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期间家属可以请律师吗
如果亲人被刑事拘留需要请律师吗
说句大实话,确实不是每个案子都需要请律师的,主要看当事人和家属的心理预期。刑事拘留之后请律师,最大的好处是传达“家里人都在惦记你”的信息,我现在只分析律师的作用。
一般我代理的案子,如果在检察院移送法院起诉之前取保了,认罪认罚已经签好,当事人及家属都能接受缓刑的情况下,我都建议经济状况一般的可以不请律师了。只要踏踏实实开庭,别翻供,别出幺蛾子,99%都会判个缓刑的。当然,大多数当事人还是希望律师一直代理到判决,但这更多的是一种心理安慰,而不是必须了。
另一种,是我经常遇到并且拒绝代理的,比如饮酒后认定危险驾驶,数值不高;还有故意伤害轻伤,双方能达成谅解的,请律师都没啥必要。第一个判得很轻,第二个基本都取保,只要家属盯着警察把谅解书给检察院即可。
当然,如果你们想要的结果是不起诉,没有案底,那肯定还是请律师的好。我代理过两个检察院在法院阶段撤诉,四个不起诉的案子,过程都非常漫长而困难,同样的精力足够做好几个缓刑案件了。
我个人认为最需要请律师的刑事案件有两种,一个是事实争议较大的,罪与非罪,另一个是基础量刑比较高的,不做努力的话取保基本无望。这两种也正好是我老板最喜欢代理的案子。
虽然我也经常在知乎吐槽法官检察官警察,但是客观地讲,遇到的公检法人员还是认真负责的多。我也在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提供过义务咨询,这个月还要去最高检值班,见过的案例肯定多于99%的中国人。当然,我的研究对象仅限于十年内北京和其他地区中院以上案件,严打期间的就不算啦~~
家人被拘留后不知道何时委托律师建议看看这些
很多人对于法律还是不太熟悉的,其实聘请律师的最佳时间是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后。
律师及时的介入可以从各方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及时的保护,如果您还是认为等到了法院审判的时候再聘请律师,那么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无疑是极为不利的。
1.犯罪嫌疑人被抓以后,他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可以说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应。面对审讯人员严厉的目光,他便会不知所措,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早已忘记。由于他所处特殊环境,即使他头脑还是清醒的,他也很难真正做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多数犯罪嫌疑人是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被抓的,直到办案人员发来通知书时,家属们还蒙在鼓里。甚至于根本不相信自己的亲人会犯罪。至于案件的真实情况就更是一无所知了。等到自己的亲人最后被判刑了,才真正了解到全部的案情。
3.律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为他进行法律咨询。犯罪嫌疑人往往由于不懂得法律,不敢大胆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当犯罪嫌疑人被抓后,家属就应当立即为他聘请律师,有了律师的及时咨询,犯罪嫌疑人就会心中有底。
4.律师可以为犯罪嫌人申请取保侯审。当然并非所有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被取保。律师可以在会见犯罪嫌疑人后认真对案件进行分析,凡是依法可能被取保的律师就会及时的提出申请。
如果说家人尽早委托律师的话,律师可以及时发现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有充足的时间研究法律的规定,从而能够在开庭审判时有足够的准备。如果到了审判时再聘请律师,难免因为时间紧迫,从而导致了律师的作用大打折扣。
如果说有需要刑事律师的朋友不妨看看这边,我这边熟悉全国专业的刑事律师资源。
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共计8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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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被纪委带走约二十天,协助调查,可以请律师么
1.什么是留置?
2.形式拘留/留置,要具备什么条件?
3.留置,后果严重吗?
4.留置,有什么程序?
5.留置时,需要出具什么手续?
6.留置后,关押在哪里?
7.留置,会告知家属吗?
8.为什么家属没有收到《留置通知书》?
9.家属没有接收到告知书,也不知道人关押在什么地方该怎么办?
10.留置后,家属可以见嫌疑人吗?
11.被留置后,家属应该做什么才能帮到嫌疑人(被调查人)?
12.留置时间是多少?
13.拘留/留置超期羁押了,家属该怎么办?
14.留置期满后,会放人吗?
15.什么时间可以委托律师介入案件?
16.委托律师可以教授嫌疑人改变口供或翻供吗?
17.留置期间,律师可以做什么?
18.留置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1.什么是留置?
如果犯罪嫌疑人(《监察法》称“被调查人”)系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符合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的,则由监察委员会依法进行审批,对被调查人可以采取留置的强制措施。留置取代了之前的“双规”、“双指”,但也是一种失去基本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可折抵刑期(留置一天折抵拘役或有期徒刑等刑期一天)。
2.采取留置要具备什么条件?
对公职人员采取留置强制措施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已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具备一定情形的,可以采取留置强制措施。
3.留置,后果严重吗?
公职人员被采取留置强制措施后,监察机关可以根据情况,作出政务处分决定、问责、提出监察建议、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等四种处理。只有第四种才是最严重的,即涉嫌职务犯罪。公职人员的家属可在前期咨询律师,或者在移送检察院后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等。
4.留置,有什么程序?
对公职人员采取留置强制措施的,需要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即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后,出具有关证件或书面通知,由二人以上进行,并由调查人员签名、盖章,送往留置场所执行。
5.留置时需要出具什么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一条对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的,也应当依法出具有关证件或书面通知,由二人以上进行,并由调查人员签名、盖章。
6.留置后会关押在哪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送往法定的留置场所。(留置场所的设置法律还没做出详细规定,一般不会移送到看守所羁押,目前通常做法有“纪委监察委办案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案件移动到检察院后,羁押场所会转至看守所。
7.留置会告知家属吗?
