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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请法官吃饭输了官司

请律师 作者:计雁风 2022-06-20 13:04:01

作为一名律师,打官司失败是怎样的一种感受

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意料之外的输了,内心肯定是接受不了的。首先对当事人不好交代,再者自己也是打了败仗很有挫败感。具体分析,内心肯定会复盘琢磨是因为自己专业能力不够造成输官司,该提交的证据没有提交或者制定的诉讼策略不是最佳等等情况,如果真的是这种情况,会主动联系当事人上诉申诉,可以不收律师费,甚至代付诉讼费。如果是因为不可遇见的一些其他因素,比如法官不合理的自由裁量或者是那啥,这种真的会在心里骂人,说好的依法裁判公平公正呢?只能怪运气不好,非常不甘,一般这种都会劝当事人上诉或者申诉,律师费可以减免,但是诉讼费就不能再掏腰包的了。

另一种是意料之中的输了,这种输了说实话内心波澜不会很大,因为接触案件的第一时间肯定就告知了当事人案件风险的,因为有些案件就是必输的(欠债、违约、侵权等等),在诉讼中也会及时沟通法官的倾向的判决想法,保证当事人了解案件客观情况,这种判决下来输了官司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没啥原因,就是案件本身情况决定。这种案件律师最大的努力就是减损,赔偿或者给付金钱并不代表打官司失败,减损了就是老子就是胜诉,帮助当事人减少了损失,为什么良心会痛?

诸君,当事人满意,律师即胜诉。

作为律师,如果官司输了,你会如何跟当事人解释

简单来说,既要事先调整好用户的期待,也要勇于负起责任,正面向客户解释为什么会有这个结果。

有两种情况是要避免的:

一种是事前胸口拍得震天响,似乎闭着眼睛就能赢,躺着就能拿到巨额赔偿,这样一旦判决结果和之前的描述有差异,哪怕是小胜,在客户眼中看上去都可能是大败。这就导致律师花了时间和功夫,甚至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还是招致了客户的不满。

另一种是事先到处扎预防针,美其名曰“风险提示”,官司输了以后再来当事后诸葛亮,不痛不痒地说这也是能够预见到的和理解过。这就好比有些不靠谱财经节目里面的“股评家”,在点评一只股票时正反两面都说,既说利好消息,也说利空消息,第二天无论股票是涨了还是跌了,都可以翻会之前对应的言论,说自己真是“料事如神”。拜托,客户请律师打官司,不是要得到一个“合理”的结果,而是要得到一个有利的结果,轻描淡写的一句“胜败乃兵家常事”并不是一个负责人的解释。

上述两种错误,在我这两个月的工作中能找到例子:

有一场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官司,土豪客户花将近七十万买了一套黄檀木家具,谁知里面掺杂了大量的杂牌木头。一审是另外一家律所代理的,律师大概了解了事实以后,觉得这个官司没有什么难点,拿着鉴定报告平A上去即可,告诉客户不必亲自出庭,在家等着好消息就行。谁知,在开庭时被告对鉴定报告的有效性和诉讼时效问题大做文章,最终法院认为本案已超过诉讼时效,对于鉴定报告也不予认可,原告铩羽而归。后来我们代理二审的时候才发现,一审原告律师其实已经注意到了上述两方面的风险,但均没有告诉客户,导致客户压根没考虑和解就直接兴冲冲地杀向法庭,输了一审以后自然非常不满意,毫不犹豫地另找别的所代理二审。

另外一个是自己的例子,因为还在进行中不好说得太多。在出法律意见书的过程中,我们本意是尽可能提示风险,让客户认识到所有的可能性,然而沟通过程中感觉客户似乎很不满意,对法律意见书里的观点提出了一些不同意见。有次走在路上,一拍脑袋才想过来,这也难免的嘛:如果有一天我去追一笔一个亿的债(这里只是随便举一个数字),律师告诉我,有可能不但拿回一个亿,还能让对方赔违约金,有可能只能追回七八千万,但追回两三千万也是合理的结果。客户听到这样的话,怎么可能高兴呢?反而会觉得我们把自己的责任撇的太清,不想承担责任。

