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撤诉怎么付费
撤诉案件,如何将10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少为25元
财产类案件,标的越大,诉讼费用越多,其中的案件受理费更是成为当事人不能承受之痛,尤其是未进入庭审便和解撤诉的案件,昂贵的受理费可能会让很多当事人感到“亏大了”。那么,在当事人和解撤诉的案件中,如何通过合法操作减少缴纳的案件受理费呢?
答案是
降低诉请金额
。当事人可以通过先提交变更诉请申请,将诉请金额降低为1万元以下,如此案件受理费就只有50元了,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撤诉的案件减按一半收取案件受理费,只需要负担25元即可。
但需要注意,《诉讼费缴纳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于是,根据本条规定,很多法院在法庭调查终结后,即便当事人减少诉请金额,也不再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诉讼费,因此把握降低诉请数额的时点对能否调减诉讼费至关重要。然而实践中,各个法院的操作尺度并不统一,有的法院经过沟通还是有机会退还大部分案件受理费的,具体情况大家可以和对接法院单点沟通,作为律师给自己创造一个尝试的机会,也为当事人节省开支。
附:财产类案件案件受理费缴纳标准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原告没交诉讼费撤诉了 被告律师费怎么办
如果严格来按照委托代理合同,这种情况是不退还代理费的。
怎么处理?要看律师个人的情况,先和律师进行协商,如果遇见好说话的律师,可能会退还一部分,但是不要想着全部退还。
如果遇见按照原则办事的律师,可能一分也不会退。只能就此作罢。
我最近处理的一起案件中,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是遇到原告未交诉讼费,法院按照撤回起诉处理的,由于中间帮助提了管辖权异议,在法院审理管辖权异议的过程中,才发现原告没有交诉讼费。
因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已经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同时提交证据材料,两次补充材料。所以说退还了当事人一半的代理费。并没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不予退还代理费处理。
同一个案件,撤诉后再起诉,需要再付律师费吗
相信大多数律师同行的合同里都写明了,撤诉也算是诉讼终结,律师费是不退的。当然,也不排除律师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
我昨天作为调解员主持调解时就碰到这种情况,基本调解方案都协商好了,还剩诉讼费由谁承担的问题,原告不愿意承担,被告说反正我们会这几天就会付款的,原告你就撤诉好了,就不要法院出调解书了,这样诉讼费大家都不要承担了,否则就要等法院出了调解协议后一个月内付款,到时候再把诉讼费一起支付原告,原告会晚拿到钱,且需要提前预缴诉讼费,
原告律师是个小年轻,看他很倾向于直接签和解协议,然后原告撤诉,等他和原告出去商量的时候,我还是提醒他们从保护原告利益的角度,还是要法院出调解协议比较好,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万一对方还是不付,诉讼程序还得重走一遍,不仅浪费时间,而且,律师费你还要不再收?!
所以,
碰到这种情况,律师一定要事先将风险提供当事人,撤诉了,程序结束了,律师费一般是不退的,对方万一不付,程序要重走一遍,新的案子,律师费需要重新支付,让当事人想好再做决定。
否则,你提醒不到位,客户会觉得案子都没处理完,我钱都还没拿到,重新起诉一下而已,凭什么还要再付律师费?
然后,双方谈不拢,客户就在知乎上提出了这个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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