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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不喜欢拆迁,拆迁被开发商忽悠了

开发商 作者:禾芳 2022-11-28 12:19:02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开发商不喜欢拆迁,以及拆迁被开发商忽悠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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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钉子户”,开发商补偿88亿也不愿拆房,究竟是何原因?

任家古宅的前门

在河南工业大学东门320米处,就是被称为郑州百年古宅的天祥博物馆。博物馆往北849米,就是郑州最北端的绕城高速了。而这高速出了城区,就是贯穿东西的大动脉连霍高速。这院宅邸在2007年左右的时候,就掩藏在一片工地之中,显得十分的扎眼。

如今,郑州1号线从地下穿街而过,四周围也是高楼林立。高新区大规模的基础建设接近尾声,东史马村的村民也早已经过拆迁,统一住进了政府的安置小区里。只有这片闹市里的古旧宅邸是如此的格格不入,想当初拆迁的时候,谁不知道这是赫赫有名的"钉子户"。

乾隆年间一个省部级官员的府邸

郑州高新区的沟赵乡,在拆迁改造成为街道办,东史马村就归属沟赵。如今村里人都成为了市民,早已搬进了大楼里,只有任家,还在守护着他家的旧宅院。谁不知道,东史马村在过去也是出过高官的。布政使,相当于现在的省长,就出在他任家。

道光皇帝赐匾复制件

任德润是清乾隆年间的布政使,也就是地方一省比巡抚低一阶的藩台,属于从二品或者正三品的高官,在古代也算是半个封疆大吏了。任德润的老家是东史马村,做官的时候带着家眷常年在外奔波,因为官员的回避制度,他所任职的省份都是外地。

而且每一个任职的省份,最长不过两三年左右。因此入仕做官的那些年,任德润和他的家眷都是在全国各地奔走的。读书入仕,这是两千多年来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唯一出路。如果能力出众,则像任德润这样可高官厚禄。而到了一定年纪,则要回归祖里。

做官自是为了封妻荫子,任德润退休返乡之后,便专一经营起了自家的田地。正所谓一等人忠诚孝子,两件事读书耕田。任德润荣归故里之后,便开始修建属于自己的宅院。宅院大约是从乾隆四十年左右开始修建的。

空中鸟瞰任家古宅

任德润在世的时候宅邸初步修建了起来,其后子孙又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进行续建和扩建。道光18年,道光皇帝还赐匾"辅翼国政"和"望重干城",这两块匾额分别被任家的后世子孙挂在大门和二门的门楣上了。不过原匾由于时代久远早已毁损,现在的匾额是复原件。

只有二门门檐上的"皇恩浩荡"和三门上的"天子万年"、"福禄永崇"等字,还是当年建造时所镌刻。

整座宅邸在初始建造的时候占地30多亩,是五进院落,呈品字形布局,宅院的后面还有任家祠堂。从任德润初始修建到最后的完工,历经任家四代人共63年,所以宅院从修建伊始至今已有两百四十多年的历史了。

历经沧桑的"大门楼"

宅院修建起来,高墙大院,方圆的村邻谁不知道这是官宦家的门第,因此时人称之为"大门楼"。

任家鼎盛时期共有田土庄园3200多亩,这在封建社会时期的上流阶层算是平常之家了。过去的田土属于私有,只要用钱买卖,土地就能成为自家的永久产权。凡是做过官的人家,无一例外其后人都会拥有越来越多的田地。土地兼并在少数人的手里,这算是封建时代的本质特征。

天祥博物馆正门

任德润之后,其子孙并无做官之人,加上从清中叶开始,社会进入半封建和半殖民地时期,任家祖上的这点余荫,在时代风潮里也就一点点的消散了。何况,中国人自古便说"富不过三代",任家同样也难以跳脱这个魔咒。

社会大变革之下,再加上任家子孙的不断繁衍增多,祖产也一点点的由大变小。而且从清末开始,社会便开启了兵荒马乱模式,任家的这点田土产业在大时代的洪流里,也宛如弱不禁风的浮萍,一个风浪就能将其掀翻。

历经清末的战乱,民国早年的中原大战,再到其后的抗日战争和内部战争,大门楼从清咸丰年间一直到1949年,原先占地30多亩五进的院落,也萎缩到不剩多少了。到了任金岭的父亲那一代,新中国成立了。

