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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拆迁房讹诈开发商,拆迁涉嫌诈骗

开发商 作者:嘉彬郁 2022-11-30 07:13:02

今天给各位分享利用拆迁房讹诈开发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拆迁涉嫌诈骗进行讲解,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和黑社会勾结强行拆迁房屋怎么办?

先报警...然后到国土房管局投诉~~~~强行拆迁房屋~~~法院有这个权力

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和黑社会勾结强行拆迁房~~~肯定是犯罪~~~归公安管

动迁房屋回迁时与开发商有纠纷,打官司胜诉几率有多大?

1、超期过渡费问题,应当是政府签订的,开发商只是执行者。

2、开发商通知我们擅自更改了楼层和房子平米数,这是不对的,如果规划有变更一般经过协商。楼层费应当协商,超出平米数应该按照签协议时2900元支付。

3、手里有回迁协议,如果打官司,可以打赢的。法院会调解的。

房屋拆迁,期间更换开发商继续建设,不承认之前旧开发商和我签订的协议要求重新价格签订拆迁协议,怎么办

房屋拆迁一般来说,期间更换开发商的行为是不能影响到其他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新的开发商应当概括的继承上一个开发商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仅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如果新开发商存在这种行为,建议及时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拆房、搬迁、还建等过程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并对其进行妥善的安置。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来说说什么叫「钉子户」吧?

就是在拆迁过程中,由于双方未有达成共识而最后走的被拆迁户,或者是最后被强行拆迁走的住户统称为“钉子户”。钉子户一词,在开发商与不明其中原由的百姓眼里己然被定为了贬义词,有的甚至还糊涂地认为它影响大多数百姓的利益,实则,也不全然。要知,合理的拆迁,公平的拆迁,透明的拆迁百姓是支持的,拥护的,是配合的。可是如果遇上不合理的开发商,说白了,那么拆迁方与被拆迁者本身就是一种讨价还价的较量,一种心理素质的较量,一种你争我夺的较量,一种执着的较量。

被拆迁户原址上开发的房屋,被开发商再次出售给第三方。并且跟被拆户签署了合同,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咋骗吗

如果你指的是拆迁了你的房屋,给了你补偿款或者安置房,然后建设好的房屋正常交易给其他人,这个是没有问题的。

因为拆迁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基于国防、外交、交通、文化、保障性安居工程、旧城改建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征收范围,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政府行为。所以说,拆迁是国家行为,是将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为。既然你已经在拆迁后丧失了土地使用权,那么这块土地上由谁建设,建设什么,建了房子卖给谁都与原来的被拆迁人无关。

如果说你指的是,已经分配给你的原址回迁的房屋又卖给别人了,这个要视具体情形综合判断是不是诈骗。

不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拆迁安置房,现在法院判给了别人

不讲理的怕不要命的。。。就是这个道理。。。法院那是讲理的地方么。。。谁跟你讲理啊。。他们讲理了么。。。听我的。。千万别搬。。。你知道你要搬了。。。很多人就松了一口气。。等着你的也许就是无期的苦恼。。。。。你们法院不能解决一家搬出一家吧。。。。法院为你想了么。。。你成了最终受害者。。跟圈套似的。。拆东墙补西墙么不是么这。。你也是受害者。!!!!。要解决就一起解决!!!!。毕竟这不是一个人造成的。。。你放心。。。法院不敢把你们家强行搬大街上的。。。一闹影响多坏啊。。跟黑社会似的。。。不要软。。不要试图跟法院只类的沟通。。。你付过钱了。。。正八经的那是你的家。。。都已经成事实了。。。。必要的时候不要怕搞大。。。别在乎你的知识分子形象了。。什么时候了都。。。那是你的家呀。。。朋友。。。你的根基。。也许是你的父母攒了大半辈子的钱买下来的。。你会允许别人随意一张破纸就践踏你心中最神圣的家园么。。不。。。谁都不行。。法院让它们去死吧。。。。拿起武器。。从此拒绝跟任何一方沟通。。。死了心吧。等待不会有任何有利于你的结果。。。等待你的。只有后果。。坚定信心。。有亲戚拉亲戚。。有有血性的朋友更好。。。绝不退半步。。。执法机关也不会漠视用生命捍卫起来的尊严。。。。。期待你的好消息。。。男人。。。别愧对了妻子和孩子对生活的美好期望。。。记住这句话。。。谁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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