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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强制拆迁事件开发商,深圳暴力拆迁

开发商 作者:清睿慈 2022-12-02 04:21:02

今天给各位分享深圳强制拆迁事件开发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深圳暴力拆迁进行讲解,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什么是暴力拆迁 全国各地暴力拆迁案例

一个房屋被强拆,没人承认,最终判决区政府承担责任,区政府不服上诉,但法院判决区政府上诉不成立,驳回沙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18)粤行终918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吴维凯,区长。

委托代理人:张广贤,潮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委托代理人:李潮揭,广东正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鑫信服装厂。

经营者:李鑫华。

委托代理人:王卫洲,姜泉,均为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原告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鑫信服装厂(以下简称鑫信服装厂)诉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潮安区政府)强制拆迁行政纠纷一案,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4日作出(2017)粤51行初10号行政判决。上诉人潮安区政府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7月14日,潮安区政府发布《关于广梅汕铁路龙湖南至汕头段增建第二线及厦深联络线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通告》(安府[2014]18号),该通告的主要内容为,“一、广梅汕铁路龙湖南至汕头段增建第二线及厦深联络线起于我区金石镇湖美村,止于庵埠镇梅溪村,途经金石、龙湖、东凤、彩塘、庵埠等五个镇。征地拆迁范围为:广梅汕铁路龙湖南至汕头段增建第二线及厦深联络线主线路段及站场的征地红线图界内,具体以标示红线或界桩为准。二、征地拆迁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及附着物因工程建设需要征用拆迁的,由其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下称被拆迁人)与区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补偿标准按《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三、征地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应在接到拆迁通知书并办理有关补偿手续后十五日内自行拆迁;逾期拒不拆迁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迁。”原告鑫信服装厂的房屋位于潮州市潮××区××镇××社村,在此次征收范围内。2017年2月15日,原告鑫信服装厂尚未与被告潮安区政府达成征收补偿协议,被告对原告的房屋实施了拆除行为。原告认为被告的拆除行为违法,于2017年6月15日向原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确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的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原审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是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责任主体。根据上述规定,被告潮安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后,应就补偿与被征收人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政府应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在法定期限内,被征收人既不复议又不起诉,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政府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本案中,涉案房屋位于征地拆迁的征收范围内,被告在既未与原告达成征收补偿协议及未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又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自行将原告的房屋拆除,该拆除行为显然违反法律规定,故原告请求确认被告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的理由成立,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确认被告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拆除原告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鑫信服装厂房屋的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被告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负担。

潮安区政府不服原审判决,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主要理由如下:1、上诉人对原告房屋实施的拆除行为合法,符合相关法律程序。根据铁道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建设广梅汕铁路龙湖南至汕头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因工程建设需要征收用地,上诉人也就相关征收事项发布通告。被上诉人厂房用地部分属征收范围其红线内。2015年10月,受广梅汕铁路增建二线及厦深联络线潮安协调办(以下简称协调办)的委托,广州国测规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本案被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数量、面积以及房屋附着物数量等情况进行清点,确认了征收范围内房屋及附着物情况。经委托评估机构初步评定,被上诉人被征收范围内包括国有用地、集体用地、附着物补偿款为人民币5328847.34元。在拆除被上诉人房屋之前,龙湖镇政府已通过原上社村干部李锐芝、上社村现任干部李桂华及市头村书记黄俊建等人从中协调,征得被上诉人口头同意先拆除征收范围内建筑物,龙湖镇政府也已将上述补偿款5328847.34元支付到被上诉人所在村的帐户。在拆除过程中,并没发生冲突,一切都比较正常进行,相关施工单位还根据被上诉人的要求,对被上诉人被拆除后剩下的财物采取了一些保护措施。2、涉案拆迁事项属高铁项目,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各级领导非常重视,省政府领导明确要求项目工程应于2017年底完成,时间短,任务重,征收工作刻不容缓。上诉人只能全力以赴,确保施工单位能按时施工。对被上诉人的房屋拆迁工作是在协调后取得被上诉人口头同意基础上进行,对被上诉人的征收补偿数额的确定是公平、合理,虽被上诉人目前仍对征收补偿数额有异议,可通过继续协商或法律程序解决,但这不影响上诉人对房屋拆除的合法性认定,上诉人的行为不属违法。

