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肇事司机还用请律师吗
交通事故纠纷一定要请律师吗
我国法律对于一般的民事案件是否请律师没有强制的规定。这就决定了我们在发生一般的民事纠纷的时候是否请律师都看自己的意愿。那么在交通事故纠纷中要请律师吗?下面上海民事律师咨询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交通事故纠纷一定要请律师吗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纠纷一定要请律师吗
建议当事人在遇到相关案件时,应根据以下五种具体情况决定何时是否聘请律师:
1、一目了然的简单案子向专业律师咨询交通事故案件的诉讼方法、技巧、了解诉讼程序即可,可以不请律师。
2、认为不可逆转的案子,可请可不请。当然,有的案子看上去不可逆转,但经过律师细致工作是可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赔偿或者减少损失的
3、从常理看似乎很简单,但其实蕴藏着复杂法律关系的案件,最好请律师。这种情况需要严格把握法律程序和诉讼技巧,不要图省钱因小失大,把能赢的官司也打输了,追悔莫及。
4、证据材料不全、漏洞大,法律关系定性模糊的案子,更要请律师。这种案子回旋余地大,结果具有不可预测性,如果有专业律师,是最能起作用的。
5、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律师咨询最重要,积极应对、稳妥维权,尽可能将损失降低到最低。尤其是在事故中责任不明朗、伤残等级可高可低甚至农转非存在争议时,更需要找律师咨询或委托律师代理。
二、交通事故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赔偿等等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双方无法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就可以拿着足够的证明材料去起诉对方,通过法律来解决这起纠纷进而帮助维权。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三)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三、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后一般情况都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才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具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
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二十九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上海民事律师咨询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纠纷一定要请律师吗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请不请律师都是根据自己的意思决定的。如果案情比较严重复杂的话请律师当然更好也更方便。上网搜找法网上海律师,了解更多上海当地法律问题。
出交通事故以后需要请律师吗
需要。
出于人道主义(对死者家属)进行的民事赔偿,一方面由保险公司支付,另外一方面,你们作为肇事的一方用金钱弥补愧疚也不失为一种方法。因为交通事故毕竟是一起意外,谁也不想它发生,你只是修车,对方可是付出了生命呀!
(要是内心毫无波澜,一分钱不想出,全都委托给保险公司(全险),也不违法)
我想说的是,以金钱衡量生命,开口就是“谁谁谁被撞死赔XXW,这次怎么也得YYW,否则免谈”人为的对生命标价,将悲剧变生意,是我们该抵制的。
(这也是我厌恶“出具谅解书”这种行为的主要原因,谅解是一方悔过,另一方接受,把它延伸出来,当作减免刑罚的一种根据,就非常荒谬)
这既不尊重死者,也不人道。
下面说重点,愿意谈就谈,不愿谈就上法院(上法院开庭之前还会有一个庭前调解),(当然,这会带来很多压力,譬如圣母派会声讨你们的“刻薄”“冷漠”)。
至于复议结果,不用问,肯定是维持旧认定,但是他仍旧可以不服,通过去法院起诉来达成自己的诉求(不一定成功),为避免被动,收到法院通知以后应立即给自己请律师。
(他以为的(死亡)事故认定:
负责民警:这事就该你是的,你不拐弯他能出事?!他:对方开那么快,肯定有责任!民警:那也该你拐弯是的!赶紧在认定书上签字!他:我不签,我不签。民警:不签你就去复议!
实际上的(死亡)事故认定:
负责民警:领导,那不是Xx路那个事故吗,当事人家属意见很大,工作不好展开啊。
事故科负责领导:什么情况?
民警:电动车主要责任,拐弯没让直行
领导:不行适当照顾照顾,弄个同等责任多赔点儿是了,反正保险公司出钱。
民警:那保险公司能愿意?不行咱开个会把责任定下来呗?(想找组织背锅)
领导:这么点事还得上会?一点工作做不了?一年几百起死亡事故,别干别的了,天天开会吧!
民警:来闹好几回了,真不行,都这样工作没法干了(耍赖)
领导:嗯,那行,不行叫上XX,在拉上XX,我去把X大队骗来,咱们争取快点。
民警:谢谢领导,光给您添麻烦。
领导:滚吧,一点责任不想沾,怎么进步?啊?
民警:家属是在闹的太厉害了,还有背地后打电话的,那xx的谁,是谁谁谁老家的谁谁谁,家属也听不进去话,天天来闹,一进办公室就哭,影响也不好,,这不难办吗?
领导:行了行了,上会说吧,把材料准备好。
(经大队x.yy事故责任认定小组上会研究一致认定,xx骑电动车至ssT型路口左转时未让行yy驾驶的由d向s直行的机动车,两车相撞,致xx死亡,,根据道交法第lls条,第as款,,双方负同等责任。)
就这种事故,不用看现场,事故认定书上什么都没写,也什么都写了,都门儿清,复议只是合法的行使自己的权利去“闹”。除了给社会运行增加成本,没有什么积极意义。
还一种可能,民警定责前没有上报上会。
现在正在他领导办公室挨批。
领导:你行啊,有事不提前吭声,现在对方要求复议,工作整被动了,你怎么想的啊你?!
民警:当时我看对方家属意见很大,出于照顾,,而且当时,,也和机动车这一方谈了,同等责任不沾刑事,钱由保险公司出。
领导:(拍桌子)你想,你想的重要吗?!还照顾,你想照顾谁?你能照顾谁?能上天了啊?我劝你不必解释,越描越黑!!!人家保险X总都来找我了,一年光咱辖区擦屁股搭进去几千万,,保险公司你开的啊?!你想让它咋赔他就咋赔啊?可长点心吧!!!
民警:(艮艮头不说话)心想,我怎么定责是我的事,我又没违规。
领导:还站那干什么,不用干活啊?
民警:哦。
走到门口,又探头回来问:那复议的事?
领导:我给顶回去了,让支队擦屁股去吧,一天啥活不干,哔哔哔哔,,
民警:好嘞,我干活去了!
内心:好心沾了一身骚,下次直接判全责!…哎,主次,主次。
其实事故处理很简单,除了几个全责的情况,其余全都是主次责任,他就是上天去复议,主次责任也没毛病,民警更是一点责任、一点毛病都不沾。
而死亡事故中的同等责任,基本(不敢说100%,但99.9%估计是有)是喵一眼就知道是出于“照顾”,让保险公司多出点儿钱求一个死者家属“别闹”。
各打五十大板么!
交通事故对方起诉要不要请律师
如果有条件的话,当然是建议请律师的。
理由如下:
第一、人身损害赔偿中项目种类比较多,特别是涉及到有伤残的,
伤残等级
如何确定,误工期限,护理期限等等都是需要鉴定形成的,而这个部分专业的律师去沟通效果远好过于当事人本人。
第二、任何一个案件都有一定的调解、诉讼程序。而律师是专业人事熟悉程序,律师去办理案件可以大大节约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
第三、律师专业知识丰富,比如对方全责但是赔偿主要是对方所购买的商业保险,而保险赔偿有很多种情况会打折赔付或者是拒绝赔偿,因此专业的律师出庭,解决未知风险才是真正的帮助当事人定分止争。
第四、因此,涉及法律诉讼应该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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