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请辩护律师找谁
任文建律师:“众生皆苦,刑事辩护律师就像摆渡人。”
还是想着写点东西记录每日的感悟,今天一直在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刑事案件中到底哪个阶段最重要,哪个阶段请律师最为合适,引用惠州余安平律师之前文章中的一句话:“刑事案件的闸门一开,宛若洪水猛兽有去无回。”到底该怎样让国家追诉犯罪这个高速运转的机器刹车呢?
侦查阶段中公安报捕的时候最为关键,有些案件公安机关未必拿的准,且要给受害人一个交代在两可之间的案件,碍于已经立案人已经刑拘公安机关在30天内多半不会直接取保,所以一定会报捕,至于捕与不捕让检察院决定,反正责任不在自己,我是一定会去报的。
此外人刚抓的时候也很关键,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有些案件嫌疑人本身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没有清晰的认识,这个时候请一名专业的刑事律师在会见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嫌疑人讲清楚很关键,尤其是故意犯罪,涉及到是否明知,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不同的律师介入可能结果完全不一样有罪无罪就在刹那间。
在侦查阶段律师还有一个很关键的作用就是多会见给犯罪嫌疑人打气让他不要沮丧,我在侦查阶段会见虽然会告知其案件的严重性,但在说完案件的严重性后很少说丧气话,当事人找你来不是吓唬他的是要给他信心的。
我真不觉得一个案件能够取保候审有多牛,辩护人能够起到多大作用,小案件才能取保,真正的大案件有几个能够取保的。说实话天天办刑事案件是会有敏锐的洞察力的,就像山东新泰市的案件,当事人打我电话的时候我听了案情就猜到了这个案件两个人至少有一个可以取保运气好的话两个人都能够取保,结果果然如此,当然这和我们夏主任的努力不可分割。
我们现在做的更多的案件是从审查起诉阶段开始介入的,因为现在太忙了,办的都是各地的案件除非当事人付很高的费用,我很少侦查阶段介入因为需要频繁会见,我不想我办的案件效果不好审查起诉阶段其实是案件最为关键的阶段,这个时候证据基本固定,涉及到是否需要退侦的问题也涉及到是否需要认罪认罚做量刑协商的问题这个阶段辩护律师可以阅卷了,可以和犯罪嫌疑人核对证据了,辩护律师有很多事情可以做,也有很多事情应当去做,而且也很容易做出效果与侦查阶段相比检察官都比较爱学习,我身边检察院的同学也常和我说,他们公诉一个案件是要有结果的,开工没有回头箭,他们是要代表国家打击犯罪的,而在这个阶段我们辩护人起到的是保护人权的作用,有没有辩护人,辩护人厉不厉害,结果也会有很大的不同,而他也有这样的比喻,辩护人像嫌疑人手中的武器,没有这把武器时很多案件可以稀里糊涂就混过去了,但有这把武器时就要慎重了,特别是存疑的案件证据不足的案件他们就不敢了,视角不同决定思维不同没想到吧。所以他和我说的这段话我记忆很深刻。把卷阅细致了,多和嫌疑人沟通你会找到很多漏洞,一个真想成为大律师的年轻律师必须要把基础工作做好,认真去对待每一个案件,阅好卷才能写好辩护意见,发问提纲才能在后面的庭审中自由发挥信马由缰。
我已经很久不读辩护词了,但我都会写,但我知道这东西写完了读出来没有用,有的时候还会别扭,现在的庭审我只有提纲,在列的点上输出庭审的效果会非常好,但我们也会用很多小技巧最近我发现在办案之中我会温柔之中带着很辣开庭时候的我和生活中的我是两个人,其实开庭更多的像是一场表演,戏演的再好也没有用,要说到点子上,要说到对方痛,我也不只一次让公诉人紧张,甚至于说出来的东西逻辑不自洽,这些东西还是要平时多练习,庭开的多了,台风自然会稳健。
内行人写给外行人看就要用通俗的语言,其实每个刑事案件都在于沟通,法庭上只是律师工作的冰山一角,工作要做在平时,平时工作做得好,开庭是可以少讲话或者不讲话的,一场优秀的庭审是需要多方配合的。
刑事辩护犹如一条船律师更像是摆渡人,要记住自己的位置,自己在做什么,要为谁发声,要为谁讲话,要怎样讲才能有效果让船对岸的人听得进去,不能隔靴搔痒,真正专业的人不会焦虑焦虑的人多半还能力不够,虽然我们会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办案子还是在和人打交道,人都逃不过人性,刑事诉讼的每个人所站的角度不同,年纪不同,社会阅历不同都需要我们考虑在内,该哄哄该怼怼,不得已的时候一定要软饭硬吃。难抉择的不在乎案件本身其实最根本的是下定决定的那一刹那的心。但是哪有什么对错,所有的当下的选择都是对的。
到底是请律师辩护,还是找关系捞人
——刑案通识(二)
时不时就被人问问,刑事案件能不能找关系捞人。加之这两天看到了一些所谓“刑事案件尽早找律师比花钱托关系更管用”的文章。今天就说说这件事。
一、能不能。