留置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情形以外,决定拘留或留置的机关应当把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所谓有碍侦查的情形是指: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灭或者伪造证据;有可能互相串供、订立攻守同盟;或者其他同案犯有待查证的。所谓无法通知的情形是指: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者工作单位的。)
影响通知的原因消失后,办案人员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8.为什么家属没有收到《留置通知书》?
办案机关在执行留置后,有条件的一般采取电话通知家属来领取告知书,没有家属电话的,一般会根据嫌疑人或被调查人提供的地址和收件人或者身份证上的地址进行挂号信邮寄,邮寄时间较慢,可能存在邮寄地址错误或者户籍地无人接受,因此家属可能没有及时接收或者接收不到的情况。
这种情况也比较常见,除办案机关能够直接联系上家属外,很多情况下家属都不知道人已经被留置以及关押在哪里,在这种情况下家属可以到监察机关进行查询。
9.属没有接收到《留置通知书》,也不知道人关押在什么地方该怎么办?
公职人员被监察机关留置的,由于一般并非送往看守所羁押(案件进入检察院阶段一般会送往看守所羁押),而是送往“监察委办案基地”等留置场所,家属可通过监察委办案部门了解具体留置场所,但仍无法见到公职人员。根据监察法规定,留置场所应当依法保障被调查人的饮食、休息和安全,以及医疗服务。
10.留置以后家属可以见嫌疑人吗?
针对被留置的公职人员(被调查人),目前没有法律授权律师可以在留置期间会见公职人员,即此时家属和律师均无法见到公职人员。但是家属可以聘请律师进行专业的法律咨询、帮助进行申诉等服务,为案件进入检察院后继续聘请律师介入赢得时机、提高效率和打好基础。当案件移送到检察院之后,嫌疑人的羁押场所会转移至看守所,此时律师可以正常会见到嫌疑人。
11.被留置后,家属应该做什么才能帮到嫌疑人?
从实践中看,嫌疑人在被留置后,家属能够做的很少,且家属一般不具有专业的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往往着急但不知道做什么,律师提醒您,作为家属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不要病急乱投医,在不了解案件情况的前提下,不盲目信任熟人关系,谨防被骗子或者法律“串串”骗取财物。
2)尽快到留置场所送些衣物、被褥及生活费,让嫌疑人知道家属已经知道被留置的消息并在关心他,避免嫌疑人在看守所紧张过度或失落。
3)如果家人系公职人员被留置的,虽然目前法律未授权律师可以介入监察委办案环节,但是家属有权利聘请律师进行有关法律咨询、帮助进行申诉等。
12.留置时间是多少?
公职人员被监察机关采取留置强制措施的,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经过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省级、国家级监察机关可以自行决定延长期限。(监察法没有规定可以延长几次)。
13.留置期羁押了,家属该怎么办?
根据《监察法》第六十条规定,被调查人留置法定期限届满不予解除的,近亲属有权利向将监察机关申诉,受理机关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但现实中往往家属并不懂法,建议聘请律师帮助起草申诉书、进行法律咨询等。
14.留置期满后会放人吗?
实践中留置期满后放人的情况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经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证据不足的,予以释放,另外一种情况下是在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下采用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这种非羁押性的措施,除上述情况外大部分被转为逮捕继续羁押在看守所。
根据2018年10月份新修改通过的《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在收到监察机关移送的已经留置措施的案件,应当先行拘留(留置自动解除);检察院在一定期限内作出是否逮捕或者取保候审的决定。因此,监察委案例的公职人员犯罪案件,当然有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等(俗称“放人”)。
15.什么时间可以委托律师介入案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家属可以在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参与案件。)
实践中很多家属认为法院开庭审理了再委托律师,这种心态和想法会耽误刑事案件中的很多时机,包含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取保候审的时机、重罪名更改为轻罪名的时机、犯罪数额降低的时机、数个罪名案件中罪名减少的时机、检察院不起诉的时机等。
刑事案件与其他类案件不同,是涉及到可能被剥夺生命、自由的案件,因此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越早作用越大,例如在刚被留置后专业律师介入,就可以防止侦查初期被诱供、骗供甚至刑讯逼供,能够有效地辅导嫌疑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国家刑事案件仍旧是以口供为中心,一旦不利口供被固定,会对案件后期处理产生不利影响。
16.委托律师后律师可以教授嫌疑人改变口供或翻供吗?
教授嫌疑人改变口供或翻供不仅违反了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同时也违背律师的职业道德,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辩护律师主要的作用是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不帮助其逃避法律责任,但专业的刑事律师可以向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让嫌疑人知道如何合法有效的与办案单位沟通,将案件中对自己有利的特别是无罪、罪轻的情节有效地传递给办案单位并记录在供述当中,为律师之后做无罪、罪轻辩护打好基础。
17.留置期间,律师可以做什么?
针对被留置的公职人员(被调查人),目前《监察法》并未授权律师可以在留置期间会见公职人员,或者担任被调查人的辩护人等。但是家属可以聘请律师进行专业的法律咨询、帮助进行申诉等服务,为案件进入检察院后继续聘请律师介入赢得时机、提高效率和打好基础。
18.留置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公职人员在留置期间,当不适合继续留置情形发生时(比如危及生命的疾病、怀孕等),是否应该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目前《监察法》对此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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