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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请当事人吃饭

江南app地址 作者:骆湛静 2022-06-21 05:28:03

作为律师,和当事人去外地一起开庭,一路上吃住行,需要特别注意哪些事情,如何能够给当事人留下良好印象

这个问题是个好问题。

我有一个规矩,如果是第一次接触的当事人,第一次顿饭一定是我请。我的原则是,当事人不是在求我办事,而是我的客户。因此第一次一起吃饭一定是我买单,而且是我定地方,我定菜品,我定喝什么酒,按我的规矩来。

你要明白一个道理,做律师业务其实就是做生意,请他们吃饭是给他们立规矩,告诉他们,我平等的对待你,你也要平等的对待我,我是你的律师,你的生意伙伴,不是你的奴才。我有我的规矩,你要让我配合你,前提是你要守我的规矩,在办事情的过程中,要按我的方式和方法来。

如果你不给我第一顿饭买单的面子,我宁可不要这个客户。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规矩,灵感来自于滚石乐队。他们乐队出去演出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求在演出后台必须有某一种品牌巧克力豆,而且绝对不能出现某一种颜色的巧克力豆。一旦在后台没有看到巧克力豆或者巧克力豆中出现不应该出现的颜色,他们轻则罢演,重则可能砸了后台。

这不是矫情,而是对生意伙伴配合度的一个检测,如果连这个都做不到,一个几千上万人的演唱会,你怎么指望他们不出问题。黄家驹就是惨痛的教训。

做律师也是一样,从一开始,我就要看当事人能不能守我的规矩,如果他们连这个都做不到,我宁可不要这个客户,客户多的是,不差这一个业务,但客户要是接错了,那么难受的还是我自己。

回到你这个问题,我认为和客户出去出差,他的配合度才是你需要考虑的问题,至于他印象好不好,嗯,根本不取决于你旅途中的表现,而是取决于他对你的整体评价。如果他对你非常尊重,自然非常配合,旅途中做好你自己就行了。如果他对你根本不满意,你旅途中做什么他都不满意。

方法是,先立个规矩,看看他是不是你的菜。而不是想方设法去迎合去讨好当事人。

选择对的客户就好了,出差过程中做自己就好了。伪装出来的任何事务,总有露马脚的一天。

律师如何接待当事人

无论是提成律师还是授薪律师,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如何接待当事人,与当事人沟通是一门学问,更是一门艺术。

既然是“艺术”,就要讲究方式方法,道一道驾驭之术。

本文将从电话接待、当面接待与维护沟通三个方面,一一展开。

一、电话接待

当事人在网上或经朋友介绍电话联系你,就TA的问题,向你咨询。这个时候,有的当事人就是把你当成一个倾诉对象,一吐为快,甚至都不需要你给出意见或建议;有的当事人上来还没有讲清楚案情就问,律师如何收费;有的当事人答非所问,如果律师不控制沟通的节奏,不引领沟通的方向,就会发现当事人吧嗒吧嗒半天,净扯一些无关紧要,甚至不相关的事情。

这个时候就要果断打断当事人,电话中简单了解案情后,邀请当事人带上TA的材料到律所上门咨询。如果当事人拒绝上门,那么十有八九就是随便问一问。

如果当事人在电话里让律师报价,我建议一般情况下不要报价,因为电话里的报价几乎没啥意义,不仅不利于你获取TA的委托,而且很可能成为TA不委托你的理由,因为只要TA拿你的报价与别人比较,总有更能打动TA的。除非你觉得,你报了价,TA马上就能转账给你。

对所谓的熟人介绍或不太熟的朋友、过往的一般同事也是如此,电话中最好不要报价,不然必亏!

电话咨询接待的时间,建议不超过10分钟,如果10分钟之后还没有结束通话,那说明你多半在被当事人牵着走,继续沟通下去,毫无意义。

记住,电话咨询接待的目的是邀请客户上门面对面咨询。如果邀请被拒绝,更应果断结束通话,这不仅说明这位电话咨询的人没有诚意,还极可能TA只是问问而已,根本没有委托你代理的意愿。

二、当面接待

俗话说,见面三分情。如果当事人能够带着材料上门来咨询,那么说明最终形成案件委托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根据我多年接待的经验,律师面对面接待当事人,一定要控制交谈的节奏与方向。控制的方法就是在当事人简单陈述TA的来意后,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了解案情、归纳诉请、梳理证据、摸清委托意愿,形成合理期待。

