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公民代理律师被骗怎样
那些专门骗律师的骗子们……
文|庄志明律师
下午无意中翻到沈阳市公安局的微博,看到一段很温馨的提醒:
#警方资讯#【“到刑事侦查科接受调查”系诈骗】近期,很多市民接到这样的电话,对方自称是沈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科的办案民警,要求市民到南京北街77号3楼刑事侦查科接受调查,并声称为保护资金安全,要求市民将自己的资金转入“安全账户”。经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核实,犯罪分子通过不法手段获取到市民的姓名、身份证、电话等个人信息后,冒充公安民警(电话或身着“警服”视频)实施诈骗。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对此类案件开展立案侦查。沈阳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公安机关要求公民配合调查,一定会当面进行,不会在电话中询问敏感、隐私信息,更不会使用威胁、恐吓的话语,并且公安机关没有设置所谓的“安全账户”,也不会提出转款的要求。市民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拨打110咨询。
这种老掉牙的骗技还有人在玩,骗子也要更新思想,开拓进取啊。
诈骗电话,很多人都接到过。包括我也遇到过,作为一名律师,对骗局还是很容易识破的。
但这世上,有些骗子专门针对律师下手,颇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
我把这些骗术拎出来给大家削削,特别是给初出茅庐的年轻律师学习学习。
骗局一、我是东北黑社会
骗子:你是庄律师吗?我是东北黑社会,你得罪人了,人家想买你一条胳膊?
律师:真的吗?那你现在打电话给我什么意思?
骗子:我和你无冤无仇,不想得罪你,这样吧,你的仇人开的价是20万,我给你打个折,你给我10万块钱,我就当不接这个活了……
一般来说,这些骗子声音很低沉,给你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但稍稍想想,你的仇人要做你,会找一个这么“不敬业”的黑社会?这无非就是想骗你10万块钱的。
这时,你可以调侃调侃骗子:我一条胳膊就20万,这也太便宜了吧……或者:行啊,你好安排你老婆来拿吗?骗子:为什么安排我老婆?答:因为我想*她啊。
骗局二、我是中院(纪委、监察委)的令狐冲,你涉嫌行贿
骗子:你是庄律师吗?我是中院的令狐冲法官,有人举报你涉嫌行贿,请你今天下午两时到我办公室来一趟,否则我将上门带你……
奶奶的,这骗子刑法、刑诉法没学好,法官都开始管行贿侦查了,还让律师主动上门呢。真的涉嫌犯罪,你电话通知人家,不是让人家主动逃跑啊,傻子才会做这事呢,显然这是假的。那么“令狐冲法官”打这电话干嘛呢?一般来说是这样的套路:
“看你拼搏也挺不容易的,事情不算大事情,如果不想把事弄大,就掏点通融费吧……”三句不离本行,不外乎就是钱。
骗局三、我是欧阳克法官,你这个案件的证据是怎么回事?
骗子:(陌生的声音)你是王语嫣的代理律师吗?我是你代理的王语嫣诉段誉侵权纠纷案件的承办法官欧阳克,你提交的A证据究竟是怎么回事?B合同你那有没有,为什么没提交,B合同究竟什么情况?
说这段话时,对方的声音非常威严,貌似容不得你半点拒绝。
律师解读:通常情况,承办法官问证据情况会在庭审的时候询问,怎么可能突如其来地打电话来问?这种骗子大多是该案件对方当事人段誉(或者其代理人)打来的,他想通过防不胜防的电话来打听案情,知己知彼,在打这通电话时他也可能做录音。对这些电话一定要警惕注意,一旦上当了,很可能会将自己代理的案件陷入被动,到时王语嫣会和你拼命。
骗局四:我是消防大队的崔副队长,我单位要聘请个法律顾问
骗子:庄律师,我是消防大队的崔副队长(这骗子挺机灵,没说自己是正队长,正队长一般管不到这么细的事,你要是查消防大队还真有这个崔副队长呢,忽悠的本事超过正教授了),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大队要聘请法律顾问,您是否有兴趣?
哇塞,一下子来个顾问单位,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如果你惊喜异常了,你意外怀孕了,那么就来了下面的话:
“好啊,那本周你来签订个法律顾问合同就行了。哦,我这边顺带问你一个事:我们消防大队有个篮球场要建,你们律师门路广,你有熟悉的单位吗,帮推荐推荐?”
