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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搬家租客找开发商,租房者遇到拆迁

开发商 作者:其若华 2022-10-28 23:24:03

很多朋友对拆迁搬家租客找开发商,以及租房者遇到拆迁不是很了解,江南平台app 编辑整理了关于拆迁搬家租客找开发商,以及租房者遇到拆迁的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希望给您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拆迁租户维权问题~

如何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

重要提示:一定要弄清楚拆迁人合法吗?才能开谈!拆迁公司往往利用心理暗示来击败你的勇气.如:政府没有拆不掉的房子!

一、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

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说话要和气,切不可激化矛盾,更不可说没有多少钱我不搬家这类的话。

二、精心设计行政诉讼中止行政裁决

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通过诉讼把拆迁人拖入泥潭,使其迟迟拿不到行政裁决,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根本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这叫釜底抽薪!

三、诉讼期间无权裁决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对被拆迁户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四、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

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最高法院,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五、法院受理后及时启动第二个行政诉讼

法院受理后,即使被拆迁人理由十分充分。绝大多数法院会在最短时间内判决原告败诉。此时要在第一个案子判决前,及时设计第二个诉讼,咱们的目的就是要:拖时间!

六、要求中止第一个行政诉讼,继续采用合法的手段延长第一个行政诉讼案件的时间

1、被拆迁人可在第一个案件一审判决下达的前或后时间内(不可超过二审判决书下达的时间),针对阅卷时了解到的被告所提交的证据所存在的问题,又提起第二个行政诉讼。

2、法院受理了第二个案件后,原告应持第二个案件的受理通知书,主动向第一个案件的法庭提交书面的中止诉讼申请书,请求法庭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第6项的规定,中止第一案的诉讼,法院如不中止仍作出判决,将该判决申诉到北京最高法必被撤销!记住:第一个案件中止的时间越长对被拆迁户越有利。因为拆迁人等不及,就只能自己提高补偿标准。

七、暴力拆迁“强迫交易”的法律后果

笔者曾代理过一件众多被拆迁户提起的第三个诉讼(打三个官司共用了约一年的时间),状告开发商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不合法(此证书是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必要条件),开发商拖不起时间,在行政诉讼第一案的二审判决未下达之前,自己就强行拆除了几十户被拆迁人的商铺房,被拆迁户将报案材料和强拆的录像资料一齐交到******,强烈要求追究强拆者和幕后指挥者的“强迫交易罪”(刑法第226条)的刑事责任、并要求附带民事赔偿(而不是补偿),开发商无法只好答应赔商铺房和经营损失。

八、案件办理与诉讼费用

当然如何办理以上案件,是否需要请内行人或律师代理,这要视被拆迁户的各方面综合情况而定,以上诉讼一人提起是一案,几十人或上百人由于诉讼请求都是共同的,也只算一案,一个案件法院只收诉讼费50元。但不服拆迁裁决的案件,一户是一案,不能并案审理。

九、遭强拆的事后补救

(一)如果有的被拆迁户的房屋在诉拆迁裁决一案中已被法院先予执行强拆了,并且诉拆迁裁决一案的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事后补救的方法是:

1、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如果万一碰到个清官将违法的拆迁许可证给撤销了,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

2、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拆迁申请资料的违法性,通过信访途径进行投诉。

3、将拆迁裁决一案申诉到最高法。

先予执行拆除了房屋,只是判前保障日后执行的一种措施,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已败诉,在该案未结案之前,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案的提起,大大增强了被拆迁人推翻(即撤销)拆迁裁决书的力度,因为法院如果要认定拆迁裁决合法,必然要求拆迁裁决的基础条件――拆迁许可证也要合法,如果出现拆迁许可证被撤销的结果,拆迁裁决必然会被撤销;

后记:这篇文章,想必会引起拆迁人、开发商甚至地方政府的痛恨,但是,基于目前我拆迁法规违宪问题迟迟不解决的现状,为了弱势群体的基本合法权益,笔者撰此文,试图为被拆迁百姓争得更多的谈判筹码,也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违法建筑应该找租客还是开发商?

