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请律师还是自己搞好
工伤赔偿是由个人申请还是由公司申请
一般来说是由公司申请,如果公司拒绝申请,那么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
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顺便科普下,工伤赔偿的具体流程:
如果是用人单位一方提出工伤赔偿,那么要
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
,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在
15日
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受理后会在
60日
内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
社保部门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15日
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
20日内
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员工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员工进行评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完毕后,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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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自己能搞定吗还是请律师会好一点
2019年,我尝试了人生中第一次劳动仲裁,那场官司从仲裁打到一审到二审,直到2021年9月底,才算真正结束。
个中滋味暂且不论吧,从申请开始算,足足两年多的时间(其实满打满算也就一年半,至于两年,也有我个人的拖延问题,二审结束以后过了半年,我才申请的强制执行),让我重新认识了劳动关系以及社会运行的真正法则。
可能有人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大多数人一辈子都未曾想过自己有一天要走进
仲裁委
,甚至走进法院,只为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可以选择,谁又不想顺顺利利地工作上班呢?
我当时说,等官司结束,我一定要把自己的经历写下来,虽然地区特色可能会各不相同,但好歹也能给大家一种参考,一种借鉴。
说实话,虽然在此过程中,劳动法的适用看起来是有很多瑕疵的,好像是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一次又一次地尝试,才能督促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完善,
但我并不希望有一天大家必须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争取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个中的坚持与付出,并不是人人都能承担的起。
以下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打官司的过程,第二部分是打官司衍生问题的解决过程。只陈述,不带任何感情色彩。至于坐标,我就先不写了。
第一部分:
劳动仲裁过程:
2019年9月,公司拖欠几个月工资不发,我在网上查了当地
劳动监察
的地址,然后去劳动监察咨询了一下,劳动监察给我的回复是:如果你只想要工资,我们可以给你催一下公司那边,如果你还想要经济补偿金,你就去仲裁委仲裁。我一想,我当然想要经济补偿金了,当下就想着那肯定还是仲裁比较好,随后问了一下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就回去准备了。周末结束,我以拖欠工资的理由去当地仲裁委申请了劳动仲裁,当时提交的材料有劳动仲裁申请书(自己写的,后来很庆幸没有出大错)和一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作牌、群聊天记录、近期的请假条、近期的工作沟通记录等等。申请的事项有: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保(未足额缴纳)、加班费等等。
