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时间能请律师不
民事诉讼案件可以先立案,后请律师吗
你的问题,答案是:当然可以,但是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做。
1.你自己网上立案,还得拿着书面材料再去现场立案。其实也没便利多少。
2.既然都确定了委托律师,为什么不直接委托律师去处理包括立案在内的所有事情呢?又不能少收你钱,也不会多收钱。
3.委托律师的好处在于:立案前,准备起诉材料和证据,根据案件争议焦点制定合适的诉讼策略,直到开庭,一气呵成。你自己起诉了,律师半路接手,如果证据存在问题的,还得推倒重来,或者不断补充、修正,你以为简单,实则更麻烦。
4.律师的意义,不仅仅是开庭。开庭固然重要,因为庭审是双方抗衡的过程,普通人完全无法预测被告或者代理人的下一句会是什么,但是律师可以预测,面对临场问题也能稳妥处置,避免做出不利举动,被对方抓住把柄。但是,仅凭庭审就想取得理想的结果,这种想法太片面。律师的功夫,不仅在庭上,更在庭外。这里指的不是勾兑之类的功夫,而是把案件做扎实的功夫。
结论就是:委托律师去处理,节省你的诉讼成本。
家人或者朋友被刑事拘留后应该怎么办
家人或者朋友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家属的第一反应可能是慌张无措,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是否需要委托律师提供辩护,要怎么委托,由谁来做委托人,什么时间可以委托,委托律师又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笔者将对上述几个问题作出解答。
实践中,家属了解到嫌疑人涉嫌刑事犯罪很多时候是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家属收到公安机关的拘留通知。公安机关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中会写明拘留的原因和场所。但是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除外。在无法通知或者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当然也有家属是在犯罪嫌疑人被传唤或者拘传的时候就了解到嫌疑人涉嫌刑事犯罪,办案机关需要其配合调查。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是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第一次讯问是嫌疑人在立案后被首次传唤讯问,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拘传、拘留、逮捕、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向看守所提出委托辩护律师的要求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给办案部门,由办案部们通知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若嫌疑人未指定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由办案部门通知嫌疑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为委托。
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律师。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从专业和经验的角度,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更能为嫌疑人提供“有效辩护”,因此还是建议嫌疑人委托或者亲属代为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提供辩护。
那么委托律师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实践中一般是嫌疑人在押,其近亲属在外代为委托律师。此时,代为委托律师的亲属需要签署授权委托书,提交自己的身份证件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一般是指结婚证、户口本或者其他可以证明委托人和犯罪嫌疑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委托律师提供辩护的前提是如何委托一位专业的刑案律师。作为家属可能会有这样的疑惑:我不懂法,之前也没跟律师打过交道,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也不知道要怎么请律师。
这里笔者建议家属多咨询。咨询的前提是要去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咨询不同律所的专业处理刑案的律师,听过不同律师对案件的分析,即使家属不懂法律,综合对比比较之后,也会有一个自己的判断。其次家属可以去查看律师处理相关刑事案件的判决书,在司法公开日益完善的当下,律师的相关信息以及其部分案件判决书在网上可以查询的到。
笔者曾遇到一个犯罪嫌疑人家属,在咨询笔者的时候已经咨询过多家律所的律师,该家属说其本人也不懂法律,但是经过咨询过多位律师自己还是会有一个主观的判断,对于刑事案件也会有大致的了解,有些问题如果律师说的都是差不多的,那可能确实如此,有些问题如果律师说的不一样,他自己也会通过网络等各种途径去查询,去分辨律师们的说法。
委托律师,委托人需要与律所签订委托协议,由律所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协议一式两份,加盖律所公章,委托人签字摁手印,律所为委托人开具正规发票。同时法律规定,同一个律师不能代理同案犯的案子,或者虽未同案处理但是案子间存在牵连,律师也只能为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提供辩护。
收到法院传票,不出庭可以吗律师:不行,2种后果要自负
在大部分人的内心深处
法院、传票、官司=违法、犯罪=刑罚、坐牢
所以,有生之年,收到法院的传票
大家都是抗拒的、躲避的(尤其是被告)
那么,不按照传票上时间去参加庭审会怎么样呢?
一般来说,会有以下两种后果——
1、缺一判决
对于法院传票,如果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者,按照缺席判决。
就是在你不做任何答辩的情况下作出判决,法院会根据原告的证据和说辞直接判决,很有可能原告胜利。
相当于不出庭,直接选择默认同意判决结果,被告就承担不利后果。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特殊情况下,可能被拘传
拘传就是可以强制性,在开庭时间,把被告拘留在开庭地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而,必须到庭的被告有哪些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2条规定:
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所以,只有以上类型的被告可以被强制拘传。
所以,在收到法院传票时
千万不要消极躲避,视而不见,应该积极配合。
实在不行,请个律师是你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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