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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昆明律师拆迁请律师

请律师 作者:公羊歌 2022-06-21 16:10:04

怎样找拆迁律师比较靠谱怎么找一个靠谱的拆迁律师

怎样找拆迁律师比较靠谱怎么找一个靠谱的拆迁律师?

怎么找一个靠谱的拆迁律师?现在社会发展迅速,大型基建和城区改造会造成很多征地拆迁问题。往往地方政府的补偿达不到令人满意的标准,这个时候被拆迁者往往就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临征地拆迁的时候,找一个比较靠谱的拆迁律师来帮助维权就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了。那么怎么找一个好的房屋征收律师呢?

第一、如果有熟人推荐则优先选择。

这里的熟人推荐指得是类似于这种情况:同社区或者同村庄的请过某个律师团队代理维权,得到了合理的补偿,那么被拆迁人也可以请这个征地拆迁律师团队进行代理维权,这样找律师的成本会降低很多,省的到处咨询,舟车劳顿。如果没有熟人推荐,那么笔者认为以下几点可以供参考。

第二、选择专门的拆迁律师团队。

想找一个靠谱的拆迁律师团队必须是一个专业的拆迁律师团队。术业有专攻,律师的专业可以分为很多方向,专门做征地拆迁的律师在办案中自然更为专业,而征地拆迁维权过程是一个比较繁琐的过程,自然需要团队配合,这时,选择一个专做征地拆迁的律师团队就显得比较重要了。如果要寻找专门的拆迁律师团队,则北京肯定是一个首选。一方面,拆迁需要和地方政府打交道,北京的律师不受地方约束,在和政府对抗的时候不用考虑人情关系,可以一心的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北京的拆迁律师团队是全国最多的,比如比较有名的恒略律师事务所内设有多个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第三、选择胜诉率高的拆迁律师团队。

笔者在搜索引擎上用“胜诉率高的拆迁律师团队”或者“北京拆迁律师团队、胜诉率高”的方式来进行检索,并且参考专业数据库的文献案例进行全方位的数据检索、调研,结果显示,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胜诉率排名比较靠前,而征地拆迁团队是该所内部对胜诉率贡献最高的一个团队之一。

其实就胜诉率来讲,笔者认为并不是一件很神秘的事情。对于征地拆迁案件,只要经过有经验的专业的律师进行了评估,根据案件情况作出了一定筛选,维持较高的胜诉率不是一件难事。就这点上来来讲,如果政府的补偿根据法律法规符合程序、符合法律,那么对于被拆迁人来讲,也没有请律师打官司的必要。

第四、选定一个沟通顺畅的主办律师。

找到了一个好的征地拆迁律师团队,自然还需要在该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内部选择一个主办律师。好的团队肯定会根据案情给当事人配备一个针对性的主办律师,一般根据团队的推荐都可以。但是征地拆迁案件的维权往往是一个比较漫长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需要反复与律师沟通案件的办理思路,因为每个人的表达方式和思维习惯都不一样,如果一定要选择一个沟通顺畅的律师。只有沟通顺畅,维权者的意图和目的才能更好的被律师理解,也更有利于权利的维护和实现。法律,永远是受害者的靠山。我是律师如有需要帮助,您可以来电咨询详细为您解答。律师13661247699同微信

遇到征地拆迁想找律师,那什么时候找律师才是有用的

遇到征地拆迁想找律师,那什么时候找律师才是有用的?

最近,时常有当事人通过微信或其他途径来问小编,自己的房子13年被强拆了,现在还能不能维权?面对这种情况,小编感到很无奈,也很替当事人着急。但是在强拆过去五年之久后,诉讼时效都已经届满了,此时当事人才想起来维权,再好的律师也是有心无力。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如何才能避免这种悲剧的发生,在征地拆迁发生之后,我们到底应该在什么时候联系律师?