找开发商啊,既然是违建,就是没有经过审批的建筑物,跟租客没有关系。租客只跟所有人有合同关系。

租客可以获得房屋拆迁补偿吗

一、如果所租住的房屋被拆迁,租客应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搬迁,但要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搬出之后同拆迁人及房东协商相关的补偿事宜。

二、 如果确实因为承租的房屋拆迁导致房屋不能正常租赁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对承租人的装修进行一定数额的补偿,或者直接要求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等损失。

三、对于房屋可能被拆迁的信息,房东应该告知承租人。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双方合同的签订,关系到承租者的利益,并且属于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是不允许进行出租的。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三)租赁房屋”。

房子拆迁跟租客有关系吗

一般来说,我们了解的是拆迁房屋是由拆迁人和房屋的所有人协商清楚后才进行的,因此拆迁补偿款只能是补偿给被拆迁人,而租客作为承租人,仅仅是房子的使用人,并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租客是没有拆迁补偿的。

但是房屋的所有人需要对租客进行安置或者补偿,也就是说租客不是房屋拆迁的直接受偿人,但是房屋所有人需要提前告知房客并与其协商解除租赁关系,另外还需要赔偿承租人为房子付出的装修费、房租、违约金等。

而事实上,如果是通过合法的方式租赁该房屋的,租客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的,其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1、房东与租客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在拆迁期限公布之后才到期;

2、房东和租客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租客是合法的承租人,租赁的房屋并不是违法建筑;

3、被拆迁的房屋是按照私人方式出租的住房。

对于这种情况,如果按照25平方米、30平方米保底计算,对承租人进行货币补偿而不是暂时安排房屋居住时,此时承租人可以获得房屋补偿款的百分之八十,即租客的补偿金额=(市场单价x80%+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而作为房子的主人房东仅仅只可以获得百分之二十的拆迁补偿款。

拓展资料:拆迁补偿多长时间才会下来呢?

拆迁的补偿应该在被拆迁人搬迁之前到位。即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这是拆迁工作中重要的一项原则,不能违背。

1、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的,在签完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就会发放补偿款;

2、如果选择的以房屋置换(赔偿安置房)形式赔偿的,在签完房屋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会一次性补偿1-2年的过渡费用,如果1-2年到期后安置房仍未交付的,会按协议再次补偿过渡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抵押房屋的拆迁,依照国家担保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居住的,由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搬迁补助和临时安置补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租的房子要拆迁了,租户可以要求分配拆迁安置费吗?

哈哈哈,经历过这种怪事,遇到过如此奇葩的人不止我一个啊。

十年前,我家平房就出租过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女人,那女人奇葩得着实让我头疼了好久……那女人先后居住了两年,第一年到期时我告诉她,那附近的房租租金都涨价了,如果她想接着再租,我也得每年涨三百。很正常的事情,结果那女的顿时就暴跳如雷,嘴里咒骂不停,说什么一分钱没有,爱咋咋地,搬家还不走,还必须得接着住,理论了半天,邻居都来劝,最后还是惊动了警察,她才乖乖地老实。本来我就以为这就可以了,可惜我是太小瞧她了。

后来那房子下了动迁公告,她立刻打电话让我去一趟。见面就跟我说:你房子动迁了,是不是得给我些钱啊!我有点懵:我房子动迁,怎么我得给你钱,跟你有关系吗?她振振有词地说,你房子动迁了,得给不少钱,我租你家的房子住,你怎么就不该给我钱呢!!我一听,就赶紧安慰她,放心,你还有几个月租期就到了,动迁告示刚发下来,说不上什么时候拆迁协议才能签好呢,不会影响到你居住的,如果真的在你房子租期没到前我们签好了,我会给你退房租和补偿搬家费的。结果她还是不干:那不行,你现在就给我钱,必须给我!!我一听,头晕无比,就转身往出走,边走边说,现在你就住着吧,没人会影响到你,到时我该给的必须给你的,但不是现在!然后赶紧骑车子跑了!遇到这样的人,我实在是彻底服了。她在后面跟着愤愤地骂:这什么人呢,动迁了也不给人钱!!你等着……我心里暗暗惊到,让我等着,这是要干嘛?

