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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产继承,拆迁安置房产继承怎么算

城中村改造 作者:之烨烁 2022-11-11 13:12:03

本篇文章给大家聊聊拆迁安置房产继承,以及拆迁安置房产继承怎么算对应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拆迁安置房无房产证能继承吗

拆迁安置房 无房产证也能继承。没有产权的房产,继承人协商一致,签订继承协议,等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再办理登记手续。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安置房怎么继承?

1、(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2)咨询当地公证处。(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5)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2、若属征地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需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再由继承人带好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配图(由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提供)以及其他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至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继承法》第十六条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拆迁安置的权益可否继承

拆迁补偿安置权益是否可以继承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

1、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时尚未死亡,而是在签订了补偿协议以后死亡的,则情况有所不同,双方虽签订了协议,协议也真实有效,但其效力是一种债的效力,在进行权属登记前,因补偿所得的房屋尚未取得物权的效力。但是按原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显然又不可能,因为原产权人已不能作为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

2、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前已死亡的,因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灭失,所有权也不复存在。按继承法规定,继承已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此时应先由继承人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由继承人与拆迁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再凭该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户主死亡拆迁安置房谁继承

人去世了安置房怎么继承?

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在分配遗产时,应掌握以下几个情况:

1、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录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

3、对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对那些虽然抚养能力小,抚养条件差,而尽最大努力扶养被继承人的,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但不应少分给他们遗产,而且还应该适当地多分给他们。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即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对遗产的分配达成协议时,可按协议处理。

5、对于那些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因为被继承人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不要求继承人抚养而没有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也不应该因为这个而影响其继承的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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