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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发商拆迁,河南哪些地方拆迁

开发商 作者:本尔真 2022-11-01 02:42:01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河南开发商拆迁,以及河南哪些地方拆迁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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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钉子户”拒绝一亿拆迁款,声称开出88亿也不答应,结局怎样?

拆迁可以让城市土地上呈现更多崭新的高楼,也能推进社会的繁荣开展和进步,不过,不是一切人都会配合拆迁,正相反的是有拆将就有对抗,很多中央拆迁的时分,都会涌现出一批钉子户,跟地产商做出对立的行为,他们之所以反对拆迁,其实是有多种多样的缘由,是因人而异的。

有一局部人抵御拆迁,是想要从拆迁中捞得更多的钱财,获取更多的利益,这样的理由显得有些惨白自私,由于一己私欲障碍了社会的开展进程,是应该被鄙弃的;还有一局部人,之所以不愿意拆迁,是由于他们本人的老房子里,有一些非常珍贵的东西无法挪动,所以权衡再三,他们希望不搬家,希望可以维护家族留存的宝贵文物。像河南的任先生,就是出于这样的思索,成了一个“钉子户”。

2007年,河南郑州的一个开发商看中了一块地皮,想给这一片区的居民拆迁款,让他们搬走,本人就能够大兴土木,将地皮投入到运用之中,但是在这些居民中,有一位任先生十分顽固,他不但回绝了拆迁提议,并且在开发商提出要给他一亿元的拆迁款,他都没有心动,普通人听到以“亿万”来计算的价钱单位时,都会张口结舌,心跳加速,以至恨不得赶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那任先生为什么可以坚持如此淡定,像是亿万富豪一样。他以至扬言说,哪怕给88亿他也不容许,这话就说得又决绝又夸大,开发商晓得本人跟他之间绝对谈不拢了。

任先生成了钉子户,舍不得搬走,并不是由于他家境优渥,大富大贵,而是由于这是祖先的遗产,它修建于清朝乾隆时期,历经了多朝更替,从大清帝国不断到民国,从红军长征不断到解放战争时期,神奇的抵御住了一切战火,没有被侵袭消灭,任先生是它的第五代继承人,他深知这栋房子的重要性,不是普通的房子可以比较权衡的,所以假如他卖出了这栋房子,让它被拆迁,毁坏掉的也是自家沉淀下来的历史记忆,以及祖传的美妙风水。而且任家曾经繁荣兴盛,所以在这栋房屋中,修房的木材全都是紫檀木、香樟木等上等资料,正门牌匾上面的字是皇帝亲身提笔写的,荣光满堂,因而充满着广袤的历史文化价值。

在听说了任先生执拗维护住宅的缘由后,国度也以为这栋古屋有很高的历史价值,不能随意被拆迁,所以为这栋房子申报了文物维护,从此它就成了被法律维护的老屋,再也不会面对被拆迁的凄惨命运了。

2017年河南拆迁补偿政策有什么新规定

2017年河南的拆迁补偿政策是什么,关于拆迁补偿又有哪些是值得关注的热点问题。关于拆迁补偿的办法又有哪些。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河南拆迁补偿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年河南拆迁补偿政策

全省征地补偿安置费均有上涨

据了解,按照规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地价标准每过两三年就应调整一次。征地区片的综合地价,由各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条件、居民生活水平、土地供求关系等因素决定,并要综合考虑物价上涨、区位条件、人均土地数量、当地群众对土地依赖程度等多种因素。

河南省此前执行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2013年10月开始实施,和3年前的标准相比,城乡综合地价此次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郑州市建成区三环以内和部分办事处的村庄,新的征地补偿安置费为每亩22.5万元,而在2013年调整后的标准中,与此区域大致相当的地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为每亩20万元。驻马店市上蔡县韩寨乡康湖村,在此次调整前,补偿安置费用为每亩3万元,调整后为每亩3.7万元。

郑州市中牟县官渡镇,此前的征地补偿安置费为每亩4.2万元,如今调整到5.5万元,上涨了近31%。而“地王窝”郑州龙湖区域,此前龙湖办事处除陈岗村的部分土地外,其他集体土地每亩地的征地补偿安置费为6.88万元,而此次调整后已经达到10万元,同比上涨了45%。

