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开发商与业主拆迁合同,以及拆迁户和开发商签双方协议不是很了解,江南平台app 编辑整理了关于开发商与业主拆迁合同,以及拆迁户和开发商签双方协议的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希望给您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1、开发商能否和动迁户签协议2、和开发商签订的拆...
2022-10-31 103 开发商与业主拆迁合同,拆迁户和开发商签双方协议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周口市开发商拆迁补偿,以及周口最新拆迁补偿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棚户区的居住环境并不十分适合现代人,因此国家纷纷出台棚户区改造计划,改造的棚户区账户,可获得一定的改造补偿标准,主要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那么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呢?大家保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一)货币补偿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二)房屋产权调换
1 、产权调换房屋
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
2 、补偿补助总款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
3 、产权调换房屋面积
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
(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
(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
(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
4 、产权调换房屋购买价格
(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和10建筑平方米部分,在签约期限内按照优惠价格45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在签约期限届满后,按照70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
(2)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本项目基准价格购买;
(3)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购买。
5 、选房顺序
本着 “先签约先选房”的原则,被征收人可自愿选择安置房A区、B区产权调换房屋。
(三)被征收房屋价值、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
1 、被征收房屋价值
被征收房屋价值=[(基准价格×K+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价)×因素修正系数]×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设备、装修及附属物价格
K 为容积率修正系数。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以本项目公开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 、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
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由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时点评估确定。
本项目预评估标准房地产价格为44208元/平方米,基准价格为41877元/平方米。
(四)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
1 、搬迁费
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标准为40元/平方米;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标准为80元/平方米。
2 、临时安置费
选择货币补偿的,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一次性发放4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标准为90元/月/平方米。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自行周转。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按协议约定时间搬迁交房的,以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居室套型为基数,一次性发放40个月的临时安置费;签约期限后签约并搬迁交房的,临时安置费逐月核减。标准为:
一居室套型3560元/月
二居室套型4730元/月
三居室套型5520元/月
如临时安置期限届满,产权调换房屋不能交付的,按届时的房屋租赁市场价格重新核定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继续发放临时安置费,直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
3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被征收房屋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本项目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为1800元/平方米。
4 、外迁补助费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外迁补助费,标准为4000元/平方米。
(五)其他补助费
1 、平房补助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平方米(仅限于未建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等建筑),计算基数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2 、低保、残疾补助费:补助标准为20000元/证。
3 、电话移机费:补助标准为235元/部。
4 、空调移机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台。
5 、有线电视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终端。
6 、热水器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台。
7 、对选择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的,以所选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给予补助费,标准为1500元/建筑平方米。
8 、未经批准建设的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等建筑,不予补偿,只按照本项目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助费。
对于拆迁问题,您还可以了解更多相关知识。百度搜索中国企业拆迁专家律师网,或者直接点击,用法律的武器来合理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单元楼房:根据房屋所在区位、楼层、成新和房屋建筑结构进行市场价格评估,并上浮30%作为货币补偿,上浮后每平方米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的标准补偿,超过3000元/㎡据实补偿。
(2)独院式房屋:合法产权面积或容积率1.5(含1.5)以内的面积,按评估价格(含土地补偿)上浮30%给予补偿,不足3000元/㎡,按3000元/㎡进行补偿,超过3000元/㎡据实补偿;容积率不足1.5(含1.5)的面积,不足部分补助3000元/㎡。容积率超过1.5的,以2004年2月航拍图确认其补偿标准,时间节点以后的,按现状房屋结构评估价给予救济性货币补助,砖木结构不超过40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不超过500元/平方米、框架结构不超过600元/平方米;彩钢临时房按不超过50元进行补偿。征迁房屋不在2004年2月航拍图显示区域内的,以距2004年2月最近的一次规划部门航拍图为确认标准。
(3)临时安置费:按被认定的合法建筑面积每月6元/平方米(不包括违法建筑)计算,不足400元的按400元发放,一次性发放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4)搬迁补助费:按照合法房屋面积,补助8元/平方米,按该标准计算不足800元的,按800元发放。 ②居民住房的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标准:认定的合法被征收房屋面积进行1:1产权置换,不结算差价;2004年航拍图未显示的独院式住房,容积率超过1.5且不能提供合法有效手续的房屋面积,只给予房屋建筑结构价货币补偿;独院式住房容积率低于1.5的,按1.5补齐安置,不补差价。 产权调换房超过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20%以内的,按照政府提供的安置房价格优惠10%,超过20%的部分,按政府提供的安置房价格结算。产权调换房原则上一户一套。
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时,超购面积需预付超购房屋价款的30%,剩余价款待交房核算时一次结清。 房屋征收公告下发前,被征收人已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或家庭主要成员残疾、生活特别困难,且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进行房屋置换,不补差价。被征收房屋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可置换接近面积的户型,不超过5平方米的部分免收增加面积款,超过5平方米的部分,按政府提供的安置房价格结算。 临时安置费:按被认定的合法建筑面积每月6元/平方米(不包括违法建筑)计算,不足400元的按400元发放,一次性发放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安置房为多层建筑的,过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安置房为高层建筑的,过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个月。若实际过渡期限超过规定过渡期限的,加倍发放临时安置费。 搬迁补助费:按照合法房屋面积,补助8元/平方米,按该标准计算不足800元的,按800元发放。