被上诉人鑫信服装厂答辩称:第一、潮安区政府所称“口头同意”完全不存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房屋强制拆除之前关于征收程序、补偿存在很大的争议,上诉人为维护权益先后对被上诉人的不履行公告的法定职责、龙湖镇强拆拆除通知书等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并在强拆之前,鑫信服装厂得知潮安区政府将要组织强拆的消息后,专门委托律师向区政府发布律师函要求其停止实施。截止目前潮安区政府未向鑫信服装厂支付任何补偿。二、潮安区政府从未发布正式的房屋征收公告、征收决定,也未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其征收行为没有依据,无权强制拆除鑫信服装厂房屋。三、潮安区政府既未与鑫信服装厂达成补偿协议,又未对鑫信服装厂作出补偿决定,严重违反先补偿、后搬迁的规定。四、潮安区政府进行强拆既未依法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也未进行催告和听取鑫信服装厂陈述申辩,程序严重违法。五、潮安区政府不具有强制执行权,不是执法主体,其在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被允许的情况下强制拆除鑫信服装厂房屋,严重违法。六、潮安区政府作为行政机关,在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公然非法强制拆除鑫信服装厂房屋,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并赔偿鑫信服装厂损失。

经审查,本院对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案中,涉案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上诉人潮安区政府在未与被上诉人鑫信服装厂达成征收补偿协议或者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且未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的情况下,自行将鑫信服装厂的房屋拆除,该拆除行为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定。上诉人潮安区政府上诉主张,其是在口头征得被上诉人同意的情况下实施涉案拆除行为的,但被上诉人对此予以否认,且上诉人在诉讼期间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对该上诉主张,本院不予采信。因此,原审法院经审理判决确认本案潮安区政府拆除鑫信服装厂房屋的行为违法,并无不当,本院依法予以维持。上诉人上诉主张,被诉的拆除行为合法,拆迁工作是在协调后取得被上诉人口头同意基础上进行,对被上诉人的征收补偿数额的确定是公平、合理的等,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等,因理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林俊盛

审判员窦家应

审判员李婉鸣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刘桂宜

强制拆迁的拆迁大战是怎么回事?

强制拆迁: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拆迁大战:

---摘自经济半小时

强制拆迁事件概览

(记者:鄢闻余 摄像:白羽)

我们来关注强制拆迁的话题。在节目开始,我们先来看一段惊心动魄的拆迁场面。

“你们是哪个法院的,也没有法院的判决书,如果没有,就是强占我的土地,侵犯我的财产。”

这名站在楼顶上的女士名叫潘蓉,在发生前面片子所记录的那一场冲突之前,潘蓉的家是一幢建筑面积480平米的四层小楼,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潘蓉和丈夫张其龙都出生在这个区的乡镇。上世纪90年代夫妇二人到新西兰留学,之后又取得了新西兰的国籍。2004年夫妇二人回国,把属于张其龙父亲的一所农村住宅翻盖一新,张其龙也开始回到国内工作。然而2008年,潘蓉接到的一纸虹桥机场交通枢纽的拆迁裁决,打破了他们一家平静的生活。上海机场集团要兴建机场的交通枢纽工程,而潘蓉的这栋小楼正好位于这一工程项目的范围之内,因此潘蓉一家必须在期限之内办理原先的住所,房屋将做拆除。作为房屋被拆迁的补偿,潘蓉获得每平米761元的房屋重置补贴,以及1480元的土地补偿。计算下来潘蓉的拆迁补偿是67.3万元。

上海市居民潘蓉:“我就跟动迁组说,我说你那个价格评估出来67万,那样我给你70万,你就跟我买一个跟我差不多屋况的,如果跟我一模一样那我就为难你了,就跟我差不多情况的这个房子,你给我去买一个,他说这不可能的。”

潘蓉所在的闵行区是上海市最大的行政区,临近虹桥机场。在住宅市场上,它属于上海市的四类地区,类似的房屋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早已经高达每平米1万5千多元。潘蓉的住宅虽然不是商品房,但是这套小楼,仅仅靠一层二层的向外出租,就能获得每月4000元的租金。潘蓉用常识来衡量,也觉得这个补偿价格显然不符合市场。因此潘蓉一家商量决定:既不认可这个评估,也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潘蓉:“你不能把我那只羊牵走了,然后拿一只鸡来跟我说,我这只鸡很漂亮,然后你看他会下蛋,会怎么样,硬塞给我,我不要,你还是把那只羊牵走了,那不行的。”

不能进行协议拆迁,上海市闵行区的这个虹桥枢纽工程还得要顺利进行下去,在履行了告知,送达拆迁行政裁决书15天以后,潘蓉仍然没有搬走,闵行区政府启动了了对潘蓉的房屋进行强制拆迁的程序。