总的原则当然是未雨绸缪,宜早不宜迟。只有律师尽早介入案件才能更好地了解案情全貌,才能更好地收集证据,发挥出律师的作用,具体而言:

(1)律师尽早介入,有利于及时发现政府违法之处,帮助当事人在争取合理补偿时掌握主动权。

(2)律师尽早介入后能尽快收集证据,及时诉诸法律。这样一定程度上也能让政府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而更愿意和被征收人谈判,双方有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即使不能通过谈判获得合理补偿,各位被征收人也能在律师的帮助下继续通过法律解决问题。

(3)律师提前介入,了解案情、收集证据等事项会进行得更顺利,能够降低律师代理费,为当事人节省开支。否则到了征地拆迁工作的后半进程,律师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整理材料,收集证据,律师费用反而更高昂。

(4)举例而言,如果律师提前介入,证据、材料收集都能进展顺利,律师代理费可能只需要5万,能争取到的补偿利益是200万;而如果律师到了征地拆迁的后半个进程才介入,整个维权的难度非常大,律师花费的时间、精力都大量增加,相应地,律师代理费可能需要增加到10万,而由于错过了最佳时机,补偿利益却有可能减少到150万。整个成本和收益的对比是相当明显的,相信被征收人也能一眼就明白。

因此,要问什么时候请律师,一句话总结就是“宜早不宜迟”!那么具体而言,有哪些时间点可以帮助各位被征收人作出判断呢?

一是房屋拆除之前:

《征收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虽然目前针对合法建筑的行政强拆已经被废除,但是在法定条件下,经由法定程序,针对合法房屋是允许司法强拆的。有的被征收人以为只要我坚决不搬,政府就拿我没办法,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果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中消极拖延,最后很可能会面临强拆,到时就为时晚矣。

小编在此建议大家:房屋征收维权需尽早,千万不要等到房屋被拆之后,甚至是房屋被拆几年之后才想起来维权!实践中,如果您和征收方无法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咨询律师了,后续是通过诉讼维权还是继续谈判,专业律师都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

二是签订补偿协议之前:

补偿协议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数额、支付期限、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等补偿安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协议,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

如果你在补偿协议上签了字,就意味着你认可协议上列明的补偿安置事项。一旦签了协议,后期如果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这份由被征收人亲笔签字的补偿协议就会成为巨大的拦路石。即使被征收人想主张这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这是在受到征收部门的欺诈、胁迫之下签署的协议,也需要有证据证明。反之,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撑自己的主张,法院不会支持被征收人撤销或变更补偿协议的请求。

因此,各位被征收人在签字之前一定要明白签字意味着什么,如果对补偿安置事项不满,是绝对不能签字的,否则后期真的追悔莫及。当然,并不是说签了协议就不能维权了。只是说被征收人一旦签订了不合理的补偿协议,很可能就错过了最佳维权时机,也给后续维权增加很大的难度。小编在此建议各位被征收人,最好能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前就启动维权程序!

三是诉讼时效届满之前:

从《征收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看,无论是征收决定,还是补偿决定,法律都为被征收人规定了一定的救济途径。具体来说,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但是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无论是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都有一定的时效限制。一般而言,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或补偿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或是自收到征收决定或补偿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复议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家千万不要小看诉讼时效的规定,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都是因为不知道时效期间的重要性,在维权上一拖再拖,白白丧失了维权的时机!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想和大家分享的内容了。总而言之,维权须尽早。还是建议被征收人尽可能在征收拆迁的前期委托律师,不要走投无路、强拆在即的时候才想起咨询律师。要知道,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就丧失了主动权,增加了维权的难度,更有甚者,由于当事人不清楚法律规定,很可能会超过维权时效,导致维权无门!

在明拆迁律师:征收维权“三板斧”,在明律师手递手交给你

导读:

如何抵御征收方的“三板斧”

》一文中,在明律师归纳了征收方在征收项目启动之初所惯用的进攻方式。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你有来言我有去语”,被征收人一方除了相对被动的应对之外,也要力争在征收开始阶段掌握主动权。那么,被征收人一方又有哪“三板斧”是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呢?本文,在明律师手递手把它交到被征收人手里……

在明律师首先想说明的是,被动防御对于征收初期的被征收人而言实属必要。因为征收的性质就是征收方主导、发起,在初始阶段双方的信息是严重不对等的。且诸如逼迁之事,被征收人完全无法“防患于未然”,因为你并不知道对方要如何出招,要抓你什么把柄。因此,见招拆招看似窝囊、滞后,但也比无所作为任人宰割要强得多。正是在这样的被动应对之中,被征收人才有望寻觅战机,伺机扭转被动局势。

