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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拆迁需要手续,拆迁是开发商拆还是政府拆

开发商 作者:肥思松 2022-11-20 22:26:02

今天给各位分享开发商拆迁需要手续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拆迁是开发商拆还是政府拆进行讲解,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拆迁需要哪些手续

一、拆迁应当具备的条件: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里提出的要求条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征收决定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二、拆迁应当具备的审批:

现在无论农村征地还是城市房屋拆迁都要求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完成一系列的行政审批,现在叫行政许可。

首先,取得项目立项。按照现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所有的行政许可都必须公示,未经公示无效,涉及到老百姓重大利益的必须听证。

第二,取得规划许可。目前实施规划管理的手段主要是一书两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房屋拆迁主要要求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依据前面的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选址要征得附近的人同意。目前在房屋拆迁诉讼阶段,一般会忽略选址意见书。如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备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时候,老百姓可以要求听证,要求对规划许可审查,看前面有没有选址意见书。

房屋拆迁中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

房屋拆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4)根据辽宁省改办发【2000】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5)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6)房屋拆迁要做好宣传/讲解政策。(国务院305号令和辽宁省145号)(7)房屋拆迁要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8)房屋拆迁需签定拆迁补偿协议。(9)房屋拆迁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10)受理裁决先期工作【行政裁决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会通知,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价格)。(11)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裁决到期之日下达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12)申请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拆迁人的安置意见;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给被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安置周转用房权属证明和补偿资金提存证明;关于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的请示)(13)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15天)。

拆除房屋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房屋拆迁需要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手续和步骤: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2、房屋拆迁人委托评估,并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3、确定附属物价格。4、制定拆迁补偿细则。5、宣传/讲解政策。6、签定拆迁补偿协议。7、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8、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拆迁流程及细则

产权证办理的流程主要有以下五步:

第一,在办理产权证前,购房者要自行审查开发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在房产交易后的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都需要哪些手续流程

1、申请权籍调查。这一步主要是为了确认房屋的空间位置,已经权属来源是否准确、界限是否明晰,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第一步。申请人需要带身份证的原件及相关的征收材料证明来不动产登记中心,并申请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2、开免税证明。一般来说,这个需要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因为根据不同地区的征收规定不一致,可能有的的地方购买安置房是需要交税的,但是一般都是不需要交税的。一般来说,只需带身份证以及征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为您开免税证明。3、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房产证。这个需要到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办理,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这里主要就是指免税证明),以及征收的相关材料。所需材料:1、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3、相关证明材料;4、被拆迁人身份证;5、安置房屋产权证原件;6、被拆除房屋产权权证原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查档证明(收原件);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这里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2、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票据复印件及开发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另外以下两点必须要了解:如遇被拆迁人去世的情况,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应先办理被拆迁房屋权属的继承手续;如果被拆迁人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只有出具国家安全部门给出的证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

开发商拆迁前需要什么手续

开发商要想成为合法的拆迁人,就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五项材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扩展资料:

《拆迁条例》对拆迁的补偿规定: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拆迁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拆迁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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