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去平湖看守所看
托律师带话到看守所该如何收费
有人说这个律师傻,当时说的是东西还是钱,我们没看到具体的卷宗不好评论,但是律师带话真是要慎之又慎。
我自己之前会见一个案子,会见完照例询问有无生活需要,嫌疑人说:王律师,请你记一个电话号码,是我一个好大哥的,我家里就母亲和妹妹在家,请你帮我打个电话让好大哥帮忙生活上照顾一下。吓得我一身汗,赶紧回绝。开玩笑么,我哪知道你好大哥是不是也有点事,万一电话打了他跑路了,我就要进去了。
原回答:
嘿嘿嘿,来看一个19年的案子。
只因代传一句话,一律师被判了三年!
“国际禁毒日”刚过,而这两天一则“安徽年轻律师会见后传话,被控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获刑三年”的信息在安徽律师群体中广泛传播。记者经核实了解到,此消息源自安徽阜阳市中院作出的一纸二审裁定书。据了解,男子方某原是北京某某(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因为替其当事人传了一句话给家人,犯下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此案也给广大律师朋友,尤其是代理贩毒类刑事案件的律师敲响了警钟。
律师带出一句话毒贩家人找到大包毒品
方某,安徽颍上县人,大学文化,居住合肥市。
法院查明,2014年10月22日,叶某因贩卖、运输毒品被羁押于阜阳市看守所。
叶某小姨蒋某在颍上县经营一公司,方某担任该公司法律顾问,蒋某便聘请了方某为叶某的辩护律师。
方某在阜阳市看守所会见叶某时,叶某告知方某其在老家西边的老屋中藏匿有毒品。
方某将该信息告诉了蒋某,蒋某继而又转告叶某的母亲,让其将毒品予以销毁。叶某的母亲根据蒋某提供的信息找到叶某藏匿的毒品后,未予以销毁,而是交给叶某的女朋友进行贩卖。
2015年5月22日,叶某女朋友在与他人进行毒品交易时,被侦查人员抓获,并当场查获疑似毒品一包,经称重净重501.21克。同年5月25日,侦查机关又收缴叶某女友所贩卖的疑似毒品69.88克。
叶某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叶某母亲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叶某女友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叶某小姨因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他说有些‘东西’我不知道是毒品”
方某称,他到看守所会见叶某的时候,叶某叫其给家人传些话,
讲地板下有“东西”
,他将叶某的话转告给叶某的小姨蒋某。
叶某的母亲证言称,一天其妹妹给她打电话说,律师会见叶某时,
叶某告诉律师他家西边房屋地板下和废旧的灶台还有些“东西”
,因为叶某是贩毒出事,其知道叫她找的“东西”是毒品。后来她找到一小包毒品和一大包毒品,之后分两次将毒品交给叶某的朋友。
方某觉得冤枉,表示其主观上不具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主观故意,他在履行执业律师的基本义务,向委托人蒋某传递叶某生活需求“钱”的信息,其不知道传递的信息含有“毒品”信息;不应根据叶某家人对其传递信息的推测、判断,而认定他传递毒品信息。
方某表示,他没有犯罪动机和犯罪故意,被叶某欺骗传递生活需求的信息,属于过失行为。
法院:
律师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判处3年有期徒刑
民警在办理叶某女友涉嫌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中,为查清毒品来源,得知了这一线索。
方某辩称其认为叶某口中说的“东西”就是“钱”,并不知道是毒品,法院认为,因涉嫌毒品犯罪案件中,毒品的卖方和购方为逃避侦查经常称毒品为“东西”,方某知悉叶某涉嫌犯贩卖毒品罪,其明知叶某口中所称“东西”中涉及毒品、毒资信息,还将该信息内容转述蒋某,从而造成涉案毒品流入社会的后果。方某主观上具有明知其传递信息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放任了该结果的发生,客观上实施了帮助叶某传递了隐匿毒品信息的行为,方某行为已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另外,法院认为,
律师虽在执业活动中可向委托人传递有关信息,但是应仅局限于家事安排和与案件无关的信息,而不得为在押人传递信件、钱物或者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任何信息;在本案中,方某作为职业法律人,应当意识到其传递的信息内容中可能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信息还向委托人传递,并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明显违背了律师的职业权限,应追究刑事责任。
阜阳中院认为,方某明知叶某是重大毒品犯罪分子,而伙同他人帮助叶某转移毒品,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属情节严重。据此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了判处方某有期徒刑三年的一审判决。
来源:安徽商报
看守所请律师有没有用
当知道自己的儿子,老公被刑事拘留后,当事人往往都是两眼一抹黑,此时除了办案机关和看守所的工作人员,这个时候就只有律师可以去看守所会见他了。那么律师到底要不要请?怎么样请最划算?以及请律师有什么坑呢?