这个问题其实不需要我来回答。各位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网检索一下判决案例,你会发现每年都有司法工作人员因各种枉法行为而被判刑。
如果不熟悉案例检索,那就看看新闻。当年,刘汉被公安机关列为查处对象,但其通过破财而免灾(见新京报《四川刘汉兄弟涉黑敛财轨迹》)。河南商丘的一起轮奸案,在关系斡旋下,受害人被诬蔑成卖淫女,施暴者只判缓刑(见羊城晚报《司法掮客是法治社会的耻辱》)。湖南省双峰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向司法机关“请求”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取保候审(见中国青年报《湖南双峰县发红头文件为嫌犯请求取保候审》)。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说:“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执行时,出现了不少提前用钱买刑,用钱捞人,用权捞人的现象,被社会所诟病。”(见新京报《河南高院院长:职务犯罪出现用钱捞人现象》)
无需过多罗列,能不能找关系捞人的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二、你能不能
不过,我想提醒各位,“能不能”是一个问题,“你能不能”则是另外一个问题。请注意,我在这里特别加了一个“你”字。
同样据新闻报道。广东惠州市某区公安分局的副政委因违纪被“双规”,朋友花钱“捞人”却被骗(见今日惠州网《公安局原副政委违纪被“双规”涉黑嫌犯欲“捞人”被骗百万元》)。北京市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某被双规时,其子找人“捞父”被骗328万。深圳街道办原副主任李某被抓,妻子心急“捞人”被骗750万。(见中国新闻网《半年发生3起贪官家属"捞人"被骗案》)
如果你觉得这些人是因为“官小”“钱少”才被骗,那么咱们看看“官大”“钱多”的。中国首位“世界青年创业者大奖”得主,被誉为“中国李嘉诚”的富豪袁宝璟,其妻子为“捞人”被骗千万(见京华时报《袁宝璟妻子捞人被骗案终审》)。“20亿村官”周某被调查期间,其子花钱“捞人”被骗2700万(见中国新闻网《半年发生3起贪官家属"捞人"被骗案》)。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在被中纪委调查期间被骗200万。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授意丁某捞人,结果被骗4400万元。(见凤凰网《“捞人”骗子缘何屡屡能成功?》)
现在思考”你能不能“这个问题。论财富,你是否比这些身家亿万的人更加实力雄厚?论地位,你是否比这些省部级高官更能够翻云覆雨?亿万富翁、封疆大吏、甚至包括自己就是警察系统高官的人,每日浸淫在关系网之中,却依旧不免掉进骗子的陷阱,那么你凭什么认为天上会掉个馅饼砸在你头上?
三、找关系还是找律师
那些所谓“刑事案件尽早找律师比花钱托关系更管用”的文章,理由无非是:找关系花钱太多,等再想找律师时可能发生无力支付律师费的情况;家属找关系也难以及时了解案情,而律师则有法定的会见和阅卷的权利;找关系难以保护被抓之人的法定权利,而律师则可以依法控告……凡此种种,不再赘述。
这些说法看似有道理,但其实逻辑错误。如果真有关系,人早就被放了,何需支付律师费或请律师去控告?所以,关于到底是找关系还是找律师,决定因素是看你自己有没有可靠的关系。
当年,刘汉花钱不仅能解决问题,还能结识领导,他自然找“关系”。后来,情况变了,关系断了,想找关系也没有了。
四、如何防范骗子
关系万千重,老祖宗早就说透了。一部《中国通史》,其实就是关系学大集成。实在没时间,翻翻《红楼梦》、《官场现形记》也能参悟到很多精髓。所以,我在这里只写如何防骗。
防骗第一招:“看大势”。
同样是刘汉,不同时间,不同结果。当靠山都自顾不暇时,还有比靠山更大的关系吗?这就是“大势”。
实践中,很多人忽视“大势”。前段时间,某涉案百亿的某宝案当事人家属前来咨询,说是朋友推荐了我,但同时说另有一个号称有关系的人承诺在37天内把人放出来,所以其难以在我和另一个人之间进行取舍。对于这样的咨询人,我从来都会面带微笑地说:“祝你好运”。在大领导钦点、公安部督办的案件中,咨询者竟然相信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可以通过关系帮犯罪嫌疑人在37天内就能洗白脱身。自古道:“天时第一、地利第二、人和第三”。天时不予,却想通过人和去逆天改命。这显然不是天上掉下馅饼砸在了自己头上,而是你自己变成了馅饼去砸到了骗子头上。
防骗第二招:“上赶的不是买卖”。
《官场现形记》写张三上下打点,求得到某府一叙之机,不想府主三言两语即端茶送客,张三甚是气郁,正待找中人要回银子,中人讽张三,旁人踮足翘首苦等年余尚不得见府主一面,你张三却想立竿见影,你当这“关系”是花钱买菜吗?