首先,迅速搞清楚当事人的意图或诉讼目的;

其次,通过问题的方式引领当事人把案件事实讲清楚;

再其次,通过进一步提问的方式,摸清当事人是否有委托律师的意图,以及是否会委托你;

最后,经过前面几个问题,把握当事人的痛点与诉求,衡量自己一旦受托后,应当做什么事情,大致向当事人描述一下,让当事人了解案件代理的大致流程,对进一步沟通律师代理费做一定的铺垫,并让当事人对诉讼流程与结果形成合理的期待。

如果前面几个环节,你都做了,但当事人仍在犹豫,或者说要回去问一下其他家人或朋友后决定是否要委托,这时候,你就要想办法打消当事人不在当下委托的顾虑。比如,关切的询问:“请问您回去找谁商量?找的这个人TA能为替做决定么?这个人的意见肯定没问题么?”既然我们已经沟通过了,那么我建议尽快起诉,不然拖下去,对你们也不利。如何不利,结合具体案件,有理有据的向当事人说明一下。

对于有的来访者,律师还可以“欲擒故纵”,告诉TA你很忙,一会要去中院开庭,如果你还没有考虑好,那就先回去想一想。如果您都不着急解决这事,我们律师就先去忙别的了。

对于最后如何促单的这临门一脚,有的当事人需要“往里拉”,有的当事人需要“往外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正如本文开头说的,这是一门学问,更是一门艺术,需要灵动与参悟。

三、维护沟通

当案件已经委托律师后,律师要在立案前的证据材料收集、当事人主体资格调查中,与委托人时时沟通;律师在案件被法院受理后、收到法院开庭通知后、开庭前等几个重要接点,与委托人耐心、细致的沟通,一方面是为了向委托人报告事情的进展,另一方面是通过多次的沟通,了解委托人与本案有关的最新情况及从法律之外的共情等方面,宽慰委托人,进而加强联络,便于之后开展工作。

特别是在沟通中,遇到委托人暂时不理解的地方,律师要有所坚持。比如一个涉外的案子,由于管辖问题,从两家基层法院折腾到中院,又从中院反馈到其中一家基层法院,几趟下来,用时较长,迟迟不能立案,委托人从开始的紧盯、到后来的漠然,再到最后的不回复,这个过程中,你经历了焦虑、孤独、不被理解、反复碰壁,唯有自信与敬业,才能帮助你在遇到困难时不放弃。终于,确定可以立案了,当你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委托人时,委托人表示感谢并毫不吝啬的表扬你时,也只有你知道,在辛苦且不被理解的那段时间,你也在心中多次想到过放弃,想到退费、摊牌,告诉委托人,我不做了,但是你知道这不是委托人想要的结果,这样不仅辜负了委托人对你的信任,而且自己自信心也会受打击。当理智战胜情绪时,你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每一个独立执业的律师,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名斗士,诉讼维权的道路上很少一帆风顺,唯有披荆斩棘,乘风破浪,才能不负委托人,不负自己。

作者:房产律师刘利娟,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硕士,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咨询电话:19901846073同微信号

律师私下约当事人吃饭正常吗

这个问题看起来很浅,其实涉及东西很多,很容易就让人掉坑里。

个人观点:发短信约饭、交友属于正常的社交行为。

事实和理由:(如言语不周,还望各位知乎大神多多批评指正!)

一、律师是一种职业;

律师是一种职业,是人们为了生存、获得物质基础的一种谋生手段。

从本质上讲

,它与医生、厨师、商人、保安、环卫工人等其它职业并无二致,

都是人们的生存工具。

只是由于律师是舶来品,且相较国内总人口来说,律师的人数仍显得有些少。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少,自然缺乏了解,就容易产生各式各样的疑问。

所以,我们可以尝试着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

二、交友、约饭等正常社交行为并不为违法

纵观我国法律法规,笔者并未见到禁止人们交友的相关规定。跟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私法原则,交友、约饭等正常社交行为并不违法。因此,

只要他不做其它违法、违规、违反律师道德和职业纪律的事情、

单方面向你发短信,约个饭局仍属于正常的社交行为。

以上只是个人观点,如言语不周,还望各位知乎大神多多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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