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医保费请律师
医疗事故起诉费用是多少
恐怕题主没有搞清“起诉费用”和“维权费用”这两个概念。
严格说“起诉费用”,也就是“诉讼费”,这个是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的诉请金额,用固定的计算公式算出来的费用,是缴纳给法院的,如果你的诉请金额较低,一万元之内,那么只需要缴纳50元,如果你诉请金额有一百多万,那么诉讼费就会达到一万多元,如果案件以简易程序审理完的话诉讼费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是个死的概念,很简单,你网上下载个诉讼费计算器,自己可以计算。
那么还有个概念是“维权费用”,这个就没那么简单了,指的是原告为了增加胜诉的概率,或者为了利益最大化,而支付的维权成本,比如,为了获得医疗过错的结论,你需要垫付鉴定的费用,为了取得有利的鉴定结论,你需要雇请专业人士介入等,总之为了实实在在把维权搞好,而不是只热热闹闹走个过场自我安慰的话,当事人需要为专业服务进行买单,这笔单当然不是非买不可,但是很多当事人等打输了官司才后悔贪小便宜吃大亏,再想花钱去弥补,那可就比登天还难了。
医疗要不要维权医疗怎么维权医疗如何维权
很多患者在发生事情之后,
发现维权之路不是投诉无门,就是处处碰壁,莫名其妙的愤怒之余只能到处破骂什么官官相护,社会阴暗不公云云。
我只是想问大家:
难道你到今天才知道官官相护吗?难道到今天才知道社会阴暗不公吗?如果是,那只能说明之前的人生太顺利了。否则,我们早就应该知道,这才是社会常态啊!
我们要知道,医院不止是盈利机构,
还是有着很强社会影响力的权力机构,每个人都必然有要求到医院领导的时候,医院领导以其特殊的社会价值,能够换回比任何一个普通的患者还要多得多得多得多得多得多。。。。的资源!
要改变现实的第一步就是接受现实。要赢得游戏的第一步就是了解游戏规则。
医院的院长是由卫生部门或者党政领导人直接任命的,换句话说,他们是系统内部的人。
医院是公立性质的,也就是说,很多医院本质上后台老板就是政府。
医院因为业务关系,一定会和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很熟;因为整天打官司的关系,也会和法院里面的人很熟;也会和很多利害的律师很熟,
毕竟医院才是大客户
;也会和各大鉴定机构很熟,毕竟都是医疗圈的人,要搭上关系太容易了。
医院掌握医疗资源,太容易积累各种社会关系了,
这些社会关系网铺天盖地的压下来,一般的患者就像网里的鱼,怎么蹦哒都跳不出这张网。
医院的影响力可以影响哪些人?
1、做医疗鉴定的人。
发生医疗纠纷,往往首先涉及医疗鉴定。医疗鉴定有两种,一种是医院所在地的医学会,这些医学会由当地的各医院的主任专家,科教机构的老师教授,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
总而言之,医学会里的人,就是医疗圈的人。而由于医学的特殊性,做医疗鉴定又必然要医学专家,所以,医院要联系上医学会的任何一个专家,都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
而这些专家鉴定
又不用署名,又不用负责任。
所以医学会鉴定99%以上都是偏向于医院的。
另外一种是司法鉴定,相对公平一点,但也只是相对而言。
司法鉴定机构的人,毕竟还是医学圈的人。人都有标签属性,一旦自认为是医学圈的人,天然地倾向于偏袒医院也是正常的。我们每个人可能一辈子都碰不上一次医疗鉴定,可是医院可是隔三差五就上门的老客户,混脸熟再容易不过。
所以如果患者自己一点都不懂,司法鉴定机构也会对很多问题视而不见,忽略带过。
作为医疗纠纷第一重要的证据——鉴定报告,很可能无声无息之间就被医院悄悄地影响和改变了。
本来是医院100%过失,可能会变成50%的责任。
所以做鉴定一定要选司法鉴定,做司法鉴定尽量选邻省的知名鉴定机构,鉴定结果一定要求法院为自己请专家就鉴定结果质询一遍。
2,律师。
律师是什么?我接触过七八个律师,其中五个都是有医学背景的,给我的感觉就是律师未必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律师一定有能力制造问题。