商业经营性用房的货币补偿 房屋的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上注明“商业”用途的,以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政策性补助:按照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价格的20%给予补助。 搬迁补助:按照被征收房屋证载建筑面积,补助8元/平方米。 商业经营性用房面积的认定:有证的以证载面积为准,现房面积小于证载面积的,以实测面积为准。 商业、服务性企业,根据其纳税证明,结合停业前3年的平均利润值,给予3个月的利润损失补助。
工业、仓储、办公用房及学校的货币补偿 房屋的货币补偿:根据房屋所在区位、楼层、成新和房屋建筑结构现状进行市场价格评估补偿。 土地价值按区位及性质进行市场价格评估补偿。 政策性补助:工业、仓储、学校、办公用房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的20%给予补助。 搬迁补助:工业、仓储用房按其房屋评估价的10%给予补助;办公用房及学校按照被征收房屋面积,补助8元/平方米。 工业生产性企业,根据其纳税证明,结合停产前3年的平均利润值,给予6个月的利润损失补助。
参考资料
周口棚户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网页[引用时间2018-1-24]
你好,现在一般拆迁补助,都是按原有的房屋面积进行补助的,不是按人口数量! 谢谢
这赔偿是按国家规定来拆迁赔偿的,因为毕竟来说现在也赔的不是很多,因为你是乡镇,也不是说是反正按国家规定来长势最好的这种
一般性的树木 都能获得赔偿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实行征收以及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利益的需要,包括: (一)国防设施建设的需要; (二)国家重点扶持并纳入规划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三)国家重点扶持并纳入规划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为改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建设的需要; (五)为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的需要; (六)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的需要;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四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证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通报。
[编辑本段]第二章 征收程序
第八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收房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建设等有关部门,就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等事项进行论证。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后,应当将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等事项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但是,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日。 公告的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的采纳情况、不采纳情况及理由及时公布。 第十一条 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后,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二条 经征求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无重大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存在重大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后,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征收房屋的,应当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 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组织有关部门论证的基础上,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进行危旧房改造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未达到90%被征收人同意的,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及时公布。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征收决定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做好对房屋征收决定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五条 被征收人以及与房屋征收决定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涉及国防设施、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当依法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屋征收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房屋征收档案资料的管理。
[编辑本段]第三章 补 偿
第十八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第十九条 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 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并进行住宅建设的,被征收人享有回迁的权利。 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外,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第二十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有关规定确定,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以投票、抽签等方式确定。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对出具的估价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负责。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调查结果。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补偿估价工作。 第二十二条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计算被征收房屋的价格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产权调换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第二十三条 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并依法拆除;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四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以及租赁和用益物权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人员和被征收人应当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调查结果应当向全体被征收人公布。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依据调查结果、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拟定补偿方案,并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 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被征收人的意见,对补偿方案予以修改完善,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补偿方式和房源情况以及签约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事项。 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的,补偿方案在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前,还应当征得三分之二以上被征收人的同意。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补偿方案,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其中,危旧房改造的补偿协议,在签约期限内签约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方可生效。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补偿协议向全体被征收人公布。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未履行补偿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征收个人住宅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被征收人提供适当房源。 