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打官司付款时点
请律师打官司(讨账)要注意哪些
本期答主/杨璇(庭立方·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不管是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当您打算要请一个律师帮助您处理这些法律事务的时候,至少您应该已经有了以下心理准备:
您觉得这些事靠您自己的力量处理不来,你觉得这个律师在这方面比您强。
那么,请律师打官司要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点,请最合适的律师;
第二点,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第三点,尊重律师的工作。
第一点,请最合适的律师。
中国律师千千万,到底应该选择哪个律师呢?从我的从业经历看,一般人选择律师,有这么几种渠道:熟人介绍;通过文章/新闻/案例找到;网络搜索找到。
虽然说每个律师的职业年限、水平、性格、业务方向各不相同,但是总的来说,好的律师评判标准是很模糊的,每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业务方向,案件的结果也并不是由律师一人主导,实在是很难评判。
有很多人会有一个误区,觉得收费最贵的律师一定是最好的律师。我平常工作中也接到委托人电话“我要请你们律所的首席律师”!这样的需求,真的是合理的吗?
第一,最贵的律师,不一定是最合适的律师。律师的贵,贵在他的办案水平,贵在他的时间成本。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一个很简单的案件,拿给一般律师做,和精英律师做,其实最后结果都一样,但是绝对律师费是天壤之别的。为什么呢?因为两个律师的时间成本完全不同,造成了律师费差异巨大。
用俗话说,“杀鸡焉用宰牛刀”,复杂难度大的案件,请的律师自然更贵,而对于一些很简单的案件,选择一位对此经验丰富的律师,已经足够了。
另外,很贵的律师,他并不是在每一个业务领域都很贵。一个长期从事并购非诉业务的律师,可能在非诉业务请他很贵,但他并不会擅长做刑事案件;一个专业做刑事案件的律师,请他做刑事案件,那必然是很贵的,但是他如果做民事案件,可能就收费很低或者干脆不做民事案件。
所以,对最贵律师的期待,一定要辩证的看待。要根据自己案件的复杂程度、涉案金额大小、自己的经济能力、律师擅长领域来综合判断。
不选最贵的,只选最合适的。
同时,我还是可以提出一些避雷的标准:
1.不要妄想免费咨询能够得到满意答案,律师也是要恰饭的;
2.承诺XX案件一定胜诉/取保/无罪/不起诉的律师,都是耍流氓;
3.年龄和办案水平没有关系。我见过一大把年纪的新手律师,也有过太多年少有为认真负责的青年律师。律师职业,拼的是每个人的学习能力,有人能靠自己天赋和努力,短短时间获得大量知识,而有些人,即使再多年,也只是在原地打转。
千万不要迷信年纪大的律师!
第二点,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一旦选择了律师,就要相信自己的选择,不要举起不定,对律师藏着掖着,这对您的案件没有半点好处。
这的确很难,信任的建立是很慢的。对于刑事案件来说,律师在接下案子的那一刻,最紧要的一件事情就是立刻去会见嫌疑人,快速取得嫌疑人信任,只有这样才能获取到案件的全部信息,更好的进行有效辩护。
但实际情况是,很多嫌疑人对着律师藏着掖着。关键是嫌疑人是不知道法律的,很多时候,他根本不知道自己隐瞒的,到底是对自己有利还是不利的事实。
比如我们做过的一个强奸案例:
我们的当事人被指控强奸罪,案情大致是长夜漫漫独自无聊,找了个女孩子出来看星星看月亮,后来又去了宾馆继续谈诗词歌赋和人生理想。后来女孩子报警,我的当事人被逮捕,被指控为强奸罪。
我的当事人对此也认罪。我去会见他的时候,因为强奸罪中,性侵的具体行为是很重要的,因此我一直在追问他当晚发生的全部细节,他一直支支吾吾的不肯说出来。我知道他瞒着我一些事情,因此通过多次会见取得他的信任,追问他关于性侵的细节。
后来他终于吐露实情,因为自己患有早泄的病,因此当晚第一次颠鸾倒凤之后,女孩子不满意,主动又爬到他身上做了第二次,还是不满意。后来第二天,女孩子越想越亏,因此就去报警说自己被强奸。
我的当事人也搞不清楚自己是不是强奸罪,警察问他是不是跟女孩子发生了性关系,他自己迷迷糊糊也承认了,也嫌丢人,没把实情告诉警察。
后来我们将这个证据线索提供给了警方,警方核实之后,撤销了该案件。
如果我的当事人一直对我们藏着掖着,那这个案件又将走向什么结局呢?
