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才能取保
被抓到看守所,请律师有没有用,能不能取保
笔者做刑事案件多年,在接触一些当事人及其家属时,不时会问到一个问题:请律师有什么用?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请律师由家属去做行不行?笔者就此问题特归纳本文,说道说道刑事案件中哪些事情只有委托了律师才能做。
一、家属只有委托律师才能见到在押当事人,继而才能研判案件走向,为当事人及家属提供精准帮助。
犯罪嫌疑人突然被抓获归案之后,往往非常惊恐无助,对案件走向和可能判处的刑罚一片迷茫,更重要的是不知道如何应对办案单位的调查提审。而在外的家属更是对情况一无所知,会有案件严重程度如何、当事人在看守所会不会遭到牢头狱霸欺负等等疑问。
在案发后,委托律师第一要务就是通过会见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并传达给家属,并在会见时对当事人进行普法工作(包括实体应对和诉讼程序),并确定案件的辩护策略。通过经验丰富的专业辩护律师所提供的有效法律帮助,有助于稳定当事人的情绪使其可以从容应对接下来的调查,并尽量避免犯错误,不至于在诉讼后期追悔莫及。
二、委托律师才便于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非羁押措施。
对于被关押在看守所的当事人及其家属来说,其被羁押后最渴望的就是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等非羁押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7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虽然法律规定当事人本人及近亲属都可以申请,但实践中嫌疑人本人申请基本无用,而近亲属若未委托律师了解案情,也很难准确写出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事实和理由,只有律师在会见后,方能根据经验和专业以相对准确案件事实和理由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另,在检察院批准逮捕阶段,也只能通过律师向检察院递交不予批捕申请书和法律意见书,近亲属是不能申请。在批捕之后,若需要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也是只能委托律师代为申请,检察院是不接受家属的申请的。
三、只有委托辩护律师才可在批捕及审查起诉阶段约见检察官听取意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因此,在审查逮捕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都可以申请约见检察官,当面陈述辩护意见。诉讼阶段不同,辩护律师申请约见检察官,当面陈述的辩护意见内容会有所不同。在审查逮捕阶段,辩护律师约见检察官,提交的辩护意见大致有三个核心点∶
1.提出是否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
辩护律师介入后,经专业判断认为嫌疑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或有其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如已过追诉时效),辩护律师可以向检察官提供不构成犯罪、不应当继续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意见。
2.提出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该种情况是实践中辩护律师最多做的,辩护律师介入后认为对犯罪嫌疑人没有继续羁押在看守所的必要时,可以向检察官提供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并可要求面见检察官当面陈述意见。
3.提出变更罪名的辩护意见。
在部分案件中,辩护律师经过研究会发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罪名不准确,不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则可以提出要求变更罪名的辩护意见,即便是在检察院决定逮捕时,也可以将罪名改变。
四、只有委托律师才能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犯罪嫌疑人即便被批捕了,随着后续案情的发展,亦有再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可能。在司法实践中,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后,即便案件仍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一般也不会给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此时若还想取保,只能由辩护人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可以变更的,则会发函给公安机关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五、只有委托律师才能查阅卷宗证据和展开认罪认罚工作。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才能去检察院查阅卷宗,根据案卷证据准确把握案件,就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的无罪、他罪或罪轻情节(如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等等)提出辩护意见,撰写书面质证意见和辩护意见并提交给检察院,若有必要,辩护律师还需要申请检察官当面听取意见。若犯罪嫌疑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则申请检察院申请启动认罪认罚程序。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检察院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达成认罪认罚。以上工作,特别是阅卷工作,都是只能由辩护律师完成,家属和当事人本人都无法办理的。
六、只有委托律师才能出庭为被告人提供辩护。
案件到审判阶段,法院会择期开庭,辩护律师在这个阶段的工作,除了继续与案件经办人保持沟通外,需要重点准备庭审工作,包括准备庭审发问问题、质证意见,撰写辩护意见等出庭材料,庭审前对被告人进行庭前辅导,出庭为被告人提供辩护等。
以上就是笔者总结的哪些事情只能委托律师办理的常见内容,但并不是全部。总之,家属和当事人本人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是应当在案件中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方能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的流程有哪些
这篇文章接受家属委托后就写了,取保成功就发,取保不成功就默默焚毁。当事人已经在释放回来的路上,特发此文。
很多当事人家属以为取保候审写个申请书交了就算完事,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如果都那么简单,人人都可以自己给自己取保了……要律师干吗?
