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什么情况却不能请律师
为什么刑事案件不建议请律师
其实并不知道你是否理解你所提问的内容,或者你对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没有区分清楚。
刑事案件是事关生命和自由的案件,是法律上需要承担责任最为严厉的处罚方式
,而且大多数人可能对民事纠纷多少了解,但是对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却一无所知。
我这样告诉你,刑事案件必须请律师,民事案件可以不请律师。
刑事案件程序严格,除了律师外其他人见不到嫌疑人
刑事案件往往是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造成的后果一般很严重,自古以来刑法都是最为严厉的处罚。只有当行政法或者民法不足以调整法律关系或者不足以规制行为的后果时,才会由刑法来调整。
当刑法一介入,都有严格的程序。刑事案件基本是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案件,嫌疑人通常会被羁押在看守所,而嫌疑人的家属到看守所是见不到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串供,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发生。
只有律师能在看守所见到嫌疑人,并和嫌疑人沟通案情,了解情况,帮家属传话和安慰嫌疑人的精神状态。
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往往更为复杂,不能用朴素的理念去衡量是否构成犯罪
刑事案件并不同于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中,大家都会有一定的生活常识来判断纠纷的本质和可能面临的违法后果。
但在刑事案件中,因为犯罪类型的多样化,犯罪情节的认定,犯罪细节对定罪量刑的影响都是不可控的,一个常人看来很小的细节,有时足以让嫌疑人多坐几年牢。
所以,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法律经验为嫌疑人在法律上争取利益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如果真有人建议你在刑事案件中不请律师,那么一定是其他目的的
可能身边有的人会说,不要白花费钱去请律师,这个案子明显会这样判决,请了律师也是白请之类的话。
这样给在刑事案件中建议的人,一定有其他目的。如果没有律师的介入,你想传个话给嫌疑人都不可能,而且刑事案件,律师越早介入越好,可以办理取保侯审,可以教导嫌疑人采取最有利的供述方式和内容把握。
种种理由说明,即使民事案件不请律师,但刑事案件一定要请律师,不要拿亲人的生命和自由开玩笑。
律师作为一种职业广泛存在于法律服务过程中,必然有其存在的价值,大众可能会懂些法律常识,但不能说懂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在刑事案件中,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都有许多程序和实质环节可以为嫌疑人争取到好的利益,如果没有律师的介入,白白丧失许多良机,终会后悔的。
当然,更不要因为一个无能的糟糕律师而放弃请律师的打算,市面上好的律师也很多,多比较,多打听,找一个可靠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帮忙才是对亲人最好的保护。
犯人已经被移送到检察院了,这种情况还可以请律师吗
用犯人这个词似乎很不合适,一个案件没有经过法院审判之前都不能确定涉案人员有罪,在这个阶段应当称为犯罪嫌疑人绝对不能称为犯人,称为犯人是有罪推定根深蒂固的表现,目前的法律讲究无罪推定,虽然有罪推定仍然有着深远影响。
刑事案件在每一个阶段都可以选择请律师,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这项权利。本人与近亲属均有这项权利,只是本人或者家属愿意不愿意的问题。辩护律师介入检察院阶段(审查起诉)后也会做大量的工作。
、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
这是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做的非常重要的工作,在侦查机关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律师就可以持律师事务所公函,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前往检察院复制全案卷宗材料,注意是全部案卷材料。
目前检察机关的通用做法是给辩护律师一个光盘,里面有案件的全部材料。但需要注意的是有的不给视听资料。之前办理过一起故意伤害的案件,因为监控视频对案件至关重要,经过与承办检察官的充分沟通,又找到法律依据。我们的理由主要是视听资料是案卷材料的一部分,应当提供给辩护律师,这是权利,不容侵犯。后来承办检察官经向领导请示将视听资料让我们复制。
目前的司法环境阅卷难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只要律师的理由正当基本都会获得同意。刚做律师的时候确实存在办案机关为难律师不让复制全案卷宗的情况,之前辩护过一起22个被告人贩卖、窝藏毒品的案件,当时一个市的检察院非常强势,只让律师复制辩护犯罪嫌疑人的涉案材料,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近年来这种情况基本再没有遇到过!
