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的律师一直在忙
当一个律师朋友说他在忙,那不是敷衍,是真忙……
律师行业当中,形形色色。有人能言善辩、有人恳切扎实;有人八面玲珑、有人耿直彪悍;有人飞黄腾达、有人苦苦埋头搬砖……即便如此,律师这个群体也还是有一点共同之处,那就是——忙。
双卡单待的人肉听筒
“我自己就像是长在电话上了”。李佳原来只有一部手机的时候,不是在打电话,就是在充电,有时候还要边充边打。他是一个执业7年的商事律师,在西南某个二线城市执业。团队每次聚餐,新来的助理常会表达自己的茫然,不知道从何学起,作为师父,李佳会直接告诉她们:就先从电话里学吧。李佳有一次去外地学习,坐在旁边的同行手机没电了,正准备提供充电宝给对方的时候,同行说:“不用,每天就用这一轮电量,用完就完了,当天不再充。”
那一整个下午,李佳都在想,自己什么时候也能有这份清闲。
红圈所里的工时女生
工时制度是人类一项伟大的发明,它让劳动者一闲下来就会发慌。张端进到某红圈所工作半年了,来上班之前,留学回国一直待业的她持续失眠,无论如何都不能在三点前入睡。上班的当天,这份工作瞬间治愈了她的顽疾,到家之后,她甚至没精力卸妆。张端总是在缺觉,但每个早晨起床后,她总能看到:
凌晨两点半发给小老板的邮件,三点钟就被回复,快四点的时候还有两个同事在工作群里对接了个事情。
不久之前,一个大学室友来北京出差,张端和对方约了顿饭,地方就定在律所楼下,张端不但迟到,还背了电脑,随时准备再改合同。
她不用担心同学不高兴,因为大家都在律所工作,对这样的工作状态习以为常。
双倍忙碌的已婚律师
已婚律师,跟客户与家庭之间的关系,就像是一场三角恋爱。
”昨天儿子问我,爸爸你知道我现在上几年级吗?“赵希哲还是想了一下,有点儿心虚地回答:“不是四年级吗?”儿子点了点头。
“好在我还是答对了,不然作为亲爸,确实挺羞愧的。”赵希哲是年纪最大的80后,现在是深圳一家律所的合伙人。
他大学毕业后赤手空拳来到深圳,几年后和大学时的女朋友结了婚,回想起刚执业那两年的日子,苦的不愿意讲。
“我太知道穷日子多难过,所以什么都想给我儿子最好的”。深圳给了他这样的机会,踏踏实实做案子,全家吃穿不愁。
当然,换取儿子更好生活的首要条件,就是他的时间。深圳不缺律师,对客户稍加敷衍,都会导致潜在的损失。
“我要想方设法让自己空闲下来,陪陪孩子,他长大的太快了”。赵希哲像是在自言自语地说。
厌倦机场的空中飞律
罗涛还没独立执业的时候,会羡慕他的师父:一个空中飞人,见多识广且精英派头十足。
直到他自己也到了做人师父的年纪,方才知道,出差多和见多识广没什么关系。
对于一个刑辩律师来说,去再远的地方出差,也不过是去看别处的机场、法院、看守所。
曾经有过几次,到了代理人所在地,家属挺不好意思地来说:“罗律师不好意思,条件有限,只能给您定个四星酒店,将就一下”。罗涛都赶紧说挺好挺好了。
确实,对于偶尔要一天要跑三个城市的他来说,到几星都是秒睡,没有太大区别。
“不知不觉间,自己就从初出茅庐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个发量稀薄的老律师,人一忙起来,日子过得真是快。
话音还未落,他的助理又在订新的机票了。
律师们虽然忙,但却很少抱怨。
他们心中清楚,每一份忙碌都不会白白付出,一分一秒的时间换来了问题的迎刃而解、客户的药到病除,甚至囹圄中人的重获自由。
对于一个资深律师来说,最宝贵的财富就是时间。智能工具迅速迭代的今天,由e签宝推出的电子合同,可能会对节约时间有不小的帮助。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忙里偷闲,是一个律师需要毕生修炼的绝技。
委托律师打官司,但律师一直站在对方那边,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我也常常有这种感觉。
我是所主任,有时候要协调一些案件,我问律师对这个问题是什么意见,如果我说我是原告,律师就帮我分析被告的赢面,泼原告冷水。
反过来我告诉他我是被告(同一个案子),他马上就开始分析原告为什么能赢。
我就非常气:合着就是你帮哪头哪头死?
通过我在原被告之间反复横跳,我明白了一件事,律师这个职业有这么一个特点:
他不喜欢说这事能成,他喜欢说风险,告诉你这事不成的可能性。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风险发生的时候,“
你别怪我没提醒过你”
。说白了就是他害怕承担风险,遇到任何事,先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然后再给客户提建议。
遇到这个问题,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理解、沟通,搞清楚他是支持你还是反对你。
如果一个律师冒着得罪你的风险,一直想要阻止你做一个事情,你也要反思是不是你的做法确实有问题,有没有可能你陷入了认识盲区。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你请他的意义是什么?
如果他只是为了做你的思想工作,为了他能顺利、平稳结案,你就告诉他无论怎样我都不会怪你,你别整天神经病一样的防着我,可能能缓解他的职业(焦虑)病。
这9类人请不要打扰我们的律师律师很忙
生活不容易,发生纠纷打官司更不容易,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聘请律师已成为常态。法律服务是一种商品,但不是普通商品,需要律师与当事人双方共同努力,互相尊重的情形下,把一件事情做好。但现实中,很多当事人却并不太明白其中的道理,不知不自觉中就成了律师眼中令人头疼的当事人。如果你也有下列这样的行为,那么你不是来找律师的,你应该自己当律师!
