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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性质有几类,房屋产权性质有哪4种

城中村改造 作者:营问玉 2022-11-12 02:45:02

本篇文章给大家聊聊房屋产权性质有几类,以及房屋产权性质有哪4种对应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房屋性质有哪些分类?

房屋性质分类的四种常见类型::

一、商品房

商品房是开发商建在国有土地上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够办理产权证和国土证,是可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按照用途可以分为:住宅用房(70年产权)和非住宅用房【(50年产权:工业、教育、文化)40年产权(娱乐、旅游)】

二、公房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是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

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可上市交易的公房包括已购公房(房产房)、央产房;不可上市交易的公房比如军产房、校产房。

三、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一类经济适用房:商品房(限价)、经济适用房: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综合地价款(2008年4月11日之前的按成交价交10%,之后的按“差额”的70%缴纳)

二类经济适用房:康居房、安居房、回迁房、安置房:拿到房产证可以交易、交3%土地出让金

四、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产权证房屋性质分为哪些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房屋性质其他是指除明确规定以外的房产性质。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1)国家所有住宅。(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房屋产权有哪些类型

房屋按产权性质总共分为八大类:国有房产、私有房产、集体所有房产、股份制企业房产、联营企业房产、港、澳、台胞房产、涉外房产、其他房产。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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