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政府副镇长高宝金:“碰到矛盾做工作,做不听的按照程序走,也只有这个办法,你其他没有办法。”

高宝金,华漕镇政府副镇长。也是主管镇里拆迁工作的领导。在实施强制拆迁的当天,高宝金也在现场,协同闵行区政府以及公安、消防、城管以及闵行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等各有关部门组织执行强制拆迁。

深圳严禁开发商私下进驻城中村

在深圳,今后或许很难看到几家开发商同时“抢”拆迁户的局面了。

6月1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加强城中村更新的服务与监管,进一步规范集体资产管理,严禁开发企业私下进驻城中村,杜绝开发企业私下倒卖,降低改造成本和社会风险。

一位在TOP10房企负责旧改拓展的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若干措施》的发布,会让房企在介入城市更新项目时做慎重考量,对前期自有资金投入做更严格的控制。

旧改项目混战或被终结

通过招拍挂拿地难度加大且成本渐高,而旧改项目的利润则相对丰厚,这使城市更新项目成为开发商争夺的“香饽饽”。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一直以来,深圳一个城市更新项目往往会同时进驻两家及以上的开发商进行拆迁意愿征集,而这经常会导致开发商之间出现纠纷以及拆迁补偿标准的提高,而这当中不乏知名房企的身影。

如2015年,深华发A(000020,SZ)及其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万科三方合作开发深圳光明新区华发工业区旧改项目。然而仅一年后,深华发以拆迁导致进度落后、万科更改规划等理由要求万科退出。万科则以武汉中恒集团未按时履约而提起仲裁申请。2017年的一份裁决书显示,万科在此次纠纷案中胜诉,深华发、武汉中恒集团需要向万科支付违约金。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纠纷案尚未明确解决的2016年12月,武汉中恒集团又与华侨城展开了合作,其中就包括光明新区华发工业区旧改项目。

再如位于深圳罗湖的碧波花园小区旧改已拖延了8年,联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实业)和恒大城市更新项目部(以下简称恒大项目部)都在开展碧波花园小区的城市更新相关活动。

直至2018年8月,罗湖黄贝街道办的一纸通报显示,联美实业已提供证明其系合法合规市场主体及授权在小区开展各项工作的相关材料;恒大项目部负责人则表示,停止在碧波花园开展城市更新业务的一切活动。

房企介入村改将更慎重

《若干措施》指出,要公开透明选择市场主体。涉及以集体资产为主的城市更新项目,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应在区政府监督下,以公平公正、民主透明为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市场主体。全过程公开招标过程,杜绝少数“村官”与开发企业操纵集体决策,保证村民真实意愿得到体现。

合一城市更新集团董事总经理罗宇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以往村集体资产通过平台交易选择合作主体,往往采取竞争性谈判模式,但此次明确要求用公开招标方式,是否取消竞争性谈判值得市场高度关注。在村改前置介入窗口关闭后,村企合作必然需要探索新模式。对开发商而言,或许将无法前置介入村改项目,也更难提前锁定项目的开发权。

一家深圳本地房企旧改人士也认同这一看法,“没办法直接与拆迁居民沟通,不能大范围了解拆迁居民的想法,没办法利用动员大会方式广而告之”。但因为该企业对城市更新项目目前还只是试水探索,所以影响不大,影响较大的主要是依靠旧改项目的企业。

罗宇同时指出,从《若干措施》的条款可以看出,新政策既重申了计划清理要求,以时限倒逼市场主体加快项目实施推进;同时也提出积极面对搬迁问题找解决方案的途径,更有要求严禁倒卖旧改项目。可见,加强项目熟化实施专业能力,改变短炒倒卖思路和模式,已经是旧改房企的必然选择。

上述TOP10房企人士告诉记者,《若干措施》的发布,会让他们在项目介入时做慎重的考量,对前期自有资金的投入做更严格的控制。因为城市更新难度最大而且无法回避的问题是项目的拆迁进度,如果对于项目没有深入了解的公司,不管招标方案如何设定,项目在哪个阶段启动招标,都是不敢贸然去应标的。“以后我们会更加注重项目合作方的拓展,毕竟很多外来房企在更新熟化这一块是缺乏经验和资源的,如果有优质且实力相当的合作方,我们更愿意做风险小的二级开发。”

事实上,外来房企和旧改经验丰富的本地房企合作已成为趋势。今年5月,阳光城就与“旧改王”佳兆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积极推进在粤港澳大湾区及周边区域房地产开发领域范围内的合作。此前,滨江集团也是与深圳安远控股合作在深圳龙华开发一工改项目。

深圳“狮子大开口”的钉子户,索要3亿拆迁款,结果怎样?

