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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请律师优缺点

请律师 作者:溥玉 2022-06-21 14:01:04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请律师有何用(一)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受害人之不幸,是家庭之灾难,是社会之事件。而对于交通事故的索赔,尤其是受害人拿到充分全面的赔偿就是律师之价值所在。受害方对于交通事故索赔事项一般都是知之甚少,对于侵权人的不理不睬,保险理赔的连哄带吓,往往不知所措或者拿到极少的赔偿款草草了事。其实交通事故索赔是要占用大量时间和精力并且涉及多个法律领域,还要跟多个部门打交道(如医院、交警队、保险公司、司法鉴定中心、法院等),对于这些繁琐事项,受害方往往力不从心,正确的选择就是受害人安心养伤,索赔事项委托给专业律师去处理。那么律师在代理交通事故索赔案件过程中能做些什么呢?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很重要,委托律师尽早介入有必要。

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事故责任划分是所有程序中最关键的一环。事故责任划分的比例直接影响受害方的赔偿数额,往往会相差几万甚至几十万。我们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要向交警报案,办案民警要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而受害方会认为责任划分是办案民警的职责所在,这时委托律师也很难有所作为。其实这种观念是不对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是行政行为,因此,办案民警在进行责任认定时要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进行处理,这就要求民警在办案时不能单方面以受害人的角度考虑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与交管部门进行沟通,如何围绕交通事故焦点进行查证,如何调取提供交通事故关键证据,如何提出鉴定申请,简单的说就是用律师的专业知识,沟通能力、办案经验及一些其他能力(笔者在警界摸爬滚打十余载)为委托人争取最有利的责任划分。

这个阶段,通过律师的介入,还能协助受害方收集资料,必要时可以对事故责任划分不认可提出复核申请,要知道复核程序对于申请人来说只有一次,并且经过复核程序能够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的难度很大,没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沟通能力很难有所作为的。

所以这些事情没有律师的帮助,受害方是很难完成的,有的时候稀里糊涂的就在认定书上签字了,造成了将来的赔偿数额大幅度减少。所以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做。笔者只给受害方代言,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在流血,但不能因为赔偿问题让受害人再流泪。

发生车祸有律师帮忙处理与没有律师帮忙处理的对比,那个更有利

您好,发生车祸请律师和不请律师的区别:

1、请律师降低诉讼风险

交通事故索赔尤其是诉讼,是涉及很多法律专业知识,是一门技术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而对于与交通事故相关的绝大多数法律规定,受害人有的不太清楚,甚至不知道自己能获得哪些赔偿。因此,聘请了律师,则能全面控制和防范诉讼风险。

2、请律师能全面提出索赔请求

交通事故专业律师,能全面了案情后,能就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提出全面的赔偿,并指导当事人或者由律师完整的收集证据,以便最大可能的使自己提出的请求得到支持。

3、请律师能与对方权利对等

交通事故大多数时候是需要与保险公司打交道的,因为很多赔偿款都会由保险公司优先支付,当各方无法对赔偿达成一致而必须诉诸于法院时,作为被告的保险公司出庭的一定是专业的律师,肇事者往往也会由律师代理出庭,这样如果受害人一方仅仅只是受害人自己而没有同等的专业律师维权的话,导致自己处于不利的境地,最终导致自己可能仅仅获得很少的一点赔偿。

4、请律师能减轻受害人工作量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跟保险公司、肇事者、交警部门以及法院打交道,尤其是诉讼过程比较长,工作量比较大,聘请了律师,能让自己从繁重的索赔中解脱出来,让受害人能有更多时间休养调整、或者投入了自己的家庭生活和工作中。例如,要起诉的话,车主信息、保单信息、保险公司工商信息需要分别花功夫去获取,聘请律师后,这些则可交由律师处理,更快速高效。

5、请律师更容易索赔成功,获得更高额赔偿

俗话说,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更容易成功!而且专业交通律师代理交通类案件轻车熟路,诉讼过程中的门门道道都了如指掌,胸有成竹。

总体上来说,请律师的好处绝对大于不请。

发生交通事故要不要请律师

国内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0万人左右(相当于每天掉下来一架飞机),道路伤害50万起。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占民事案件的10.15%。近几年调解撤诉率下降,判决率上升,上诉率也上升。上诉事由集中在“认定事实错误”方面,占比92.27%。

交通案件的特殊性在于除涉及法律外,还涉及交通法规、痕迹鉴定、法医鉴定、法医物证、维修必要性鉴定、价格鉴定、保险理赔等多学科、多知识点。

责任认定依据是当事人存在的过错行为及事故的因果关系,责任认定决定后续的赔偿比例。

投保了高额三者险,还有必要请律师吗?

要结合具体案情。仅物损,符合保险赔偿范围,三者保险额度能够涵盖的事故,没必要请律师。

以下几种情况,即使投保了高额三者险,请律师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1)人伤事故。双方当事人在不同阶段心态完全不同。事发初期,机动车方的心态是希望事情尽快解决,伤者方更关注医疗费谁出。治疗终结,即使机动车方出了再多医疗费,伤者的补偿没有达到心理预期值,心态就会变化,委托律师介入。机动车方如果妥协应对,受保险赔付范围的限制,依然会产生经济损失。

(2)人亡事故。因人亡事故可能涉及刑责,且双方敌对情绪强烈,沟通困难。律师介入不仅便于协调沟通,更重要的是能够帮助当事人客观分析,捋清事故责任。

(3)三者保险赔偿范围外的事故,请律师也是有必要的,当然也要结合律师的收费标准而定。

什么时候请?去哪请?

事故责任认定后,有异议需在三日内申请复核,这是必经环节。如果律师在定责后介入,时间仓促,了解、分析、寻找证据和突破口本身就需要时间,且证据灭失是交通案件存在的最大问题。没有充分证据,责任很难改变。抱着看事态发展的心态决定何时请律师,是普遍心态,但往往会延误时机。如果确定请律师,早介入总比晚介入好。北京2400多家律所,30000多名律师,咋选?目前当事人选择律师的途径一是通过朋友推荐,二是通过互联网搜索。客观说朋友推荐渠道更踏实,有信任基础,沟通更畅通。

选什么样的律师?

律师不是万能,专业性最重要。交通案既简单又复杂,仅依据责任和标准计算赔偿金额,再简单不过。专业性就在于知识点的复合,这是我们的最大优势!

服务型律师:平稳,随和,寡言,倾听多于沟通,缺点是易受当事人思路干扰。

权威型律师:坚定,果敢,自负,缺点是当事人与其谈话有压力感,沟通效果差。

活泼型律师,热情,多变,缺点是因多变容易打乱自己的思路。

完美型律师,细致,敏感,悲观,缺点是过多强调不利之处,当事人会认为其信心不足。

在交通参与者中,看似有强有弱,没有“路权观”、“弱势心理”是阻碍交通文明进步的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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