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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屎在衣服上怎么洗

怎么洗 作者:孟秀慧 2022-07-30 18:59:31

蜜蜂屎在衣服上怎么洗,疯了吧!浙江一小区竟有人养这个!邻居家晒的被子满是...

本文为杭州交通91.8综合发布

来源:处州晚报(czwb2151666)

已获授权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见过小区里面

有人养猫、养狗,甚至养猪当宠物的

然而丽水厦河小区一户人家

居然在家里养起了蜜蜂

邻居们可就遭殃了……

近日,家住丽水市区厦河一区的李阿姨联系记者,称隔壁邻居在小区里饲养蜜蜂给附近的居民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不仅晒在阳台上的被子全都是蜜蜂的粪便,还时不时有居民被蜜蜂蜇到。

老大爷阳台养蜜蜂,邻居深受其苦

据李阿姨介绍,养蜂的是一位70多岁的老大爷,已经养了将近有五、六年时间。

6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厦河一区,找到了李阿姨所说的蜂箱——就在一幢四层高的楼顶阳台上。

记者拍摄的到蜂箱的照片

阳台上搭着雨棚,透过阳台的栅栏,可以隐约看到四只蜂箱。虽然当天是阴雨天气,但蜜蜂仍旧不停地从蜂箱里飞进飞出。李阿姨的家与这些蜂箱只有一墙之隔,为了防止蜜蜂飞进家里,除了阳台其余窗户全都紧闭着。尽管如此,记者看到,李阿姨家阳台外的墙壁上以及玻璃窗上均有蜜蜂粪便的痕迹。

衣服上残留的蜜蜂粪便

不仅如此,李阿姨晒在阳台的被子饱受蜜蜂的摧残,洁白的被单上沾满了蜜蜂的粪便,全是斑斑点点的褐色痕迹。“可不止被子啊!还有很多衣服上也有,洗都洗不掉!”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李阿姨拿出了遭殃的被子。记者看到,总共四五条被子上全是斑斑点点的痕迹,有些“惨不忍睹”。

被子上残留的蜜蜂粪便

“一不注意人还会被蜇,虽说毒性不比那些养在山里头的,可也要肿个两三天吧!”李阿姨抱怨说,不仅仅是她家,住在这附近的不少邻居也都有同样的遭遇。

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一位路过的中年男子告诉记者,他也是住在养蜂大爷的对面,同样忍受不了常年受蜜蜂的倾扰。他说:“要是能移走当然是最好了,再说这旁边就有一个幼儿园,蜜蜂养在这里,小孩子也可能会被蜇啊。”

养蜂是为了吃蜜养生

执法局表示会上门处理

为详细了解养蜂纠纷,记者来到了养蜂人家楼下,敲了敲老大爷的家门,但一直没有人开门。

网络配图

随后记者辗转得到了养蜂大爷儿子徐先生的电话。徐先生说,对于老人家养蜂一事,他也曾多次劝说,但老人家非常固执,坚持要养蜂。“老人家比较注重养生,觉得吃蜂蜜比较好,又不放心市面上那些贩卖的蜂蜜,所以几年前就开始自己养蜂了。”徐先生表示自己回去之后会再次对父亲进行劝说。

为了养蜂这事厦河村的网格员王雪林,也多次劝说老人,但也没有效果。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紫金中队的副中队长李俊告诉记者,根据现有的市容管理条例,对于在市区养殖活禽家畜是有相关的规定的,但养殖蜜蜂并没有说明。“毫无疑问,在城区养殖蜜蜂存在安全隐患,而且也对其他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所以我们随后会上门开展工作,协调处理,尽力劝说老人家不再养蜂。”李俊说。

律师表示:

养殖不当将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

那么在城市居住区养蜂究竟合法吗?浙江汇时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国焘,就此作了解答。

第一、蜜蜂属于攻击性动物,不适合在居民区养殖。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养蜂管理办法(试行)》,放蜂的蜂场原则上应当间距1000米以上,并与居民区、道路等保持适当距离。

第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机关可进行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从民事责任上看,蜜蜂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和危险性,如果市民或者小朋友被蜜蜂蜇到,养蜂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从环境卫生角度看,丽水市城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对于动物排放的粪便及污染物进行了规定,养蜂人养殖的蜜蜂排泄出的粪便影响了李阿姨的家庭卫生,其次蜜蜂的粪便也会造成城市环境污染,养蜂人若没有及时清理,或者排除妨害,恢复原状,也可能面临罚金处罚和民事责任。

甜了自己,却苦了别人!