中国的发展现状可以用“日新月异”来表达。因为经过几千年的变化,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每个人的衣食住行,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特别是住房问题,从原来的砖房到现在的高层建筑,经历了一个世纪的变化。

我们的城市需要现代化,房子需要改造。只建看起来更先进的现代房屋。但是,在建设过程中,开发商会遇到一些更棘手的问题。也就是说,拆迁人不同意拆迁。这就是“钉子户”。今天我们来谈谈深圳的钉子户。

说起深圳,你一定认为这里的发展非常快,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很高。但是这个地方也在不断地改变着旧的东西,创造新东西的方式。深圳有钉子户。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开发商向开发商索要3亿拆迁金。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来看看吧。

2002年,深圳一些贫民窟的房屋被开发商购买并翻新。这也是中国整个房地产行业开始发生变化的时候。这个地区的人都得到了他们想要的拆迁钱,最好的得到了1000万元。2002年,1000万元是“天价”。然而,有些人并不同意开发者的要求。他觉得自己的房子位置好,但开发商给他的补偿太少,所以他拒绝搬家,并要求3亿元的赔偿。

这个数字实在是太多了,开发商给不了,另一方面,如果给了,那就是纵容家族狮子开的情况。所以,他们决定不拆除这个家庭,放弃这个家庭的房子,绕过这个房子,开始拆除项目。

钉子户也有点惊讶。别叫我撤资。我觉得被遗弃了。居民们已经住进了高档住宅,但房子却“静止不动”。

现在它被更多的现代建筑所包围,所以很多外国游客来这里,对房子感兴趣,并成群结队地参观房子。现在的房子已经成为“网红景点”,这并不是房子的最终结果。因此,搬家目的地一定要马虎,不能一时贪得无厌,让自己处于尴尬境地。

深圳最惨钉子户,扬言没一个亿不搬,现在怎样了?

相信很多人都有一夜暴富的梦想,但是很多人只能是想想,对于一部分人则就是能够实现的,这一部分人就是拆迁户,拆迁户如今成为了人们眼中的“暴发户”,可能一夜之间就能从农民转变成一个身价几百万的富豪。而我国近年来一直在不断的发展,很多城市一直在不断的建设,在这其中就会出现拆迁的现象,而在城市中拆迁户也是越来越多,很多拆迁户就成为了人们眼中的“富豪”,因此给他们的头衔也是比较多的。介绍的是深圳最惨钉子户。

在深圳湖北村有着这样的一个钉子户,当时这里被列入拆迁范围,开发商致力把这里打造成为一处繁华的商业区,所以开发商给予村民们的赔偿也是非常多的,很多村民对于给予的赔偿也都是非常满意的,开发商根据每户人家房子的面积除了给予一定的钱之外,更是还会拿房子来弥补,说到底,这样的赔偿对村民们来说是有优势的。

但是总有人不满意,在这里就出现了钉子户,开发商当时给予钉子户家的补偿让众人听来也是非常合适的,除了给予1000万赔偿金之外,更是还会拿3套房子作为补偿,由此也可以看出这个地片是非常值钱的,但是钉子户总是觉得这样的补偿远远达不到自家房子的价值,更是扬言没有一个亿不搬走,显然是有点无理取闹了,开发商见钉子户如此无礼,再怎么商量钉子户都是誓不罢休的样子,所以开发商也只好放弃拆迁他家的房子。

在工程开启之后,周边的房子都已经被拆掉,钉子户家就被拆成了一座“孤岛”,看上去非常的别具一格,其实开发商本身也是受委屈的,在开发商最初的预想内是想把这里所有的土地都包揽,但是由于出现钉子户显然与设想的不一样,但是对于钉子户大口开价也是绝对不会答应的,不过开发商还会想其他合理的办法,对于钉子户来说就显得太格格不入了。

在早期的时候深圳的房价也并不是很高,但是随着深圳在不断的发展,深圳的房价也逐年呈现上升趋势,所以没过几年钉子户看到这样的趋势,明显是后悔了。钉子户最终的结果是在无奈之下,主动找到开发商要求其拆除,但是结局也是比较卑微的,钉子户居然连最初的1000万赔偿款都没有拿到,更别说当初想要1亿的赔偿了,真的是有点自讨苦吃了。

遇到深圳强制拆迁事件开发商和深圳暴力拆迁的问题应该立即联系专业律师,通过律师专业的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和熟练的诉讼、谈判技巧,利用前期收集的证据和资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由江南平台app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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