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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开发商拆迁,集体土地开发商拆迁补偿标准

开发商 作者:杞思枫 2022-11-24 02: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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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集体产权的房子拆迁怎么补偿

法律分析: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依法向支付的款项。

2、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保障其被征土地后农民的生活来源给予的一种生活安置性补偿。

3、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村民意愿,采取以下三种方式给予补偿:在有条件的地区,可选择重新分配宅基地进行自建房,补偿建造房屋的成本价;提供安置房,在“不降低农民生活水平,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补偿原则下,充分考虑公摊面积、容积率等现实存在的问题,进行最低1:1比例置换;货币补偿,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装饰装修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以及宅基地的地价等。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也要予以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对被征地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水井、道路等附着物的价值支付的补偿数额;青苗补偿是指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根据法律的规定,本项补贴归实际所有权人。

5、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进行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补贴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社会保险缴纳补贴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大多参考年龄和征地多少,如:缴费补贴上对年龄较大、征地比例较高的多补贴,对年龄较小、征地比例较低的少补贴。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集体土地拆迁有赔偿吗?集体土地拆迁如何赔偿?

拆迁房屋获得赔偿有时候可以获得比较满意的补偿,很多不懂拆迁赔偿的人在看到别的拆迁户获得大量赔偿后就开始计算着自己的房屋如果拆迁是怎样赔偿的。并不是的房屋拆迁都是在赔偿范围内,那么集体土地拆迁有赔偿吗,集体土地拆迁如何赔偿呢?

拆迁房屋获得赔偿有时候可以获得比较满意的补偿,很多不懂拆迁赔偿的人在看到别的拆迁户获得大量赔偿后就开始计算着自己的房屋如果拆迁是怎样赔偿的。并不是的 房屋拆迁 都是在赔偿范围内,那么集体土地拆迁有赔偿吗,集体土地拆迁如何赔偿呢?

集体土地拆迁有赔偿吗?

1、拆迁对集体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作出 房屋征收 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 收房 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 搬迁 、临时安置的补偿。

2、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制的一种形式。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制形式包括国家。

3、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 建筑面积 等因素,以 房地产市场 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集体土地拆迁如何赔偿?

1、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集体土地房屋有 房产证 ,拆迁赔偿也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补偿;

2、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 集体土地使用权 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

3、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以上就是关于集体土地拆迁是否有赔偿以及如何赔偿的介绍了,集体土地由于其本身就不是属于个人是国家集体,所以拆迁的时候一般是没有补偿的,只是对其土地上的附着物进行赔偿。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能强制拆迁,但需要满足该房违背政策规定的前提条件同时强拆程序必须合法。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先补偿后拆迁,经过法定审批程序可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集体产权的房子拆迁该怎么补偿?

集体产权的房子拆迁应该这样补偿: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三种方式。拆迁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住宅专房屋,拆迁人还应当给予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扩展资料

集体产权的房子发生产权转移可以办理过户的情形包括:1、继承。2、分家析产。3、集体内部调换房屋。因为以上原因办理集体产权房屋过户的,应向乡镇政府房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证、建设规划许可证。2、依法继承的材料,或分家析产协议,或者集体内部调换房屋的协议。

向集体以外的成员出售集体产权房屋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政策,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向集体成员分配宅基地使用权,即用于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成员根据建设规划许可在分配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并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仅可以在集体内部流转,集体外成员不能通过买卖取得集体内宅基地使用权。但如果继承人户口不属于集体,依法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权。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二)依法继承的材料;

(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五)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转移、消灭的材料;

(三)其他必要材料。

因企业兼并、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申请人应当持相关协议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集体产权的房子拆迁怎么补偿?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的规定:在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如果没有对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参照执行的话,人民法院应该予以支持,但应当把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扣除。

1、房屋拆迁补偿,被村民组织制度征用土地的村庄或者村民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的量计算为被拆除如下:(拆除房屋建复位单价结合到新的商品住房+新的多层,每层有面积的平方米)X区域的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屋 。

(3)被拆迁房屋评估选择重置方式的,应当将重置单价合并为新的,由土地征收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土地使用基准价和价格补贴标准同一区域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新建多层商品房的权利,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补偿安置或者未撤销的村民组织制度

(1)未办理城镇户籍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补偿安置;

(2)易地住房条件,可申请土地新的住房,并获得适当的货币补偿定居点村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的中心区域;

(3) 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迁房屋建筑安装单价合并为新建+价格补贴)×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房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外地不具备建房条件的地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等于货币补偿金额的产权房交换,被拆迁人不得在宅基地上申请新房。 其原则应该是,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不会因拆迁而降低。

3、拆迁房屋的其他补偿项目

补偿应该被删除,在过渡期内搬迁搬迁补助费,设备搬迁,临时安置补助费,并增加从逾期过渡期之日起,临时安置补助费。

4、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单位、合营企业等形式,以其他单位和个人联合组织的方式,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非住宅性房屋的,按拆除房屋的建筑价格和重置价格加在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上计算补偿金额。

(2)被拆迁房屋的重建价款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补偿也应被拆除下列费用:设备搬迁安装费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运价格和设备安装价格计算。不能重复使用的设备,按重复使用价格结算。

(4)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给予适当补偿。

5、其他非住宅建筑

住宅连接谷仓和其他结构上的补偿地面上,根据当地的地面,附着物标准执行。

拆迁补偿的方式

1、补偿货币

按理说,有些位于城市周边的集体用地不属于农村。但是要以农村的赔偿标准给予被拆迁人补偿的话,许多被拆迁人都不愿意拆迁。所以,集体用地的补偿标准也需要对国有土地房产的征收赔偿标准进行参照,也就是说,补偿标准需要根据周边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来定。包括临时安置费、拆迁费、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外迁补助费、停业停产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

2、产权置换

所谓产权置换,就是指对房子进行赔付,例如回迁房、安置房等。

当前棚改的整体方向仍然还是选择货币安置的被拆迁人居多,但是今年国开行将棚改审批收回之后,估计将会增加产权置换的比例,但是不管怎么说,拆迁的目的也是为了改善农民朋友的生活水平,就算是集体用地,也需要根据国有土地的统一标准,一般是拆一赔一。也就是说拆一平米,最少补偿一平米。对于棚户区改造,首先考虑的应该是原地回迁。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是: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或者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货币补偿,可以选择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或者二者结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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