因为律师会特别理性、特别精明、会特别功利、特别会权衡利弊得失。律师的天职,是帮他们自己争取最大利益,
他们不会因为你的经历过程有多么悲惨,多么苦痛,多么不公,而对你多三分同情、怜悯和仁慈。
要知道,医院才是律师的大客户,病人不是。
医院的领导和主任们,能够为律师提供更多的社会价值,病人不能。
律师才会为了利益和医院对簿公堂,但是出了法院门口,双方律师私底下约饭局讨论如何实现彼此利益最大化的事情,可不是没有先例的。
除非病人能够给予律师更多的利益。所以医疗纠纷请律师,一定要请全风险代理。代理费用一般为标的的10-20%是比较合理的。
有个网红律师,号称专门代理医疗纠纷的,几十年经验,
据说5万起步加标的30%的分利。个人不好评估,但是请得起的人应该不多。
律师是个和医生相似度非常高的职业,见惯生死,淡看人生,
他们心里只有利益,没有公平和正义。如果我们全部信任律师,那和治病前全部相信医生,没什么两样。
3,法院和法官。
法院和医院,上面都是同一个爹妈,俗话说,兄弟阋于墙而外御其辱。找哥哥去评论弟弟的对错,难度可想而知。而且人生在世,有几个人不去医院呢?能得罪患者,哪个法官会愿意得罪医院呢?
就算是闹得凶了,法院想依法办案,上面还有人管着呢。
判案还得考虑社会影响力,考虑医院的承受力吧?当然最主要的是因为患者没有反抗的余力,不欺负你欺负谁?
所以如果医院全责,法院一般判个60%已经是网开一面了。
鉴定人员、律师、法官,加患者凑一起打一场叫做医疗纠纷的麻将,如果人家三个是一伙的,这麻将怎么能打得赢嘛!!!
没发生医疗事故之前,你会觉得阳光灿烂,生命美好。一旦发生,你就会发现体制的绞杀力量无处不在。
坏医生、假医生、卫生部门的腐败官员不被追究,医生们就都会向拉关系摆平其违法行为的赖皮狗看齐,被害的患者会更多,杀医也会多起来,好医生也会受连累遭殃。
1,“法不责医”,犯罪零成本,医生享有“免责伤害权”!每个人都可能被无良医院坑骗、残害
当今的很多医生已经疯狂到了灭绝人性的地步,这不是危言耸听。
过度医疗造成人身伤害后,医生在第一时间不是治病救人,而是:篡改伪造隐匿病历,隐瞒欺骗、推卸责任。
“医改”把医生“改造”成从伤病者身上赚钱的商人、交易者,金钱欲望之火在医疗界失控。一个病人进来,
医生首先想的不是怎样尽快将病人治好,而是想的怎样在病人身上榨取更多的钱。
于是各种五花八门的检查、各种高价的或进口的药物、滥用的抗生素,一股脑地蜂拥而上。理由当然多的是:全面检查有利于尽快明确诊断、使用贵重药品疗效快……
他们是否想过,我们国家还有那么多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他们靠血汗工厂打工,挣来的钱还要养家糊口,还要维持一家老小的生计……
“医学会”是一个专门坑骗患者的组织,中国医疗的黑暗,都与“医学会”这个祸国殃民的组织有关。
“医学会”的鉴定专家几乎都是医院的医生,
他们既扮演运动员,又扮演裁判员的角色,今天你帮我鉴定,明天我帮你鉴定。
“医学会”披
着合法的外衣,却做着祸国殃民的事情,坑了患者、坏了医生、毁了卫生事业。为了逃避罪责,鉴定专家压根就不会在《医疗事故鉴定书》上签字。“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就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局。
医疗鉴定腐败保护伞,导致医德医风严重滑坡,医霸药匪群魔乱舞堂而皇之无法无天……
2,在“开单提成、药品回扣、以药养腐”等邪恶的制度下,好医生逐渐被淘汰,坏医生反而得利
药价虚高的原因不是“以药养医”,而是“以药养腐、医德沦丧、疯狂敛财、草菅人命”。
很多无良医院把病人当成财源,把防病治病当成了创收手段。以至于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可以不惜损害患者的健康和生命……于是,医院就出现了可怕的潜规则:坚守医德的好医生承受着少拿奖金、工资,甚至下岗的压力。
医德差的医生却如鱼得水,每月可拿到丰厚的奖金。医院在制度上对突破传统医德底线的默许甚至怂恿,一些医务人员的欲望魔鬼被放了出来……
“医药回扣”腐败潜规则让患者成为挨宰的羔羊,中国年医疗输液已达104亿瓶(人均8瓶)