其实我在去咨询劳动监察之前就思考着是否要走这一条路了,所以提前也阅读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所以当时即便是自己写的劳动仲裁申请书,也并没有出现什么大错,后来想想真是心有余悸,还是要提前咨询一下律师,因为虽然法律法规看起来很明确,但是书写的过程中有很多要规避的东西,律师的经验此时就可以帮助你规避那些风险,像我,就因为写劳动仲裁申请书的时候没有咨询律师,所以损失了好几千大洋,这个后面我会具体说明。
两个月后,仲裁开庭,我请了律师,上庭之前,我问律师,我是否可以不去,律师说,你可以不去,但是我想让你跟我去看看,那其实也没啥大不了的。
开庭过程其实没啥值得说的,都是那一套,仲裁员先会问一下双方是不是接受调解,我们这边说的是当然接受调解啦,但被告那边律师态度很强硬,不调解。然后接下来就是固定流程,被告说原告的证据是伪造的,不认可,原告说被告的证据是伪造的,不认可,书记员记录以后,让你看一遍没问题然后签字按手印,你对书记员的记录有异议的地方,可以自己划掉然后重新改,同时在改的地方按手印。
这个过程我就不说太多了,只说一点,对方的证据确实是伪造的。一个企业,为了拖欠那点工资,甚至联合己方律师伪造证据,我就想看看,企业的下限到底在哪?是不是伪造证据都可以无所谓,事实证明,人家确实无所谓。
哦,对了,仲裁还开了二次庭,第一次庭审以后,对方要补充证据,只要补充证据就需要质证,所以开了第二次庭,第二次我没去,就在庭外等着律师。
因为不明原因,
裁决书
2020年2月就下来了,但直到5月我们才拿到裁决书原件。
这个收件时间也是有门道在里面的,后面细说。
劳动仲裁的很多细节都忘了,特别是二次开庭的,现在我正在翻着和律师的聊天记录在写这个答案,很久没有强力输出了,此次输出有点看状态,可能要费点时间。
裁决书大概支持了以下事项: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保和很少比例的加班费。
劳动者维权,大都无可奈何,拿到裁决书以后我就不打算起诉了,当时想的就是,只要对方不起诉,我就不起诉,但我还记得二次开庭结束以后对方律师一直叫嚣着要打到二审的事情,当然了,该律师除了给他的当事人在证据上出馊主意以外,其它的,那都是他的本职工作,我并不视他如敌人。
在我收到裁决书第十四天的时候,我接到了县级人民法院的电话,通知我对方不服仲裁裁决书起诉了,虽然意料之中,但是当我收到通知的时候,还是不免一阵低落,想着玛德又要继续耗下去了,那就干吧。思考良久,经与律师沟通,律师说他可以免费给我写起诉状,觉得我仲裁的阶段学习了不少东西,看我可怜,想给我省点钱,让我自己去打一审,当然了,律师接劳动案件确实也要权衡,也许觉得确实跑来跑去的又挣不了多少钱,且不论律师是何种原因,总之,第二天,我拿着起诉状去法院也起诉了,因为仲裁裁决只支持了部分加班费,我就以不服这一条判决为由,起诉对方。
接下来,就是一审了。
从一审开始,对方律师就好像是我方请的卧底一样,庭审的时候啥也没带,法官一问就是劳动仲裁的时候已经提交证据了呀。开庭之前,法院通知我去办理手续的时候明确告知了我,劳动仲裁期间提交的证据无法传递到法院,所以在一审阶段要重新提交证据。我说贵方律师是持证的吗?我都知道要重新提交证据,你不知道吗?结果我提交了一大堆证据,对方律师一律不认可,但是自己又不提交任何证据。
事后我还阴谋论了一番,心想又要耍啥花招,吃我一剑。
开庭的时候我对具体的流程及法官的一些专业用词并不太懂,当法官让我先说的时候我只能一脸懵逼,这时候对方律师就会说不然还是他先表演吧。
我不想过多揣测对方律师这种行为,只当是他就想挣资本家的钱但并不想助纣为虐呗,或者说明知道赢不了就是走个过场,庭审结束后我喊住他友好交流了一番,他还劝我呢,说你还是算了赶紧找下一份工作吧,我说你是对方的律师,又不是我的,你猜我会相信你说的话不嘛。他问我和解的条件,我给了一个具体的数字,他说回去传达给他雇主,但和解的事情再无下文。
到这会,就将近一年过去了,其实时间算快的,只是拿仲裁裁决书那会不知道为啥耽搁了三个月。
一审判决书下来,邮政通知我去取的时候心里一直在打鼓,心想法院到底会咋判,拿到文件第一时间翻到最后看判决结果,好家伙这可让我牛了个大逼,加班费也全支持了哈哈哈哈,我心想让你们闹,这下你们又得亏好几万了,闹吧闹吧,可劲闹吧。
二审:
并不意外,接到了
中级人民法院
的通知,对方不服又上诉了,这一次我就没有上诉了,因为除了社保,
一审法院
几乎支持了我的所有诉求,二审开始了,也问了律师二审具体的情况,此时已经并没有任何在怕的。两个月后,坦然地坐在被告席上听对方律师瞎扯,对方律师同样也是啥也不提交,感觉就是走个过场,当庭掰扯了些什么我现在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唯一没忘的就是,这一次结束后,对方律师没有再像上一次一样和我友好沟通,看着背影感觉像是气急败坏地走了,又或者,人家赶时间去霍霍下一个受害者呢,这谁又能知道。
2021年新年前,收到了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维持一审原判。
因为对方一审起诉的同时我也起诉了,导致对方要多付好几万,说不痛快是假的,但我知道仗还没打完。