在还有俩三天她房租到期时,她给我打电话:我已经搬家走了。我赶紧回家去看,还没到家门口,几个邻居看到我,立刻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说:哎呀妈呀,你快看看,你租的是啥住户啊,活了几十年没遇到过!!我心里一惊:又怎么了??还没到家门口我立刻就傻掉了,我家的大门呢?我家的大门是对开铁铸的,很大很厚,可现在,那啥都没有了,空洞洞地。邻居告诉我,那女人找人把门费挺大劲卸下搬走了!!并且好像还拉走了很多我的别的东西!我赶紧进屋一看,我的妈呀,真狠,真的是除了房子没拿走,该拉的全拉走了!!更让人大跌眼镜的还在后面,邻居告诉我,那女人居然到拆迁办去作了一通,跟人家说,她租住我的房子,如果他们不给她一些钱,她打死都不会搬走的!!给钱立马搬家!那动迁办的就信了,也没给我打电话,给了她一些钱,她也真立刻搬家走人了。其实她的房租马上就到期了。

我给那女人打电话,问她为啥搬家把我的东西都拉走,甚至怎么还拆了人家的大门!!她理直气壮地回答立刻就让我闭嘴了:你动迁了,那些东西也没用,我都给拉走能用的用了,不能用的卖破烂了!

想起了16年租进去的莲花14栋那房东,16年夏天下来拆迁通知,其他人都搬走了,我没搬走,因为知道离拆迁还有段时间。就这样跟房东关系走的很近,年底了住进来三户租了,三层楼也算满了,房东宽带到期了说快拆了不想续费了,借用我的宽带,我把密码告诉了整栋楼的人,随便用!过年时我回老家,把车钥匙和房门钥匙交给他们帮忙替我照看,因为信任他们夫妻俩。年后回来交房租,夫妻俩足足两个月房租没要,一个月是过年回家期间的,一个月抵宽带费,怎么说都不要!到17年4月拆字都出现在墙上了,管理会也催了几次让大家搬,我把房子找好了,就是舍不得搬走,也是房东开始搬了我才行动搬家的!那地方干什么都方便也声音,窗外有桑仁树,楼下有枇杷树和小菜园,还有口手压井,环境确实很不错的。搬走时还有几天房租才到期,房东居然给我退了半个月的房费。搬走后有一天在街上碰到了还邀请我去他们住的地方看看。 但是那些什么安置费呀,赔偿款呀,拆迁费呀什么的跟租客还真没有关系。你跟房东仅限于租客和房东的关系给多少钱住多长时间,合同到期你觉得可以再租,不行走人,房东这边有问题让你搬无非是退房租付点违约金,其他就别闹了。

租的房屋拆迁,有的租户是否能够要求分配拆迁安置费?先讲一个看到的奇葩事。

2011年6月,上海西藏南路300号,房东把房子出租给了罗诗瑞服饰公司,租期到2013年11月底结束。

2013年年初西藏南路300号被纳入拆迁范围,房东表示愿意等到十一月期满后再要求租客搬走,但期满后不再续约,于是租客开始漫天要价,要求巨额的拆迁补偿。

租客起初提出9000万元的拆迁补偿,后来大概自己也觉得要的实在太多了,就降低到2000多万元。最后说1600万元一分也不能少,不然就不搬走做钉子户。

房东无奈之下将罗诗瑞服饰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其按时搬离。但因为租客多次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最终选择强制执行对这家服饰公司进行清场。

但是万万没想到,租客竟纠集了几十名员工和家属抗拒强制执行,有2个人情绪还十分激动。

最终公司法人被拘留15天。

还有网友爆料说,自己家的房子当时拆迁的时候,租客要求补偿30万的拆迁款,并且理直气壮的表示,自己的老乡就成功从房主那里分到了拆迁款....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所以,房屋征收补偿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与租客无关。

租户还真的可以要求拆迁安置费,但是在房屋拆迁中,租赁房屋遇拆迁的时候,这三种情况承租人的补偿就大不一样,下面咱们看看,到底那种租户可以获得补偿。

1、普通住房拆迁

如果说租赁的是普通房屋,首先要看您和房东的约定,例如如果合同约定了发生拆迁则合同终止,则发生拆迁合同自动终止,如果约定了遇政府征地拆迁房东对租户返还交付押金承担部分安置费等,则按照约定履行。

承租人对房屋投入的装修费用则根据《合同法》解决。如果在订立合同时您和房东对这方面没有约定,该情况属于因情势变更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一般没有补偿,但如果有预交的租金可要求退回。

