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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两人能否请一个律师

请律师 作者:厉秀越 2022-06-19 21:31:01

为什么很多当事人打官司不请律师

在北京某基层法院做法律咨询志愿者近三个月,主要任务是在立案庭给当事人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因为找志愿者做咨询基本都是不愿意找律师的,因而比较愿意回答这个问题。我接触到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1.案件法律关系清楚。不愿意找律师的案件多集中于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纠纷。这一类案件并不像一些商事案件,法律关系较为简单,当事人觉得事情很简单,我有理自己就能说得清,何况许多当事人在诉讼前自学了大量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实体问题较为清楚,即使对于程序问题不太懂,在我国这样一个诉讼指挥权由法官掌握的庭审模式下,障碍也不是很大。当然也会遇到一些法律关系简单,但取证较有难度的案子,会建议当事人寻找一个律师,毕竟一些经验是我们这些学生不具备的。

2.没钱。遇到了一个替老伴咨询工伤的老奶奶,咨询过后过了一周老奶奶又来了,说是老伴工伤住院期间由于医院医疗事故去世了。准备再立一个案,把医院给告了。涉及到许多与医学有关知识,心里比较犯触,故建议她找专业律师咨询,她说老伴前期治疗已经花的倾家荡产,哪还有钱找律师啊。我有一种何不食肉糜的尴尬。。最后帮老人算医疗事故赔偿金,对于数学并不好的我差点把我算吐了。所以真心建议对于一些涉及身家性命,比较复杂的案子,经济条件尚可的话还是找一名靠谱律师。当然,很多当事人已经因为纠纷至穷,走到起诉这一步真是没什么钱了。

3.消费观。这一条属于经济条件尚可甚至较好的人不请律师的理由。国人习惯消费买实物,但不习惯消费买服务。这就好比许多开好车住豪宅的土豪不愿意交物业费一样,律师说到底也是服务业,提供法律服务,许多当事人觉得你跑跑腿、动动嘴就挣我好几万简直是明抢,不如亲自上阵。他们没有看到他们花钱其实购买的是律师的智慧与经验。此外,很多当事人会觉得,我花了钱,你都不保证我能赢,我买这种服务干嘛。

4.当事人与律师不信任。事实上一个律师同时会代理很多案子,当事人会觉得交了钱没见过律师几面,咨询起来也就是电话里三言两语的应付,不值。因而律师无用论、律师骗钱论,一传十,十传百……但这只是表象,具体不信任深层次原因待我走上工作岗位再回答,现在不敢妄言。

5.兴趣。你以为每天挤爆立案大厅,吵吵嚷嚷的人是什么人,是一帮在帝都因户口拆迁红利暴富的大爷大妈,他们已经厌恶了以跳广场舞打牌作为晚年消遣,他们将目标转移到了法院,一言不合就起诉,二言不合就开始在法院拍桌子瞪眼,三言不和就躺地不起就哭哭嚷嚷,他们手里总是高举着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官媒刊登的有关依法治国报道的报纸,只要不立案,就是司法不为民做主。只要判他输,就是法官收了对方的好处。拜托,不会因为您爹给国家第一代领导人送过牛奶就一定会立案。拜托,您标的额不到1000块钱的案子,法院也至于收好处?现阶段存在大量浪费资源,自以为掌握了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以打官司为晚年兴趣、消磨时光的人,你让他请律师,那不是剥夺了他的兴趣?

诉讼可以不请律师吗

劳动等民事案件,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这个认知是错误的。

一、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有三个选择(民事案件都是如此):

(一)、当事人自己处理。

优势:1、省钱;2、自己的事自己处理,放心。

缺点:知识和经验储备不足,容易犯错误,易导致败诉。

(二)、请律师全权代理。

优点:省事省力,能有人代为跑腿执行,可以得到专业人士的技术支持。

缺点:1、费用高。2、不容易找到某类案件专业的律师,特别是劳动案件,对于律师的专业知识水平不容易做出判断。

(三)、请专业人事提供远程指导并代写法律文书,当事人跑腿处理。

优点:结合当事人自己处理和请律师的优点,费用低效率高,自己的事自己亲自处理更放心;容易在网上寻找到专注于某一类案件的专家,相比一般律师更专业。属于互联网+法律的新事物,未来法律服务的主要形式之一。

缺点:模式新颖,一般人初次听说,尝试新事物需要勇气和足够的判断力。

二、劳动案件远程指导服务流程:

老是被律师们怼,服务流程我删了。

同一律所不同律师是否可以担任同一案件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关于“同一律所不同律师是否可以担任同一案件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这事,之前也有不少人问过我,平时我就直接回复不可以,不可否认的是实践中确实也有不少律所是这么做的。

理论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九条仅规定了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而并未就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不得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作出禁止性规定。但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条第(五)项规定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该文件是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性规范,而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从律师职业伦理角度来说,这事其实挺不道德的,至少我们的律所不会这么做的,公司也是有人负责利益冲突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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