补偿多少钱登录网站可查询

新的河南拆迁赔偿标准已经公布,社会各界均可以查询。

进入官网查询的具体步骤是这样的:打开“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官方网站,下拉页面至“市场信息”栏目,在页面右侧有“征地补偿标准”字样,单击之后即可进入搜索页面。搜索得到的页面包含“区片编号”“征地补偿安置费”“区片范围描述”等,其中“征地补偿安置费”分别依每亩和每公顷的标准予以表示,“区片范围描述”分为“乡镇名称”和“行政村”两栏。

河南农村宅基拆迁补偿办法

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保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等若干问题的通知》(郑政文〔1993〕144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文〔2004〕87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拆迁和补偿的原则

1、在我区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2、建设项目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选址定点后,需要拆迁的,应持下列资料向区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3、拆迁范围内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合法使用权证的均按被拆迁人安置、补偿,同一被拆迁人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同时被拆迁的,安置、补偿时合并计算面积。

4、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权属、面积和使用性质的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被拆迁房屋以外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面积的认定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批大建小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批小建大的以批准的建筑面积为准。合法宅基地上被拆除房屋面积计算标准以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5、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批准建设时规定如遇规划调整应无条件拆除的临时建筑,不予安置与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安置,但应按建造成本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6、宅基使用证(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简称宅基使用证)以外或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时,不予安置、补偿。已经倒塌的建筑物,倒塌部分不予安置、补偿,能正常使用部分,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安置、补偿。

7、拆除私有住宅房屋,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拆除非住宅房屋(办公、生产经营性用房等)实行货币补偿,不予安置。

8、合法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除时,被拆除房屋和宅基地均给予补偿。土地由拆迁人补偿,拆迁后土地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归拆迁人所有(含村庄道路等)。

9、拆迁非住宅房屋:道路建设拆迁时,被拆迁人的房屋拆除后,剩余部分不影响使用,只对被拆除部分房屋进行补偿,拆除后土地使用权仍归被拆迁人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拆除后,剩余的房屋和土地无法使用,对被拆迁人所有合法房屋和土地均给予补偿,拆除后土地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归拆迁人所有(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土地不予补偿,拆除后土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

10、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构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区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补偿费提存后,可先行拆迁:

(1)产权不明或所有权人下落不明的;

(2)产权有纠纷尚未解决而城市建设又急需拆迁的;

(3)产权共有人对补偿安置方式达不成协议的;

(4)房产管理部门代管的。

11、拆迁当事人对被拆迁房屋补偿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对被拆迁房屋或者安置房屋进行评估;协商不一致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协商委托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对被拆迁房屋或者安置房屋进行分类评估。拆迁当事人就委托评估机构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当事人在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中随机抽定。拆迁当事人对分类评估结果有异议,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以分户评估价格确定。分户评估的评估机构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共同委托。

12、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对分户评估或安置房屋的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区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13、被拆迁房屋的分类评估和安置房屋的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担;被拆迁房屋的分户评估费用,由拆迁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14、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申请区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15、拆迁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者因拆迁补偿安置发生争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区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按裁决意见办理。拆迁当事人的对裁决意见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进行。

16、自拆迁公告公布之日起,在拆迁区域内,停止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手续。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分户的,均不予认可。

二、拆除私有住宅房屋的安置原则

1、拆除国有土地上的住宅房屋,按照拆一还一的原则进行安置。

2、拆除合法宅基地上的住宅房屋,居住房屋的建筑面积大于宅基使用证所示土地面积,安置房面积以拆除居住房屋面积为准,但最大不能超过宅基使用证所示土地面积的1.7倍;居住房屋的建筑面积小于宅基使用证所示土地面积,安置房面积以宅基使用证所示土地面积为准。或者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2003〕32号文件的规定,安置房的面积以基准建筑面积为依据,每户为228平方米。

3、在拆迁区域内,一户有两处宅基地且不够分户条件的,拆迁时按一处宅基地进行安置,另一处宅基地只补偿,不安置,土地补偿按照补偿标准不予上浮。新批未进行建设的宅基地,且符合审批条件的,宅基地给予补偿,可购买安置房,但土地补偿按补偿标准不予上浮。

4、拆迁领取本地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被拆迁人的房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由拆迁人购买建筑面积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

(1)属于被拆迁人的自住私有房屋;

(2)被拆迁人在他处确无住房;

