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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侵权怎么请律师

请律师 作者:旅海秋 2022-06-21 06:55:03

小金额产品侵权怎样法院起诉维权索赔

很多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权利人的产品是小金额产品,发现有侵权后,怎样法院起诉维权索赔?

权利人自己找律师法院起诉维权索赔,肯定是不行的!

因为侵权方的销售额只有几块钱,获利可以讲是没有!这样的情况法官就算判断侵权,侵权赔偿也是比较少的,如果权利人自己请律师,承担N万律师费肯定是不行的。

风险非常大,因为,有可能诉讼失败,也有可能判决侵权赔偿金额非常少,或者侵权方根本没有钱,一分也拿不到。这些,多是在实践中有可能发生的。

所以,现在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权利人法院起诉维权索赔时,为了规避风险,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全风险来代理法院起诉维权索赔案件,权利人没有任何费用成本,所有费用成本全部有,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承担。

当权利人与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合作后,没有任何成本,且有法官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益。

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对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的专业度是有很高的要求的。不然,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有很大的可能会亏本。

所以,现在国内的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一般多比较专业,公司人员一般有法律资格证,律师执照,有些大的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还成立了自己的法学专家团队。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是高风险,高收益的公司,对公司从业人员的专业度,有很高的要求。

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的出现,使知识产权权利人法现小额侵权产品,可以走司法索赔的方式,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不然权利人自己需要垫付很高的律师费,风险会非常大。

特别是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比较常见,且侵权的金额多比较小,且数量多非常大。这时候权利人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的时候,全风险代理,就可以对侵权金额较小的侵权商家,进行法院批量起诉索赔。权利人也会有丰厚的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收益。

案例:某专利权利人,发现某电商平台有100家商家,有专利侵权。当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法院起诉维权索赔后,法官判决侵权赔偿2万一家,这时候总的侵权赔偿金就达到200万,就算是侵权赔偿金分成,权利人也是有很大的收入,且没有任何成本开支。

现在影视公司,专利发明达人,作家,音乐人,设计公司,品牌厂商等知识产权是有人,当发现电商平台有侵权后,多喜欢全风险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全风险代理,法院起诉维权索赔,采用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沈阳律师刘强-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怎么办怎么维权

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从而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抗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

为了规范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程序,及时处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4年2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2号),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受理原则

消费者协会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

(一)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

(二)案情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级或省级)消费者协会处理。

(三)案情涉及两个市级协会辖区以上的,由省消费者协会处理;省消费者协会对已受理的投诉可以委托辖区内与案情有关联的任何消费者协会处理。

(四)省消费者协会收到的来信及网上投诉案件可以直接转到当地消费者协会处理,对重大、疑难的投诉案件可以直接受理。

(五)外籍消费者投诉国内经营者的,由被诉方所在地县级消费者协会处理;省内消费者在上海、江苏、香港、澳门地区消费引发的争议,可以向消费者所在地消协投诉。

投诉形式

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有以下内容:

(一)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具体的投诉内容。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三)具体的证据。消费者有义务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四)具体的投诉请求;

(五)投诉的日期。

不予受理范围

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

(二)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三)经营者事前已经向消费者真实地说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况;

(四)争议各方已经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并履行,且无新理由和相关依据的;

(五)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

(六)法院、有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已受理、处理的;

(七)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

(八)不属于《消法》调整范围的其他情况。

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投诉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的函件。投诉案件受理后,一般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案情复杂,情况特殊的,征得双方同意可延长至三个月。

误区一

所有消费都可投诉

《消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因此,非此对象的消费投诉不属消费者协会的受理范围。

误区二

所有购买商品都可投诉

两种情况下,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一种是超过保修期的商品。一种是使用不当、人为造成的损坏。

误区三

商品、服务有诈可“假一赔十”

新《消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也就是说。假一赔三,而非假一赔十。

误区四

所有投诉都可得到精神赔偿

《消法》第43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但如提出一些“过”的要求,消费者则应“三思”。

误区五

与消费“有关”都可向消协会投诉

消费者丢物通常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当然,如果消费者在超市将物品交由存包处保管,领取时发现物品丢失,消费者协会则可介入调解。

误区六

所有投诉消费者协会都要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有9种情况投诉不予受理:

1、经营者之间购销纠纷;

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3、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质期;

4、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导致商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

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7、争议双方曾经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

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误区七

商品的质量纠纷由消费者协会判定

涉及到质量鉴定的纠纷,只能到相关检测部门做出质量鉴定后,消费者协会才可以此为依据,借助法律规定,帮助消费者讨回公道。

法律问题

关于消费者投诉维权的问题,从法律上有三点问题,

第一个

消费者在维权当中主要会遇到哪些法律问题,不管消费者是主张权利也好,还是进行诉讼程序来主张权利,第一个问题就涉及到被侵害的是什么。其中无非是两大类的诉讼纠纷,一类就是关于合同的纠纷,另外一类是关于侵权的纠纷,合同纠纷可能涉及到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侵权纠纷可能是因为产品的质量上出现瑕疵,而造成消费者的财产或者人身的损害。在消费者维权的时候,我发现有些消费者对这个问题不是很清楚,有些总觉得是产品质量不合格形成的,其实在我们的诉讼当中,包括主张权利的时候,都会涉及到底是合同纠纷还是侵权纠纷的问题,因为后面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所不同,包括举证责任也有所不同。所以消费者出现跟经销者或者销售者产品质量纠纷的时候,首先要把这个问题弄清楚。