第二十七条 征收个人住宅的,被征收人的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或者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廉租住房保障或者经济适用住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八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被征收人以及与房屋征收决定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补偿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强制搬迁,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补偿决定被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为违法的,作出房屋补偿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赔偿被征收人的损失,并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施强制搬迁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先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 第二十九条 征收租赁房屋,被征收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租赁关系未解除的,对被征收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 第三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被征收人在过渡期限内自行安排住处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使用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房屋征收部门不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因房屋征收部门未按照补偿协议提供产权调换房屋而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用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一条 对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二条 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有关单位从事征收补偿与搬迁具体工作的,应当加强对受委托单位的监督,并对其实施的征收补偿与搬迁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房屋征收部门及其委托的单位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式实施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搬迁。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克扣、挤占补偿等费用。
[编辑本段]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非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 (三)未将房屋征收决定予以公告或者公告时间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四)对不符合规定的补偿方案予以批准的; (五)作出的补偿决定违反补偿方案的; (六)违反法定条件强制搬迁的。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征收的; (二)实施强制搬迁前,未按照规定对被征收人先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的; (三)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式实施搬迁的; (四)未作出补偿决定实施强制搬迁的,或者虽作出补偿决定但未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搬迁的; (五)未支付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的。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及其委托实施征收补偿与搬迁的单位,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搬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克扣、挤占补偿等费用的,责令退赔,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后,未将有关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 (二)未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被征收房屋情况调查结果的; (三)未依据调查结果拟定补偿方案并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的。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估价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本段]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拆迁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从事建设活动的,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拆迁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的,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并报房屋征收部门批准。 建设单位应当与房屋的所有权人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则订立拆迁补偿协议。 本条例关于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协议内容的规定,适用于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拆迁的活动。 建设单位、受委托实施拆迁的单位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式或者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拆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拆迁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希望你早日解决问题
看是哪一段?好地段可以一平方对两平方,差点的地段也可以一对一,价格你可以计算一下,一个平方大约2500---3000元!
关于周口市开发商拆迁补偿和周口最新拆迁补偿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相关文章
很多朋友对开发商与业主拆迁合同,以及拆迁户和开发商签双方协议不是很了解,江南平台app 编辑整理了关于开发商与业主拆迁合同,以及拆迁户和开发商签双方协议的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希望给您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1、开发商能否和动迁户签协议2、和开发商签订的拆...
2022-10-31 103 开发商与业主拆迁合同,拆迁户和开发商签双方协议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开发商告拆迁户敲诈,以及拆迁被开发商忽悠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本文目录一览:1、买别人的拆迁证买房被敲诈怎么办2、敲诈勒索罪求高手解答3、开发商给了我们村民协调辛苦费,签的有协议,后又告我们拿的这个钱是敲诈勒索请问这个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吗4、被拆迁户原址上开...
2022-10-31 91 开发商告拆迁户敲诈,拆迁被开发商忽悠了
很多朋友对跟开发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以及开发商拆迁补偿标准不是很了解,江南平台app 编辑整理了关于跟开发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以及开发商拆迁补偿标准的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希望给您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1、和开发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2、和开发商签的拆迁补偿协议3、和开发商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2022-10-31 96 跟开发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开发商拆迁补偿标准
很多朋友对政府拆迁开发商拆迁,以及开发商拆迁补偿不是很了解,江南平台app 编辑整理了关于政府拆迁开发商拆迁,以及开发商拆迁补偿的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希望给您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1、拆迁户,政府,开发商这3方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求大神帮助2、中国征地拆迁一般由开发商负责吗3、政府拆迁和开发商...
2022-10-31 109 政府拆迁开发商拆迁,开发商拆迁补偿
很多朋友对开发商拆迁贫民窟,以及高层建筑沦为贫民窟不是很了解,江南平台app 编辑整理了关于开发商拆迁贫民窟,以及高层建筑沦为贫民窟的江南官方体育app下载安卓版本 ,希望给您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一览:1、十年后,哪些房子将沦为“贫民窟”呢?2、深圳“狮子大开口”的钉子户,索要3亿拆迁款,结果怎样?3、高层住宅寿命30年或沦为“贫民窟”,高层住宅究竟存在哪些问题呢?4、求一部外国电影,一个地产大亨要拆迁贫民窟,后来阴差...
2022-10-31 65 开发商拆迁贫民窟,高层建筑沦为贫民窟