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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原告怎么答辩,请律师原告怎么答辩的

请律师 作者:籍鸿卓 2023-02-23 07: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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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交通事故原告如何答辩

法律解析:

交通事故责任 答辩状 的格式如下 答辩人:×××,男,汉族,×年×月×日生, 身份证 号码:×××××,住址:×××省×××市×××,联系电话:×××××,系肇事车辆驾驶人 答辩人:×××,女,汉族,×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住址:×××省×××市×××,联系电话:×××××,系肇事车辆车主 委托 代理 人:广东指针 律师 事务所 被答辩人:×××,男,汉族,×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住址:×××省×××市×××,联系电话:×××××,系 交通事故 伤者 被答辩人:×××××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 分公司 答辩人就原告×××诉答辩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答辩人×××作为车主不应承担本案事故的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 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本案答辩人×××不是机动车使用人,对本案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 被答辩人×××在本案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故应当减轻答辩人×××的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之时为凌晨2时多,依常识判断,答辩人很难想象道路上有行人走动,因此被答辩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 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的规定,在本案中应相应减轻答辩人×××的事故责任。故根据本案的事实,答辩人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为宜。 三、被答辩人主张的 赔偿金 额部分与事实不符或无相关证据佐证,不合理部分应予驳回。详述如下: 1、被答辩人主张×元 医疗费 ,其中×元无票据佐证 “×××人民医院财务部”出具的医疗费×××元的相关证明无加盖任何印章,真实性存疑,法院应予以查明后依法裁决。 2、被答辩人主张×年共×元的后续治疗费无依据。 结合被答辩人的实际年龄,被答辩人的后续治疗费应以5年标准计算,不合理部分应予驳回。 3、后续拆除腰椎内固定费用不持异议。 4、后续双下肢康复治疗费不持异议。 5、床垫费不持异议。 6、住院伙食补助费不持异议。 7、被答辩人主张的×元营养费请求无依据,应予驳回。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营养费应严格根据受害人 伤残 情况及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本案中,无医疗机构关于营养费的相关意见,故营养费主张无依据,应予驳回。 8、被答辩人主张×元的住院期间 护理费 不合理,不合理的部分应予驳回。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本案中,无证据显示需要多名护理人员。 9、被答辩人主张×年共×元的出院后护理费无依据,不合理部分应予驳回。 根据××市××人民法院关于处理交通事故的相关会议纪要中关于定残后的后续护理费,完全护理依赖以5年计算,不合理部分应予驳回。根据原告的年龄、身体状况及答辩人的经济状况,护理费应按年支付为宜。 10、被答辩人主张的误工费损失×元无事实依据,应予驳回。 被答辩人已达到 退休年龄 ,且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收入状况,故其主张的误工费按每天×元的标准计算无依据,因此其误工费应按×年××市月 低工资标准 ×元计算,不合理部分应予驳回。 11、交通费×元无相关票据佐证,不合理部分应予驳回。 12、轮椅费与实不符,不合理部分应予驳回。 13、 伤残赔偿 金×元请求不合理,应以农村标准计算实际赔偿金应为×元,不合理部分应当驳回。 被答辩人×××无论是其身份证住址,还是其户口本上的户别均为“农业家庭户口”,其提供的 居住证明 只有居住要素,没有收入要素,因此被答辩人的 残疾赔偿金 应以农村标准计算,不合理部分应予驳回。 14、鉴定费×元不持异议。 15、 精神损害赔偿 金×元请求数额过高,应以×元为宜,不合理部分应予驳回。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过错其程度减轻或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因此,被答辩人请求×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过高,不合理部分应予驳回。 四、被答辩人诉请的各项赔偿及损失应先由第三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担责任。 涉案车辆于×年×月×日在第三被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处分别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在第三被告承保的保险有效期间内。因此,原告诉请的各项赔偿及损失应先由第三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原告与答辩人、第三被告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担责任。 五、被答辩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已向伤者支付×元治疗费,应在相应赔偿金额中予以扣除。 综上,望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做出裁决 此致 ×××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 民法典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起诉离婚原告怎么答辩?