你心里想,刚刚敲定了顾问单位业务,现在又让我推荐工程单位,正好我这里有几个包工头朋友,就推荐给他们呗,于是乎,推荐了乔峰。
乔峰联系上了“崔副队长”,崔副队快人快语:既然是庄律师的好朋友,这事好说,我今天把工程协议走个流程,你明天来签协议,你能确定立马做篮球场吗?
乔峰:没问题。
崔副队:为了保证你能按期做工程,你是否现在给我打5000块保证金?
乔峰生性豪爽,想庄律师介绍的,不会是啥坏人,再说,公家的业务他也没必要骗我啊,于是很豪爽地给崔副队打了5000块钱……
后来的结果都明白了,再打崔副队的手机,始终都是关机的,这就是骗子利用人急于接洽业务的心理进行的骗术。
骗局五:律师,我想向您咨询个事,可能的话还要委托您……
这是最常见的骗局,呵呵,说说你有没有这样来骗我?
这种套路的出发点就是虽然我和你无情无义,但就是不想给咨询费(同过窗、同过锅、同过床的可以免费
告诉你一个管用的,免费获得法律咨询的方法……
),我可以先吊你胃口,让你给我提供咨询。
这种“许诺”,大抵是没有价值的,除非你寂寞难耐想找人聊天,否则这样的咨询没有什么意义。一个啰啰嗦嗦、不主动提供咨询费的咨询者是不可能成为你的客户的,即使成为客户,也可能是你麻烦的制造者。
骗局六:我是某某网络公司,你把建网页的费用打给我……
这种骗局前些年比较流行,骗子打电话给你,说是给你建了个什么律师推广的门户网站,让你把建网站的2000块钱费用给他,否则他会到某地找你(而这某地正是你的家、你丈母娘家、律师所等所在地)。这时你心里恐怕有点慌了。可是你并没有委托他建什么网站啊。这又是怎么回事?
其实这是骗子在网上七拼八凑找到你的相关信息,比如通过你平时发布的工作信息、生活信息,把你的家或者工作单位摸清了,对此,你根本无需理睬他,他就是吓唬吓唬你的。千万不能因为“好在这钱也不多,花钱买个平安吧”的思想而给他这个钱。这次给了,他从你身上尝到甜头了,下次换个马甲又来找你了。
骗局七:我是个貌美如花的女人,想找你给我代理离婚案件……
这又是什么骗局呢,自己发挥想象,本文不剧透,欢迎读者展开头脑风暴,哈哈,关注“法之剑”的粉丝迟早会知道。
总体来说,骗律师的成本太高,性价比不划算,真的没必要找个律师来骗,换一个地吧。????
请律师感觉被坑,钱花的不值的经历有吗(哪些不好体验)
感觉被律师坑了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确实被律师坑了,二是当事人本人对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缺乏正确认知。
首先说第一种情况。这就需要揭发一下行业黑幕了。
确实会有极个别的律师利用信息不对称来坑骗当事人,而且这种现象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真正负责的好律师完全竞争不过这些坑货。
常用伎俩是这样的:接案时胸脯拍得山响,你这个肯定没问题的,我在某某单位有某某关系,只要我去搞一搞,运作一下,你这马上就能搞出来。
而负责的律师会这么说:你这个情况案情还不清楚,我们需要详细了解一下案情,再跟公安沟通一下,才能对案件走向有个大致判断。至于取保的几率,这个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当事人的涉案情况,案情严重程度,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是否有同案犯在逃等等,都会影响取保的成功率。我们会尽力为他多找一些申请取保的理由,尽量为他争取,最后的结果不敢保证。
结果你猜当事人会选哪个?
接案之后,坑货律师往往还会有后手。就是他需要找某某关系,需要请客送礼运作,需要家属再另外打钱过来。
正规的律师,所有收费项目都是在合同中签订的,包括代理费的金额,差旅费的收费方式等。一经约定付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会再收取其他费用。
对于坑货律师,不管他收下这个钱有没有请客送礼,都是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请客送礼了,涉嫌行贿罪,没有请客送礼涉嫌诈骗罪。全国各地都出现过律师谎称送礼骗取当事人钱款的案例。这种律师对法律都没有任何敬畏之心,你能指望他有多高的职业道德呢?