-1-没有诚信的委托人
委托律师一般都是先办理委托手续,然后律师再办理具体的法律事务,而且如果不是因为律师的过错,律师不会对诉讼结果承担法律后果。
但是,在一些法律顾问单位以及风险代理的案件,律师有时是先工作后收费的。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委托人过河拆桥,在法律事务结束以后,以各种理由想不付费、少付费或者迟延付费。
履行合同,我欣赏的是“先小人,后君子”。谈合同的时候讨价还价,争得面红耳赤也无伤大雅,但是达成协议以后大家都能切实履行。我们往往在这方面是“先君子,后小人”,签订合同时大大咧咧,签过合同以后自食其言。
其实律师从事代理工作是一种职务行为,代理合同的真正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任何一个律师事务所制定的代理合同和聘请法律顾问合同都不可能对委托人和顾问单位的这一严重违约行为不闻不问,与专业律师事务所对薄公堂,其结果而知。
-2-自以为是的委托人
有些委托人略懂一点法律,但明知自己的水平不足以解决法律问题,委托了律师以后,又唯恐别人视其为法盲,时不时漏一小手让律师照他意思办。既然知道自己不行,就委托给律师办,如果觉得自己不得了,干脆自己披挂上阵,何必请律师花那个冤枉钱?
-3-不尊重律师的劳动,
将律师视为自己的雇工或员工的委托人
律师和委托人地位是平等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律师是委托人请来的高参和看病救命的医生。但是,某些委托人不是这么想的,他们总觉得在律师身上花了几个钱,自己就成了律师的老板了,把律师当成了自己的雇工或者员工,颐指气使。不得不说,尊重别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4-采取行政命令式,只要求胜诉结果
不管实际情况和处理过程的委托人
有些委托人,他们不管自己的诉求多么不合理,情形多么不利,证据多么乏,就要求律师保证胜诉,律师不作出胜诉的承诺,就认为律师没有能力。
其实,人民法院处理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任何一个案件,双方都有权委托律师,原被告双方必然有一方胜诉,一方败诉,要求律师包打官司,那是强人所难。再有理的官司,也要证据来支持,有理无据的诉讼,就是无理的诉讼。真正有职业道德的律师是不会对委托人作出虚假承诺的,只有没有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的律师,才会向拍委托人拍胸脯、打包票。
其实,打官司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犹如战争,事态瞬息万变,即使开庭前觉得案件胜券在握,开庭过程中也可能由于委托人自己的过错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形势急转直下。但是有些委托人看不到自己的过错或者失利的原因,只知道把失利的结果迁怒于律师,这是绝对不可取的。
因为,案件胜诉、败诉只是一个处理过程而非最终结果,我们国家诉讼制度现在实行两审终审,一审结果不利,还可以通过上诉进行司法救剂,即使是二审结果不利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救剂。另外,法官也不是神,由于个人素质和认识不同,律师的正确意见不被法官接受,法官办个错案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如果委托人只看重结果,只能让付出巨大努力的律师心凉,从而失去了为委托人翻案的热情,最终损害的还是委托人的利益。
-5-一切都交给律师,不与律师配合的委托人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委托人应当与律师密切配合,在诉讼过程中分担不同的角色。
但是有些委托人错误地认为,既然找了律师你就应当什么都做,不然我找你干什么。所以对于律师提出的调查取证、了解案情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律师不是案件的亲历者,不可能知道案件的详细情况。委托人对于案件的来龙去脉一清二楚,律师对案件事实的了解主要通过委托人。律师只有充分了解案情,才可能找到问题的症结,才能打好官司。如果委托人对于律师的配合要求都不能答应,又怎么指望律师能给你帮上忙?
-6-和律师不说实话的委托人
律师是委托人的利益维护者,即使律师知道一些对委托人不对的情况,律师的职业道德也不允许律师进行揭露。所以,委托人一定要把案件的原貌反映给律师,不管是对自己有利的,还是不利的。要使律师能制订完整的规划,做到进退有据,不致于被对手打个措手不及。
-7-疑神疑鬼的委托人
委托人委托律师,全凭“信任”二字,相信律师的人品,相信律师的能力。
怕什么?如果律师侵犯你的权利,你完全可以得到律师事务所的赔偿。有些委托人请了律师以后,在律师没有提出需要在专业知识方面寻求专家帮助的情况下,自作主张,到处找人给律师出主意,甚至论证律师的观点是否错误,这是让律师非常恼火的。委托人请律师,切记“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8-极端吝啬的委托人
律师不是国家专职的法律援助人员,他们是凭着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作为谋生手段的,所以律师代理案件一般都是有偿的。有些委托人到律师事务所找律师时如同进入菜场,讨价还价,其实律师都是有收费标准的,让律师降低收费,违反当地最低收费标准,那么律师就涉嫌不正当竞争,是要承担责任的。
委托人的代理费、辩护费是交给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办案支出的差旅费、复印费、食宿费等都应当由委托人来支付,但有些委托人买牛的钱都花了,牵牛绳的钱却不想出,能省则省,算到了骨头里,让律师服务的热情大大降低,委托人因小失大。
-9-不讲道理的委托人
委托人请律师,就是要求律师依法维护其权利的,但是有些人在和律师交往时却蛮不讲理。
有些熟人的案件找到律师,收代理费在他们看来是太不够意思,甚至诉讼费都不想交,要求律师包胜诉,包执行到位。还有些单位和个人,做个法律顾问却怎么都不讨一个好,服务好了让他平安无事了,觉得要律师没有作用,整天帮他打官司了他又觉得是你平时没服务好。
世间最好的理解就是信任和尊重!也希望各位委托者在把案件交给我们时,能够给予我们足够的信任,相信我们的专业水平及敬业态度,没有一位律师会对自己的委托人不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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