第三点,尊重律师的工作。
前面已经说到,既然您决定请律师,其实就默认了律师在这方面比您强。但永远有一些当事人,即使在请了律师之后,还总是喜欢对律师的工作胡乱指导。
一些当事人是在网络上随便搜到一个道听途说的法律分析,就非得要求律师按照这个办案思路来做;
不知道从哪搜出来一个失效的法规,指责律师为什么不用这一条进行辩护;
要求律师去找关系找门路;
天天在微信群里发不知道从哪看到的“做公益活动可以减刑”,还问我们蚂蚁森林种树可不可以减刑……说真的,一言难尽,脑壳疼。
请律师是先给钱还是后给钱
讲几个经历或听说过的事情:
1。客户找到我,说被告了,还有一周就要开庭了,想请个律师。
我一想,这么紧急,这单应该能谈下来了。谁知道,客户提出现在手头有点紧,希望开完庭之后,等有钱了再给。
我一听,立即觉得,这个律师费恐怕是收不到了,就婉拒了。这种情况,应收账款变成坏账的概率非常之大。
2。客户找到我,说要起诉房产商,要求退房退款。客户觉得官司肯定赢,再加上律师低价竞争很厉害,所以客户提出采取全风险方式,不给基础费,但是执行到的款项可以给15%给律师。
我研判了一下案情,是否构成退房退款情形,还是存在不确定性的。如果全风险代理,一审、二审、执行程序一路下来,时间很长,而且工作量不少,说不定官司输了一分钱都拿不到,连办案成本都无法覆盖,因此果断拒绝了。
全风险代理,绝不接受,律师代理案子,付出的不少,远不是动动嘴皮子这么轻松,凭啥基础费用都不给?
3。客户找到我,说要起诉,案情比较简单,只愿意少量基础+风险。
我同意了,倒不是因为案情简单,说实话后来证明根本不简单,而是因为一个关系不错的朋友引荐的,再加上我对打赢很有信心。
但是,在诉讼过程中,客户不愿意做财产保全,不愿意花保全保险费和保全费。
后来,虽然胜诉了,但是执行过程中,却发现被告早就把财产转移了,根本没执行到钱,风险收费部分落了空。
这提醒我们:针对被告是自然人这种情况,除非事先发现其有名下有财产并且原告愿意申请财产保全,或者存在担保措施,否则的话,通常不要选择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去代理原告起诉。
4。听一个律师朋友说,他代理的一个案子,采取基础+风险方式代理,代理一审、二审、执行程序,以执行回款的一定比例收取风险代理费。
后来,案子胜诉了,但是客户突然解除了委托代理合同,转而由自己去申请执行,因为前期做了保全,所以拿到钱应该问题不大。
这么一来,风险代理费没了!(备注:委托代理合同中,没有写明如果委托方因自身原因单方解约,视为代理事项完成,仍然应当支付风险代理费)
这提醒我们:委托代理合同中,要考虑到这种情形,预先做出相应安排,防止这种“意外”发生。
5。听一个律师朋友说,他作为原告代理人,代理的一个案子,标的额好几个亿,采取基础+风险方式代理,以执行回款的一定比例收取风险代理费。
后来,案子胜诉了,被告是大公司,有偿付能力,案子已经进入执行阶段了。如果全部回款,律师费不菲。
可是,突然原告被自己的债权人申请破产,并且法院已经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了。这么一来,律师费就变成了普通债权,需要向原告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了,初步预估受偿率很低。
哎,人算不如天算啊!
总而言之,先办事后给钱,或者采取风险代理方式,还是要慎重。
对律师来说,为什么不能先打官司后付钱
不能承诺诉讼的收益,也就是不能对案件诉讼结果作出承诺,是因为律协明令禁止。我们要遵守律协的执业纪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项,为争揽业务,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的,可给予训诫、通报批评等处分。
所谓虚假承诺,任何案件在诉讼阶段均是有风险的,律师不能够对案件结果做出承诺,因为很容易涉嫌虚假承诺。
所以,有问题找司法部去啊。
然后,收费方式及标准,也是省司法厅确定颁布实施的,你要有意见,去找司法厅啊。
关于所谓打完官司再支付律师费的问题,也就是风险代理
关于风险代理收费问题的规定(仅以我省为例):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除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外,其余可以采取风险代理形式收费。
第十一条规定,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基础费用,其余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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