上述两种做法均不可取的话,可以考虑怎样的解释方式呢?这里谈几种可能有的思路:

1.在失望中看到希望,充分考虑能减少损失/争取更多未来利益的方式:

一审败诉了还可能有二审,二审之后还可能有申请再审,判决效力确定了,执行阶段还可能主张执行异议,还可能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因此阶段性的失败未必就意味着全盘皆输。

2.讲明白为什么输,在哪些争议点上输,因为缺少了哪些证据/法律依据而输:

讲明白了这一点,客户才有可能明白自己在上诉/再审中有没有可能翻盘,后续可以做哪些工作,对于的确心服口服的判决,也能丢掉不切实际的想法,及时止损。

3.勇于扛起锅,展现负责任的态度,保持专业的精神:

毕竟,法律行业圈子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口碑对于争取案源至关重要。一场官司的失利无可挽回,但客户走出这个律所以后,在别人面前所做出的评价,其影响会一直持续。不指望客户各个都心特别大,输了官司还乐呵着说“你有看到他们的努力吗”,只求不再无谓地扩大不利影响,买卖不成仁义在,如是而已。

律师、法官有可能会被败诉方报复吗

2021.8.15补充:

2021.1.12补充:

2020.11.16补充:

以下为原答案:

有这种现象,概率较小,但碰上了就很惨。

说四件事吧。

第一件事特别喜感。

民庭有一名年轻男法官,判了个离婚案,被告天天尾随他上下班,不打扰不闹事,什么都不做,就一脸幽怨地蹲他,开着一辆特别破的小卡车,吃住全在车上,24小时监控他。

法官是当笑话讲给我听的,我老觉得这人像在憋什么大招,问他就不害怕吗。

法官大气一笑:“我身高180,体重180,会怕他一个身高165的小身板?如果换做是你,你是需要怕一怕的。”

我看了看自己155的小身板:……

说得好有道理,竟无言以对。

同一时间,他手里还有一桩抚养费案,女方代表小孩起诉追索抚养费,男方起诉离婚,闹了有一年多。年轻男法官组织调解,女方要求男方净身出户,本来男方也同意,可女方又提出按揭的房子归女方所有后男方还要每月给4k抚养费+帮她还12年贷款,等于说男方不止要净身出户,还是负债好几十万的那种。男方自然不同意,于是就没调成。最后判下来,净身出户是不可能净身出户的,除了房子是男方自愿留给女方的以外,其它夫妻共同财产大体上55开,男方拿着5成财产当夜跑路,就连国企高薪工作都不要了。

女方找不到男方,迁怒法官(其实这事跟年轻男法官没关系,他手里的案子是女方起诉的婚姻存续期间内的抚养费纠纷案,因男方二次起诉离婚而中止审理,抚养费就在离婚纠纷中一并处理了。判离婚案的是副院长,女方通不过上楼门禁,见不着副院长,就退而求其次逮着年轻男法官闹),把三岁的女儿扔在法院扬长而去,连夜跑去了海南。

报警,警察说:哟,还有你们法官搞不定的事啊?

民庭四五位法官只好一边上班一边轮流带小孩,到了下班点,大眼瞪小眼不知道怎么办。年轻男法官心软,带着小孩回家安顿,自动点亮了奶爸技能。

就这么过了好几天,警察终于找到了小孩的母亲,她在法院大吵大闹,说自己没了老公,要法院赔她一个老公。

女法官们纷纷看向民庭唯一未婚的年轻男法官。

年轻男法官:“……看我干什么?我有未婚妻的。”

女方:“跟她分手!娶我!”

警察:“你知道他未婚妻是谁吗?xx市公安局局长的女儿!”

女方:“局长女儿了不起啊?势利眼!”