在“开单提成”、“药品回扣”“以药养腐”等恶劣机制作用下,好医生逐渐被淘汰,坏医生、假医生反而得利。“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的世界卫生组织用药原则,在很多医院早已被颠覆。为了赚更多钱,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没病的说成有病、小病治成大病、没有疾病创造疾病也要医的行为方式,已经成为了坏院长、坏医生们的思维模式。
小病治成大病“被危重”之后,他们就以“抢救”生命为由,堂而皇之地迫使患者在医院里高消费(等于是将患者及整个家庭给绑架了),对其敲骨吸髓,患者们也因此失去了健康,甚至性命。很多患者因此倾家荡产,这已经是很多医院的生财之道。业内人士告知:“过度医疗”的实质就是谋财害命。造成医疗损害后,他们就采取弄虚作假、搞骗人的鉴定、耍赖、以各种理由拖时间。大事拖小,小事拖了,拖垮医疗受害人及其整个家庭。
医疗腐败犯罪如果再得不到及时制止,所有人都将成为受害者。事实证明,不论是谁,只要存在生老病。就离不开干净、规范、有序的医疗环境。
在悬起法律的利器时,相关人在试图重构医生与患者间的互信。
可是,2016年,在医闹入刑一年后,你听到的暴力伤医案件可有减少?
制度上的问题,始终不能用情绪的疏导解决。
药品不能公平竞争进入市场,由病患自己选择,医生有处方权又有推销权,医生问诊的待遇和专业技能的待遇未被提高,药物不能因渠道畅通价格低廉。病患对医生的猜疑、医生与病患的对抗困局,便始终无解。
这样的变化,是医保体系的大手术。如果现在无法完成,我们至少可以做点儿别的。
如果医院与医生的责任都有清晰简明的鉴定、追责体系,如果医生头上悬着的是真正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而不是“严重不负责致人死亡,最高可判处3年有期徒刑”,如果病患心头的委屈与怨念可以有一个清晰的申诉之途,而不是被医疗系统内的各种力量推诿,还有那么多人会委屈决绝地拿起刀么?
也许我是个心狠的人吧,
我想看到法律的冰冷,责任的高悬,而不是鲜血淋漓的医院走廊,和那些关于仁心仁术的回忆。
通过以上的介绍,我想患者朋友们也明白了医疗纠纷维权的难点所在。因此遇到医疗纠纷,我的建议是请先联系我们!
医疗纠纷请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如果发生了医疗纠纷,往往需要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一般来说协商的时候往往容易双方的意见不一致,所以说很多会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那么医疗纠纷如果需要请律师的话,它是怎么收费的呢?接下来由上海医疗法律咨询律师为大家带来
医疗纠纷请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医疗纠纷请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医疗纠纷律师收费属于民事纠纷,按相应的争议标的比例进行收费。
(一)一审审判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
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二)二审审判阶段
1、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三)再审(申诉)审判阶段
1、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二、医疗纠纷产生原因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
三、律师收费的规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以上是
上海医疗法律咨询律师为
大家整理的关于
医疗纠纷请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的相关知识,律师的收费是根据相关的收费标准来进行收费的,我们再请律师的时候可以先咨询一下相关的收费。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