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老板请律师
在单位上班涉嫌犯罪,老板请了律师,家人是否还需要另外委托律师。
现在很多经济类犯罪都显现出团伙型的特点,甚至很多都是公司老板员工一起被抓,那么在团伙犯罪中,家人是否要委托律师辩护呢?
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知识产权犯罪,这几个罪名是团伙犯罪的高频罪名。
很多家属知道家人被刑事拘留后,公司老板会让家属签一份空白委托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只有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才能委托辩护律师,公司其实是无权委托辩护律师的,所以才会让家属签这一份委托书。
从我们的经验来看,公司积极委托律师只有两种情况:
1.公司老板也被刑事拘留了,怕下面人乱说话,让律师去和下面人说清楚状况,当然总体上是为了老板服务,委托的都是同一家律所的律师,有时候给下面员工的律师费很低,仅仅是让这些律师会见几次。
2.公司老板尚未刑事拘留,那么委托律师的目的更加显而易见了,是为了自保。
之前办理的两起案件,公司说给员工委托了律师,但是我会见嫌疑人后发现,根本就没有任何律师去见过他,仅仅是公司安抚家属的说法。
公司如果说给员工委托了律师,但是又不让律师和家属接触,或者律师讳莫如深,什么情况都不告诉家属,那么我的建议是,家属自己委托律师。
当大家在外面时一切都好,在里面时都会推卸责任到其他人头上,这是人性。
作者:汪令剑律师
律所: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微信:18221763326
老板想找一个法律顾问律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公司是什么类型的公司,将来可能碰到的最主要的法律问题是什么?往这个方向上去找律师就不会出大错。
2、几乎所有的公司,最主要的法律顾问业务就是劳动纠纷,所以这个律师一定要对劳动法较为熟悉的,可以在找律师的时候对这个律师时对其进行一定的劳动法面试。
3、最好是找一个懂得商业规则的律师,同时最好是对你们这个产业有一定了解的律师。
4、你的预算有多少?优质的服务价格不会低廉
5、每年企业的法律事务非诉+诉讼业务一起总共有多少?
6、和律师的顾问合同一定要签订保密条款。
魔都八年从警转律师,汉盛律所执业,欢迎业务合作或咨询,咨询不免费。
打官司,负责案件的庭长一直说让请律师,对方什么意思
答主作为从事审判工作多年的法官来回答下这个问题,答主也曾多少次建议当事人请个律师,倒底是什么原因呢?
前天,有一个知友大学生向答主咨询一个他亲戚的事情:他的亲戚张三(权且叫张三吧,不叫张三,也得叫李四,这种不懂法律的受害者还真不少,所以案件中常出现这几个名字)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李四。张三其实就是个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在某公司领一份工资而已。某公司的什么事情都是由李四作主,最要命的在于,不但某公司的公章由李四控制,张三作为法定代表人,他的个人私章也在李四手中。
问题之一:李四对外以张三个人之名借款,借条上盖着张三个人私章,借款进的是公司账户。张三要不要对借款承担责任?
问题之二:张三现在辞去法定代表人,李四不让,该怎么办?
这个大学生知友的想法倒很简单:借款不是张三所借,借款也没有进张三个人帐户,难道还可能让张三承担责任?张三不想做法定代表人,自己直接辞还不行吗?
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其实还真不简单,答主先是和这个大学生说了公司财务混同、表见代理等等规定,分析了什么情况下张三不用承担责任,什么情况下张三还可能要承担责任;接着又给他讲了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免的一般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的规定倒是很好操作,但是关于免职的规定仅作了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议决定的原则规定,但如果股东会议不同意法定代表人辞职,实践中怎么操作还真是个难题,这类案件在基层法院还真的少见,网上查找到的案例也极少)。
就这么随便一说,这个大学生听得云里雾里,最后来了一句:张三是被冤枉的,法律不是公平、公正,为人洗清冤曲的吗?
