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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请律师的心理

请律师 作者:紫承教 2022-06-20 03:43:01

你为什么要请律师

现在当事人自己打官司的人不在少数,而且胜诉的人也很多。所以,按照题主说的,“省下律师费,自己打官司不香吗?”我可以回答——香!而且香得很!

如果当事人有那么多时间、精力去跑路,去维权,而且有很大的胜算可能,当然自己去打官司。甚至即使没有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支撑,没有庭审经验保障,还可以直接付费咨询一下律师,让律师做一个分析、指导。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还可以咨询多个自己认为可靠的律师,算是“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再说难听一点儿,当事人甚至付费咨询都可以不用,直接在网络上搜索类似案例、问题,然后白瞟几个答案,做一个组装。知乎曰:“有问题就有答案!”OK,当事人可以自行起诉,打官司了。

同时,咨询过我的朋友就清楚,在案件情况允许的前提下,我一般也会建议当事人不打官司或者自己亲自去打官司。不打官司,要么是案件打官司有些得不偿失、入不敷出,要么是败诉风险很大;自己打官司,要么案情比较简单,要么律师费让当事人觉得为难。还有,打官司只是一种维权方式,而不是维权目的。有的问题,未必需要采取打官司的方式解决。

因此,为什么要请律师?自己能够打官司,省下律师费,当然很香!

不过,香不香,也得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而定。

如果当事人时间、精力、经验,任何一项或几项都不便于自己亲自去打官司,甚至担心自己打官司败诉的风险更大,不愿意拿败诉作为自己亲自打官司的代价,那么,最好还是聘请律师来打官司,尽管律师可能也未必百分之百的胜诉。尤其是针对那种案情比较复杂的案子,当事人更应该慎重选择,是省律师费自己去立案开庭,还是聘请律师等专业人士跑腿。

因为,接到“半路出家”的官司也不少。比如,当事人把案件流程做到中间,觉得案件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现在很难做下去的;又比如,仲裁或一审结果都出来了,已经是一个败诉结果,想重新翻盘。甚至,我接到一些案件,要求我为其申请再审的。至于申请再审有多难,感兴趣的朋友不妨可以自行了解一下。

这里,说几个曾经提到过的点,当事人或读者朋友自己权衡,是否可以省下律师费,自己打官司。

1.对于当事人而言,一个律师最重要的价值是什么?

律师法规定的律师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律师的价值到底是什么?

就我个人理解而言,一个律师最重要的价值还是表现在对当事人的行为引导和心理安慰。所谓行为引导,主要表现在案件庭前的搜集证据、立案材料的准备,庭中的语言组织、回答技巧以及该说不该说的话语,庭后的一些案件建议、善后工作。同时,当事人遇到案件,要么无措,要么心慌,尤其是自己作为被告。即便是作为原告,很多时候他也会觉得无助。这个时候,当事人需要一个倾诉对象,那就是律师。当当事人在跟你诉讼案情的时候,他已经放下无助、心慌,而是全心全意地与你沟通事实的来龙去脉;当当事人听到律师说,这个证据比较关键,你有证据胜诉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时候,他心里开始有底了,不再那么慌张;当当事人向你倾诉一路波折时,尤其是感情纠葛、婚后纠纷时,他已经从心理上解决了压抑与无奈,剩下的只是用行动去解决所面临的问题。因为,沟通即是对心理最好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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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业有专攻,为什么社会需要律师?

为什么社会需要律师,法官不能按照法律直接审判吗?律师的工作也是依照法律进行的,而法律对于各种行为规定很明确了,法官审判的时候直接按照法律进行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还需要律师?

律师,不仅是梳理案件,整理证据,为法官理清思路,更重要的是,律师有用证据、法条说服法官的作用。让律师做IT行业,律师未必可行;让律师教书育人,律师未必可行;让律师编书印刷,律师未必可行……但是,让律师做分内之事,一般不存在太大的问题,甚至可以做得非常出色。所以,才有“术业有专攻”“行行出状元”之类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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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有律师但证据确凿的案件会胜诉吗?