复制完全部卷宗材料,才能有针对性地分析,从而确定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指控的证据是否充分、确实、能否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
、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刑事案件律师会见也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律师可以通过会见了解案件的情况,及时向嫌疑人核实相关证据,比如侦查机关取得其口供是否采取违法的手段,是否有刑讯逼供、威胁、引诱、胁迫等。证据的真伪性有时辩护律师很难判断,只能通过律师会见了解情况,不利的证据通过合适的方法予以推翻。
嫌疑人深处高墙之中,身心难免烦躁,内心充满恐惧,对于一个人来讲,深处那样陌生的环境,一般都会不安。他们迫切想要了解外面的情况,内心脆弱的人根本无法承受。律师是为了帮助嫌疑人,使他们有辩解和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另外带去家人的问候,让他们树立信心,不至于内心崩溃。律师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嫌疑人权利的延伸,一些权利他们无法行使,比如阅卷权,律师来帮助他们行使,从而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三、进行调查取证。
律师通过研究全案卷宗材料以及会见犯罪嫌疑人,会发现或多或少的问题,从而确定取证方案,落实取证线索,锁定证人名单或者有关证明无罪、罪轻的新证据,在此基础上,辩护律师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或者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起诉部门核实、收集有关的证人证言、新的物证、书证等。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的取证充满了风险,但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还是要在合法程序下大胆取证,一方面需要借助办案机关的力量,比如调取相关证据;另一方面需要辩护律师走访调查,取得证人证言。证人证言取证时一定注意全程录音录像,告知证人做伪证的法律风险,确保取得的证据经得起事实与法律的检验。另外,询问证人时禁止任何嫌疑人家属在场。
四、可以提出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
1、绝对不起诉。
绝对不起诉针对没有犯罪事实的刑事案件。一个刑事案件首先由公安机关来侦查,在侦查阶段并不是每一个案件都会证据确凿充分,或多或少存在问题,公安机关也不可能不会犯错,否则也不会出现冤假错案了。
当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一定会全面审查各种证据,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也会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如果有必要检察官也会前往看守所提审嫌疑人,当然也会认为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当梳理完案件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经过向领导汇报或者召开检委会,只要没有特别明显的错误就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一旦绝对不起诉,那么案件就会到此结束,不存在审判的问题。
2、相对不起诉。
相对不起诉主要针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这类案件的前提首先是确实构成了犯罪,这是一个首要条件。如果根本不构成犯罪,就不适用这一规定。
举个例子也许能更好地说明此问题。比如诈骗数额较大的标准是5000元,也就是刚好入刑,被刑事拘留后,家属拿出5000元与受害人达成了谅解,这种情况一般会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存疑不起诉。
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在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将侦查终结的案子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经过审查证据材料,认为目前的证据不足,不足以指控犯罪。就会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一次一个月,两次为限。存疑不起诉的案件一般要用够两次退侦的权力。
当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就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犯罪嫌疑人就会无罪释放。当然,如果案件结束后侦查机关发现有新的证据,还是可以再次侦查移送到检察院的。
五、向公诉机关提出解除、撤销、变更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3条和第75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如发现公安机关、检察院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可以向公诉机关提出解除、撤销、变更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的意见。
司法实践中,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到了审查起诉一般被取保的概率大大降低,但如果确实发现案件可能是无罪的,或者羁押期限届满辩护律师一定要提出取保的申请。
另外,羁押必要性审查也是变更强制措施的途径,如果案件并不重大,犯罪嫌疑人恶性并不强,变更强制措施没有再犯的危险性,也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
以上简单列举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工作,其实律师的工作绝不仅限于此。
说了这么多,还是那句话,不差钱就为家人请一位律师辩护,毕竟律师是羁押人员权利的延伸,权利是靠争取来的。
公诉案件被害人家属不请律师应该注意哪些
谢邀。
本人代理过不少刑事控告案件,也都是公诉案件,刚开始公安机关不立案,甚至连个文书也没有。我们介入后,一路跟到法院判决。最高的一个,判了八年。因涉及隐私,具体案情不宜公开。但有个细节可以分享一下。
经过八个月的努力,从不予立案,复议、复核,中止,恢复,检察监督,公安机关终于立案,并且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了。被害人家属松了一口气,以为立上案就一劳永逸了。同时,对待律师的态度也有了微妙的变化。从孤立无援的救命稻草,到刚立案时的感激不尽,到律师的作用好像可有可无了。
我当时就告诉中间介绍案件的朋友,立案只是第一步,第一步都走的如此艰难,嫌疑人在后面的程序中肯定会想尽办法脱罪。朋友将信将疑,说走一步看一步吧。
果不其然,传来消息,检察院拟订不批准逮捕。家属慌了,又找了过来,恳请继续帮忙。随后,我们和检察院取得联系……再到起诉,直到法院判决生效。
刑事诉讼流程中,立案、逮捕、起诉、判决,每一步都存在着脱罪的可能性。刑事附带民事支持的金额有限,很多人会选择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所以,作为被害人一方,如何有效避免嫌疑人脱罪,才是核心诉求。
如果不请律师,那就只能饿补刑事诉讼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并且加强和办案单位的沟通交流。关键是,条文和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是有差距的,如果缺乏实践,单靠看法条很难抓到核心。另外,办案人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公正推进案件办理,也很难做出清晰的判决。
所以,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建议还是委托律师吧!否则,那就寄希望于办案单位完全公正,没有任何法外因素介入。
张博律师原创的系列文章,刑事诉讼程序手册在知乎上陆续发表中,对法律小白很友好,可以关注一下。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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