任家古宅里的一角

新中国的成立彻底打破了两千多年封建土地私有的模式,全国开启了轰轰烈烈的分田、分地和分房运动。彼时会根据一个人的出身以及其所拥有的家产,划定严格的成分。

国家以公有制为基础,农民和工人阶层头一次成为了政治意义上的主人。于是,过去的余荫旧族、商贾大户、小地主和小财东,纷纷都成为了新时代所不能容忍的旧产物。对待他们的方式,就是让其散尽家资,赤身融入新社会。任家的大门楼,亦要接受拆分了。

任金岭的父亲小心翼翼地守护着仅剩的院落,他心里清楚这些旧物件都是惹事的根苗,尤其是在那十几年的时间里,任家大门楼名气在外,怎么可能会置身事外。

为了尽量的少一点损失,任金岭的父亲在听到风声后,院子房檐屋角,凡是有雕花的地方,他统统用泥灰糊了起来,于是有些东西才幸免于毁。那十多年的时间,任家的生活始终战战兢兢。

任家古宅内的砖雕

一直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整个社会紧绷着的政治神经松弛下来,任家这点仅剩的宅院,才算有了喘息的机会。历经沧桑巨变的大门楼,开启了新的社会进程。

古宅上亿元都不卖

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整个社会的风气为之转变,前二十多年原本属于四旧、并且世人躲避不及的东西,纷纷成为文物,有些身价在文物商贩的手里直接被炒上了天。任家的这座宅院自然也被很多人盯上了。

有很多身价不菲的文物商人,还有开发商愿意用88亿元的价格,将这片宅院买下来,然后开发成为旅游景点。但任金岭无论谁上门商量就俩字:不卖!"这是祖上留下来仅有的遗产了,给多少钱都不卖。"

任家古宅的堂屋

文物部门和相关的文物专家也对大院进行过考证,最终古宅也被划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如此一来,那些文物商贩的念头也就被彻底堵死了。

2007年,郑州高新区开启了城中村改造,东史马村自然属于拆迁改造之列。全村的房子要整体拆迁重新规划,不过任家的古宅有文物保护单位这把"尚方宝剑",所以开发商们也不敢动这片院落。在周围变成尘土飞扬的工地之后,任家的大门楼成了最显眼的"钉子户"。

而年纪一天天变老的任金岭也明白,一家之力,难以将祖宅保留下去,因此他向文物部门做出了申请,将这片院落改造成为博物馆。经过各方面的协调以及一系列的修葺,2017年的时候,任家的古宅正式命名为天祥博物馆,向社会免费开放。

开发商拆迁,补偿过低,大多数不同意,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我觉得是个媒体就得去反应一下,当然纸媒的影响力肯定没有电视媒体广泛,不知道当地是否有那种民生节目,但是凭个人经验,开发商如果想压这些事的话,凭几家联合去找电视媒体是没效果的,他们都不会理会,只要这件事闹的比较大,规模和影响都很严重的话,电视媒体才可能出动,所以向媒体反应的时候最好拿出来非常确凿的证据,以及可以得到大部分人的支持,然后多次与媒体联系,必要时候可能还得使用些极端的手段。不过请注意安全,强制拆迁的事已经不是一件两件了。

为了在经济发展中追求公平正义,公民需依法理性维权,基于各地拆迁维权的经验和教训,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自己的房子自己做主。商业开发者和被拆迁者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双方谈判,达成一致意见房屋产权转移,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就不能进行拆迁。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可以强制征收,但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并给与公正补偿。目前,什么是公共利益、强制征收的程序、赔偿的标准都有争议,旧拆迁条例很不公平,新的征收条例仍在制定中。根据新的征收条例草案,公共利益有明确的列举,为了公共利益政府作为征收主体,拆迁补偿按照市场化标准,即土地使用权的拍卖价格。

在法律不明确,尤其是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法律不明确的情况下,强制剥夺公民房屋财产的政府行为应当推定是为了公共利益的征收,应当经过规划、价格评估、颁发拆迁许可证、裁决、强制执行等程序。未经过这些程序的强制拆迁属于非法。

二、违法的拆迁

各地出台一些拆迁政策也许是善意的,但的确违法。经村民代表大会(而不是村民大会)同意就强制拆迁村民的房屋,即所谓“村民自愿腾退改造”的拆迁模式,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违反了宪法和物权法。没有具体的建设项目规划就获得拆迁许可证甚至没有拆迁许可证就强制拆迁的“土地储备”拆迁模式,违反了城乡规划法。未经规划、价格评估、颁发拆迁许可证等法定程序就强制拆迁的所谓“绿化隔离带”拆迁模式,违反了宪法和物权法。