“证据确凿”是你认为的证据确凿,还是法院认定的证据确凿?如果是后者,那就没有讨论的必要。法官直接给你下判决书,胜诉!但是,真到了那一步,你就不会在这里问这个问题了。如果是前者,对不起,你认为的证据确凿与律师、法院认定的证据确凿可能是两码事儿。不能说多半败诉,但存在很大的败诉风险。因为你认定的证据确凿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上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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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一个问题,当事人为什么不利用打官司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去挣得比律师费多几倍的收入呢?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问题,当事人还这么想吗?你为什么要请律师?省下律师费,自己打官司不香吗?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刑事案件中,为什么要找律师为什么要尽早找律师

导读:刑事案件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一个很陌生的领域,许多当事人及其家属,一旦涉嫌刑事案件,面临刑事拘留或者已经被刑事拘留的时候,往往一头雾水,四处求援,甚至第一时间想到的往往不是积极寻求律师帮助,而是托熟人、找关系,希望用钱可以摆平。

疑问:为什么托熟人、找关系的观念会普遍存在?

北京市高界鹏凯律师事务所王海龙律师觉得有以下几点原因:①对法律不甚了解,对刑事案件更是不了解;②社会上普遍存在有“找关系、看人情”的观念,人们无可厚非的受到这种观念的影响,;③对律师工作不了解,对刑事律师的作用更是不了解,许多人认为律师就是在法院阶段才介入展开工作的,所谓“律师的主战场在法庭”。

在这几点因素的影响下,当事人及其家属往往抱有侥幸心理、赌一赌试一试的想法,通过找关系、打点疏通去了结刑事案件。笔者不否认,有人成功了,但也有很大一部分人不但赔了钱财,错过了时机,而且还涉嫌行贿。笔者认为:对于刑事案件,尽早请律师才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才是维护合法权益最有效的途径。尤其是刑事案件,宜早不宜迟,律师介入越早,对当事人越有利。

疑问:律师在刑事案件之中到底可以起到什么作用?

(一)案发前:

案发前提前寻求律师意见,有效规避风险。刑事律师能够更好的控制当事人的刑事风险以及提前让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二)侦查阶段:

在公安侦查阶段,律师提前介入,

可以为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

,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和所涉及的罪名,当然还需要和侦查机关沟通协调,尽可能的降低案件的复杂程度。

从案发被拘留的第一天开始算起到报请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被称为“黄金37天”,取保机率最高,越早越及时的委托刑事律师越容易取保。当然最好的结果是在侦查阶段就彻底解决了问题——案件被撤掉,或者不被批准逮捕。

同时,律师会见当事人(有且只有律师能会见),能够提供法律意见,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为保障侦查的顺利进行,家属在法院判决之前是不能探望犯人的,只有律师才能会见。早一点聘请律师,不仅能缓解犯人紧张绝望的情绪,更重要的通过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和帮助。

很多当事人在进入看守所之后,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办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在整个一审过程中,感觉怎么对自己有利,就怎么说,怎么做。可是到头来,却常常把自己送进监牢。

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也有可能不构成犯罪,主要是看证据。这个时候,律师就可以告诉当事人,侦查机关可能搜集到什么证据,可能找到哪些证人。哪些证据才能让当事人入罪,哪些证据不会让当事人入罪。不同的证据,证明力是不同的,律师可以据此提醒当事人,该注意哪些问题,如何应对办案人员提出的问题。

(三)审查起诉阶段:

律师可以去调取整个案卷,越早针对案卷进行分析,越有利于律师发现证据,争取罪轻、无罪辩护。

刑事律师可以前往检察院问卷,可以申请检察院调取证据,刑事律师越是充分了解案情、掌握证据、越利于形成全面有效的辩护思路。之后再和检察官认真协商沟通,如果案件证据确实存在问题,那就要

积极争取不起诉或者附条件不起诉。

而如果案件的定性存在问题,辩护律师就需要积极和检察官沟通,争取在审查起诉阶段就

改变案件的定性,以达到减轻处罚的目的。

当然此时也还可以

申请取保候审,或要求羁押必要性审查

(四)审判阶段:

越早聘请律师,越有利于律师及被告人为庭审做好充足准备。

刑事律师可以就庭审流程及庭审注意事项对被告人进行辅导,预测控方提问的内容,让被告人在庭上保持冷静、发表有效言论;刑事律师可以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参加庭前会议就有关问题发表意见,申请法院调取证据、通知证人、鉴定人或有专业知识的人出庭作证;

刑事律师可以在庭上发表无罪、罪轻辩护意见,庭后提交书面辩护词......让被告人合法权益最大化。

庭审阶段至关重要,委托人或者被告人最直接感受到辩护律师的工作,就是在庭审时。而其他时候,辩护律师即便付出再多,当事人都不一定了解。此时也是解决案件的最后一关,如果此时还不能把案件里面的问题彻底解决掉,而想通过二审或者再审解决,那是难于上青天的。

最后,笔者补充一句

社会越发展,法治越健全,律师能给您的帮助越大

为什么大家总喜欢托熟人找律师

这个话题曾经困惑了我很久,我决定心理分析一下。

当事人找律师主要有哪些途径?

