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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打官司打不赢律师费要退吗

请律师 作者:告曼彤 2022-06-21 11:10:04

我们请了一位律师,为我们取得个人合法权益,但是最终法院不予以立案,律师费该退我们吗

旗帜鲜明的表示:一个有担当的律师,应该主动退费给您,除非他已经充分告知您起诉期间届满的风险。

虽然这么说可能会得罪同行

2001年的事情,2018年来提起行政诉讼

起诉期间届满的风险极大

注意,行政诉讼没有所谓诉讼时效的概念,而是采用起诉期间这个概念

不同于民事审判中时效抗辩,法院不主动适用

行政诉讼中,法院是主动援引和审查起诉期间的

律师在承揽这个业务的时候应当重点告知您起诉期间届满的风险,并建议您考虑放弃起诉

只有您充分获知风险后,仍然坚持起诉的情况下,才可能代理此案。

如果不是,那么律师确实存在一定过失,一个有担当的律师,应该为自己的过失负责。

一名律师称官司不论打赢打输都先收我的 5 万元费用,打输也不退还给我,是否合理

@徐斌

老师的回答下,有朋友提出了一个质疑:既然打输打赢都收钱,为什么不收下律师费然后故意输官司呢?

这其实是个好问题:设计规则的时候,必须考虑到理性行为人趋利避害、最大化自身收益的行事动机,通过规则的约束避免一方“作恶”。为实现这一目标,经济学的思考方式无非两个:

1.降低“作恶”的收益;

2.提高“不作恶”的收益;

在第一个角度,法律服务行业比起具体的有形商品买卖的确存在监管难度:合理的诉讼策略和恶意的偷奸耍滑,对于外行来说可能并非一目了然。因此,在设计惩罚机制时要考虑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我国要求律师必须在律师事务所执业,且对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作出限制(例如设立人必须是三人以上,设立人必须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出于同样的原因,律师也必须加入律师协会,律协可以对律师作出奖惩决定。

简单来说,就是让作恶者以砸自己律所的招牌为代价,以自绝于同行为代价。

在第二个角度,各地律师收费相关的规定也允许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计算律师费用。例如,《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将风险代理定义为:“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基础费用,其余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当然,风险代理收费方式在使用时也有限制,例如律师费抽成不能超过标的额30%,对于一些弱势群体维权或者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中不得使用等。

那么,回到题目中的情形,不论输赢都一样要支付律师费,为什么会有人认为这样的做法不合理呢?

首先,客户对律师提供了多少的服务缺乏直观认识。

有朋友举例说,排除医闹的情形,大部分人认同医生不论治好病还是治不好病,都可以收诊费。医生付出了多少劳动,患者大体能够直观感受到:怎么诊断,怎么制定治疗计划,怎么动手术开药,怎么术后护理...这样的服务,提供没提供,提供了多少,购买者能自己看到。

律师服务则不然了。病患总得亲自去医院,而客户很少会在律所观察律师的工作:如何做法律检索,讨论案情,调查取证,起草各种文书,客户对此缺乏直观的认识,最多是出席一下庭审,至于律师付出了多少的工作时间,是很难感受到的。(在美国,律师一般会为客户提供工作时间明细,但这个东西的真实性非常依赖于从业人士的自律自觉和职业道德。)

其次,公众对于律师工作效果的评价体系可能走向极端化,认为凡是赢就是好,凡是输一定不好。

当然,打官司是要争胜负,但并不等于只有赢了官司的律师才能创造价值:

有的时候,仅仅是起诉本身就产生了价值。例如,在涉及“怠于行使债权”的问题上,债权人单纯的起诉行为,不论结果如何,都能使自己规避因不履行到期债权可能背负的法律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只要用诉讼形式去追债了,不论追不追到,都能在形式上发生效果)。再例如,在消费者维权诉讼仲,只要能让法庭立案,就有助于形成更广的社会影响,有利于在谈判桌上争取到更多的筹码。

做个类比:假如存在一种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为6-10%,管理费为0.5%,如果最终只实现了6%的收益,支付管理费是否合理呢?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是合理的,虽然仅仅是勉强达到了预期收益的下限,但毕竟没有违约。

很多时候,律师的服务也是这样,获得的回报并不只有0和1两种可能,而是一个连续的回报率分布区间。

对于律师来说,要让客户明白自己享受了怎样的服务,获得了多少价值,对自己和客户都有好处。远胜于个别从业者,揽活的时候胸口拍得震天响,输了以后就破口大骂司法腐败。

因为……,律师费能退吗

#不打算离婚了,律师费能退吗?#

#官司打不成律师该收律师费吗#

#还没开庭就要付律师费吗#

在法律服务领域的问题中,有关律师费退还的争议,发生最多,具有一定普遍性。

因此,笔者曾撰写了两篇文章来专门分析“律师费退费风险”。

购买法律服务的退费风险

购买法律服务后的退费风险/案例篇

如果您想了解其背后的问题,需要先了解律师行业,认识法律服务的特殊性。可详见我的专栏。如果您嫌文字太多,不想费时费力去研究,也能理解,毕竟是跨行业的事又很专业,我想以下观点更为通俗易懂:

1、【易变】法律需求会因为主客观原因而发生变化,处理过程可能顺畅,也可能曲折。涉及退律师费的原因往往是因为:放弃权利、自行和解或二次起诉等。

2、【民事争端】如果律师有违纪行为,可以去律协及司法局投诉。但如果是基于委托合同的履行而产生争议,跟“律师职业纪律”不沾边,就只能通过协商解决。

3、【维权成本】协商解决不了怎么办?为了律师费跟律师打官司并为此再付一笔律师费吗?

4、【代理合同】回帖都说依据合同,貌似很公平。可是普通人跟法律人签署法律合同,能占到几分便宜?签约过程中,后续可能的不利情形,你想不到,律师也不会主动帮你想。而一旦发生争议时,格式条款往往对你十分不利。

5、【增减标准】律师费对应的是结果还是工作量?

如果因为提前和解,甚至没有开庭就撤诉,律师省去很多功夫,但是依据合同条款,程序终结即意味着工作完成,律师费不返还。如果因为一些原因,案件变得复杂了,例如二次起诉或撤诉重新起诉或发回重审,律师费相应增加,理由是律师的工作投入增加了。这……?

6、【退费比例】律师费往往是签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提前终止服务,面临结算难题。以工作量核算么?有些工作当事人能看到,有些看不到,退还比例20%或70%都能找到理由。

如果对如何购买法律服务的话题感兴趣,欢迎看我的主页。我是站在客户立场看待法律服务的法律人,感谢关注,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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