只要当事人选择了这种坑货律师,就可能会对案件严重程度做出错误评估,最终结果不理想就会感觉被律师坑了。而且这种律师案件量还不少。
一个人一辈子遇到一次刑事案件的几率并不大,这种律师跟景区宰客的店铺差不多,一辈子也只做你一次生意。对他们来说,唯一的损失是在业内口碑崩了,永远不可能在同行中得到尊重。但吃穿不愁还是很轻松的。
不过这种律师绝对是极少数,绝大多数律师不会做这样的事情。不是做不了,是真的觉得不值得。
比如我要是干了这样的事,骗了个十万八万的,一下子被人投诉到律协,就算把钱退回去,少说也停止执业半年到一年,损失不止这十万八万了吧。如果情况严重,行业处罚解决不了,进入司法程序判刑了,饭碗都没了。
我们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做业务办案件,问心无愧,挣得多点少点心里踏实。那些坑货看着聪明,其实眼皮子浅得很,坑了自己不说,还把行业风气带坏了。
第二种情况问题出在委托人本身,确实有很多委托人和当事人对律师职业没有正确的认识,怎么样都会觉得自己被坑了。
这种坑货当事人的人数比坑货律师多一些。
我们所里遇到的都很多。打个比方,案件付费之后,律师开始工作,申请取保。然后取保成功不成功都有来所里要求退钱的你说神奇不神奇。
取保不成功要退费的我们还好理解,他觉得律师的工作没发挥作用,没有取得看得见的效果,然后要求退费,被拒绝之后到处讲自己怎么怎么被律师坑了。这种人也许只是对律师职业缺乏了解,我们还会跟他们解释一下。
取保成功还来要求退费的,就真的是对正常三观的致命打击了。他们觉得人都已经出来了,要律师也没用了,之后的事情自己来也是可以的!要求退费被拒绝就会觉得律师不用做什么事了还不退钱,被律师坑了。
这种人不仅对律师工作缺乏认知,对刑事诉讼的流程也缺乏了解,他们不知道取保只是刑事案件的一个小节点。工作量最大的辩护工作是审查起诉阶段之后的事情了,刑事案件越往后工作量越大,专业性越强。
这种不相信专业人士,对自己的能力缺乏准确认知,觉得辩护工作自己干也行的当事人才是最可怕的。这种人自带自信属性,觉得自己就应该当庭无罪释放。
判决结果不好的原因绝对不是自己确实犯了罪,也不是因为自己对刑事辩护一窍不通讲半天没一句讲到点子上,而是律师坑,法官坑,是万恶的司法不公!
对,一定是这样的!
万万没想到,律师也被骗盘点律师被骗的五大经典案例(附防骗指南)
律新社丨编辑部出品
案例一
当事人谎称有千万纠纷反骗取律师逾百万元
四川成都“85”后女子覃琴(化名)谎称父母的公司有上千万纠纷案需要请律师,在取得律师赵某某的信任后,覃琴以各种理由骗取赵某某共计107万余元。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建议判处覃琴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8万元。
大渡口区检察院作出的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底,覃琴经网友胡某某介绍,结识了从事律师工作的赵某某。覃琴向赵某某谎称自己叫“杨贝贝”,其父母经营大生意,父母的公司有上千万纠纷案需要请律师,赵某某意欲接此业务。之后,双方一直保持电话和微信联系,覃琴取得了赵某某的信任。
2016年2月至2020年7月,覃琴编造了“杨贝贝”母亲病重、去世,以及家人争夺财产、“杨贝贝”生病等借口,同时在其微信中假冒“杨贝贝”弟弟“杨杰”、“杨贝贝”弟弟同学“徐鑫”、母亲朋友“唐阿姨”等人与赵某某聊天并编造各种借口,以骗取赵某某的钱财。赵某某通过微信向被告人覃琴转账共计人民币1079757.43元。覃琴将所骗赃款用于日常开支。
因涉嫌诈骗罪,覃琴于2020年9月3日被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刑事拘留。
*来源于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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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paper.cn/newsDetail_
forward_10993636
案例二
“以房养老”爆雷资深法律人钱财两空
2019年3月,经不住北京利合济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利合济民”)业务员的游说,原国务院法制办副司长、原WTO秘书处中国籍律师冯雪薇投资了房产理财。
由利合济民安排,她把位于北京朝阳区的一套住房做了抵押,从44岁的出资人高怡那里借来56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月利率为1.5%,即8.4万元,这笔利息实际由利合济民支付给高怡;与此同时,冯雪薇将借来的560万元转手交给利合济民,委托后者进行理财投资,双方约定年化收益为4.5%,即月息0.375%,每月2.1万元。之后,利合济民按月给冯雪薇、高怡打款。