(3)按市场评估价补偿不足以让被拆迁人购买建筑面积五十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4)被拆迁人选择异地产权调换。

5、安置房屋层次分配上,按照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办理空房交接手续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择。对双目失明、下肢残废、家中只有老人的同等条件下层次分配上给予适当照顾,一户分到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的,实行高低层次搭配。

6、安置房楼层增减率为1层增5%,2层增12%,3层增15%,4层增10%,5层减2%,6层减40%。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7、安置地点:(1)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拆除时,由拆迁人就近安排安置楼或异地安置,并负责安置楼的建设及结算工作。(2)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拆除时,由拆迁人在规划的住宅小区内安置,并负责安置楼的建设及结算工作

三、被拆除房屋补偿标准和安置房的价格

1、拆除国有土地上私有住宅房屋

(1)被拆迁人要求偿还产权,被拆除房屋的补偿金额和安置房的价格均按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二者结算产权调换差价。或者根据被拆除房屋不同区位、结构,按每平方米800—900元结合楼层增减率和成新折旧给予补偿,安置房面积在安置标准以内按每平方米800—900元结合楼层增减率计价付款,超出安置标准部分(不能超过安置房最小套房屋面积)每平方米增加100—200元结合楼层增减率计价付款。

安置房面积超过安置标准1.2倍的,超出部分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被拆除房屋已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的,安置房与被拆除房屋等面积部分,不再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超出部分按规定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被拆除房屋未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的,安置房按规定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被拆迁户交纳上述费用及办证费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迁人要求货币补偿的,被拆除房屋根据不同区位按每平方米900—1100元结合楼层增减率和成新折旧给予补偿。

2、拆除合法宅基地上住宅房屋

(1)被拆迁人要求偿还产权,被拆除房屋的补偿金额和安置房的价格均按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二者结算产权调换差价。或者根据被拆除房屋的不同结构,与宅基使用证所示土地面积等面积部分,被拆除房屋按照每平方米450—500元结合成新折旧给予补偿;超过宅基使用证所示土地面积但未超过宅基使用证所示土地面积1.7倍部分,被拆除房屋按照每平方米400—450元结合成新折旧给予补偿;超过宅基使用证所示土地面积1.7倍部分,被拆除房屋按照每平方米350—400元结合成新折旧给予补偿。宅基地根据不同区位按照宅基使用证所示土地面积每平方米150—250元(根据情况每平方米可上浮100元)给予补偿。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安置原则及安置房的不同区位,安置房面积在安置标准以内按每平方米750—850元结合楼层增减率计价付款,超出安置标准部分(不能超过安置房最小套房屋面积)每平方米增加50—100元结合楼层增减率计价付款。安置房的面积小于安置标准的,不足部分每平方米增加50元。

安置房面积超过宅基使用证所示土地面积1.7倍或者超过基准建筑面积228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安置房按规定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及办证费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除房屋按房地产评估价格给予补偿,或者被拆除房屋和宅基地按上述规定补偿外,宅基地按宅基使用证所示土地面积每平方米再补偿50 元。

3、拆除国有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按照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评估价格给予补偿,或按重置价结合成新折旧进行补偿。

4、拆除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及其它附属物,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1993〕144号和郑政文〔2004〕87号文件规定进行补偿。被拆除房屋建设时按规定应审批而未被批准建设的不予补偿。

5、合法宅基地上被拆除居住房屋以外的其它附属设施:简易房(棚)、独立的大门、厕所、围墙、树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1993〕144号和郑政文〔2004〕87号文件规定给予补偿,其它不予补偿。

6、2000年1月1日(峡窝镇辖区内2005年4月1日)以后,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未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拆迁时不予补偿、安置。

7、被拆除房屋成新折旧,三年以内的房屋不折旧,超过三年的每超过一年折旧1%,最高折旧不超过50%。合法宅基地上被拆除房屋,五年以内不折旧,超过五年的每超过一年每平方米折旧2—3元,最高折旧不超过被拆除房屋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50%。

四、安置过渡时间与补偿

1、实行期房安置的,由被拆迁人自找过渡房过渡,过渡安置期为18个月,过渡费按拆除有证房屋(宅基按照居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月计算,如遇特殊情况过渡期超过18个月,自逾期之日起,每超过六个月,过渡补助费增加一倍。过渡补助费第一次发放12个月,超额发放或剩余过渡费按实际过渡时间待回迁时一并结算。