一、要不要请?
小编认为请还是不请,取决于自身的经济实力,律师费一般在一万元一个阶段,费用也是不菲的。如果是请律师的费用需要东凑西凑,甚至贷款,小编认为完全是没有必要的。第一个原因是增大家庭的压力,第二个原因就是刑事案件看证据说话。律师辩护对最终判处的结果作用不大。如果说家庭条件还OK,还是可以请一个,因为这个时候里面的人是很慌张的,律师进去会见可以减轻里面的焦虑情绪,带带话。安抚一下他。也可以讲一些基本的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给里面的人和外面的人。很多时候确实是一个希望。如果不请的话检察院会问有没有律师,需不需要配一个援助律师。
二、律师的坑
一般你觉得应该让律师进去会见一下,问一下里面的人的情况。很多时候他就会推辞说,现在案情没有新的进展,有新的进展或者情况他自然会进去会见的。你又不敢得罪他,就在一旁干着急
更有甚者,会见次数用完了,让单独加3000块会见一次,结果根本没有会见,没有预约上,假装进看守所会见了一下,小编就碰见了这个情况,也是无良
还有的说能走走关系,说取保,让给几万,这个很多就是幸存者概率,本身别人就能取保的,取保了他就收这个钱收的心安理得,取保不了就说尽力了。这这这...小编只能说一个字...绝。
三、律师的说辞
有的无良律师小编觉得确实很过分,没收钱之前给你们分析来分析去,收了钱就不怎么搭理人。第一个阶段的时候就会见一下,问一下情况,然后说不能光看会见的时候里面的人给他怎么说,还需要看卷宗。看卷宗就到了第二个阶段了。或者说检察院阶段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然后第一阶段的时候最多提交一个取保候审申请书。其实取保这个东西,如果达到取保的条件公安自然就给你办了,不需要申请。达不到条件申请了也没用,甚至很多能办取保了,当事人都知道了,律师还不知道的。这只是律师的一个收费用的说法。如果真的不知道请不请,可以用链心寄信小程序写信进去问一下当事人的意见,还可以写一些家长里短。关心的话
到了第二个阶段看了卷宗,大概了解了情况,就说接下来和检察院沟通,当然有的律师沟通一下确实是有效果,能少一个月,两个月的。但是其实都很少,比较量刑的幅度检察院方面都会有自己的考量。
接着就到了第三阶段。开庭辩护,提几个无关痛痒的点,例如不构成这个罪名,或者上游事实未查清,不能作为....等,这些基本都不会采纳。一般法院只会采纳初犯,偶犯,认罪认罚这个从轻情节,自首的认定自首,这个甚至都不需要律师来说这个情况,本身就存在这个情况的,检察院法院也是清清楚楚的。
:小编这不是诋毁律师行业,只是表达自己的看法,很多律师其实是非常好的,是守护法律的正义者。只是目前存在的普遍现象就是这样。小编希望世界多一些光,少一些黑暗。家属们也要擦亮双眼,选择一个心仪的、靠谱的律师。
公众号:【链心寄信】,线上一元寄信到监狱看守所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是种什么体验
当年在某律所做律师助理时,经常和跟的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以下讲几个经历。
会见嫌疑人是律师接手刑辩案件后一个很重要的工作,通过会见可以了解案情、了解嫌疑人对所涉罪名的看法和自己的辩解,为日后的辩护工作开展打下基础。
大学毕业后在某律所实习,这个所主要是做涉外仲裁和海事案件的,但其他各种案件也接。
