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能请异地的吗
去外地打官司,应该找当地的律师吗
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想想,以我的经验的话,你应当结合案件标的以及具体所在地的司法环境情况综合考虑这个问题。比如说,如果你这个案件是一个标的比较小的案子,以大多数律师水平皆能获得很好处理的话,那就没有必要跨地区聘请律师,因为处理效果差不多肯定优选当地(价格优势)。相反,若案件标的比较大的情况,要不要跨地域请律师还得结合诉讼所在地以及你所在的地方是哪座城市,若诉讼所在地是一线城市,而你所在是二三线城市甚至更后的,那么必须要在当地或者同等一线城市的其他城市请。要是诉讼所在地是小城市而你所在的是一线城市,那么你就在本城市请。简单来说是这个思路,但必须要说明的是,这里面其实还有很多其他考量在里面的,太啰嗦我也不想打了。总得来看,题主能问出这个问题,说明你水平还是不错的,相信你的案件应该会得到很好处理吧。
因为合同纠纷,想请律师打官司,是请当地的律师好,还是请外地的律师好
其实无论是本地律师还是外地律师,最主要考虑两个就行了,其他不用考虑。
1.成本问题。
2.当前案子是否是律师擅长的领域。
所以,不管是本地律师还是外地律师,跟他谈好收费、再对比下律师是否擅长处理自己的案子就可以了。不一定外地的就一定比本地的差,或者反之。
除此之外,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我们国家现在出现了很多互联网法院,可以线上开庭,线上结案,无疑降低了用法的成本。
同时,如果案子相对不那么复杂的话,请律师费用自己接受不了的话,可以考虑是否可以自己去打官司,自己打官司无非可能会遇到两个问题:
1.不熟悉整个打官司流程,自己有些证据/观点可能法官不会支持,不知道怎么办。
2.害怕有一些自己不清楚的意外情况出现,不知道当庭怎么应对。
3.流程繁琐,害怕浪费自己太多时间。
再讲一下本地律师和外地律师的区别。
本地律师可能与本地的法院经常打交道,人际网络交际比较熟悉,人脉相对充裕,消息灵通,比较有利于案件证据的搜集及办理。聘请本地律师也方便了与当事人会见梳理案情及后续的咨询,最重要的事本地律师可以节省一些不必要的费用,比如差旅费等。但遇到一些特定的案件,比如与当地政府产生纠纷的案件或者对方背景复杂,上下的人员关系较为熟悉的案件等,当地律师认为比较容易得罪当地势力,对自己今后的职业生涯不利,采取一些消极的处理方式,不利于案子的进展。
而外地的名律,对于复杂或者专业性特别强的案子,比较有经验。许多大型的企业公司经常会聘请外地的律师打官司,他们的案子金额大,涉及面广,外地律师可能专业水平更加扎实,而且俗话说: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外地律师没有本地律师人情方面的顾虑,敢于硬碰硬,大胆地开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同样的外地律师来回的住宿交通可能都要你先预付的,费用上要高出不少。
但无论是本地还是外地律师,只要口碑好,敬业,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能够帮助自己解决法律纠纷,挣取最大权益的律师就是是好律师,要找一个适合自己的律师,你要从律师的职业时间(主要看律师执业期间办过哪些案例,办案经验是否足够丰富),律师的专长(主要看是否是你们所涉及的法律领域)还要看一下律师的收费(要结合自身的经济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律师)
PS:如果案件较为复杂,涉及的金额较大,对方的背景比较复杂等情况,还是建议聘请外地律师做代理。
本地律师可以代理异地案件吗
在大陆范围之内,持有A证的执业律师是不受地域限制的,也不会受案件类型的限制。
今年以来虽然受疫情影响,在出京入京都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还是进行了多次外地出差开庭,并且代理的外地案件均为诉讼。
除了上面的飞行记录外,还有数次高铁;离北京500公里内的,基本上驱车前往;剩下的安排了线上开庭。前段时间去苏州开庭,路线是飞到虹桥机场后高铁到苏州,结果在返京后的第二天,上海和苏州相继出现确诊和密接的报道,吓出一身冷汗,差点回不来。
还有一次去浙江沿海城市开庭,计划顺路先到杭州办妥事情后,再由杭州高铁到该沿海城市,结果台风“灿都”让高铁全部停运,开庭时间就在明日,且已身处浙江近在咫尺,只能打车前往,路上联系法官,法官诧异道“对方律师在杭州,说动车都停了,考虑到你在北京可能也过不来,是否考虑改一下时间?”我连忙道“我就在杭州,动车停了,但高速还是可以走的,已经在路上,今天下午就可以到。并且路上并没有什么台风的迹象,如果对方实在过不来,能否考虑对方线上的方式?”后法官沟通确认双方均无问题,案件正常开庭。实际上我到达时,当地除了阴天外,也丝毫没有台风的迹象,第二天甚至放晴。
当然,除了可能回不来,还有可能出不去,今年代理距离最远的案件在乌鲁木齐,乌鲁木齐也是目前防疫最为严格的地方,基本上行程码有北京记录的话,根据情况落地隔离在7-14天,为了避免案件一拖再拖,只能先到低风险地区停留14天以上“自行隔离”,才符合落地不必隔离的政策。如此种种还有很多。
算下来,今年代理的北京以外的案件,占比达到50%左右;题外话,除了代理内地案件外,也代理了香港及台湾省自然人委托诉讼的案件,尤其是台湾自然人委托的案件中,因当事人没有“台湾居民居住证”,只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不能享受
最高院法发〔2019〕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中的无需公证政策;但因最高院在今年2月份发不了《
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
》,为疫情期间该类当事人委托内地律师提供了“线上视频见证”的便利,经与管辖的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完成了北京地区首次线上视频见证。
一般情况下,律师办理案件的经验、视野以及专业化能力,是获得非本地案件的决定性因素,这也是陌生当事人客户委托律师所衡量的主要条件。异地案件办理的过程,对律师而言也是深入认知案件,多维度感受司法环境的最佳机会。是否辛苦?这一点自然难免,经常凌晨披星出发,也在凌晨戴月落地。
总体上代理的外地案件,都是偏疑难的金融商事类案件,虽然差旅较多,但并没有达到顾此失彼的程度,每一次办案行程,也是法律人的一次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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