找熟人介绍;

网上自己找;

找律所上门谈

。。。。

哪一种方式对当事人最有利?

找熟人介绍:风险最低,因为可以迂回地处理此事。满意,就找熟人介绍来的律师代理,不满意,就让熟人帮忙去推掉,自己不用出面,这符合中国人处事习惯。

网上自己找:风险最高,基本靠运气,根本上是因为律师网上发布的信息无从证实。纯忽悠的的不再少数。

找律所上门谈:风险居中,主要是物理场景限制了话语权,从而被价格控制。

托熟人找律师好在哪?

有熟人作为中介,好说话一点、便宜一点、负责任一点。

好说话一点:就是律师听的时候耐心一点,沟通的时候和善一点;

便宜一点:就是律师会适当便宜点,或者假装撑起一个套路,再主动去否定它,让当事人感觉到确实便宜了一点;这是咱中国人惯用的商业技巧。

负责任一点:因为有熟人作为中介,律师也要面子,事情办不好,会感觉失去了面子;所以相比较生客,也许更在意办案结果。

反之,不托熟人找律师不好在哪?

不找熟人,陌生的律师会少一份耐心、收费是看人的、总体上不太负责。

少一份耐心:和医生一样,律师每天面对的是同一个需求群体,回答同一类型的问题,还要扮演的像一尊佛那样淡定自如,确实很难做到,就更别说耐心了。这个是客观事实。

收费是看人的:律师有能力分辨出来者是有钱人还是工薪阶层,这个能力是依靠倒置逻辑加以证实的。这个倒置逻辑我感觉不是一般人能够掌握的,是律师和法官独有的本领。不过,这样辨别的目的并不是纯粹为了多收代理费,而是看钱办事,也就是对于经济能力更强的的,律师会主动提升办案水平,把案子办的很细,那么当事人利益就可以得到更多保护,反之,就那么几千块,也就是走个流程,剩下的交给法律来裁决了。

总体上不太负责:这个是当事人普遍的、不可逆的看法,无论律师多么的认真办事,当事人觉得其实律师还可以更给力。所以就会得出一个荒谬的结论。活再好,我们的上帝都认为可以更好!虽然我只是律师的业务员,但参与的诉讼、非诉、调解案子加起来粗略估计超过700件,所以这个我懂。

那是不是不托熟人就没戏了?当然不是,本文不做讨论,另行再论。

以上我的分析,如果做为律师的您,认为这是个人见解,并不具有普遍性。也许我会说,老板,暂老百姓的看法其实都差不多啦,有时候老百姓并不需要借助科学调研,也能得到一个普遍看法的。我还可以举个粗糙的列子,来说明老百姓的普遍看法确实靠谱。

达尔文的表弟、心理学家高尔顿,有一天拉了一头牛去自由市场,然后大声跟老百姓说,谁能猜出这头牛多重,我就把这头牛送给他;于是,大家开始乱猜,高尔顿记录了所有人猜测的公斤数。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经过数据统计发现,八成老百姓猜测的重量都非常逼近牛的实际重量。

我说完了。

我们继续分析,从当事人喜欢通过熟人找律师的痛点来看,包括好说话一点,便宜一点,负责任一点。其实指向一个目的:更多维护自己的利益。

尽管我们都较清楚,案子的判决结果依据的准绳是法律,所以并不全然受律师之左右。但老百姓认为托熟人找律师,就是对自己更有利。我感觉,这已经成为了世俗。

从消费心理的角度出发,当事人找律师要托人,本质上已然是认牌购买,目的就是主动降低知觉到的购物风险。

以上我说的其实都不是重点,

如何成为熟人身边的律师

,也是进行分析的根本原因!

有机会再分享,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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