由于各个律所都有法律援助的案件要接,所里把这些案件交给一些年轻律师来做,一是锻炼他们,二是因为法援案件的性质不会给所里带来什么收益,不可能由经验丰富的大律师接手。
所谓法律援助就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法律援助条例》,国家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精神病人、残疾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人和因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的人提供律师为其免费辩护。
其中一个年轻律师平时自己接不少刑辩案件,所里也分派给他很多法援案件,我就做了他的助手,以下称他小王律师。
每次接受一个刑辩案件后,我们都要去拘留所会见嫌疑人。拘留所都是固定的那个,在下面一个县级市里,开车走高速大概需要50多分钟。
第一次跟小王律师去看守所还挺兴奋的
,因为这是平生第一次去这种地方,第一次见到真正的罪犯(准确说是嫌疑人),以前只在影视剧里看过监狱、看守所和里面关的人。
去看守所前一天小王律师跟我说明天早上7点半左右到所里,8点左右出发。
果然第一次还挺刺激的,首先我们在高速上就碰到了两件吊事。
一是小王律师正哼着小调开着他的桑塔纳,后面一辆忘了什么车突然超车,在超过我们车的那一瞬间,那辆车的司机从车里扔出一个空饮料瓶,不偏不倚正砸在了小王律师脑袋上,小王下意识地骂了一句:“*你娘的!“,我也吓了一大跳,但还是忍不住不厚道地笑了出来。
但很快我就笑不出来了。
不到五分钟,对面一辆车突然丧心病狂地
而来,闪电一样从我们左侧呼啸而过,小王律师又骂了一句,我则吓得惊出了一身冷汗。
当时两车擦身而过的时候,相距大概不到10厘米,而且那辆车速度之快我印象很深,因为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在路上见过开得那样快的车,估计当时它的时速接近200公里。
毫无疑问,只要当时小王律师手稍微一抖,方向盘稍微往左动一动,我今天就没有机会在知乎上回答这个问题了。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辆奥迪。
我至今不明白有什么生死攸关的事要冒着生命危险在高速上逆行,还如此狂飙。
9点左右,经历九死一生终于来到看守所,外面牌子上挂着”某某市第一看守所“,高高的围墙上围着高高的电网。
看守所外面不远有一家小卖部,围着许多人,从小卖部出来的人手里拿着袜子、短裤、毛巾、脸盆之类的东西,小王律师说这些是来会见的家属。
走进看守所大门,我们先进入一个大厅窗口办了会见手续,给我们办手续的工作人员是一个中年男人,他好像很羡慕律师工作,对小王说:”你们律师好啊,又自由又有钱赚,是吧,”又扭头对旁边一个女工作人员说:“不像我们,这辈子就这样了。”小王苦了下笑,没说什么。
中年男子给了我们一张通行证一样的纸。
从大厅出来后,走了不到一分钟,又来到一扇黑铁门前。黑铁门旁边有一座高高的岗楼,上面站着一个武警战士,见我们过来,立刻拿着上了刺刀的枪对着我们。
这还是我第一次被人对着枪口,心里忍住想如果枪里子弹射出来打到我身上怎么办,当时好像腿都有点软了。
小王律师很淡定地仰起头,举着那张纸和律师证,笑着冲着武警战士扬了扬,喊道:“律师会见。”
我也学着小王的样,举起律师助理证扬了扬。
武警战士扫了几眼那张纸和我们的证件,冲我们往黑铁门挥了挥手。