再看新闻。南方某法院副院长酷爱麻将,凡有求于他,必得先结识该副院长的掮客,由掮客安排会面(见网易新闻《法院副院长家的麻将声警醒了谁?》)。
物以稀为贵,这是人人都懂的道理。可是一旦遇到了刑案,居然有人会相信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主动说:“我有关系。”更致命的是,这种主动提供上门服务的人,若仅仅是个骗子,无非让你破财。怕就怕,有些人不只让你破财,还会招灾。《官场现形记》说李四见张三苦于投效无门,于是主动说为其打点。后李四见某官,向某官承喏张三许以百金为报。可待张三将百金交与李四之后,李四将八成留作己用,反向官员说张三变卦,只收得二成。于是某官对张三甚是气恼,心下便有了难为张三之意。
现实中有没有李四这样的人?当然有。
防骗第三招:“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
有些敬业的骗子会揣摩客户心理,不仅不提供上门服务,遇到自投罗网的人,还会拿腔作势地推脱一番。曾有某朋友介绍的一个咨询者,说自己花钱找到了一个很有关系的大律师,开宝马,用名牌,办公室里有很多官员合影,还说这个大律师非常忙,约了四五次才见到。
听到“官员合影”,我就开始怀疑此人有问题,结果调查了一下,发现果然是个骗子。真正的关系,需要用照片来让别人看吗?
对于这些伪装较深的骗子,你最好学会自己做调查。看看他到底作过什么事情,以及他做事情是否符合情理逻辑。如挂照片这类事情,你不妨问问这些官员都是谁,然后回来检索或打听一下这些官员的为人。如果某些官员在官场上是对头,那么显然真有关系的人不会把对头照片放在一起。万一被人看到,不就成了哪边都不讨好的脚踩两条船了吗?
中国的关系历来集中表现在血缘、地缘、上下级、战友同事、门生校友这五类,所以,当一个人号称自己有关系,那么你就应该想办法了解其关系的建立基础到底是什么?如果既没有发现他爸是李刚,也没有发现他参与山西会这类同乡组织,还没有上下级或战友校友这些关系,你就必须反复提醒自己,他的关系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
当然不排除类似赖昌星那种花钱买关系的人,但这些人花钱买关系的首要目的必然是为自己的产业提供保护。对于这类人,你要考察他的产业是什么,规模有多大,以及如何经营。如果一个没有自己的营利性主业,也看不到他曾经的经营业绩,却号称自己花钱维护关系,那么你觉得可能吗?