张律师近日接到当事人X家属的委托,担任涉嫌抢夺案的当事人X的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便开始了争分夺秒为当事人X争取取保候审。因之前参与和独立办理过数十起刑事案件,有取保候审的成功先例可借鉴,所以这次复制以往的成功办案经验就可以。
但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本案取保依然存在不少难点:1.当事人无自首情节;2.当事人经公安机关跨省抓捕被动归案;3.当事人在本地无经常居住地,如果取保,公检要考虑社会危险性、潜逃等风险。尽管存在不少困难,律师该做的工作也必须做,一丝都不能懈怠,机会再渺茫,也不能放弃希望。
第一天
上午:约见当事人家属,了解基本案情,接受委托。
下午:约见被害人和公安机关,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取得谅解书,并向公安机关了解罪名和案情,初步书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因为是周六,所以无法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
第三天
上午:会见当事人,印证当事人所述与公安机关掌握是否相符,发现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但当事人对基本事实无异议,愿意认罪认罚。
中午:完善《取保候审申请书》。
下午: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第四天
公安机关报捕
在刑事拘留的这几天,申请取保候审难度非常大,除非明显可能无罪的案件,公安机关会主动或经律师申请同意取保候审,否则一般都会在三天内(根据案情可延长)报捕。
本案中,当事人没有主动自首,是公安机关跨省找到人的,公安机关自然是不愿意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抓到的嫌疑人拱手相让,这么轻松就让嫌疑人恢复自由身。
所以,律师一定要学会把握检察院审查逮捕的黄金7天,争取说服检察官不予批捕,帮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的结果。
第五天
得知案件报捕后,张律师第一时间联系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查到负责审查批捕的办案人员,并提交了《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和《取保候审申请书》。
接下来就是焦灼的等待……
第十一天
检察院决定不予逮捕,公安机关通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本案属于“够罪情节较轻型”案件。对于这类案件,如何书写《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有律师给出了很中肯的意见:这类案件是辩护律师
评估嫌疑人已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充分论证情节较轻、无逮捕必要。
这类案件有被害人的,要全力达成赔偿谅解协议或积极足额退赃,其《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论证:
(1)案件中减轻、从轻处罚的法定、酌定情节;
(2)涉嫌的罪名不属于暴力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3)社会危害后果较轻;
(4)嫌疑人人身危险性较小(案件具体细节表现出来的主观恶性小、有无固定职业、平时一贯表现等);
(5)明确指出能交纳保证金的具体数额或者合格保证人的具体情况;
(6)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如果能论证清楚该嫌疑人可能判处拘役的话,通常就能说服检察机关作出不逮捕决定。
(以上内容作者:田银行律师为你辩护网公众号)
尽管已是法治社会,我发现很多刑事案件嫌疑人的家属,依然会病急乱投医,找关系优先于找律师。甚至很多家属,见到律师第一面就问:“你有公检法的关系吗?”
听闻一位检察官在办理一个刑事案件的时候,当事人家属找关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他本来也没打算怎么着,该怎么办还是怎么办。可是当事人动静有点大,领导也知道当事人找了关系,问他怎么回事,最后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证明他没有收受任何贿赂,这个案子量刑建议的时候,按最高的刑期。比如说这个案子法定刑为3~5年,他没有选择3年,没有选择4年,而是选择了5年。这就是找关系的结果。杠精可以说这是个案,但个案反应了一个客观事实:公检法办案,不是一个人说了算,该报告的报告,该请示的请示,该开会研究的开会研究。家属看中找关系,可是这关系是得多铁,才能把承办人员、上级领导甚至上级部门全都收买了呀?公检法又不是谁自家开的。
一些人鼓吹“律师无用”论,这些人大多是道听途说,以讹传讹,他家可能压根就没有出过刑事犯罪案件。不信可以骑驴看唱本,哪天他家谁出了事,找律师跑的比谁都快。
找律师的意义是什么?如果当事人无罪,律师可以做无罪辩护。如果当事人确实涉嫌犯罪,律师可以做罪轻辩护。
不是所有的案子,找了律师,律师就能巧舌如簧,让当事人无罪释放,毕竟冤假错案毕竟是少数。
更多时候,律师能在法律范围内,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制衡公权力部门,让当事人得到公正审判。
这几年几乎很少听到刑讯逼供的案件,不得不说,律师参与刑事案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最不济,如果一个案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找了律师,也不至于让刑期从3年变5年吧?
在律师眼里再小的案子,在当事人眼中却是天大的事。既然接受委托,就要全力以赴。
家属需要取保候审必看,什么情况下可以成功取保
关于取保候审,家属肯定听到的也有许多,怎样取保,有什么具体条件,还有关于保证方式,保证金这些,这一篇文章就为你们解决,记得点赞收藏
一、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况: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二、关于申请人: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委托的律师、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三、保证方式: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需要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当然,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件的结束也不是结果,其次,取保候审后,不意味着完全的人身自由。
取保的用处就是当事人可以出来,因为自己是最了解案情的,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去问律师,找跟自己最匹配的律师,因为家属在外面怎样都是没有当事人了解情况的
如果需要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专门的取保律师,这边都可以根据大家的情况为大家推荐了解全国的律师资源,可以为你推荐到当地的最符合你情况的律师,全国律师都可以推荐
需要可以在评论区留下地区和案件类型,或者直接小窗问我,这边看到都会第一时间为你匹配律师资源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