认为老人的行为太自私的点

蜜蜂屎在衣服上怎么洗,谁家的蜜蜂脏了我的衣服?这6箱蜜蜂害苦了居民

小孩被子上残留的蜜蜂黄色污渍。

昨天上午,被蜜蜂折腾得团团转的陈志荣大伯再也无法忍受,拨打杭州12345市长热线诉苦:你们晓得不,我们全家都要被蜜蜂搞疯掉了!它拉出来的黄色的屎,整片沾在好不容易晒干的衣服上,我们又得重新全部再洗一遍。可是谁知道,衣服都搓破了,黄色屎块还留在上面。这个情况已经折磨我们快两年了,没法忍了……

得到线索后,记者赶往陈大伯居住的拱墅区小河社区和新南苑了解情况。

拿着苍蝇拍驱赶蜜蜂

一家人为蜂屎苦恼不已

陈大伯家的阳台围杆上,残留着蜜蜂黄色粪便。

“陈大伯,我们已经到小区门口了,你具体住在哪一幢?”

“在那里等着,我来接你们,可算等到你们了。”

“陈大伯,不用接我们,告诉我们几幢就可以,我们找过来。”

“你们不熟悉小区,七拐八拐浪费时间,这事把我急死了,一分钟我都不想再耽搁。”

挂断电话,记者按照陈大伯要求,在门口等候。不到一分钟,就看到陈大伯喘着粗气疾步跑过来:“走走,快去我家看看。”

没有任何寒暄,陈大伯在前面带路。“元旦天气好,我们把衣服晒到阳台外面,总共20件衣服,18件衣服上都有蜜蜂拉的黄色的屎块,我媳妇都快哭了,你说这算什么事情呀。”

“咳——”陈大伯咳嗽了一声,顺了口气,“往这边走,坐电梯上去。我们家住在小区4幢9楼,旁边花园有人养了6箱蜜蜂,一出太阳,蜜蜂就飞到我们楼上四处拉屎,可郁闷了。”

说话间,电梯到了9楼,陈大伯拿出钥匙开门。

“哎哟,记者同志来了。”刚打开门,陈大伯的妻子、亲家公和儿媳妇全围了上来。“早知道你们会来,那些衣服就不洗了,全是黄色屎块的阳台也不擦了。不过,还有很多残留,我带你们去看。”陈大伯的妻子立马领着记者往阳台走。

“啪、啪、啪……”陈大伯的妻子刚打开阳台大门,就看到一名中年妇女右手拿着苍蝇拍不停挥舞着。

“这是我亲家母,她在赶蜜蜂呢。”陈大伯忍不住摇了摇头,“大冬天拿着苍蝇拍站在阳台上,竟然是为了能好好晒衣服。”

陈大伯的亲家母拿着苍蝇拍,不停地穿梭在晒着的衣服之间,生怕错过任何一只蜜蜂。“我们现在都不敢把衣服拿到外面晒了,因为不到一小时衣服上面就全都是蜜蜂拉的屎。你看看,我为了搓屎块,手都肿了。”亲家母伸出右手,食指关节处有一片明显的红肿。

“最让人心烦的是,我们女士的内衣内裤上也都是黄色屎块。你说内裤隐私部位上沾着洗不掉的黄色屎块,这要怎么穿啊。”陈大伯的儿媳妇忍不住插话,“你看,还有我宝宝的被子,上面留着一块块黄色的残留物,这些衣服上也都是。”亲家母连忙翻给记者看,只见被子上清晰留着黄色印记。“被子衣服都要搓破了。”儿媳妇叹气,“阳台晾衣杆,一天不擦就全黄了,越是颜色淡的衣服,它们越喜欢。宝宝的衣服都是白色、粉色,没有一件能够幸免。”

“不仅是拉屎的问题,蜜蜂还会偷偷藏在袜子里面。我们对面住着的读高中的小男生,去年11月就被蜇了,他早上穿袜子,脚一伸进去,惊动了藏在里面的蜜蜂,急救送到了医院。我们家孙女也被蜇过,就是没那么严重。”陈大伯的妻子说,“现在我们穿袜子前,都得正反掏两遍才敢穿。”

6个蜂箱摆在小区交界处

不清楚蜂箱主人是谁

摆在广兴新村与和新南苑两个小区交界处的蜂箱。

“蜜蜂是谁养的,养了多久,你们知道吗?”