防骗第四招:“虾走虾道,蟹有蟹窝”
《水浒传》里有句话,反复出现了多次“不怕官,只怕管”。刑案找关系也是这样。现实中经常能看到一些人常年盘踞在看守所周围,不排除这些人确实与个别内部人员相熟的可能性,也不排除他们在个别程序上确实会得到些许照顾的可能性。所以,你不能说他一点关系没有。
但是,一个与法官关系好的人,一定不会常年窝在看守所门口。简单从行为经济的角度分析,就能得出这个答案。所以,当一个人在看守所门口号称自己有看守所的关系时,或许真实。但如果他在看守所门口号称自己有法院的关系,那么他八九就是骗子。或者,他说有看守所的关系,可以通过看守所的关系保人无罪,那么八九也是骗子。所谓“虾走虾道,蟹有蟹窝”,看守所的手很难伸到法院。
防骗第五招:“请律师”
前文列举了一些“关系有用”的新闻案例,这是现实,无法回避。但是,存在这些现实,不等于“律师没用”。
专业律师常年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打转,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请个懂行的专业律师,让律师帮你分析一下“关系”的真伪,能大大降低受骗几率。
另外,鸡蛋不能再放一个篮子里。先找个律师,那么即便将来被骗了,至少还有律师辩护作为兜底。而一旦钱被骗光了才找律师,那就真的没机会了。
再有,找关系是违法的。我不想咒您,但必须提醒,万一里面的人还没出来,您倒先进去了,请个律师也是给自己留条后路。
还有,人做事,都需要台阶。除了极少数跋扈之人,就算你有关系,关系帮忙时也要有合适的理由。从律师手中得到一份专业性强、逻辑自洽的法律意见,能够事半功倍。当然,还是那句话,找关系是违法的,所以律师的法律意见一定要基于专业性,而不是律师与关系的合谋。
最后,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欺骗是一个存在千年的老手艺,过去没有杜绝,今后也难以完全根治。我只能祝你好运。
普通人怎么请律师
一、请律师的途径,主要包括他人推荐和自己寻找;
二、不管是那种途径找到的律师,在委托之前就应该对这个律师进行了解,比如业务方向、执业年限等;
三、想请到靠谱的律师,首先自己要靠谱,什么是自己靠谱呢?首先要相信法律;其次是抛弃一些不靠谱的想法。
想法一:你想要律师给你一个预定的结果
一个案件的结果,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完全不顾案件的具体情况,一厢情愿地预设一个目标,无异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何况,影响案件结果的各种因素是存在一定的变数的,这也会导致案件的结果存在一定的变数,也就是所谓的诉讼风险。
在诉讼业务中,律师工作的实质,是运用自身的知识、经验、技能和资源提供法律服务,目标是说服裁判者作出对当事人有利的决定。法律服务可以对裁判活动产生有效的影响,但是这种有效的影响不具有直接的决定作用,案件的结果不是律师可以说了算的。
要律师给你一个预定的结果,这种想法既不符合诉讼规律,也未能正确认识律师的作用。
如果你要律师给一个预定的结果,好的律师,要么对你避而远之,要么因为没法给你承诺结果而被你过滤掉,你招来的只能是投你所好、空口做出承诺的律师,甚至是假律师。
想法二:你想要律师走关系、充当司法掮客
媒体的一些负面报道,或者你听说甚至遭遇过一些司法腐败的现象,可能令你对司法公正没有信心,甚至萌生通过走关系捞取非法利益的念头。于是,你觉得找律师就得找有关系的。一旦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律师给你,你更是如获救命稻草。至于别人宣称的关系是否真实、是否有用、是否有猫腻,这些问题你可能已经无暇深思。
但是,你是否想过,如果你找的律师是一个不守规矩甚至不择手段的人,你又怎么可以奢望他对你讲诚信、讲规矩!
事实上,你想要律师走关系、充当司法掮客,这恰恰就给了别有用心之人忽悠你的机会。
想法三:你想要服务最好但价格最低的律师
服务最好,价格又最低,这是所有消费者的期待,但现实却是一分钱一分货。如果你抱着花500元去买一个LV包的想法去买包,那么结果只能是买到一个山寨货。
当你想要用最便宜的价格去找一个当地最好甚至是全国最牛的律师,只能找到一个骗子,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想必你也懂。
想法四:你委托律师前压根不去深入了解律师
找人办事,爱找熟人或者找熟人介绍的人。这是很多人的习惯。因此,你也可能是非熟人不找或者非熟人介绍的不找,而且,只要是熟人或者是熟人介绍的律师,就会不加了解地就委托,这恰恰可能会导致你找的律师并不适合你的案件。
随着案件的多样化,律师行业的分工也越来越细,专业领域对口是找律师首先要考虑的。术业有专攻,正如医生要分内外妇幼四大专科,厨师要分川鲁淮粤四大菜系。如果你的案件是刑事案件,但是你找的是主要办理离婚案件的律师,可能就会达不到你的要求,同样,如果你的案件是离婚案件,但是你找的是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可能也会让你大失所望。
当然,既然是律师,对其他领域的案件和法条多多少少都会了解一些,但是,“了解一些”和“擅长专精”有着相当大的区别。
如果你迷信熟人或者熟人介绍,压根不去了解一个律师是否专业,是否适合办自己的案件,结果有可能是选到不合适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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