2、实行现房安置或货币补偿的,按拆除有证房屋(宅基按照居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月计算,一次性支付三个月的过渡补助费。

3、搬迁补助费按拆除有证房屋(宅基按照居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计算,一次性安置发一次,过渡性安置发两次。

4、非住宅房屋(办公、生产经营性用房等)被拆除时,按有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发给搬迁补助费。

五、奖惩办法

1、在规定的搬迁时间内,提前10天(含第10天)前搬迁完毕并办理空房交接手续的,按照拆除有证房屋(宅基按照居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10元。

2、在规定的搬迁时间内,最后10天搬迁完毕并办理空房交接手续,按照拆除有证房屋(宅基按照居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5元。

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等不予补偿的被拆除房屋,在规定时间内拆迁完毕的可适当给予奖励。

4、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时间内未搬迁的,依据《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强制拆迁。

5、对辱骂、殴打房屋拆迁工作人员,阻碍房屋拆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被拆迁户必须保证被拆除房屋主体的完整性,不得私自拆除门、窗等。否则,按拆除物品的价值从补偿费中扣除。

7、拆迁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敲诈勒索、收受贿赂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

8、本办法由上街区人民政府拆迁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河南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河南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河南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1、对企业土地的补偿,根据土地实际性质评估其价值;2、对无法搬迁的建筑物和房屋损失的补偿;3、企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4、因拆迁解聘员工的安置费用的补偿;5、企业设备的运输和搬迁费用的补偿。

河南“最牛”钉子户,扬言100亿都不拆,写了什么字吓退开发商?

中国这些年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各个城市都在进行城市改造建设活动,因此产生了非常多的钉子户,钉子户指的是那些不愿意接受拆迁条件的户主,他们有的人是因为不满意开发商开出的条件,有的则是因为真的不想拆,即使是开发商开出再好的条件,他们都不愿意。

今天要给大家介绍的就是这样一户钉子户,开发商曾想要用高价的赔偿金额来拆迁,但是这个户主却扬言,即使是100亿也不拆,而这位户主的豪言壮志也被传开了,因此被称为是河南最牛钉子户,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下这位最牛钉子户的事迹吧。

河南“最牛”钉子户,100亿都不肯拆,四字牌匾吓退开发商

拆迁,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件高兴事,中国的拆迁大多数丢赔偿金额都是超过房子本身的价值,更有通过拆迁成为大富翁的人,而这位最牛钉子户,位于河南郑州高新区的东马史村,是一户民宅,主人是一位普通的老大爷。

开放商开出的条件其实不差,周边的居民都已经签约,打算搬走了,而这位老大爷却是“刺头”,开发商一位他是嫌弃赔偿款太少了,所以一直在加价,但是这位老人丝毫没有心动,后来老爷子的豪言壮语被传过来后,开发商认为老人是想要狮子大开口,于是亲自去找老人谈。

结果看到老人门口牌匾上的四个大字,开发商震惊了,称:怪不得老人不肯拆。这位老人家的牌匾上写着“辅翼国政”,是清朝道光皇帝亲笔题写的,至今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了,这座宅子也有200多年的历史了。

屋主后来和开发商解释了,他的祖上是一位清朝的二品大官,叫做任德润,这宅子是他们的祖宅,建立与1775年,到了1838年才修建完成,是他们家四代人的心血,到现在已经有245年的历史,他自然是不敢把祖宅卖掉。

除此之外,这位老人表示,如今中国的古建筑变得越来越少了,这栋宅子的历史悠久,建造工艺也非常精致,他实在是不忍心这样的作品,就这样被拆除了,新房子在哪里都可以建,到这种老物件,拆一件就少一件。

而政府部门听说了这件事后,也找了专家来鉴定这所老房子,专家表示,这确实是一所具有非常宝贵价值的古建筑,因此政府部门放弃了对这座房子的拆迁,找到文物保护局,将这里列为文物保护单位,而老人也十分愿意配合,并且同意让所有人来这里免费参观。

面对老旧的建筑,是拆除还是保护,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有不同的选择,你们更支持哪一宗呢,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

河南开发商拆迁的介绍就写这里吧,更多关于河南哪些地方拆迁、河南开发商拆迁的信息可咨询在本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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