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司法局能请律师吗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律师的免费援助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怎么走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公民请律师帮助打官司(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是需要支付律师一定的报酬或费用的,即律师提供的是有偿服务。
但在一定的条件下,公民也可以申请到律师提供免费服务,请律师帮助打官司不要钱。这就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需要律师帮助又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公民或某些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收或免收费用,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制度。
第一,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依据法律规定,我国法律援助的对象主要适用于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获得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得到法律帮助,但又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或不能完全承担法律服务费用的;
2、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为盲、聋、哑或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
3、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为老年人、其他残疾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
4、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为其辩护的;
5、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
第二,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
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可以是刑事案件,也可以是行政、民事案件。
申请法律援助的主要范围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的法律事项;
请求给付怃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因公受伤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除责任事故外);
无能力为自己辩护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案件及其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的其他法律事项。
第三,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
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并递交下列材料:身份证、户籍证或暂住证,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申请援助的基本情况,法律援助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对于一般的申请,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并通知受援人,由法律援助机构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受援人三者共同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不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将作出不予援助的决定,如果申请人对此持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10日内向其主管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最终决定。对于人民法院发出的指定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一般不作审查,即发出紧急法律援助通知书,指派律师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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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可以联系到公益律师
最简单的可以直接拨打12348热线电话,根据语音提示就可以接通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获得相应的指导或帮助。
另外,一般城市中都会有设置法律援助中心,可以通过地图导航查询位置前往,通常是在行政中心附近。
也可以去最近的人民法院,法院会有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在值班期间可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本人也去值过班。
还有就是所在地的司法所,可能有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的人员,不一定的律师,也可能是法律工作者,也能提供一定的法律援助。
再有就是你同学家的这种情况,可以向当地的妇联、妇女组织寻求帮助,也有专门为女性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在,也许能提供更为恰当的帮助。
希望能有所帮助。
小平民挑战司法局,律师涉嫌犯罪是向司法局举报还是公安局报案
小平民挑战司法局,律师涉嫌犯罪是向司法局举报还是公安局报案?律师违法执业造成损失由律所先行赔付,是司法局管辖还是法院起诉?
这两个问题,小平民依据现有法律,确定都是司法局法定职责,可以向司法局举报,再由司法局移交和处理。之前司法局为何不处理?因为他们觉得不是司法局法定职责。小平民已查询现有法律依据,已向司法局提交诉求。
以下是举报信全文:
致北京市司法局:
司法局在处理律师和律所涉嫌违法时应依据律师法和司法部规章而不是司法局文件
举报人近期举报多起律师涉嫌违法案例,朝阳区司法局的处理依据是北京市司法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但该文件将司法部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和《律师法》中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减少。
仅举两例:
1、律师和律所构成犯罪是否应由司法局移交司法机关?
对于该问题,司法局依据《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不予处理,要求举报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2、律师违法执业律所承担赔偿责任由哪个部门来管辖处理的问题?
司法局称,律师违法判令律所先行赔付的问题不属于司法局的管辖范围。
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和《律师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处理办法第三十四至三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上述违法的处罚由司法行政机关及司法局实施。
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少法定职责;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
北京市司法局先制定不符合上位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减少司法局法定职责,再以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来不履行法定职责,已涉嫌违规和渎职。
本次提议背景:
举报人作为代理人,近期向朝阳司法局举报了几起律师和律所涉嫌违法的案件。
1、黄恒燊向朝阳司法局举报刘某燕涉嫌虚假委托伪造证据等违法犯罪问题。司法局答复犯罪问题不属于司法局职责范围(2021朝司答字20号)。举报人已根据新证据再次举报,朝阳司法局于3月19日受理(京朝司律受2021-060号),但现已逾期仍未答复。
2、陈善文向朝阳司法局举报某台律所和沈某林、袁某超等律师涉嫌私自变更合同伪造公章等问题,司法局对其中的涉嫌违法犯罪和要求律所先行赔偿问题均以不属于司法局权责范围为由不予受理(京朝司律不2021-006号),经举报人申请行政复议后,朝阳司法局再次受理(京朝司律受2021-074号)。
上述两个案件举报人均提出了涉嫌犯罪行为应移交司法机关和由律所先行赔偿的问题,朝阳司法局依据北京市司法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予处理。恐朝阳司法局再次以不属于司法局职责为由推托,故先行提出此问题,请司法局领导重视。
诉求:
1、请梳理并更正《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中涉嫌违反上位法,减少司法局法定职责的问题。
2、在处理举报人提出的律师涉嫌违法犯罪应移交司法机关和律所先行赔偿问题,应依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和《律师法》中的规定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处理。而不能以《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未赋予司法局上述职责为由推托。
举报人: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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