三、公正的补偿——有权利分享土地增值

征收补偿应当采用市场化标准,即土地公开拍卖的价格。当然,由于地价上升是城市发展的结果,不应当把全部收入归房屋原所有人,国家可以通过税收拿走一部分归公,剩下的归房屋所有人。

房屋拆迁土地开发通常意味着巨额利润,目前这些利润大部分被政府和开发商拿走了,给房屋原产权人分享太少,这是各地拆迁矛盾的直接原因。考虑到中国国情,被拆迁者在拆迁项目的利润中分享三分之一是合理的,有些地方采取“拆一补二”或拆一补三——即拆除一平米,在原地补偿二或三平米的模式也是比较合理的。

四、面对不公正的强拆

没有法律程序,或者虽按照法律程序但补偿明显不公正的拆迁,公民有理由依法理性维权。房屋拆迁维权是防守行为,核心在于一个字——拖。不要轻易被搬迁奖励诱惑,各地一个基本教训是,不公正的拆迁中,搬走的越早越吃亏,北京有大量为此追悔莫及的居民。如果拆迁方答应回迁安置,要等到回迁房可以入住,并且经过质量鉴定之后才同意搬迁,切莫在回迁房建好之前就签字搬走,否则可能遭遇无法回迁或者回迁房质量差等问题。

第一,团结。拆迁方可能想尽办法威逼利诱分化瓦解被拆迁者,只有团结才能维护共同的权益。团结的方式包括召集热心公益的村民举行会议,选举有公信力的维权代表,大家捐款成立维权基金,组织村民讨论、整理共同的合理要求,公布张贴这些合理要求,等等。

第二,不合作。如果没有完备法律手续,或者赔偿没有达到大家共同的合理要求,就不予合作,被动的不合作比如丈量房屋面积不开门不理会,要求签字不理会。主动地不合作,比如主动诉诸法律。针对拆迁方贴出的公告提起诉讼,依法上访等。不被动等待,而是主动拿起法律武器质疑对方违法之处。可以考虑有组织分批上访,一直坚持下去。如果拆迁方通过工作单位施加压力,也要联合起来诉诸法律。

第三,记录并曝光违法犯罪行为。很多地方拆迁方使用黑恶势力。黑恶势力最怕曝光。准备好摄像机、微型录像录音设备,随时记录黑恶势力骚扰、打人、砸玻璃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报案,更重要的是为了曝光。视频和图片对真相传播非常重要,利用图片制造新闻点,比如重庆钉子户的图片很具有新闻冲击力。充分利用网络,建立博客,注册论坛,建立微博、twitter账号,常更新内容,曝光违法行为,放大公民的呼吁。公布自己的联系方式,向网友们求助。

第四,集体行动和行为艺术。如果已经有部分房子被拆迁,可以考虑在原地搭帐篷,帐篷可以很有特色,本身也是言论表达。在房屋周围贴标语,比如“私有财产不可侵犯”、“要人权要生存”等。集体上访时可以穿上印有统一字样的衣服。在自己村庄或者小区举办烛光晚会、集会等,把经过的图片视频发到网上。遭遇黑恶势力野蛮暴力投诉无门也可以适当举行集会示威,但一定要和平有序。

第五,理性谈判。做好充分的防守工作,温和理性,执着坚守。以恰当的方式拖延足够长的时间,或者在抗争过程中,拆迁方可能会找来谈判。谈判要价要合理,谈判代表态度要温和,不跟任何人吵架,但要坚定;该妥协的时候要妥协,要考虑大局,考虑发展和建设,切莫得理不饶人。通过理性谈判达到合理补偿,实现社会公正与和谐。

最后说一句,一人力薄,只有在大部分拆迁户达成一致,形成统一战线的情况下,才会给开发商以震慑的威力,否则以现在开发商的策略,他们都是冷处理,这样就很被动了。

我觉得是个媒体就得去反应一下,当然纸媒的影响力肯定没有电视媒体广泛,不知道当地是否有那种民生节目,但是凭个人经验,开发商如果想压这些事的话,凭几家联合去找电视媒体是没效果的,他们都不会理会,只要这件事闹的比较大,规模和影响都很严重的话,电视媒体才可能出动,所以向媒体反应的时候最好拿出来非常确凿的证据,以及可以得到大部分人的支持,然后多次与媒体联系,必要时候可能还得使用些极端的手段。不过请注意安全,强制拆迁的事已经不是一件两件了。

为何旧楼老改造却不拆迁?