“这就是最大的问题,因为我们都不知道蜜蜂究竟是谁养的!”陈大伯说,“我再带你们去看看蜂箱。”

离陈大伯居住的4幢不远处,有一个小绿化带。“这个绿化带是我们小区和隔壁广兴新村的隔离带,你看,6个蜂箱就摆在两个小区的围墙交界处。”

记者仔细看了看,摆蜂箱的地方,大约1.5米宽,最多供1人通行。6个蜂箱大小不一,使用的木板也多是用废弃旧木材拼凑起来的,边上堆积了不少落叶,像是很久没有人管理过的样子。

“这6个蜂箱摆在这里至少有两年时间了,但究竟是谁养的,养了多长时间,我们谁都不知道。”陈大伯说,蜜蜂的主人他一次也没见过。

“很神奇,也没见谁来收蜂蜜。6个蜂箱就摆在这里,我们也不知道这些蜜蜂究竟能不能产蜜,但蜜蜂的样子就和我们平常在花坛见到的野蜜蜂差不多大小。”陈大伯说,他和蜜蜂“杠上”,是因为2016年11月孙女的出生。“我发现,蜜蜂喜欢在有太阳的日子出来拉屎。我们大人的衣服颜色深,当时都拉在阳台杆子上或者窗户上,我们擦一擦也就过去了。可是孙女出生后,小孩衣服颜色浅,还有奶香味,蜜蜂就全往上面拉屎。孩子越大,换洗的衣物越多,情况也就越来越严重。”

蜂箱主人曾住在隔壁小区

社区贴告示但仍未能找到

“有向物业、社区反映过吗?”

“怎么没反映,可是社区也找不到养蜂人。”

2017年9月,陈大伯找了物业反映情况。因为6个蜂箱被摆在两个小区的围墙交界地,处于“三不管”真空地带,物业告诉陈大伯没法管。随后,陈大伯找到小河社区党委书记徐叶军,可是他依然找不到蜜蜂的主人。

“我们辗转打听,得知蜂蜜主人曾经住在广兴新村,但现在已经不住了。向周边居民询问,都说没注意到蜂箱。陈大伯反映情况后,我们在两个小区发了告示,但也没有人来认领蜂箱。”徐叶军说,为了这6箱蜜蜂,他先后跑了林业、城管等部门,但工作人员也都没有给出有效答复。“没有确定主人的情况下,我们也不敢随便处理。”

“我想起来了。”听完徐书记的讲述,陈大伯拍了拍脑门。“去年12月初,我妻子在顶楼天台上晒衣服,遇到过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子,他对我妻子说,这么高,蜜蜂飞不上来啊。我妻子问他是不是蜜蜂的主人,他顺嘴说了一句‘我不是养蜜蜂的,我就是随便玩玩的’。当时我在就好了。”陈大伯有点懊恼,“这很可能是蜜蜂主人唯一出现的一次,可是我妻子没反应过来。”

养蜂怎能妨害居民生活

社区准备再次张贴公告

故事讲到这里,大家不免会疑惑,神秘养蜂人将蜂箱安放在小区内,这种做法合理吗?

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陈树杨表示,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他说,蜜蜂是昆虫的一种,而昆虫属于动物范围。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同时,第84条也明确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农业部2011年颁布的《养蜂管理办法(试行)》第15条提到,转地放蜂的蜂场原则上应当间距1000米以上,并与居民区、道路等保持适当距离。也就是说,如果养蜂人所养蜜蜂妨害了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或者导致居民被蜜蜂蜇伤,居民可以向物业及社区投诉。若社区在贴出通告15天后,仍无人认领这些蜂箱的,社区有权将蜂箱安置到其他安全位置。当然,居民也可以选择走司法途径,单独或共同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陈大伯说,他不是无理取闹的市民,真的是蜜蜂拉的屎影响了全家人的生活,希望有关方面能尽快解决6个蜂箱。徐叶军说,小河社区准备今天就让工作人员到两个小区张贴公告,15天以后如果没有居民来认领,就对蜂箱做“无主处理”。“这个事情耽搁挺久了,再延误下去可能有更多的居民受影响。我们也会尽快联系相关部门,看看如何将蜂箱处理掉。”

(青年时报 见习记者 胡倩 实习记者 余光灿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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