黑铁门前,有人登记了我们的工作证件、身份证和来访具体时间,然后放我们进去。
进入黑铁门后,立刻看到了惊心的一幕。
在迎面一个建筑的大厅里,一群头发花白的大妈大爷围着一个挺高挺白、剃光脑袋、穿着深色夹克衫的年轻人。旁边几个警察好像刚给他砸上了一幅粗大的黑油油的脚镣,好像在问他行动怎样。
两个警察搀扶着年轻人走了几步,年轻人点了点头。我看这场景好像顾客在服装店试新买的裤子。
旁边几个大爷大妈在偷偷抹眼泪。年轻人则好像很轻松,脸上露着淡淡的笑容。
小王律师轻声说:“这是重刑犯,可能刚进来,不是死刑就是无期,看样子可能是死刑。”
没想到第一次进看守所就看到了重刑犯,还是这种场景。
我们没有进入这个建筑,而是右拐进入了会见区。记忆中好像是一列平房,分割成很多独立的一个个房间,每个房间大概不到十平方米,中间是一道铁栅栏将房间分成两部分,栅栏里面比较小的部分放着一张椅子,那是犯人待的,外面一张桌子和两张椅子,是会见或提审人员待的。
大厅里司法局那位工作人员给我们的纸上好像写了我们去哪个房间。
于是我们沿着这一个个房间向着我们的会见室走去。
这一个个会见室有的关着,有的开着门,开着门的有人在里面会见或提审。
给我印象很深的是,当我们经过一个会见室时,我扭头看到里面坐着一个年纪挺大的很壮实的警察和一个黑瘦黑瘦的低着头的嫌疑人。
警察问:“你当时在干什么?”
嫌疑人沉默。
我们走过这个房间,其实我很想停下来看看警察是怎么提审的,但小王律师毫不停留地一路朝前走去,我无奈只好紧跟着,也不好意思跟他说让我听一会儿。
我刚走过这个会见室门口大概五六步,刚才那个警察突然大喝一声:“男子汉敢作敢当,做了就别怕说!”
那嗓音是一种底气很足的浑厚的男中音,感觉空气都被这一声喝激起了一圈震荡波。
我不禁抖了一下。不知道那嫌疑人当时什么表情。
小王律师好像什么也没听到,继续大踏步向前走去。
进了我们的会见室,工作人员让我们坐下来等着。我们坐到铁栅栏前的桌子旁,小王律师拿出一叠笔录纸,让我准备记录,他自己则默默地看着案子材料。
我说我第一次记录谈话,如果记不下来怎么办?
他说没关系,字写得潦草一点无所谓,尽量记,遇到重要的地方他会提示我,给我重复念一遍,等我记好再继续问。
铁栅栏后有一扇门,现在关着,我想嫌疑人应该是从这扇门被带进来。
等了一会儿,人还没来,我站起来,走到铁栅栏前,将脚伸进去,踩了踩栅栏后那部分的地面。虽然在一个屋子里,脚掌落到地面的感觉都是一样的,但栅栏两边是两个世界。
忘了什么事,我突然想打个电话,掏出手机一看,没有信号。我走到屋子外面,还是没有信号。这里手机信号应该是被屏蔽了。
过了一会儿,铁栅栏后面的门打开了,一个警察押着嫌疑人出现在门口。
警察没有进来,表情很严肃,歪着头很不耐烦地盯着嫌疑人走进来,自己坐到铁栅栏后的椅子上,然后锁门离开。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警察应该是我小学的一个同学,但我当时也不确定,也不方便和他打招呼。
嫌疑人(以下称A)是个瘦小的中年男子,看起来老实巴交的,戴着手铐坐在椅子上,歪着头,垂着眼皮,一语不发。
小王律师介绍了下他和我的身份,然后给他递上一根烟。A从栅栏那边伸出手默默接过,叼在嘴上,小王给他点上烟。
他深深吸了一口,一道青烟慢慢从嘴里吐出。
然后他抬起头,气息很弱地对小王说,你跟我老婆说,叫他去办离婚吧,我没希望了。
小王安慰了他几句,让他讲了一遍案件经过。
这也是个法援案件,A涉嫌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A选择上诉,小王作为他二审期间的辩护人。