这下成了女方带着三岁女儿天天蹲在法院逼婚,法警阻止她闹事她就打法警,特别彪。

我问过这名男法官:“天天闹也不像话,你不弄个司法拘留吗?”

男法官叹了口气:“算了,由着她闹吧,她要进去了,她女儿就真的没人管了。”

……诸位还记得开头提到的那个离婚案的被告也在蹲守年轻男法官吗?

这位被告自然见过法官带小孩回家,又看女方带着小孩纠缠法官,可能脑补了什么狗血大戏,趁双方纠缠不清之际,看了看待在一旁泪眼汪汪不知所措的小孩,从口袋里摸出一颗糖,小心翼翼地递了过去。

刚好女方注意到了这一幕,大吼一声:“你干什么?放开我女儿!”

这两人就这么干起来了,反把蹲守多日的男法官撂在了一旁。

法警赶紧掩护男法官火速撤离现场。

后来,两人就没再来过了。

男法官有点不适应地摸了摸鼻子,感慨道:“久违的清净啊。”

再后来,听民政局的朋友说,这对专注于蹲守法官的离异人士开开心心领了证。

众人都是一脸的“???”

第二件事。

男律师代理女方起诉离婚,期间跟女方发生了不可描述的关系。

起诉两次,判离。

离婚后,被告找人上门揍了男律师一顿,男律师自知理亏,也不敢报警……

这件事发生以后,大家都劝想起诉离婚的女方最好找个女律师,能避免很多麻烦。

这两个事呢,一个是没有造成特别恶劣的影响,一个是被报复方本身存在过错。

当然,也有小部分仅仅是因为“你是对方的律师”或者“你这个法官判我输了官司”而记恨承办律师和法官的。

去年我代理了一起刑附民诉讼,作为附民第二被告的代理人出庭。

这个案子有1个刑事被告人+包括被告人在内的3个附带民事被告,每个人都请了一名律师。也就是说,辩护人席上坐了三名律师。

而对面坐着公诉人和附民原告律师。

这个刑案一审在中院,基于被告人关在基层看守所,开庭地点定在基层法院(即中院的法官来基层法院开庭),在当地影响很大,关注的媒体很多,旁听人数众多。

我的当事人是刑事被告人的姐姐,她做附民被告仅仅是因为附民原告律师起诉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已,从法律来讲,刑事案件跟她没有任何关联,民事也不存在任何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

但附民原告方不懂啊。

旁听的60个不远千里而来的乡亲就更不懂了。

他们老家地处偏远,民风彪悍,法治意识非常淡薄,这次蜂拥而来是想从附民赔偿里分一杯羹,顺便再看场大热闹。

在他们眼里,只要坐在辩护人席上,就都是他们的“敌人”。

一进法庭,乡亲们就开骂了。

“xx(刑案被告人)怎么这么猖狂?还敢请三个律师?”

“呸!这些律师都是黑心肝只看钱的,xx市人都该死!咱们杀光xx市人再回老家!”

“记住他们几个的脸,一会把中间那个男律师的腿打断,旁边那个女律师的脸划花,另一个老律师把他眼珠子给挖掉。”

“我已经75岁了,就算杀了人,公安也不敢抓我。”

庭审期间,一直充斥着这样那样的威胁和恐吓声,甚至盖过了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的声音。