在 离婚 案件当中,当事人双方一般都会聘请 律师 来为自身争取离婚后的权益。在起诉原告的过程当中,需要准备相关的起诉资料与证明。律师同样也需要进行答辩维护当事人的权益。那么 起诉离婚 原告怎么答辩呢?下文中就进行了相关的分析与说明。 起诉离婚原告怎么答辩? 1、答辩期间 被告在收到 起诉状 副本、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涉外案件当事人另有规定),可以提出 答辩状 ,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辩驳。被告或被上诉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被告对受诉法院 管辖权 有异议的,必须在 一审 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2、答辩期间应注意的问题 (1)补足应提交的 证据 ,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根据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 立案 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 上海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如果是第二种举证期限,问题就不大了,在开庭前交纳就可以了。如果是第一种举证期限,一定要按时交证据,否则,很可能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处于被动。 (2)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根据 民诉法 的规定,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但是,由于法院开庭的时间,会影响双方庭外调解的进度以及成功率,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显得尤为必要。另外,如果对方交纳了答辩状,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得知,并收阅,这样可以了解对方的心里动态。 (3)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虽然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法庭上见”。起诉到法院,在某种程序上讲,更能促使双方认识到客观事实,更能认真审视自己的离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期间仍与对方联系调解事宜,也是必要的。 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 诉讼 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 结婚 、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好打印,但末处必须手签名; 从上文中的内容可以得出,针对于起诉离婚原告怎么答辩该问题来说需要从律师与当事人两方面进行准备。在准备答辩的时候需要对开庭中的时间等进行充分的了解,除此之外,还需要收集证据进行充分的准备。与此同时,需要对于协商离婚始终保持不放弃的态度。以上即为起诉离婚答辩方面的内容。

如何写原告答辩状

原告不写答辩状,应当是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起诉状提出的答辩文书。

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高的文种之一。但是,原告没有答辩状,都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提出的答辩文书。

民事答辩状在两种情况下提出:一是原告向第一审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就诉状(起诉状)提出答辩状。二是案件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就上诉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和上诉人的上诉状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将副本送达被告或被上诉人,被告或被上诉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的写作格式:

1、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并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还要写明他与答辩人的关系。如委托律师代理,只写明其姓名和职务。

被告人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人)的,先列写答辩人及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职务。再另起一行,列写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职务。

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不用单独列写,可在下面的答辩理由说明起诉人和上诉人是谁,起诉或上诉的案由是什么。

3、写明答辩事由。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和上诉案件答辩状其事由的写法不同。现分别说明如下:第一审案件答辩人是被告人,答辩事由的具体行文为:“因××(案由)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上诉案件答辩状的答辩人是被上诉人,答辩状具体行文为:“上诉人×××(姓名)因××(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事判决(或裁定),提起上诉,现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理由 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①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开庭原告怎么答辩

原告不写答辩状,应当是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起诉状提出的答辩文书。

【法律分析】

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高的文种之一。但是,原告没有答辩状,都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提出的答辩文书。在民事诉讼中,要根据原告的具体诉讼请求及相应的理由来进行答辩。主要的可以从以上几个方面来答辩:1、原告据以起诉的事实或理由是否成立。2、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原告起诉的证据是否充足。4、答辩人对本案是否负有责任或双方责任的大小。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二十六、 将第一百一十条改为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项改为二项,作为第一项、第二项,修改为:“(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将第一百一十三条改为第一百二十五条,修改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起诉离婚原告怎么样答辩

在离婚案件当中,当事人双方一般都会聘请律师为自身争取离婚后的权益。在起诉中原告的过程当中,需要准备相关的起诉资料与证明。律师同样也需要进行答辩维护当事人的权益。那么起诉离婚原告怎么答辩呢?原告诉说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由被告进行答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涉外案件当事人另有规定),可以提出答辩状,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辩驳。被告或被上诉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被告对受诉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必须在一审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另外需要注意,离婚纠纷是身份权利的纠纷,除非特殊情况,一般都是要双方当事人出庭的,不会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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