A的案件其实挺简单,听起来也很倒霉。
他是外地人,在本地农贸市场租了一个摊位卖菜。有一次,他一个老乡跟别人发生了矛盾,他们一帮同乡纠集起来去找对方,临走前叫他一起去。他平时就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从不跟人家口角,但作为外地人,很多事情不能脱离老乡团,他只好跟着一起去了。
到了之后,双方没说几句就打了起来,结果那人被打死。(这里具体的案情细节忘了)
虽然他没动手(A自称),但作为共同犯罪的同案犯,他也要承担故意杀人罪的罪名。(共同犯罪中,成员不能起的作用大或小,都要承担同一罪名。比如甲乙丙共同策划谋杀丁,丙只负责买刀,实际上由甲乙杀人,那丙的罪名也是故意杀人罪,虽然他在犯罪中只起辅助作用)
A的普通话口音很重,我记得磕磕绊绊,好在小王律师很有耐心,遇到我记不下去的地方,他都会把要记得东西慢慢念一遍,直到我记好。
整个过程中,A反复念叨“我完了”、“我没有希望了”,看起来他真的是已经绝望了,所谓上诉,也只是下意识地挣扎。
谈话笔录做好后,小王让A在笔录上依次按了手印。
这时A再次对小王说,跟我老婆说离婚吧,然后他求小王多给他几支烟。
小王问,是不是在里面要分给其他人?
A点点头。小王就给了他7、8支烟。他拿过烟,具体是放在口袋里还是其他地方,我忘了。
谈话结束,我跟在小王后面走出屋子,A则坐在椅子上等待警察来带他。
在门口,我又回过头来看了看他,他像一株枯死的盆栽那样垂头坐着。
我忽然很想对他说点什么,因为他是我见到的第一位嫌疑人。于是我回身走到栅栏前对他说,即使上诉失败,还可以减刑,表现好的话,说不定5年就可以出来了。5年,很快的。
他抬起头看了看我,摇摇头,喃喃道,十年,我没有用了。
其实我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即使减刑,在里面也是度日如年的,但是我也实在想不出什么话来安慰他。
这是我第一次在看守所会见嫌疑人的感受,不久,我跟小王律师第二次走进这个看守所,这次会见的房间离上次很近。
这次的嫌疑人是个女的,20多岁,很年轻,涉嫌贩卖毒品罪,具体是什么毒品、数量多少忘了,总之全程都在啼哭,哭得涕泪横流,因为她运输的数量足以判死刑。
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嫌疑人也是涉嫌运输毒品罪,一个小伙子(以下称C),25、26岁的样子。我们在看守所见到他的时候,C白白胖胖的,而且面带红晕,一脸福相。
C说他当时正在路上开着摩托,遇到警察检查就停了下来,然后警察就在摩托后箱里发现了毒品(好像是海洛因,记不清了)。D说他也不知道这些毒品是谁的,不知道是谁放的。
奇葩的是,说到这里,C竟然腼腆地笑了起来。
第四个让我印象深刻的嫌疑人是一个小孩,涉嫌故意杀人罪,大概19岁,具体年纪记不清了,总之很年轻,看起来脸上充满稚气,一点凶相也没有,显得挺文静,就像一个内向爱看书的邻家大男孩,
出事的那晚,他在一个饭馆里吃饭,然后与人发生争吵,进而发生斗殴,之后就出了人命。
这小孩整个谈话过程都很冷静,或者说冷漠、淡漠,好像对生死已经无所谓了。
不知道他的人生是怎样的?
总之光从我在看守所会见嫌疑人的经历来看,我感觉专门做刑辩案件的律师压力是很大的,会挺压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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