拆迁所要涉及的款项与问题,远远超过改造,且拆迁大多是一种个人行为,建立在土地竞标后,房地产公司对当前区域进行拆迁。其中过程十分繁杂,且开发商也不是无脑开发,再加上楼房的拆迁相比较于早期的平房拆迁有着极大的不同,所以大部分老楼多以改造为主。

一.拆迁成本过高,当前局势难以回收成本?

提到拆迁,很多人第一反应大概就是拆迁费了,近几年随着“拆二代”这类词汇的逐渐走红,拆迁费也随之水涨船高,让很多开发商苦于高额拆迁费最终不敢对一个区域进行拆迁重造。

或许你会认为,拆掉一些矮楼换成高楼,户数增加了几倍的情况下,开发商不是必然会赚得盆满钵满吗?

事实上,楼房的拆迁要比想象中的困难许多,回忆一下,我们常常听说的拆迁大多是基于其原貌多以平房为主,这种情况下,拆迁本身难度较小,且涉及需赔偿的户数也较少,开发商压力自然也就很小,而且从平房到高层,其户数增加了何止几十倍,开发商自然能够接受高额的拆迁费用。

然而,楼房拆迁可能会涉及到定点爆破,且楼房本身涉及到的用户数量就已经偏多,再付出每户高额的拆迁费用,本身就是一种成本的增加。再加上目前国内很多楼盘开发出来之后难以对外进行售卖,大多还处于闲置状态,开发商在选择楼房进行拆迁之前,自然也会先自行评估其性价比。

二.楼房拆迁具有一定危险性,改造更利民

90后大多都会有关于“危房”的一点印象,以我小时候住的哈尔滨为例,香坊区就有一个建筑过程中出现偏差的六层楼房,那栋楼房大概在原地停留了近20年,而其无法拆掉的原因,就是以目前的定向爆破技术,很难在不影响附近住户或建筑的情况下完成拆卸任务。尽管这两年,人们的技术水平的确提高了很多个层次,但对于楼房施行拆除,却依旧会造成极大的影响。

再加上目前城市周边的旧楼其实已经拆的差不多了,我们所提到的这些只改造不拆迁的老楼,大多在城市中心或商业较为发达的地段,抛开地段本身拆迁成本不说,在城市内动工确实所涉甚广。而改造则不然,改造完全是一种利民行为,无需用户出一分一毛,却能对旧楼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加固与翻新。

简单来说,改造是一种普惠性的社会行为,通常都是由有关部门来完成的,而拆迁则是开发商的商业行为,对于目前现存的旧楼来说,在后者很难满足前提条件与开发成本的情况下,前者自然会对这些旧楼进行改造,来维持其使用年限和保证城市外貌。

如今有的人在城里买了商品房,却不愿意拆除农村的旧房子,原因是什么?

农村人进城买房是开放后新出现的一种现象,而且愈来愈普遍。这说明开放极大的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手中有了钱就想改变原有的居住条件,乡镇买了到县城,市里、省城甚至首都。

农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并没有错,但这样就出现了新问题:

1.一户多处房。

2.住房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

为什么他们在城里有了住房而不愿意放弃农村老宅?原因很简单:

1.是买房是为了给儿子讨媳妇,城里没房孩子娶亲难。

2.现在房价上涨太快,先买些房等孩子说媳妇用,省得以后买不起。但他们在城市没有户口和固定工作,住不起(物业费、水电费等)。他们户籍在农村,主要生活环境在农村,农村的住房才是真正住的,当然不能丢。

还有很多人在城市里工作,并且在城市中买了房,又长期生活居住在城市,但依然回农村盖楼修房,为的就是有一个家乡的感受与念想。有人撰写家谱,有人大槐树下寻根,就是中华民族追根溯源的优良传统。农民在城市里买了商品房,那是现代生活所需,拆除农村农民的旧房子,应当遵循法律为依据。否则一切都应遵照农民的意愿办事情,尽量做到合情合理合法。不然,又何谈为人民而服务。

城市落户难、安家难,在乡镇买到房的同样存在落户难的问题因为牵扯责任田,房产所在地的村组不接纳你的户籍。你在那里住的再久始终是外乡人,平时的生产生活还离不开原住地,房子当然应该有。

农村闲置房的问题牵扯户籍、工作和责任田诸方面的问题,有待我国去研究解决。那些在城市以安家落户的农民是应该放弃农村老宅和土地。

遇到开发商不喜欢拆迁和拆迁被开发商忽悠了的问题应该立即联系专业律师,通过律师专业的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和熟练的诉讼、谈判技巧,利用前期收集的证据和资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由江南平台app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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