2、公房拆迁

公房作为房屋的一种,其补偿项和普通房屋征收补偿没有两样。那么作为公房的承租人能否拿到足额的拆迁补偿,要根据承租人对房屋所拥有的权利程度来具体区分。

如果作为承租人您已经取得完全产权(即房改房),那么拆迁补偿款应当全额分配给您。

如果拥有的只是居住权,没有取得产权或进行购买,只是承租人,那么补偿需要视您当地的政策而定。拿上海来说,征收公有出租居住房屋时,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20%;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80%+价格补贴。

3、商业用房拆迁

现在市场上还存在大量租用商铺进行营业活动的情况,对于营业性质的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商铺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因此除了获得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还应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商铺承租人能否获得补偿呢?这里需要具体区分几种情况。

因此大家在经营商铺时,一定要注意租赁合同的约定事项。

以上就是爱土拆迁律师团关于2019年征地拆迁承租人是否可以拿到房屋拆迁补偿的知识科普。大家如果遇到征地拆迁类的问题,可以多查询相关政策,或者咨询有关律师,不要因为对国家政策的不了解,而错失了属于您的权利。

渊博征地拆迁律师要讲的的是租来的房子,遇到拆迁承租人有没有补偿,这也是近期我们的拆迁律师收到最多的问题咨询,我们了解到目前很多用于经营的店铺大多是以租赁的形式,对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针对这类问题,今天我们讲解一下,租赁的房子拆迁时承租人可以获得补偿吗?

那要看租出去的房子或场地是做什么用了。一个妇女租了1间房,不装修间仅居住带娃上学、一个生意人租了2间装修花了2万开了一个店铺、一个商人租下一整层装修花了20万办了一个商场、一个团队整栋租下装修花了50万办了一个幼儿园,一个实业家租下一个大院落或大场地办了一个工厂,设备投资安装几百万,你说能实行一刀切办法,让后几种都像第一种(带娃租住上学)那样,统统无偿搬离吗?当然,经营性租房拆迁导致的损失以及安置问题,肯定不会有房东结局,只能由动迁方予以赔偿或补偿。但赔偿落实不下,估计一时也难于拆迁。因为实际损失摆在那里,不管那一级政府,谁也不敢这么蛮横无理干拆的。人家是合法经营的经济单位,经济法人。

确定只是要拆迁安置费而已吗,我怎么感觉这是要改旗易帜,准备要自己当“皇帝”呢!

不得不说,有些人为了钱什么都想得出来,连自己的身份都忘了,要知道,你只是一位租客,说得难听点,你只是寄人篱下。

房子的真正主人是房东,房产证上的签字是房东,人家的房子,取得收益也好,做得亏本也罢,都是房东自己的事情。

看到这样的聊天记录就忍不住发笑,表示心疼房东一万秒。

客观来看,房东其实已经做了应该做的,首先已经表示最后一个月不收大家的房租;其次,已经提醒大家找新房子,且有一个月的过渡期。

如果说非要找出个房东的问题,就是通知时间有些短,应该更早之前下发通知的。但是,其实很多房子租赁合同一般都是写着有变动的提前一个月通知。所以,严格起来说,通知也不算晚了。

令人可笑的是,这位租客竟然说:“拆迁打算瞒我多久……这么大的事你不跟我商量一下就这么自说自话一个人签字签掉了。”

我想,这位房东应该欠这位租客这么一句话:“嘿,亲爱的,听说我们房子要被拆迁了,你算一下我该给你几百万安置费好呢~”

租房还能发一笔横财,真是美滋滋,那些为房子拼尽所有,奋斗一生,年过半百还在为买房搞得焦头烂额,还在为房贷折磨得夜不能寐的,应该都是傻子。

看看这位租客的言论,这明明就是敲诈勒索,完全是强盗、流氓逻辑。

这里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房东,所以,房屋的承租人并没有权利来分配别人的拆迁补偿安置费。

不过,按理来说,房屋承租人也应该得到一些补助性费用的,但是绝对不是这位租客所想要的那种。只能说,有些人比较贪财。

看见这个问题的时候,老罗笑了:怎么还会有这么奇葩的问题,这种问题肯定是不用脑子想都知道答案的呀!

但是看了几个回答之后,老罗震惊了:还真有这样的事情呀?

承租人(即通常所说的租客)只是从房东那里将房子租来住的,是支付了对价获取了房屋的一段时间的使用权而已。如果租约到期或者没有按时缴纳租金的,则需要将房屋返还给房东,对该房屋就不再享有任何的其他权利了!

