为此,唐爽曾质问周立波夫人,胡洁说屠磊不是他们的律师,那是他个人的行为。几个月后,屠磊亲自说他是周立波的律师,证明了胡洁在撒谎。唐爽说,他相信局是胡洁做的,因为周立波当时还在看守所。
唐爽说,由于自己的签证己过期,周立波还逼唐爽回国,那样的话他就不能打官司了,周立波就可以把一切责任都推到他头上。
周立波在接受王志安采访时说某某给了唐爽3.5万美元,从而引起了唐爽的强烈不满,唐爽表示周立波在污蔑所有人。
7月7日,唐爽在微博发文《关于某案某家庭之辨》,并附有“生”、“死”二字图片。他说:为什么必须开口,不忍看奸人横行,不忍看好人蒙冤,不忍看科技兴邦变戏子误国,不忍看教育强国变诈骗毁人。
周立波表示:唐爽不顾与周家五年多的交往,完全倒向某某,使周立波失去了一位重要的证人,这也是一个简单的案子被拖一年半之久的原因之一。
唐爽说:自己在上海肌肉拉伤时,周立波对他帮助很大,这也是唐爽一直忍让周立波的原因。如果自己出庭作证,会实话实说,结果可能是周立波坐牢,私人交情和正义是两回事。
唐爽在采访中对周立波夫妇有过这样的评价:整个事件周立波只是演员,胡洁才是总策划、总导演……
唐爽表示:他对于周立波逃过一劫感到欣慰,唐爽理解公众人物的难处,但绝不希望任何人被诬陷。如果有任何切实证据,尽管摆出来给大家看,ps图片或者合成录音除外。他说:我对我说的话负一切法律责任。如果周立波起诉,他将随时应诉。
由于篇幅原因,莫虎对周立波的回应,详见其对周立波的起诉书,本文不作叙述。
以上是非恩怨,各方当事人心知肚明。一个人藏的东西,一万个人也找不到。有些秘密,只要自己缄默其口,除了相关当事人以外,或许他人永远也不得而知。
周立波夫妇、唐爽、莫虎谁在说谎?上有天,下有地,中间有良心!愿真相早日水落石出,还清者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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