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抢劫伤人受害者请律师吗
被害人是否需要聘请律师
通常,我们听到的都是犯罪嫌疑人聘请辩护律师,那么被害人是否需要请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今天平一小律就和各位探讨一下。
虽然公检法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会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他们侧重的是通过打击犯罪来维护,也就是惩罚犯罪分子,所以不会过多的考虑被害人个体的利益,他们侧重的是对公共权益的维护,所以,如果被害人觉得自己财产或身体受到较大损失而犯罪分子有一定赔偿能力的情况下,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聘请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
一、被害人及其亲属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被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有权自公诉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权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对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有权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有权参与庭审。
二、律师可以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的帮助
(一)刑事控告
所谓刑事控告,即协助警方搜集证据、督促警方抓捕犯罪嫌疑人。
1.尚未立案的案件,律师协助当事人报案
有一些案件,当事人自己去报案时,警察会以民事纠纷或不构成刑事案件为借口进行推脱。当然,警方不愿意立案有多方面原因和可能性:(1)案件确实不构成犯罪;(2)刑民交叉的问题较为复杂,警官判断不准确;(3)当事人整理的证据繁杂、没有重点,无法直观展现案件要点;(4)当事人表达能力差,证据收集不完整,说不清案件的核心。
这时就需要律师通过释法说理,帮助搜集证据,从专业的角度和警察进行讨论,说服警察立案或者让警察提供帮助,这种情况下,对方就会慑于公安机关的威信和压力会主动协商解决或者妥协。
2.已立案的案件,律师督促抓捕未归案的嫌疑人
有些案件存在多名同案犯,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只抓捕了部分犯罪嫌疑人,如果有律师介入的情况下就可以督促公安机关抓捕剩余的嫌疑人。
3.律师可以对公安机关的执法进行监督,让公安机关更加尽职尽责,尽早解决问题。
有的警察可能会和犯罪嫌疑人或者违法人员存在亲属、朋友、金钱等利益关系,会包庇或者倾向性的帮着犯罪嫌疑人或违法人员说话,这时律师就可以监督执法,对公安机关的不公正行为提出质疑和控告。
(二)争取对被害人有利的判决结果
作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时,律师追求的是对被害人有利的判决结果,即有罪、罪重判决。
1.被害人构成轻伤还是重伤
常见的故意伤害案件中,律师可以通过阅卷、研究鉴定报告,来判断鉴定过程是否科学、鉴定结论是否合理,并根据实际情况为被害人争取最有利的鉴定结论。
2.犯罪嫌疑人构成此罪还是彼罪;犯罪嫌疑人构成一罪还是数罪。这些专业的问题,一般人肯定是搞不懂的,尤其是在目前检察机关重点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为了快速结案,很可能降低对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的追究,换取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从而损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三)争取经济赔偿
在一般的违法或犯罪案件中,被害人的的精神、肉体或财产遭到了侵害,将犯罪嫌疑人判处刑罚只能弥补被害人的精神损失,至于肉体伤害、财产损失,必须通过经济上的赔偿,才能弥合伤害。
律师帮助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的方式主要有3种:
1.与犯罪嫌疑人及家属或者对方律师谈谅解、和解,利用认罪认罚从宽的构成要件向对方提出要求;
2.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3.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目前很多犯罪嫌疑人都聘请了律师为自己辩护,那么受害人的权益谁来维护呢?虽然公检法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会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他们侧重的是通过打击犯罪来维护,也就是惩罚犯罪分子,所以不会过多的考虑被害人个体的利益,他们认为能够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就够了,至于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失能否追回一般不予关心,所以,如果被害人觉得自己财产或身体受到较大损失而犯罪分子有一定赔偿能力的情况下,还是建议聘请律师维护自己的利益。
公诉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家属有必要请律师吗
一、对于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是否需要委托律师的问题,我的建议是:在家属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的委托律师。
二、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作用,很多人认为代理人就是代理被害人一方向被告人索赔的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实际上,诉讼代理人的作用不止于此,诉讼代理人还可以根据受害人的授权就案件的刑事部分向司法机关表达受害人一方的观点和诉求。
第三、关于被害人请求的赔偿范围,主要是指物质方面的赔偿请求权:法释[2000]47号第二条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刑事诉讼法
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对于精神损害要求赔偿的,一般很难得到支持。主要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47号)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老公婚内抢劫老婆,能否构成抢劫罪
今天说的这个案子是婚内抢劫,因为老公长年酗酒赌博,于是老婆眼不见心不烦,离家去了外地打拼做生意。今年春节期间,老公听说老婆回来了,而且带回不少钱。于是老公就装模作样的打电话慰问老婆,说什么夫妻一场好聚好散,以谈离婚为由邀约老婆谈一谈,最终老婆信以为真,将自己的临时住址告诉了老公。
老公得到老婆的地址,当天深夜就赶了过去,砸开门,以暴力胁迫的手段,逼老婆将自己账户里的存款全部转给自己,共计三十万。老婆在老公逃走后,马上电话报了警。
那么老公这样明目张胆的抢劫老婆,能否构成抢劫罪?
说到抢劫罪,我们先来看一下,什么是抢劫罪?
我国刑法对抢劫罪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那么在本案中,首先我们要确定一下这笔钱的性质。到底这笔钱算什么钱?谁的钱?
因为两个人没有离婚,法律上属于合法夫妻,所以老婆在外地做生意赚的这笔钱,事实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老公抢走的这三十万,其实抢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里面有一半属于老公自己的。
其次,在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老公镇定的对警察说,老婆一个人在外面居住,身边又带着那么多钱,他很担心老婆的安危,要求老婆回家,但是老婆坚决不跟他回家,他无可奈何才出此下策,坚持把钱带回家里保管,虽然行为粗暴了一点,但其目的也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老婆能跟他回家。
那么根据我国刑法对抢劫罪的定义,第一,老公抢劫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自己家里的钱;第二,老公抢钱的目的,并不是为非法占有。所以本案无法定性为抢劫罪。
那么,这三十万的血汗钱就这样白白被抢走了吗?
也不是,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妻子可以去法院起诉丈夫,要求全部返还,然后再由夫妻共同分配。
有很多朋友认为:老公是酒鬼赌徒,那这三十万肯定是肉包子打狗,一分钱也回不来了。这里,赵律师要提醒大家:当您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后,应该做的是尽全力维权,结合本案,既然有证据证明男方强行将这三十万抢走,就应该起诉追回,即使这笔财产真的被老公挥霍一空,也可以主张为对老婆的债务,只要老婆胜诉,只要老公还活着,就可以对老公强制执行,可以对其执行罚款、司法拘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终让老公入狱服刑。
最后,赵律师补充两点:
第一,如果本案中男女双方已经离婚,结合现存证据,前夫的行为肯定会被定性为抢劫罪;
第二,如果老婆已经去法院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期间发生该案件,老公的行为很可能被定性为抢劫罪。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一旦女方起诉离婚,就意味着女方有强烈的与其老公在财产以及生活各方面彻底分开的决心,起诉立案会成为一种公示行为,而男方也是知晓的,这时候男方再通过暴力胁迫手段将其财产强行转走,这种行为就明显违背了女方的财产处分意愿,男方的这种行为不但是对女方赤裸裸的侵犯,还是对我国公检法的肆意挑衅,因此就很可能被定性为抢劫罪。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