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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拆迁物权法,物权法关于拆迁

开发商 作者:雷志国 2022-11-02 17:24:02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开发商拆迁物权法,以及物权法关于拆迁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物权法在拆迁中的应用 100分悬赏

1、“这个共有是什么含义啊?是使用权还是所有权”:

(1)这个共有是所有权,不仅包括使用权,还享有处分权、收益权等权能。

(2)而且,业主对共有部分不仅享有[共同所有]权的权利,还负有共同管理的义务。而且对这部分的共有面积共有权利可以自愿放弃、但对共有部分管理的义务却必须履行。

依据是:《物权法》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2、但是,楼主忽视了一个问题:你把第七十三条中的部分内容省略了,即:“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但的除外”。

也就是说: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和绿地,只有在不属于“城镇公共道路”、不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情况下,才会是业主共有。

3、“在拆迁中是不是说就能把绿地和道路,公共设施的面积平均划到各业主的建筑面积从而得到补偿呢?”:

(1)如果是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和绿地:其所占面积的拆迁补偿应当按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占全部建筑面积的比例来分摊给业主。但现实中,由于《物权法》实施时间不长、人们认识不足的原因,业主的共有道路和绿地确实是经常被开发商“密”掉了,业主不闻不问不维权,当然就没有人过问了。

(2)但如果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或是”城镇公共绿地“、或是明示属于个人的所有的情况下:小区内的道路和绿地的拆迁补偿就不能补偿给来主了:只能补偿给实际所有人。

4、建议:(1)这是一个涉及到现实中很多居民的问题,作为一个居民,在入住的时候就应弄清自己小区里哪些道路、绿地是城镇公共的、哪些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哪些是属于业主共有的,这样在面临拆迁时才能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而且,这项权益不是一个人两具人的,应由业主委员会出面组织或是居民联合起来调查更好。

5、“这些共有面积是不是属于业主的建筑面积呢?”:这个肯定不是,因为这是“共有”,即所有业主共同所有:必须由所有业主共同享有权利、共同履行义务,哪个人想单独处分是不行的;但“业主的建筑面积”却是属于业主“私有”的,可以按自己意愿处分。

开发商征用土地拆迁民房应该得到什么补尝费

土地补偿、房屋补偿、空调等附属设施补偿、搬迁费、安装费,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关于房屋拆迁的物权法

1。按照房地产证上的面积给与补偿,可以依据我国的土地征用制度来得到法律上的说明,楼上的说的重新测量这个问题要看你的房地产证什么时候发的,如果超过30天产生面积上的错误你还没有提出申请,房管局是不予批准测量的。

2.物权法于今年的10月1日生效,当然不起作用了。

3. 请专业的房地产评估公司作出评估,如果说认为赔偿不合理你可以不和他签订拆迁协议,这样他就不敢拆你的了。如果政府行政裁决的化,会站在你这一边的,会给你个满意的答案的。重庆钉子户得到的处置结果很不错,你可以看看。

遇到开发商拆迁物权法和物权法关于拆迁的问题应该立即联系专业律师,通过律师专业的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和熟练的诉讼、谈判技巧,利用前期收集的证据和资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由江南平台app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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