第二个

消费者维权当中很大的困难是证据问题。这个证据问题刚才刘强律师已经说了,如何来举证,消费者对于举证的困难,这方面是比较明显的,因为有些产品它的价格不是很高,一些重要的比如小票、发票保留不太注意,这个都为以后的维权带来了一些困难,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证据问题当中,我认为就像邱主任刚才说的,有我们制度上的问题,我们制度上的问题就是说,对于责任的分配,举证责任的问题。比如消协当中有一些问题不清楚,而这也为在一些纠纷形成以后,就是谁该来举证的问题就发生一些困难,像这种鉴定报告,由于要求鉴定,所以就形成了一个新的费用发生,这个对于个别的消费者来说,要为此而去付很大的代价进行维权,这就是成本非常高的一个方面。所以证据问题,我们说一个是在制度上需要进一步完善,在今后的比如说消法的修改这方面要完善,另外一方面,我们法律上应该设立一些制度有益消费者。在证据问题上第二个大问题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法律适用问题。消费者有的时候会认为,消费者维权主要靠消法,我们说消法是一个维权的主要的法律,但实际上还要看到消法和其他法律的配套,比如说跟民事诉讼、跟民法通则,包括现在的我们国家正在制定的侵权责任法,包括已经有的产品质量法,这些法律应该是配套来进行维权的,不能说光拿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不够,不光要有证据的准备,还要了解法律。

第三个

出现了一些消费者的纠纷,在维权当中有一些矛盾越来越大,我认为这里边也不能够简单的说经营者在这方面都是做的不对的,我觉得这个问题是两方面,一方面是消费者,一方面是经营者,这两方都应该有一种非常好的法律意识来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作为消费者来说,维权当中也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比如,有些消费者提的索赔过高,这使得有些纠纷的谈判不能够达成,而对于有些经营者的问题,就是不负责任,这个不负责任就是说拖,明明知道消费者来维权要花很大的精力,以这种不负责任的心态对待消费者。

来源:网络沈阳刘强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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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要维权,要做哪些准备有哪些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法

消费真是永恒的话题,有消费则免不了纠纷,有纠纷则少不了维权。日光之下无新事,两年前回答过类似问题。

购物有哪些必须知道的法律常识?-Three诗睿的回答-知乎

两年后。

我只想随意补充几句,想到哪儿说到哪儿吧。

1.在维权之前,你总得知道自己被侵权,所以亲爱的知友们,是不是得浏览一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既然知道被侵权了,那么明晰的证据留存意识很重要!是不是得知道什么证据对于维权有用?

能当证据用的比如这些:

2.1消费小票,保修单,纸质或电子版合同、发票;

2.2手机录音,录像;

2.3网站交易页面,聊天记录。

按:被坑过你就知道这些有什么用了。

3.既然知道证据有用了,是不是得知道怎么取证?

3.1切记在保证人身安全之前提下取证;

3.2消费时自带证据收集意识:

比如去实体店消费,要小票、发票和保修单(核对类似单据产品名称规格等是否与实际一直,单据抬头与商家名称一致);

健身房办健身卡或旅游时,与同行的人拉个小微信群是个很好的习惯,必要时可以集体维权(想起前段时间健身房跑路,小区“朝阳群众”就是集体维权达到目的的);

吃货们购买食品时,不仅要看看食品的两期(生产、保质),还要养成向营业员索要购物凭证的习惯,并妥善保存;

剁手党网购时,不仅要养成网购索要发票好习惯,还要保存交易多阶段里的这些:与商家的聊天记录,成交页面、支付页面、电子账单和快递单等,这些都是基本常识,不想多说;

还有无论网购还是实体购买,记得保存好商品外包装的完整(懂的人自然懂)。

4.取完证,证据我有,维权不愁,带着证据,去吧。依轻重救济路径如下:

4.1与经营者充分沟通,协商解决;

4.2找当地消费者协会,让他们介入组织调解;

4.3给有关部门打电话,对号入座即可:

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适用范围广,不知道给谁打,call之);

质量监督投诉12365(商品质量有问题call之);

价格举报电话12358(遇到天价大虾,call之);

国家旅游服务热线12301(国内旅游,有问题call之);

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食品药品吃出问题,call之);

工信部申诉电话12300(网络,通信服务维权,call之)。

按:必要时,亲自走一趟有关部门吧。

4.4如果可仲裁,仲裁之,不可仲裁,干净利落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

就酱,细节问题后面单独问吧。

2017.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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