然而,2019年7月之后,高怡和冯雪薇再也没有从利合济民获得收益。2019年9月底,利合济民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警方刑事立案。多次索要收益无果,高怡按照合同约定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判令冯雪薇返还560万元本金,并支付三个月的利息和违约金,以及律师费。
2020年4月9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支持了高怡的诉求。2020年6月,冯雪薇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请求被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驳回。这意味着,年近60的冯雪薇或将背上超过560万元的债务,并面临失去房子的危险。
*来源于《财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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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ekly.caixin.com/2020-
08-08/101590316.html
案例三
大师级研修班“货不对板”百名律师维权
2019年5月15日,全国各地300多名律师到北京参加“中国建工房产专业律师高峰论坛”,广州的律师李伟(化名)以为,活动上可以听到业界大咖的授课甚至当面解疑。但5月16日正式开课后,他和同学们发现“被骗了”,课程地点、老师、内容都和前期宣传不同,经营范围中并无培训一项,大家质疑其涉嫌消费欺诈和非法经营。后律师们集体报警。
2019年3月,李伟看到有人发布题为“建设工程与房产律师专项研修班”招生广告,内容为5月30日到6月2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或者北京某五星级酒店进行封闭学习+高峰论坛+导师面对面辅导。
看到师资有朱树英、袁华之等,李伟觉得这个研修班规格很高,交了3980元报名费。来自全国各地308名律师都抱着类似的想法,纷纷报名,有的花了4980元,有的花了3980元,还有的花了3184元。
开课后,律师们发现听课人数远超承诺,老师的教学质量也不尽如人意,课程安排与报名前出入很大、明显“货不对板”,老师连最基本的讲义都不发,论坛主办方“滳慧商学”没有培训资质。后越来越多学员当场提出质疑,与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后报警。
*来源于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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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假冒律所合伙人知名律师被骗走5万
2017年2月,骗子冒充好友,精心布下骗局,成功骗走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宜昌市第六届人大代表邓宜平5万元。
2017年2月20日晚,邓宜平收到律所合伙人兼好友刘大龙(化名)的短信:“我是刘大龙(化名),这是我的新号码,看到信息记一下,收到请回复。”21日上午11点左右,“刘大龙”发来信息,称自己正跟别人谈事,走不开,请邓宜平帮忙给亲戚汇款5万元,还要求邓宜平提供账号,先将5万元汇给邓宜平。
邓宜平当时正在和当事人讨论案件,早将此前一天换电话号码的事抛诸脑后,想现在找人借钱的太多了,被借人又不好意思拒绝,可以用这种方式转个弯,或者少借点,或者催对方早点还。
邓宜平给“刘大龙”发去卡号不久,就收到彩信显示“转账交易成功”,付款方是刘大龙,收款方则是邓宜平,金额是50300元。紧接着,对方将借钱“亲戚”的姓名、电话发了过来,且要求邓宜平提醒对方四月底还清这笔钱。
此时,邓宜平给真实的刘大龙先后打了6个电话,巧合的是,刘大龙正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无法接听电话。邓宜平最终给骗子的亲戚打了电话,对方称自己的孩子做手术急需这笔钱,表示一旦报销就还钱。邓宜平随即按照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通过网上银行汇款5万元。