于是,答主又继续给他普了一下法:关于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有时可能不一致的问题。
各位知友,如果这么一个案件真的在答主手上审理,你们说不找一个律师,张三这个官司还怎么打下去?所以,以答主的多年亲身经历,法官建议你找一个律师,无外乎以下几种情况:
一、案情复杂,专业性强。
法官根据手中的诉讼材料,认为这个案件专业程度高,当事人无论是从证据还是法律的角度,法官认为没有专业的律师参与,根本打不了这个官司。
前面答主所举的例子,表现看似简单只是一个民间借贷的纠纷,实际内面可能涉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其实并不简单,对一个非法律人来说,没有律师的帮助可能会面临重重的困难。在基层法院的案件中,涉及《公司法》、《劳动法》、《破产法》等等案件都是难点。
二、法官想帮助你,但不便明说
这主要指的是涉及诉讼时效案件,有的案件可能法官还未开庭,一看证据就知道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但目前的法律规定中法官不能主动释明。但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又想帮助你,就可能提醒你找个律师。如果律师一介入,马上就会提出诉讼时效的问题。
虽然说法官在审理案件中要保持中立,但不可否认的客观现实是,
法官也是凡人,他也会有着自己的价值判断和价值取向。在适当的时候,他也会用他自己的方式来维护和实现他自己的价值追求。
答主前几年在审理一个民间借货纠纷案件的时候,就遇上过这么一个案件:原告是法院的常客,时常来法院起诉借款案件,利息一般都是月息2分(现在的规定原告叫做“职业放贷人了”)。被告是原告邻村一个60多岁的老太太,因为儿子骑摩托车交通肇事赔偿他人,借了原告1万元。被告每月支付原告利息200元,几年下来,1万元早已经还过了。后来,被告儿子又生重病,无法支付利息及本金1万元。
案件还没有开庭,被告就哭哭啼啼拿着儿子的贫困证来了,说现在家庭困难确实拿不出钱来。答主打开案卷一看借条上原来约定了还款日期(被告未支付利息、本金后,原告要求被告在借条上写了保证在某年、某月还清)、诉讼时效已经过了,原告归还的利息早超过了1万元。答主很同情被告,但是这个情况,又不便明说。
答主就告诉她去请一个律师来,被告说吃饭的钱都没有,哪里有钱来请律师。答主就告诉她,你儿子是贫困户,又生重病,家庭困难,这种情况可以到县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不用花一分钱,就可以请到律师的。
法律援助律师一介入,找一下原告协商,庭都没有开,原告就直接撤诉了。
三、你是个不讲理难缠的当事人,你的案件可能面临败诉,你的经济条件也不错,法官希望你的律师能够说明服你。
在答主的多年的审判实践中,时常也遇到一些蛮不讲理的当事人:要么找各种关系来说情,要么找一个领导来施压,甚至案件还没有开庭,就要求法官回避,到纪委反映法官认识对方,与对方有特殊关系等。
2019年夏天,答主分管的民事庭受理了这样一个离婚案件:原告(某老实女)与被告(某花心男)结婚四十多年,生育有三个子女均成年。虽然被告在外面婚外生育有一儿子,但原告为了维护家庭的完整性,不愿意离婚,还帮助被告抚养婚外生育的儿子好几年。后因公司股份问题,原告子女与被告发生矛盾,原告子女遂动员原告起诉与被告离婚。
负责审判此案的法官是民事庭一个老法官,因为都在县城生活,老法官与原、被告双方都认识。案件才则进入法院,原告就向县纪委及答主反映,说老法官与被告关系好,要求他回避。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仅仅赁原告一句“老法官与被告关系好”就支持他的回避请求是不可能的。但是,答主对原、被告双方也很熟悉,知道这个案件的审理的复杂性,为了给今后的审理减少矛盾,就支持了原告的回避申请,换了一个家在外地的女法官来审理。老法官当然知道原、被告都不是个省事的主,巴不得回避呢。
未料,在办理原告财产保全案件中,原告又来信访,说这个女法官偏袒被告,要求女法官回避。答主当即生气地对原告说,你不应该来法官打官司,你应该去开个法院,想哪个法官回避就哪个法官回避。见答主这么说,原告才闭上了喋喋不休的嘴巴。
答主看她平静了许多,才对她说,你这个案件离婚诉讼相对简单,涉及财产分配、公司股权处理等方面是难点,也是你们双方的最大矛盾所在,最好自己去请个律师,帮助来处理这些问题。
答主在这个案件里之所以会建议她自己去请个律师,就是知道案件才开始审理,原告就生出这么多事,下一步财产分配肯定得闹翻天,所以建议原告请一个律师,以便了解法院对财产的分配是否适当。
原告最终为了省钱,还是没有请律师。
事情果然象答主料想的那样,此案的财产保全实施过程中,被告方挑动一伙村小组干部来阻拦法院查封财产,原告则将子女全部带上,针锋相对、寸步不让。答主这边也早有准备,除了带上法警队、执行局六个小伙子来帮忙外,还联系了城关派出所2个民警坐阵现场。饶是这样,原、被告在整个财产保全过程中,争了整整五、六个小时、闹了整整五、六个小时。后来,在判决生效后的执行过中,双方针尖对麦芒,闹得不可开交的事情就不说了,一审法官包括答主,更是被双方不分早晚的打电话责备,后来二审判决生效后答主直接将双方电话拉黑。
四、法官可能有私心,想给律师拉生意。
估计很多当事人,听到法官建议他们去请一个律师时的想法都是这样子。现实中,不排除真有这样的法官,但这种法官毕竟只是极少数。现在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也坚决禁止这种行为。
判断法官要你请律师是否有私心的方法很简单:
如果法官给你建议了具体请哪个律师,这个法官就有问题;如果这个法官只是建议你请律师,并没有给你建议请哪个律师,而是由你自己作主请哪个律师,这个法官纯粹是出于工作的考虑,无他。而你呢,就极可能属于本答主前面所说的那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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