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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劳动合同问题请专业律师解答的信息

请律师 作者:纪易蓉 2023-02-23 06:37:44

今天给各位分享一下关于关于劳动合同问题请专业律师解答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劳动合同续签问题,请专业律师回答

你好:

1、 如果公司维持条件或者提高条件,要求续订,你不同意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工资不变,岗位多了,说与降低条件,不签订合同,公司要给你7.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距离远了,也属于降低条件,同上。

3、岗位相同,如果工作量也相同,那属于维持条件,你不签订,没有经济补偿金。

4、奖金这一块由于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你也没有办法证明你们之间有过类似的约定,所以主张起来比较困难。但是你可以从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出你每月的劳动报酬,以这个作为标准,后面的合同如果降低条件了,你可以不签订。但是已经签订了,就比较困难了。

求专业律师解答劳动法问题,不胜感激

1、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员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员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依据用人单位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索赔培训费,只限于“出资培训”的范围。具体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委托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培训中心、职业学校代培学生;

(二)出国或异地培训、进修、研修、做访问学者等,其费用包括各种学杂费、往返交通费、置装费和在外期间生活补贴。用人单位需提供的支付凭证,主要指员工培训的学杂费等,一般不包括聘请讲师和添置设备的费用。公司给员工提供的是“企业内训”,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支付凭证,员工可拒绝赔偿。

劳动合同法律咨询

1、签订劳动合同是双方自愿的,他们叫你当场签订但并没有限定时间啊,你可以详细阅读内容再签订的!

2、工资 的确定是按照劳动合同里面约定的数额发的,假如用人单位未经你同意修改则是违反合同的,先跟单位协商,不行的话这时你可以到工会去讨说法,实在不行就去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关于劳动合同问题 请专业律师解答

肯定能得到,谁付工资由谁赔

第一、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你要懂相应的程序)

第三、(推荐)申请法律援助,司法局都设有法律援助中心,免费打官司

劳动纠纷寻求专业律师解答,越详细越好。

职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到期离开,要求结清工资。用人单位扣押工资违法,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号码12333。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同样可以投诉。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订立协议约定过服务期,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约定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且劳动者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其他扣押工资的理由都是违法,可以投诉解决。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关于关于劳动合同问题请专业律师解答和的介绍到此,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答案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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