法官多次制止训诫,未果,休庭六次,对旁听席发出了司法拘留警告。

旁听席安分了一阵,仍有几个仗着自己年纪大的老人家开始大声嚷嚷要怎么虐杀律师。

可能由于主审法官来自中院,而开庭又定在基层法院,司法拘留异地操作会麻烦一点,因此训诫不成后,法官只得休庭,择期开庭。

乡亲们围着闹事,法官不敢走,把三个律师请进了法警办公室,过了两个小时,见乡亲们走得差不多了,才派车进法院接我们离开。

只能庆幸这些乡亲都是外地人,没有那么多时间和金钱长期蹲守我们。

要不然,后果可想而知。

第四个事,全国律师交流群里的一名女律师遇到的事。

她没我们这么走运。

她代理了一起商事诉讼,庭审效果不错,法官的观点明显倾向于她。开完庭刚走出法院,就被被告开车撞死了。

(评论区有人提到长沙中院女律师被撞案,案情与这起有点像,但不是同一个案子。长沙女律师是申请调查令出门后被撞的,案情似乎还在侦查当中,肇事司机背后有没有人指使得看公安后续侦查到的情况。咱只看了个监控视频,没有看过全部卷宗,也就不多作主观臆断性的评价了。)

最近我接了个离婚案子(平时很少会接离婚案,这回是有私人原因在内没法推拒),被告有多次家暴前科。立案后,我接到了被告的恐吓电话,他让我转告他老婆撤诉,否则他就杀了我们俩。

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收到死亡威胁了。

讲真,报复法官、律师的行为非常low。法官也好,律师也罢,都是基于事实、证据与法律来判决或者辩论。你杀掉一个法官和律师,世上还有无数个法官和律师会来承办这个案子,对于案件的结果可能不会造成什么改变,唯一影响的只有你和你的家人——下半辈子你要去局子里蹲了,连带你的父母、配偶、子女,甚至各路旁系亲属,都会因你而终生抬不起头来做人。

真正有大智慧的人,哪怕输了官司,他第一步是先确认救济途径,再搞清楚法官这么判的深层原因,尽力挽回部分损失,而不是一味地指责法官判决不公并蓄意报复;

他对对方律师的态度,也不会满怀仇恨,而是会包含欣赏的成分。下次再有官司缠身,他甚至可能会考虑委托对方律师进行代理。

最近有学到一个新网络用语,叫做“无能狂怒”。

人生路上谁都会遭遇挫折,我们可以愤怒一时,但不能愤怒一世,甚至通过暴力手段报复宣泄愤怒。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解决问题”远比“宣泄情绪”更重要,迁怒他人则更不可取,伤人伤己,何必呢。

评论区闪现了几位神人,居然把法官、律师比作杀人全家的杀人犯,还声称既然自己遭受损失,如果不杀法官和律师,就无法获得内心的平静emmmm……别人杀你全家,有种你冲正主去啊,以暴制暴你还有得洗,以暴制法算什么?

请欣赏以下情景喜剧,同样的情形,换电视剧里人人骂制杖,换现实中则人人叫好啷个回事?

法官实惨,民事判决,总得判一方输,刑事判决,被告人和受害方也总会有一方对判决结果不满意,照这逻辑,不满意的那方能理直气壮去报复法官,毕竟不论原告还是被告,大家都认为自己即正义,打官司不讲法律和不交证据,只要法官判自己输就说明法官徇私枉法受贿,该杀。律师就更惨了,赢了官司会被对方当事人杀,“呵社会的渣滓,居然助纣为虐接那种人的案子,该杀!”输了官司就要被自己当事人杀,“收了我钱还不能帮我赢官司,要你有何用?该杀!”……横竖都得死对不?

这些话说出来,我知道一定会被喷,但我还是要说,大部分遭到报复的法官和律师本身没什么过错,遭报复多半基于他们的工作职责,只有极少数是违背了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办案的。既然如此,建议以后取消司法审判制度好了,法官也好,律师也罢,各自回家洗洗睡,另谋生路。诸位这么大的本事可不能隐没在键盘后,完全可以轮流当云法官云判案,你敲锤你说了算,共同构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

好了,如果我长期不更新,那有可能就是我真的惨遭对方当事人报复了。

所以,给随时有可能会用绳命来作答的我,一个鼓励三连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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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27更新:

放个图给大家感受一下:

emmmmmm希望这位老师在教书育人时不要给孩子们灌输这种充满偏见和戾气的观念,将来被侵权/被刑拘时也千万不要请律师,烦请自行解决,给国内的律师们留一条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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