拆迁补偿的性质是对房屋所有权人的一种补偿,毕竟所有权人当初购买房屋付出了对价,如果没有拆迁的话,人家可以一直住下去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处置变现获取收益。如今,因为拆迁而导致所有权人丧失了这一权益,当然应该对人家的损失进行赔偿,这一赔偿是针对物权进行的补偿。

所以承租人根本无权对拆迁补偿款主张任何权利!

如果遇上这样的事情怎么办呢?

第一,如果承租人赖在家里不走,那我们可以直接要求其返还!此时承租人是无权占有人,房东完全可以将承租人赶出家里。至于手段的话,就有很多种了,在此不表!

第二,如果承租人将自己家里的东西都搬走了怎么办呢?报警呀!房东才是这个家的主人,家里的所有东西都是属于房东的,承租人搬走家里的物品属于盗窃,已经触犯了刑法了,警察可以直接抓人的!

第三,在强制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的过程中,我们也需要尊重承租人的利益!如果家里面有东西是承租人自己购买的,那我们在这个过程之中需要保护好这些物品,不要造成承租人的损失,这也是为了保护我们自己后期免于其他纷争!

综上,承租人无权对拆迁补偿款主张任何权利。如果遇上题目中这样的租客,那我们也不能心慈手软,应强硬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种事情吧,还是那句话:看合同如何约定,正常情况下租户凭什么拿安置费呢?

拆迁,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属于不可抗拒因素,且安置补偿也是拆迁方与产权所有人进行协商,与租客无关的。

如果租赁的是住房,那么房东就该退还租客剩余房租、押金,如果对方把房子修缮的很好很漂亮,房东也可以象征性的给予一定补偿,当然前提是房东对补偿也很满意,如果房东都在拆迁过程中吃了亏,估计也不会为你的装修买单。

如果租赁的是厂房,那在拆迁过程中是可以拿到停产停业、搬迁补偿的,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道理很简单,你花了几百、几千万修建的厂房,遇到拆迁不可能说没就没的。

我们盛廷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很多租赁场地开办工厂企业的老板遭遇拆迁,通过谈判、维权而获得满意补偿的案例。

我们也遇到个别奇葩租客,明明租了间住房,结果在拆迁的时候反客为主,非要拿点拆迁款走人,真不知道这些人心里咋想的,脑洞咋就那么大呢,你们仅仅是租个房子而已啊,又不是买下了这套房子……

不过这种人肯定不会得逞的。

对于问题“租的房子要拆迁了,租户可以要求分配拆迁安置费吗”?回答肯定是不可以。第一:租的房子要拆迁了,在法律上,租客与房产所属没有任何关系。政府拆迁或者重建单位收购拆迁,赔偿对象是现有房产权利人。而租客怎么也和房产搭不上任何关系。不管租客在此房产租住了多少年,对房产有爱护、维修之功劳,与房产权利人也只是租户关系。这一点无法改变。租客要认清事实。即与房产及房产权利人没有任何关联,哪有理由提出拆迁补偿要求呢?

现在的拆迁政策不知的怎样,我是96至98年租的一间不到30平米的房子,房租是一月一百,我一月一交,押金一百,因当时房里除了有自来水管,是麻没有,所以押金就要了一百,大约住了两年多,我住的这片动迁,我们这不止我一家住户,有好多家和我一样的,动迁办的人去我家,问我是房东还是租户,我说是租户,动迁办人员说,赶紧找房子,这地儿要动迁了,你找好房子。

搬迁后,去我们动迁办,告诉在哪里在哪里,我们动迁办的人员来看你是否真的搬走了,要是真搬走了,拿着你的身份证,到动迁办,领450块钱,安置费。在这时间了我找房子,搬迁,最后一个月我住了半个月,我没交房租,因还有押金一百,房东说也不退也不用交两顶了,我也问过和我一样租户,都是450,说门市房的租户是2000,后来我领到了450。当时和房东没关系。