一板斧:提起程序,化解强拆威胁,缓解逼迁压力

第一步要做的,是这个,而不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这点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深入领会。征收项目来袭,对被征收人权益威胁最大的,还是逼迁、强拆。一旦房子没了,被征收人协商、谈判的筹码就会失去,就会陷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因此,被征收人要积极有效地提起法律程序,借助法律的强大力量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本处于弱势地位的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当然很多人会质疑,法律管用么?在明律师的回答是肯定、明确的:当然管用!管用的情况占绝大多数,只是被征收人群体往往愿意关心那个别“不管用”的情况并将其广泛散播、放大,才会显得法律在征收活动面前经常“不管用”,这属于错觉。

那么程序该怎么提才到位呢?

这需要坚持个案分析原则,不过还是有一些规律可循:

其一,就强拆的法律文书,如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强制执行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审查其程序合法性;其二,向公安机关提出《要求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申请书》,要求其履行对逼迁违法行为的查处职责。

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尤其是接110报警后不出警或出警不及时、出警后未能及时处置,则可以起诉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其三,有计划的收集证据,如采取拍照、摄像、录音等方式,为日后的诉强拆违法奠定基础。如果没有有效的证据收集,诉强拆违法就可能会遇到麻烦。

二板斧: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全面了解项目法律情况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有效抵御征收方的强大攻势后,被征收人就可以考虑组织反击的事情了。那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就成了不二的选择。关于这点,在明律师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两点:其一,要有目的、有计划的进行申请,而不要盲目、大量申请。须知,如果信息公开申请得“准”,是能够直接给征收方带来痛感的。有些案件,在信息公开申请阶段就成功搭建起了协商沟通平台,最终仅凭信息公开诉讼就赢得了满意的补偿结果。这样的案件,往往能够达成短期内速胜的双赢结果,征收方与被征收人都高兴。而如果提得过多过散,则较难实现这样的效果。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修订意见,日后“大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政府的答复期限会延长,这对于维权群众而言是未必有利的;其二,信息公开的申请表要填“准”。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往往对所申请信息表述不准确、清晰,导致信息公开申请被“打回”重填,白白耽误了工夫。这就需要被征收人及时咨询专业维权律师,获取专业指导意见了。

信息公开申请的背后,就是信息公开不作为的行政诉讼。这是被征收人夺取维权主动权的号角,在很多此类案件中具有标志性意义。

三板斧:抓住违法点持续发起程序

这是属于被征收人一方的“围魏救赵”之策——通过信息公开所获取的信息了解涉案项目的整体情况,准确把握其违法点,进而提起相关复议、诉讼、查处程序,从而有效消磨征收方的锐气,促使其心平气和地回到谈判桌前,切实考虑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实现问题。这一步,在明律师的建议是,被征收人一定要请律师(不一定是在明律师,只要是专业的,您信得过的即可)。因为这种程序发动的前提是要有全局性的战略眼光,具备分析手中材料并得出正确维权方向的能力,这是一般被征收人所不具备的。举个栗子,在明律师所代理的一起案件涉嫌土地的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结果复议提到某部去了,就被因故停滞下来了。那么问题就是,怎么让这个程序重新启动呢?说句实话,很多经验不够丰富的律师都没办法,因为法律上对这一问题并无明文的规定。此时需要的,就是专业征收维权律师的深厚功底与经验,起码她知道到哪儿能找到负责办理此案的具体工作人员,能够有效的去和其展开沟通,至少争取能够获取地方政府所提交的相关证据。那么通过这些,律师就有可能寻找到新的切入角度,提起新的程序,从而继续推动全案的进程,而不至于让案子陷入遥遥无期的等待之中。这类事情,普通的群众,是真的有些勉为其难了。

在明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无论几板斧,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促成友好和谐的协商谈判。斧头是工具,是手段,但靠斧头解决不了问题。

博弈游戏,最终还是要握手言和。理解到这个高度,对于被征收人而言是十分必要的,至少可以有效地削减些怨气与脾气,对于最终获取满意的补偿必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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