强制执行:
收到二审判决书8个月后,由于个人原因,我委托律师代表我申请强制执行,自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开始,两个月的时间,公司账户被冻结,执行到位,执行款到我账户,执行费(法院收的)是被执行人付,我方先行垫付,法院从公司账上划账的时候,顺便把执行费连同执行款会一起划走,然后全部转到我账户。
至此,一裁二审强制执行全部结束。
前面的内容我只是想交代一下事情的起始和结果,后面涉及的内容才是我要说的重点,后面的内容可能会包括社保、证据的保留等方面,涉及的部门可就多了,比如什么劳动监察、社保承办部门和养老中心,自然,我可能没什么好的评价给这些相关部门,我看到有的人说我很幸运,其实不然,这中间我付出的成本、精力以及其它,会在文末有个汇总,希望能给大家一个简单的参考。
未完待续。
说一下一些值得注意的地方吧:
一审法院刚开庭的时候说了,社保,归税务管,法院不管,补交社保,要去税务举报。可能地方特色各有不同,我在网上也看到很多人说法院是判了的,仅供参考,知道这个事情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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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打个简易分割线。
我注意到,有些关注我并追更或者评论的知友目前急需要帮助,那我今天晚上就先说明一下,决定劳动仲裁要考虑哪些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以后,大家再决定是否要选择去仲裁。提前声明,我以下所说的,是我通过一裁二审以后得出的结论,该结论的得出涉及到个人因素、事件性质及地方特色,可能并不准确,希望大家不要生搬硬套,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去做决定,我说过,虽然劳动法的适用似乎需要大家齐心协议才能够让它逐步完善,但我希望大多数人可以不用付出这么多就能圆满解决问题。
因为,协商永远是解决问题的第一途径,协商不成,再考虑走司法途径。
如果此刻,你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比如,拖欠工资、换岗但你不愿意、降低薪酬、非法裁员、离职但欲克扣部分工资及未签
劳动合同
等问题,可以按以下顺序思考并做决定。
1、多少钱?
2、完全不可协商吗?
3、如果不可协商,那么为了这些钱,你愿意付出多大的精力?
4、如果不愿意付出精力或者精力不够,是否愿意付出部分费用请律师?
5、如果付费请律师,对照一下第1条,看是否划算。
6、是否能够接受付出精力或者金钱后仍然可能失败的结果?
7、能坚持两年吗?
8、证据足够吗?手里的证据是否能形成证据链?
9、公司经营情况如何?如果胜诉以后公司不付钱,是否可以顺利地强制执行?
有人要问了,啥叫顺利,顺利就是,公司利益错综复杂,注销或者换家公司经营的成本比你的诉求要高。顺利就是,能保证公司账上肯定会有钱。举个例子吧,之前有人说,他们公司他一提仲裁申请就麻溜地把钱付了,因为公司投标要求不能有仲裁风险,而他们公司正在投标。
如果第2条答案否定且第3~9条的答案都是肯定的,那就没啥考虑的,搞死他们。
否则,请慎重做决定。
工伤赔偿没有必要请个律师
一、工伤赔偿为什么要请律师?
1、防止用人单位拒绝赔偿
并不是说工伤赔偿的金额不大就不用请律师,其实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就是抓住了受伤员工的这个心理,心安理得的拒绝赔偿员工工伤赔偿金,并且还让员工不要在工作单位闹事,否则就开除员工。其实工伤员工就吃亏在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即使是自己不懂法律,但是可以找一个懂法律的律师来帮助我们维护自己的权益呀。
2、防止用人单位少赔偿
其实我们作为平民百姓对法律的专业知识和国家政策了解的并不多,也不透彻。用人单位往往也很能抓住员工的缺点,在工伤赔偿金额的计算上少算或漏算,故意少给我们工伤赔偿金,受伤员工能知道什么呢?只知道自己的工伤赔偿金拿到了,还喜滋滋的,殊不知这只是用人单位息事宁人的一种手段而已。所以这个时候请一位工伤赔偿的律师来帮我们计算一下赔偿金具体数额到底是多少,我们要求单位赔偿多少钱合适是很多必要的。
二、关于工伤赔偿的相关资料
1、工伤程序是否聘请律师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需工伤职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自己决定是否聘请。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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