邓宜平说,他与现实中的刘大龙关系很好,并未核实5万元钱到底有没有进入到自己的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骗子没有罢手,又发来消息,试图再骗走4万元。邓宜平才明白自己受骗并报警。
*来源于三峡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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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qq.com/cmsid/HBC2017
022402540602
案例五
假冒警察女律师6天被骗36万
2017年8月29日报道,福建女律师陈某被人冒充警察骗走36万元,还称对方为“哥”。40岁的陈女士是一名从业经验丰富的律师。今年8月12日中午,陈女士手机接到一尾号为“110”的电话。电话那头,对方自称厦门公安局的“王警官”,称陈女士有两份公文未领取,涉嫌重大洗钱案件。陈女士听后否认,“王警官”便让陈女士自行与广州从化公安局的“刘警官”联系核实情况,一旦证明陈女士没有涉案,“刘警官”会发一份无涉案证明到厦门市公安局,到时“王警官”便会撤销对陈女士的逮捕决定。
随后陈女士添加了“刘迅刘警官”的QQ,对方发来“警官证”、“最高检”网址让陈女士查看“逮捕令”,并称陈女士涉嫌“7·12唐俊特大洗钱案”,涉案资金高达216万元,涉及17名受害者,其中一位老大爷还因此自杀。在犯罪分子的连续恐吓、逼问下,陈女士完全相信了对方的身份和说辞。这时,“刘警官”称要“证明清白”,必须缴纳“保证金”,他会用他个人职务申请做陈女士的担保人,申请取保候审。
被骗得团团转的陈女士便按对方的要求在工商银行办理电子密码器,同时开始向朋友、亲戚筹钱。8月12日至18日,陈女士筹集了五笔数额不等的“保证金”,通过报电子密码器上数字的方式完成了“保证金上缴”的步骤。8月18日,静下心来的陈女士将自己的经历告诉了朋友,在朋友的提醒下才意识到被骗并报警,但陈女士之前存入银行的五笔36万元“保证金”早已不见踪影。
*来源于澎湃新闻
https://www.
thepaper.cn/newsDetail_
forward_1777983
每当律师被骗的新闻出现,最常听见的声音往往是“该律师风险意识不足,缺乏职业素养”。然而可以看到,受骗的律师中,不乏从业多年,在客户与同行中都已获得充分认可的资深律师,他们的职业素养已经无需证明。
在骗局发生的过程中,部分律师也采取了充分的措施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如冯雪薇反复确认投资公司的运营模式并实地考察,在先投入较低额度试水的情况下,对不合理的合同条款提出质疑。而邓宜平向好友律师及“亲戚”拨打多个电话以确认情形。
而“专业”的骗子们不仅有着看似“天衣无缝”的方案,还能伪造出诸如“银行到账信息”之类的行骗工具,更重要的是,当律师们抱着“信任”或“善意”交出自己的金钱时,骗子们抛弃了“道德”和“规则”。
一个遵守“规则”的人无法赢过一个没有“底线”的骗子。
一个心怀“善意”的人也无法赢过一个抛却“道德”的骗子。
一个人不该因为自己遵守规则并怀抱善意而被谴责。
律新社希望,行骗者得到应有的惩罚,而律师们不仅能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能够“维护内心的善意”!
《律师防骗指南》
与当事人保持适当的距离。
律师作为专业人员与当事人沟通时,良好的职业素养使他们头脑清晰,保持思考与怀疑。而当双方的关系有了进一步发展时,则可能让律师在交往中卸下“专业”武装,失去防备,像所有普通人一样受骗。
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在法律服务中,律师是专业人士,可在社会生活所涉及的金融、房地产、医学等方方面面,律师也只是普通人,知之有限,完全可能陷入“专业”包装之下的陷阱,甚至可能因为“过于自信”而更易“发生过失”。
不要迷信“权威”。
“北大毕业”“行业大咖”等标签往往颇具引诱力,让人不自觉信服,然而标签打出来容易,证实却难,实际情形可能并没有看上去那么漂亮,何况,“权威”不一定权威。
不要有侥幸心理。
“骗子怎么敢冒充律师/警察/司法人员?”“怎么敢骗律师?”“怎么可能把骗局做得这么天衣无缝”……这年头,“骗子不可怕,就怕骗子有文化,还胆子大。”
了解自己的软肋。
律师们也和普通人一样,有七情六欲,有渴望,有憧憬,有骗子们的“可乘之机”,了解自己的软肋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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