有网友说:“我爸曾经有间小房子,不大,11平,免费借给堂弟居住了10年,拆迁,堂弟媳妇就在大院里说这房子是她的,邻居都说你胡咧咧个啥,房产证都不是你名字!后来这个堂弟要补偿,死活跟我爸要了一万,房子一共才补了6万多点,这个堂弟的父亲早逝,母亲改嫁,他跟着我家生活,供他读书,给他找工作,帮他娶媳妇,他家有啥事都找我爸帮忙,为这事伤透了我爸的心,从此两家断绝一切关系!好在当时要了房子,补了20万,总价26万,现在值个200多万,也算让老爸安心一点。”

也有网友说:我们这也有一个,是我阿姨的朋友。那时候单位分房。她借给亲戚住了。因为那时还没有房产证,但确实属于个人的了。类似单位赠送的。后来拆迁了,亲戚不走了,说住了十几年了,该分给他。关键一毛钱租金没要过,免费借给他住的。真的是想钱想疯了 ,后来也不知道咋样了,养谁都不能养亲戚,那就是喂不饱的狼。房子闲着都别借给亲戚,不然最后就是仇人。“

我觉得应该是不可以要的,因为房子是你租的,房产的所有权不是你,房东有权利要你在一个月里搬离,当然可以补偿你一点租金是可以的,第二是你可以拿一部分拆迁款,可是首先这个房子里你当时租下来时做营业执照经营的,现在要拆迁因为你的营业执照在里面所以是需要补偿你的。拆迁款是给产权人的补偿款,承租人只是在一段时间内拥有该套房屋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的使用权,想钱想疯了吧。还打官司,能把你的押金退还就是房东不错了,大部分都是聪接到拆迁通知开始就不再催收房租,用你的押金做房租

这种情况的话不一定。

首先看你租用的是住房还是门面,两种情况不一样,如果你说拆迁安置费想分配一些可能不得行。我个人觉得,你可以要求一定的赔偿。

如果是住房,按照剩余租约的长短可以适当给一些补助或赔偿给你,看你在房间里面添置什么特殊设施设备没有,比如空调,地暖,装修等,如果有拆迁不能拆掉的,你可以要求房东给与折旧赔偿或全额赔偿等这些都是要根据你租赁合同和你已经租了多久,还有多少时间的租约而定。

如果是门面那么赔偿肯定要高一些,如果突然拆迁或打乱租客的全盘计划,比如如果有会员充值卡的商家,如果突然拆迁不做了,这些会员卡的会费如何处理,如何赔偿。还是店铺一定会有装修,装修费用预计是用几年的,如果采用几个月这些费用也要由房主来赔偿吧。还有很多的问题包括前期的运营成本,这些都是无形的投入,谁来赔偿,所以这种的话可能赔偿要求会比住房要高得多。

这种情况下就和房东好好商量,商量不好的话就别搬。

租住的房子要拆迁,租房户可以要求赔偿吗?

题主是不是有些想多了?就算是租客租住了三十年,房子拆迁时租客也没权利分拆迁补偿款。

首先要明白两点,

1、租客与所租住的房屋之间,只是租与被租的关系。所谓的租,就是本来不属于自己的物品,花钱去借来享用。因此,无论租客租住多久,这套房与租客之间都没有直接的归属关系。

2、房屋拆迁补偿款归属的对象是房屋产权的所有者,也就是房东。尽管租客租住、使用了房屋,但租客并没有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是说,房屋的房产证上没有租客的名字。那么,房屋拆迁所获得的钱款便与租客没有任何的关系,租客不可能也没权利分得拆迁补偿款。

不过,如果租住的房屋真拆迁的话,租客在满足一些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获得一部分安置、补偿金。由于各地拆迁补偿的标准不同,一般情况下,房屋租客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1、如果因拆迁租客需要搬迁时,并未达到与房东合同中签订的租房终止日期,房东需要依据租房合同中的约定,对租客做出退还押金、部分房租、及其他约定的额外补偿和违约金等。

2、租客还可以获得:对所租住房屋的装修费(租客自己掏钱进行的装修部分),宽带接口办理费(租客之前花钱办理的)等租客在所租住房屋内投资的一些费用。

3、承租期限未到,房屋拆迁租客需要搬家时,还可以获得搬家费、重新承租的安置费等经济补偿费用。(此费用没有统一标准,需要租客与房东协商,有些地方拆迁方会有一些标准。)

总之,房屋的拆迁补偿款与房屋承租人没有关系,租客无权分得这笔钱款,只可以获得承租人应该得到的那部分安置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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